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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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2016)》开采部分解读

2.单车道应当根据运距、运量、运速及运输车辆特性,在巷道的合适位置设置 机车绕行道或者错车硐室,并设置方向标识。
14
1、一般规定
规程解读
本条文是对各类不同运输设备,双向行驶时运输设备之间最突出部分安全 间距的规定。
1)单轨吊车运输是近年多采用的一些种运输方式,为防止设备和材料在运
输过程中相互碰撞和干扰,本规程规定单轨吊车对开时其安全间隙不得小于 0.8m。 2)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单轨巷道设置绕行道或错车硐室,既满足了提升与 运量的需要,又以绕车线或会车硐室减少了大断面巷道工程量。绕行道及错 车硐室的位置视运距、运量、运速及运输车辆而定,有的矿也采用每隔一固 定的距离间隔设置的方式。 3)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无轨胶轮车会车安全距离为0.5m,其间距增大的 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司机控制大吨位车辆行驶的安全因素。
13
1、一般规定
第九十二条
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
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8m。 (三)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巷道:
1.双车道行驶,会车时不得小于0.5m。
前苏联研究表明,从采深600m开始,采深每增加100m,巷道底板相对移近 量平均增加10%~11%。
据新汶矿业集团孙村煤矿实测,开采深度为600m时,工作面前方支承压力
影响范围为100m左右,当采深增大到800m时,该影响范围增大到120m。
1、一般规定
底鼓量大是深井巷道矿压显现的又一显著特征。前苏联对深部矿井统计分析 结果如下表。
8
1、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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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
规程解读
本条文是对各类不同运输设备,双向行驶时运输设备之间最突出部分安全 间距的规定。
1)单轨吊车运输是近年多采用的一些种运输方式,为防止设备和材料在运
输过程中相互碰撞和干扰,本规程规定单轨吊车对开时其安全间隙不得小于 0.8m。 2)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单轨巷道设置绕行道或错车硐室,既满足了提升与 运量的需要,又以绕车线或会车硐室减少了大断面巷道工程量。绕行道及错 车硐室的位置视运距、运量、运速及运输车辆而定,有的矿也采用每隔一固 定的距离间隔设置的方式。 3)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无轨胶轮车会车安全距离为0.5m,其间距增大的 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司机控制大吨位车辆行驶的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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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
第九十二条
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轨道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
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0.8m。 (三)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巷道:
1.双车道行驶,会车时不得小于0.5m。
前苏联研究表明,从采深600m开始,采深每增加100m,巷道底板相对移近 量平均增加10%~11%。
据新汶矿业集团孙村煤矿实测,开采深度为600m时,工作面前方支承压力
影响范围为100m左右,当采深增大到800m时,该影响范围增大到120m。
1、一般规定
底鼓量大是深井巷道矿压显现的又一显著特征。前苏联对深部矿井统计分析 结果如下表。
8
1、一般规定
第八十九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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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对通信控制设备相关要求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 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 .(121) 需求:能打点或启停旋钮的带闭锁的扩音电话。 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117) 需求:信号接入集控设备,停止闭锁刮板机。 转载机配备有破碎机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114) 需求:转载机内有安全网保护,安全门保护,但是实际效果不 好,需要增加其他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7
煤安规程对皮带机保护的要求
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 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 力下降保护装置.374 需求:皮带机保护,打滑,(超速、失速)煤位,撕裂, 温度,烟雾,跑偏,急停,洒水;接入张力传感器。
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充填采煤时,待充填区域的风速应当满足工 作面最低风速要求; 108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的分风口必须设置风向传 感器.当发生风流逆转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502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者超过本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当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需求:可在集控台接入风向、风速检测功能,配接风向、风速传感器。 并配接声光报警器。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 1.0% 或者二氧 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2 需求:可将瓦斯超限信号纳入集控通讯系统,配接瓦斯传感器,实现超 限语音报警。
2016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解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解读读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煤炭生产大量的安全生产经验和血的事故教训使煤矿安全规程得到不断的完善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ppt课件

6、原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 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 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在新版中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九条并增加: “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 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的规定。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2、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主要通风机房”的相关规定, 在新规程第一百六十条新增:“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 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的规定。 其他不变。
4、原规程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相关规定中第二款:“停掘 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 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 处理。” 在新版中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每班必须检查 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7号令 要求,进一步强化通防安全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通 防保障,现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防部分与原规程 不同条款并且与我矿相关的内容整理出来,和大家共同学 习一下,其他与我矿无关但专业相关的内容,由于时间紧 促,无法整体呈现,希望大家在会后再具体进行学习(新 版安全规程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公共邮箱,请自行下 载)。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0、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相 关规定中,第六款:“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 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新规程第一百五 十八条第六款新增“改变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的规定。新增第八款“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 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的规定。
通防专业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2、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主要通风机房”的相关规定, 在新规程第一百六十条新增:“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 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的规定。 其他不变。
4、原规程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相关规定中第二款:“停掘 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 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 处理。” 在新版中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每班必须检查 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7号令 要求,进一步强化通防安全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通 防保障,现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防部分与原规程 不同条款并且与我矿相关的内容整理出来,和大家共同学 习一下,其他与我矿无关但专业相关的内容,由于时间紧 促,无法整体呈现,希望大家在会后再具体进行学习(新 版安全规程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公共邮箱,请自行下 载)。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0、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相 关规定中,第六款:“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 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新规程第一百五 十八条第六款新增“改变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的规定。新增第八款“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 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年版_图文

8
总则解读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贵州省某矿是设计年产量为90万t的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 量为20.36m3∕t,煤尘爆炸指数为29.49%~39.48%,煤层有自然 发火倾向。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于某年3月20日10时5分(见下图)。事故地 点在矿井东部采区11号煤层1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机巷与开切眼 贯通处。事故前该区域使用1台风量为1249m3/min的主要通风机, 5处独头共用1台28KW局部通风机供风。事故发生时,爆炸产生 的大量浓烟冲出平硐口,总计波及巷道达2550m。摧毁风桥2座、 风门7道,破坏巷道1653m、电缆2840m和47台机电设备。井下 多人遇难。
式中 f——普氏系数;
B——巷道跨度,m;
H——巷道掘进高度,m;
φ——内摩擦角,(º)。
42
开采解读
TYGD10岩层钻孔探测仪
该仪器由主机和辅机两部分组 成(见图),主机用来观察钻孔 岩性、裂隙、各岩层厚度变化 及赋存情况,并在显示屏上显 示出来,辅机是由防爆摄像机 构成,用来记录拍摄主机观察 到的钻孔中岩性、裂隙及各岩 层厚度变化及赋存情况。
观测内容包括:巷道表面位移、巷道围岩较深部变形、 巷道顶板的离层状况、锚杆全长范围的受力情况、锚杆 的拉拔试验和锚杆的工作阻力。
48
开采解读
顶板离层观测仪
49
开采解读
1 基岩
岩层分界面
2 直接顶
巷道围岩深部位移观测仪安装示意图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23
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总则解读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贵州省某矿是设计年产量为90万t的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 量为20.36m3∕t,煤尘爆炸指数为29.49%~39.48%,煤层有自然 发火倾向。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于某年3月20日10时5分(见下图)。事故地 点在矿井东部采区11号煤层1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机巷与开切眼 贯通处。事故前该区域使用1台风量为1249m3/min的主要通风机, 5处独头共用1台28KW局部通风机供风。事故发生时,爆炸产生 的大量浓烟冲出平硐口,总计波及巷道达2550m。摧毁风桥2座、 风门7道,破坏巷道1653m、电缆2840m和47台机电设备。井下 多人遇难。
式中 f——普氏系数;
B——巷道跨度,m;
H——巷道掘进高度,m;
φ——内摩擦角,(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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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解读
TYGD10岩层钻孔探测仪
该仪器由主机和辅机两部分组 成(见图),主机用来观察钻孔 岩性、裂隙、各岩层厚度变化 及赋存情况,并在显示屏上显 示出来,辅机是由防爆摄像机 构成,用来记录拍摄主机观察 到的钻孔中岩性、裂隙及各岩 层厚度变化及赋存情况。
观测内容包括:巷道表面位移、巷道围岩较深部变形、 巷道顶板的离层状况、锚杆全长范围的受力情况、锚杆 的拉拔试验和锚杆的工作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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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解读
顶板离层观测仪
49
开采解读
1 基岩
岩层分界面
2 直接顶
巷道围岩深部位移观测仪安装示意图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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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含解析)解析

五是删除了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 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 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 采、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 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油浸 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 下辅助通风机等。
92版《规程》依照煤矿安全工作的性质,分成安全技术、 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三大类: 1) 安全技术。是按照煤矿生产的客观条件和自然规律 确定的正确技术操作方式。属于这一类内容的条文占《规程》 条文总数的65%。这部分主要规定了煤矿在生产中哪些应该做、 哪些禁止做和哪些在采取措施后方可以做。 2) 安全管理。是按照煤矿生产特点,结合现实社会条 件,确定的如何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属 于这一类内容的条文占《规程》条文总数的27%。这部分内容 主要规定了安全机构的设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 在安全方面的奖罚。 3) 安全工作设施。由于煤矿生产条件特殊,某些工序 要加入一些为保证安全而建立的安全工程和设施,方可保证 安全生产。为此,《规程》对一些起码的安全工程作了规定。 属于这一类内容的条文占《规程》条文总数的8%。《规程》 (1992年版)共15章43节、523条。 此外,94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乡镇煤矿管理条 例》。
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从制订到修订共经历了 8个版本。先后制订和修改过14次。目前在用的《规 程》自200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
第一次制定:
1951年9月由燃料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一部《煤矿技术保 安试行规程》(草案)。当时,中国刚刚摆脱帝国主义、官 僚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全国统配煤矿年产原 煤只有3500万t左右,有30%-50%的采煤工作面是采用非正规 的采煤法-残柱式采煤法开采。全国有30%的矿井是采用自然 通风,其它方面的安全措施(如瓦斯和火灾防治)还没有起 步。1950年2月27日河南宜落煤矿老李沟井发生瓦斯爆炸死亡 187人。在这种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煤炭生产,满足人民和生 产建设需要,除增加必要的安全装备处,还要在安全管理上 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煤矿 技术保安试行规程》(草案)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制订的。 尽管当时中国煤炭工业装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但由于建立 了一套适应当时煤矿实际情况的《规程》,从而有力地促进 了煤炭工业的恢复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讲解

4、原规程第一百零八条,贯通巷道相关规定中第二款:“停掘 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 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 处理。” 在新版中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每班必须检查 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0、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相 关规定中,第六款:“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 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新规程第一百五 十八条第六款新增“改变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的规定。新增第八款“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 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的规定。
一、通风、瓦斯
中明确规定。” (2)原第四款删除,新第四款更改为“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 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 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者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 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 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 投入正常工作。” (3)第五款改为第三款,内容更改为“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煤 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 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 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5、原规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 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 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 设消防管路。”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装有带式输送机的 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敷设消防管路。” 其他不变。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10、原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相 关规定中,第六款:“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 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新规程第一百五 十八条第六款新增“改变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的规定。新增第八款“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 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的规定。
一、通风、瓦斯
中明确规定。” (2)原第四款删除,新第四款更改为“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 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 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者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 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 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 投入正常工作。” (3)第五款改为第三款,内容更改为“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煤 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 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 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通防专业
一、通风、瓦斯
5、原规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 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 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 设消防管路。”更改为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装有带式输送机的 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敷设消防管路。” 其他不变。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版
24
矿井建设解读
跑车造成的较大运输事故
2016 年 3 月 27 日 21 时 20 分,宣威市宝山镇虎场煤矿(以 下简称虎场 煤矿)+1980m 水平轨道下山(以下简称轨道下山) 发生 1 起运输事故,造 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30 万元。
事故发生在虎场煤矿+1980m 水平轨道下山,经现场勘测, 轨道下山坡 度 29°,斜长 88m,上部平车场变坡点距离绞车房 8m,提升矿车(料车) 每辆长 2.4m;阻车器自 2016 年年初损坏后未予修复处于常开状态;挡车栏 安设于变坡点下方 6.7m 处,下部车场无 灯光信号和照明装置。串车提升到 轨道下 山上部车场,余仕勇在未查看提升车辆的情况下进行摘钩作业。 此时, 最末端的空矿车尚处于轨道下山变坡点下方 最终造成跑车事故。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23
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11
总则解读
(2)该采区停工巷道多。11111运输机巷、 11111回风巷因误 掘均有一段盲巷、11111材料巷、11113材料巷等掘进工面, 在事故前均已停工停风但未封闭。这些地点积存大量瓦斯,浓 度均在10%以上。由于大量瓦斯参与爆炸,增大了瓦斯爆炸强 度,扩大了灾区范围。
矿井建设解读
跑车造成的较大运输事故
2016 年 3 月 27 日 21 时 20 分,宣威市宝山镇虎场煤矿(以 下简称虎场 煤矿)+1980m 水平轨道下山(以下简称轨道下山) 发生 1 起运输事故,造 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30 万元。
事故发生在虎场煤矿+1980m 水平轨道下山,经现场勘测, 轨道下山坡 度 29°,斜长 88m,上部平车场变坡点距离绞车房 8m,提升矿车(料车) 每辆长 2.4m;阻车器自 2016 年年初损坏后未予修复处于常开状态;挡车栏 安设于变坡点下方 6.7m 处,下部车场无 灯光信号和照明装置。串车提升到 轨道下 山上部车场,余仕勇在未查看提升车辆的情况下进行摘钩作业。 此时, 最末端的空矿车尚处于轨道下山变坡点下方 最终造成跑车事故。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23
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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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解读
(2)该采区停工巷道多。11111运输机巷、 11111回风巷因误 掘均有一段盲巷、11111材料巷、11113材料巷等掘进工面, 在事故前均已停工停风但未封闭。这些地点积存大量瓦斯,浓 度均在10%以上。由于大量瓦斯参与爆炸,增大了瓦斯爆炸强 度,扩大了灾区范围。
2016《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新建矿井突出危险性评估 对象更加明确、依据更加清楚
第190条
新增条款——第一百九十条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 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 800m;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
对新建矿井产能、34;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应当采用深度不大于1.0m的炮眼 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
预测或者认定为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
在过突出孔洞及其附近3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者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 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方法:预抽煤层瓦斯、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水力 冲孔或者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第214条
合并修改条款——揭(穿)煤要求
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至少施工2个前探钻 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从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大于5m处开始,直至揭穿煤层全过程都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2m至进入顶(底)板2m的范围,均应当采用远距离爆破掘进工艺。
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 防突效果无效范围 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当控制开采分层范围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预抽瓦斯钻孔能够按设计参数控制整个预抽 区域
第210条
新增条款——不得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
(一)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
(二)历史上发生过强度大于500t/次的突出的。 (三)开采范围内煤层坚固性系数小于0.3的;或者煤层坚固 性系数为0.3~0.5,且埋深大于500m的;或者煤层坚固性系数 为0.5~0.8,且埋深大于600m的;或者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 或者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
2016年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板控制,采掘机械,“三下”采煤,井巷维 修和报废,防止坠落等。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规定矿井采深不得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 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煤矿采深不 超过600m,同时生产水平不超过2个。
(二)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 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对运输 巷道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大间距作了规 定。
第三节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一)保护层开采的有关规定。 (二)采用局部防冲措施的四条规定。
第四节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一)应采取的三项措施。 (二)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六章 防灭火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煤矿防灭火范围,进行消防管路系统要求。 (二)禁烟、禁火、禁可燃物的有关规定。 (三)井下灭火器材的配置要求。
(一)对滚筒试采煤机采煤作了六条规定。 (二)使用刨煤机作了三条规定。 (三)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 进时,作了七条规定。 (四)使用其他采煤采掘机械作了七条规定 (五)使用刮板输送机作了五条规定。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开采
第四节 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 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一、概述
《煤矿安全规程》共分六编:总则、地 质保障、井 工煤矿、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 、应急救 援。
变化最大的是增加了“地质保障”专编,对煤矿矿 井建设用专门章节进行了规定。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增加的内容较多; 其他编章内容的增减主要是近年来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总局有关规定。
二、总则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七章 防治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先治后采”措施,“防、堵、疏、排、截”。 (二)“三专”: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 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三)采掘工作面透水征兆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规定矿井采深不得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 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煤矿采深不 超过600m,同时生产水平不超过2个。
(二)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 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对运输 巷道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大间距作了规 定。
第三节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一)保护层开采的有关规定。 (二)采用局部防冲措施的四条规定。
第四节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一)应采取的三项措施。 (二)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六章 防灭火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煤矿防灭火范围,进行消防管路系统要求。 (二)禁烟、禁火、禁可燃物的有关规定。 (三)井下灭火器材的配置要求。
(一)对滚筒试采煤机采煤作了六条规定。 (二)使用刨煤机作了三条规定。 (三)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 进时,作了七条规定。 (四)使用其他采煤采掘机械作了七条规定 (五)使用刮板输送机作了五条规定。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开采
第四节 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 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一、概述
《煤矿安全规程》共分六编:总则、地 质保障、井 工煤矿、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 、应急救 援。
变化最大的是增加了“地质保障”专编,对煤矿矿 井建设用专门章节进行了规定。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增加的内容较多; 其他编章内容的增减主要是近年来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总局有关规定。
二、总则
四、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七章 防治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先治后采”措施,“防、堵、疏、排、截”。 (二)“三专”: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 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三)采掘工作面透水征兆及应采取的措施。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变化解析
限制普通轨斜井人车(第384条: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 车运输)
严格管理井下空气压缩设备(第431条:矿井应当在地面集中设置空气压 缩机,在井下设置空压机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人值守,自动灭火,独 立通风等)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2.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 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6.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 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 删除行政审批:
放顶煤开采(原第68条:放顶煤开采设计应当报请集团公司或者 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三下”开采(原第79条:开采设计,报省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 理的部门审批。第80条要求将适采后的总结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原第133条:每年必须对煤矿进行瓦斯等级和 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 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上报时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 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地质保障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一章 矿井建设 第二章 开采 第三章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第四章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第五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六章 防灭火 第七章 防治水 第八章 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第十章 电 气 第十一章 监控与通信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六编 应急救援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1.突出了《规程》在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 《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 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 员权力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 应急救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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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2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2号) 现公布《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三十三条 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制定机关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6
《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 2、安全生产法规:a、行政法规 b、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3、安全生产规章: a、部门规章-煤矿安全规程 b、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规程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5
《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
8.自1998年开始,国家煤炭工业局着手对 199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修订,将《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 程》( 露天部分 ) 等修订为统一的《煤矿安全规程》,即 2001 年版《煤 矿安全规程》,于 2001 年 9 月 28 日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自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 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 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16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三是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 都属于专业规章。随着煤炭工业十余年的发展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还新制定和修订了200多部煤炭行业标准,这些规章、标准有的与《规 程》不尽一致,甚至出现一些矛盾、“打架”现象,导致企业和执法人 员无所适从。
12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四是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一方面,近年来,随着 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生产工艺的进步、科技装备创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的提升、“四新”的大量采用,很多高效的、成熟的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和业内广泛认可的工艺和技术极大地提升了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解放了煤矿生产力(如井下无人值守、矿井辅助运输技术、露天矿抛掷爆 破等),这些都需要《规程》修订加以规范,体现科技进步。另一方面,一 批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装备需要借《规程》修订的时机 加以严格限制、逐步淘汰。 五是总结事故教训、体现预防为主。修订《规程》是在吸取事故教训,总结 一个时期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的。一些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调 查处理过程中暴露出在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如瓦 斯防治措施不落实、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非正规开采、多井筒出煤等 。查找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规定 。伴随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新修订的《规程》,以更加全面、科学、实用的 面貌颁布实施,从而更好地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体现煤炭行业科 技进步,更加有利于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17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 更趋合理。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 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 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出发,在 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9.2004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又着手对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修订, 以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6号令发布。 10.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对《煤矿安全规程》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分别 颁布:2006、2009、2010、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13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原则
一是突出依法依规、预防为主原则。
遵循国家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颁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总结吸 取近十几年来的煤矿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科学技术进步水平,落实煤矿企业 主体责任,为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 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 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 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 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 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 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 《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
即划线指标要科学,符合市场经济和煤炭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所有规 定条款包括安全系数、气体浓度指标、设备检修频率等,既要体现科学 性、求实性,又要考虑到区域地质状况和开采技术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性 。
四是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原则。
《规程》修订并非推倒重来,重点在完善、提升、查缺补漏上下功夫, 这就要求科技术语、法定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体例格式等与国家相关 要求保持一致,辞令严谨,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
11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二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十几年来,我国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1992年颁布《矿山安全法》 、 2000年国务院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2年颁布实施了《安 全生产法》并于2014年进行了重新修订;2002年颁布实施了《职业病 防治法》并于2011年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执 行和落实,都是通过《规程》加以体现。与此同时,随着煤炭行业管理 体制、机制的改革,顺应行政许可简化的要求,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职能 产生了新的变化,《规程》需要适时做以调整。
2、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地方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后法优于前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有特别规定除外; 5、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做出解释或者裁决; 6、部门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规章解释由规章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 见,报请制定机关批准后公布。 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
《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
建国以来,煤炭生产大量的安全生产经验和血的事故教训、使《煤矿 安全规程》得到不断的完善。从1949年起, 《煤矿安全规程》先后经过 14次制订和修改。 1.1951年 9月燃料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一部煤矿规程 ——《煤矿技术保 安试行规程》(草案)。
五是体现科技进步,鼓励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的原则。
随着信息化管控水平的提高,在井下某些地点甚至是重要地点推广无 人值守、减人提效技术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即实现井下“无人则安 ”。《规程》修订确保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不迁就保护落后。
15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 本次修改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字数由11.2万字变为11.3万字。修 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7
《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第71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命令的事项。
第76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局长: 2016年2月25日
10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系2001年版本,已实 施15年,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虽 历经几次局部的、个别的技术条文修订,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推进,煤炭科技的进步,特别是随着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 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亟需对《规程》进行全面系统修订。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理念。这十几年间,我国经济总量 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管理水 平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的确立,“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的意识得到坚决的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 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 的红线。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全生产形势也必须实现根 本好转。煤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 害得到控制,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是煤矿安全生产根本 好转的重要标志。
二是提高保安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规程》既要充分体现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即“红线”不能突破 ,又要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煤矿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可操作 性特点。所有条款都坚持基于在煤矿企业能实现、可执行、用得上。《 规程》框架以外具体的技术方法、指标等可参考各专业的相关标准、规 定执行。
14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原则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77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 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 标准文本。
8
《煤矿安全规程》和法律、规定、标准之间的关系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解决规则 1、宪法具有最高性 安全生产法 部门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行业标准
2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2号) 现公布《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三十三条 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制定机关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6
《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 2、安全生产法规:a、行政法规 b、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3、安全生产规章: a、部门规章-煤矿安全规程 b、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规程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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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
8.自1998年开始,国家煤炭工业局着手对 199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修订,将《煤矿安全规程》、《小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 程》( 露天部分 ) 等修订为统一的《煤矿安全规程》,即 2001 年版《煤 矿安全规程》,于 2001 年 9 月 28 日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自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 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 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16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三是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 都属于专业规章。随着煤炭工业十余年的发展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还新制定和修订了200多部煤炭行业标准,这些规章、标准有的与《规 程》不尽一致,甚至出现一些矛盾、“打架”现象,导致企业和执法人 员无所适从。
12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四是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一方面,近年来,随着 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生产工艺的进步、科技装备创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的提升、“四新”的大量采用,很多高效的、成熟的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和业内广泛认可的工艺和技术极大地提升了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解放了煤矿生产力(如井下无人值守、矿井辅助运输技术、露天矿抛掷爆 破等),这些都需要《规程》修订加以规范,体现科技进步。另一方面,一 批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装备需要借《规程》修订的时机 加以严格限制、逐步淘汰。 五是总结事故教训、体现预防为主。修订《规程》是在吸取事故教训,总结 一个时期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的。一些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调 查处理过程中暴露出在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如瓦 斯防治措施不落实、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非正规开采、多井筒出煤等 。查找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应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规定 。伴随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新修订的《规程》,以更加全面、科学、实用的 面貌颁布实施,从而更好地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体现煤炭行业科 技进步,更加有利于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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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 更趋合理。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 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 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出发,在 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9.2004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又着手对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修订, 以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6号令发布。 10.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对《煤矿安全规程》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分别 颁布:2006、2009、2010、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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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原则
一是突出依法依规、预防为主原则。
遵循国家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颁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总结吸 取近十几年来的煤矿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科学技术进步水平,落实煤矿企业 主体责任,为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 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 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 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 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 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 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 《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
即划线指标要科学,符合市场经济和煤炭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所有规 定条款包括安全系数、气体浓度指标、设备检修频率等,既要体现科学 性、求实性,又要考虑到区域地质状况和开采技术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性 。
四是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原则。
《规程》修订并非推倒重来,重点在完善、提升、查缺补漏上下功夫, 这就要求科技术语、法定计量单位、技术标准、体例格式等与国家相关 要求保持一致,辞令严谨,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
11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二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十几年来,我国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1992年颁布《矿山安全法》 、 2000年国务院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2年颁布实施了《安 全生产法》并于2014年进行了重新修订;2002年颁布实施了《职业病 防治法》并于2011年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执 行和落实,都是通过《规程》加以体现。与此同时,随着煤炭行业管理 体制、机制的改革,顺应行政许可简化的要求,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职能 产生了新的变化,《规程》需要适时做以调整。
2、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地方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后法优于前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有特别规定除外; 5、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做出解释或者裁决; 6、部门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规章解释由规章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意 见,报请制定机关批准后公布。 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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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
建国以来,煤炭生产大量的安全生产经验和血的事故教训、使《煤矿 安全规程》得到不断的完善。从1949年起, 《煤矿安全规程》先后经过 14次制订和修改。 1.1951年 9月燃料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第一部煤矿规程 ——《煤矿技术保 安试行规程》(草案)。
五是体现科技进步,鼓励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的原则。
随着信息化管控水平的提高,在井下某些地点甚至是重要地点推广无 人值守、减人提效技术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即实现井下“无人则安 ”。《规程》修订确保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不迁就保护落后。
15
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内容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 本次修改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字数由11.2万字变为11.3万字。修 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7
《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第71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命令的事项。
第76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局长: 2016年2月25日
10
《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系2001年版本,已实 施15年,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虽 历经几次局部的、个别的技术条文修订,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推进,煤炭科技的进步,特别是随着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 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亟需对《规程》进行全面系统修订。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理念。这十几年间,我国经济总量 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管理水 平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的确立,“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的意识得到坚决的贯彻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 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 的红线。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全生产形势也必须实现根 本好转。煤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 害得到控制,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是煤矿安全生产根本 好转的重要标志。
二是提高保安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规程》既要充分体现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即“红线”不能突破 ,又要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煤矿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可操作 性特点。所有条款都坚持基于在煤矿企业能实现、可执行、用得上。《 规程》框架以外具体的技术方法、指标等可参考各专业的相关标准、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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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原则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77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 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 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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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和法律、规定、标准之间的关系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解决规则 1、宪法具有最高性 安全生产法 部门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