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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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黄仁宇1、低税收产生的问题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官员们普遍认为低税收必然对纳税人有好处,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明代的例子就显示出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税收收入的不足意味着政府不能最充分地管理帝国的资源,这样实际上会对纳税人不利。

16世纪资金不足导致了许多政府职能的丧失。

其中表现最显著的方面是金属货币和户口食盐钞制度,这给人民带来很大的灾难。

由于正常的税收收入不能弥补支出,必要项目开支就要通过其他各种方式来解决。

这些私下的派征缺乏有效的审核,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

预算不足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明朝官员十分猖獗的腐败行为。

很明显,许多部门的管理费用甚至连最低水平的开支都不能保证,政府官员的俸禄水平荒谬可笑。

(P056-057)2、明代财政税收的复杂性……税收结构的复杂性是多种不同原因的产物。

水稻耕种的方式,货币体系的特性,税制原则的差异,地方政府制定法律必须符合中央法规,没有运用银行手段来管理公共资金,某些临时性调整却成为定例,中央政府不能进行普遍性的改革,地方政府权力有限,地方官员不能自己采取行动,所有这些都导致了税收结构的复杂。

明代的田赋,在折衷了如此多的矛盾之后,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财政体系问题,它必须同时也被视为一个政治和社会的制度性问题。

(P127)3、关于田赋制度的分析事实上,一个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的庞大帝国,整个税收水平仅为农业产量10%,这看起来是很低的。

王朝的建立者应该首先对这种情况的产生负有责任。

洪武皇帝要求军队自给自足,乡村实行自治,这些措施不需要很高的税收水平。

而且,他也通过大量印制宝钞的方法来应付各种开支。

……当税收不能进行调节时,各地的土地所有、土地租佃以及利息率等情况合在一起就会将税收限制在通行范围之内,税收的任何增长都会让最低层的纳税人感到不可忍受。

因此税收水平总是被认为是很高的。

……皇帝的内库与公共资金混淆不清。

……许多官僚坚信向民众加征的任何额外的税收不久都可能被皇帝挥霍浪费殆尽,因此他们对税收采取消极的态度。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王朝,它在政治、文化、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而明朝的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也是其中之一,对于明朝的繁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明朝的税收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并且注重公平与稳定。

明朝的税收主要来源于赋税、商税和户税,其中最重要的是赋税。

赋税采取的是田赋制,按照土地面积和丰歉来征收。

这种税制虽然在当时很常见,但是明朝对其进行了一些改革,比如减免赋税以鼓励农民种植粮食,以保证国家的备粮安全。

此外,明朝还设立了关税,征收进出口商品的税收。

商税则是对商人收取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补充国家财政缺口。

户税则是对百姓征收的一种税收,具体征收标准取决于户主的经济负担能力。

明朝的财政管理相对较为严格,注重节约与合理运用。

明朝设立了财政部门来管理国家的财政收支,并设置了专门的官员来掌管财政大权。

这些官员需遵守严格的财政法规,并要接受监察。

同时,明朝还制定了许多财务制度,如规定国家的收支必须要审查批准,以防止官员的腐败和财政浪费。

此外,明朝还采取了多项举措来提高财政收入,例如增加恢复封建土地、加强对商业活动的监管和征收更严格的税收等。

然而,明朝的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赋税主要依靠土地的种植面积和丰歉来征收,这导致了明朝在经济发展不稳定时期,财政收入出现了波动。

其次,明朝的税收征收机构不够完善,导致了逃税行为的存在。

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谋取私利,往往对一些富户减免税收,使得财政收入受到损害。

此外,财政管理中的监管不严格,也造成了一些官员的腐败和财政浪费问题。

总的来说,明朝的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在当时是相对完善和有效的,为明朝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明朝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明朝的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也对我们今天的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的研究方法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的研究方法

在研究十六世纪明代我国的财政与税收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深度和广度的要求。

我们需要从整体的历史背景出发,了解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以及明代财政税收制度的基本情况。

我们应该针对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工具,探讨如何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史料和资料,以深入理解这一时期的财政与税收状况。

我们可以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对这一主题进行总结和回顾,以便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十六世纪明代我国的财政与税收。

一、历史背景和基本情况1.明代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在十六世纪,明代我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

这一时期的我国社会结构复杂,农业经济是当时的主要经济形态,手工业和商业也相对发达。

明代财政税收体系的建立和运作,对于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明代财政税收制度的基本情况明代的财政税收制度主要包括“户口籍簿”、“田赋”、“商税”、“海运税”、“盐铁税”等。

其中,“户口籍簿”是明代最主要的税收方式,而“田赋”则是明代的主要经济来源。

“商税”和“海运税”也是当时的重要税收项目。

二、研究方法和工具1.收集史料和资料的方法在研究十六世纪明代我国的财政与税收时,我们可以通过查阅历史文献、档案资料等途径,收集相关的史料和资料。

还可以通过田野调查和实地考察,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从而全面掌握当时的财政税收状况。

2.分析史料和资料的工具在分析史料和资料时,我们可以运用历史比较法、统计分析法、逻辑推理法等多种方法和工具,对收集到的史料和资料进行深入分析。

通过这些分析工具的运用,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十六世纪明代我国的财政与税收状况,揭示其内在规律和特点。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观点和理解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在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研究十六世纪明代我国的财政与税收时,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对史料和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解释,以便更加客观、准确地得出结论。

个人观点和理解还可以为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推动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

明朝的财政状况和税收制度如何

明朝的财政状况和税收制度如何

明朝的财政状况和税收制度如何?
明朝的财政状况和税收制度是复杂且多变的,明朝在其近三百年的历史中,经历了从建立初期到中期强盛,再到晚期衰败的过程,其税收制度也随之调整和变革。

在明朝初期,税收制度主要承袭了唐宋的传统,实施两税法,即夏税和秋粮。

夏税是在每年八月前征收,秋粮则在次年的二月前交清。

以实物,包括米麦等粮食,同时也接受金钱、钞票、金银等形式的支付。

这一时期的税收制度相对较为简单,但随着国家的发展和财政需求的增长,制度也逐渐复杂化。

明朝中期,特别是张居正时期,推行了一条鞭法,这是一次重大的税收改革。

一条鞭法的核心是将原本复杂的各种赋税、徭役合并,简化成单一的银两税。

这一改革减轻了农民的直接负担,也便于税收管理,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

然而,到了明朝的晚期,由于多种因素,包括政治腐败、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起义频发,以及对外战争和防御需求的增加,明朝的财政状况逐渐恶化。

税收制度虽经多次调整,如增加新的税种,如商税,试图通过加强对商业的税收来弥补财政赤字,但均未能有效解决财政问题。

总体来看,明朝的税收制度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再到简化的过程,反映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晚期财政制度的演变。

税收种类多样,既有直接税如田赋和人口税,也有间接税如商税。

明朝的财政状况则随着国家政策、经济结构和社会状况的变化而变化,从初期相对健康,到中期需要改革自救,最终走向晚期财政危机。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制度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制度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朝代,其税收与财政制度极为重要。

税收是国家运转的重要来源,财政制度则是税收的管理和分配方式。

本文将从税种、征收方式、财政管理等方面介绍明朝的税收与财政制度。

一、税种明朝的税种主要包括三项:田赋、商税和杂税。

田赋是明朝最主要的税种,以耕田为单位,按照土地的类型和肥沃程度而定。

商税是对商业活动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市舶使、进出口税等。

杂税则是指其他各种形式的税收,如头税、印花税等。

二、征收方式明朝的税收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征收和间接征收。

直接征收是指由国家直接向纳税人收取税款,主要针对田赋和杂税。

间接征收则是通过税收中间商或各级政府层层征收,主要针对商税。

对于田赋,明朝采用举一抚七的制度,即每七户为一保,由其中的一户担任保丁,负责缴纳全保的田赋。

这样的制度分散了税负,减轻了农民的税收压力。

三、财政管理明朝的财政管理分为三级:中央、地方和县级。

中央财政由户部掌控,地方财政由巡抚或布政使等地方行政官员管理,县级财政则是由县官负责。

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家的总体财政安排,包括征收和分配税收、编制预算、审议经费等。

地方财政则根据地方的经济状况和需要进行具体筹划和分配。

县级财政主要负责管理各级官员的工资、市政建设和军备等方面的支出。

四、税收与社会发展明朝的税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税收的征收和分配方式使农业得以发展,增加了农民的耕作积极性。

同时,商税的征收也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为国家财政提供了重要的来源。

然而,明朝的税收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税负过重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甚至造成一些地方的农民起义。

同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弊端,如官员贪污受贿等问题。

总结明朝的税收与财政制度是中国古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明朝及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税种的多样性、征收方式的合理性以及财政管理的分层次性都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发展需求。

然而,税收制度的问题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矛盾和不平等。

第九章 明代的财政 中国财税史

第九章 明代的财政 中国财税史

一、盐税
(一)盐产与盐额 (二)盐税和盐专卖制度 1.引岸法
引岸法实际上是一种特许制度。该法规定了引商和引岸。引商是经官 府批准运输和贩卖官盐的商人,引岸是指引商销售官盐的地区。引商 从官府买得盐引(洪武二年规定-引400斤)后,要在国家指定的地 点领盐,到引地销售,不准售向别的地区,就叫引法。 2.开中法 明代开中法,是仿照宋代的折中法而设立的。规定当边境粮饷不足或 某地发生灾荒时,招募商人运粮或物资到指定地区,而后由官府发给 相应的盐引,商人凭引到盐产地领盐,销同时期,不同地方,实行不同的制度。 3、计口配盐法 此法始于洪武三年。是由有司开出所辖州县人口数,派员赴盐使司领 盐,配于各户,令其输米或钱钞,以充军饷,此法仅行于个别地区。
第二节 赋 役 收 入
一、田赋 二、徭役
一、田赋
(一)土地制度 (二)户口与赋役黄册 (三)田赋与鱼鳞册 (四)田赋
(一)土地制度
明朝土地制度,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 在明朝官田中,实际还包括一部分借官势
而侵占的上地,如皇庄,诸王、公主、勋 戚、大臣、内监、寺观乞赐的庄田,这些 特权阶级,大多不负赋役的义务。 在明代官田中,屯田占据重要的地位。屯 田分为民屯和军屯,其管理方法和税法, 同普通的官田不同。在明代,屯田收入对 国家财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李绍强:《略论明代官民匠及农民的身份和负担》,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
3.邹晓涓:《“一条鞭法”论析》,《石家庄经济学院学 报》2005年第5期。
4.林枫:《明代中后期的盐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 究》2000年第2期。
5.林枫:《明代中后期的市舶税》,《中国社会经济史 研究》2001年第2期。
(一)政治方面的措施 (二)经济方面的措施

明代财政浅析

明代财政浅析

明代财政浅析1.1. 前言本文主要参考了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和《明史食货志》等资料,对明代财政史的一些基本概念予以简略的说明和介绍,结合对明代政治史和军事史的考察,试图对明代事件做出不同于传统史观的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的明代财政分析主要是相对于现代中央财政概念进行的比较,其实以下介绍财政很多特点不仅是明代所独有,而是中国古代财政的共性。

但文中并未一一指出。

1.2. 从内库说起明代的内库很是有名,明代中后期,因为屡屡征战,军事开支骤增,国库资金收入远远不能应付其巨额开销,屡有大臣上书要皇帝从内库支取费用以供国用,但皇帝总是很不情愿,宁可向人民加税来弥补入不敷出的国库,也不愿意把自己的“私产”拨出来。

这个小金库收入不菲,又因为皇帝本人过分吝啬,向来为史学家所诟病,以为亡国之祸。

老师们的教训往往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这些老生常谈的教诲如此令人昏昏欲睡,不经历过程就得出必然结论的教育方法只会让我们变成思想的奴隶。

既无益于我们了解真实的历史,也无益于我们从中获得经验教训。

明初时的国库其实明代建国伊始,只有内库,内库即国库也。

内库共有十库。

1、内承运库,贮缎匹、金银、宝玉、齿角、羽毛。

(属于户部管理)2、广积库,贮硫黄、硝石。

(属于工部管理)3、甲字库,贮布匹、颜料。

(属于户部管理)4、乙字库,贮胖袄、战鞋、军士裘帽。

(属于兵部管理)5、丙字库,贮棉花、丝纩。

(属于户部管理)6、丁字库,贮铜铁、兽皮、苏木。

(属于户部管理)7、戊字库,贮甲仗。

(属于工部管理)8、赃罚库,贮没官物。

(属于户部管理)9、广惠库,贮钱钞。

(属于户部管理)10、广盈库,贮纻丝、纱罗、绫锦、䌷绢。

(属于工部管理)另外还有天财库(亦名司钥库,贮各衙门管钥,亦贮钱钞)、。

供用库(贮粳稻、熟米及上供物)。

和现代相比,明代财政有两个重要特点。

其一,户部控制的并不是国库的全部。

户部从来没有如今天的中央财政部门那样统一规划过所有的帝国资源,其他五部都有独立的财政自主权。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

明朝的税收制度与财政管理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朝代,其税收制度和财政管理对国家的繁荣与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明朝的历史长河中,经过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管理措施,税收制度得到极大的完善和发展,为国家提供了充足的财政收入,并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了重要贡献。

明代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一般税收和特殊税收两个方面。

一般税收主要包括地税、户税、田赋和商税等。

地税是明代税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它征收的对象是土地。

根据土地的面积和肥沃程度,确定相应的税收标准。

户税是按照人口多少征收的税收,它是一种按人头计税的制度,一户家庭的成员越多,税收就越高。

田赋是农业税收,在明代农业发达的背景下,田赋所起到的作用十分重要。

商税是针对商业活动征收的税收,根据商品流通的程度和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税收的标准。

特殊税收主要包括差役、户口税和工钱等。

差役是指明代实行的劳动义务制度,通过农民劳动来履行税收义务。

差役制度在明代财政收入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但对农民来说,承担了沉重的劳动压力。

户口税是对市民和部分特权阶层征收的一种税收,其金额根据人口多少来决定。

工钱则是对劳动人民开征的税收,根据工资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缴税的金额。

然而,明代的税收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税收征收的标准不够公正,往往偏向一些特权阶层和地方势力,给普通农民和市民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其次,税收的征收手段和方式也比较粗暴,缺乏灵活性和人性化的考量。

例如,差役制度对农民来说十分繁重,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此外,贪污腐败现象也普遍存在于税收征收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以征收税收为借口大肆敛财,对国家和百姓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明代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制度改革和财政管理措施。

首先,明朝开始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对税务官员进行监督,减少贪污腐败的现象。

其次,明朝还逐渐实行统一的税制和税收征收标准,避免地方和特权阶层的干扰,保证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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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黄仁宇
1、低税收产生的问题
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官员们普遍认为低税收必然对纳税人有好处,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明代的例子就显示出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税收收入的不足意味着政府不能最充分地管理帝国的资源,这样实际上会对纳税人不利。

16世纪资金不足导致了许多政府职能的丧失。

其中表现最显著的方面是金属货币和户口食盐钞制度,这给人民带来很大的灾难。

由于正常的税收收入不能弥补支出,必要项目开支就要通过其他各种方式来解决。

这些私下的派征缺乏有效的审核,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

预算不足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明朝官员十分猖獗的腐败行为。

很明显,许多部门的管理费用甚至连最低水平的开支都不能保证,政府官员的俸禄水平荒谬可笑。

(P056-057)
2、明代财政税收的复杂性
……税收结构的复杂性是多种不同原因的产物。

水稻耕种的方式,货币体系的特性,税制原则的差异,地方政府制定法律必须符合中央法规,没有运用银行手段来管理公共资金,某些临时性调整却成为定例,中央政府不能进行普遍性的改革,地方政府权力有限,地方官员不能自己采取行动,所有这些都导致了税收结构的复杂。

明代的田赋,在折衷了如此多的矛盾之后,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财政体系问题,它必须同时也被视为一个政治和社会的制度性问题。

(P127)
3、关于田赋制度的分析
事实上,一个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的庞大帝国,整个税收水平仅为农业产量10%,这看起来是很低的。

王朝的建立者应该首先对这种情况的产生负有责任。

洪武皇帝要求军队自给自足,乡村实行自治,这些措施不需要很高的税收水平。

而且,他也通过大量印制宝钞的方法来应付各种开支。

……当税收不能进行调节时,各地的土地所有、土地租佃以及利息率等情况合在一起就会将税收限制在通行范围之内,税收的任何增长都会让最低层的纳税人感到不可忍受。

因此税收水平总是被认为是很高的。

……皇帝的内库与公共资金混淆不清。

……许多官僚坚信向民众加征的任何额外的税收不久都可能被皇帝挥霍浪费殆尽,因此他们对税收
采取消极的态度。

“藏富于民”这种儒家的原则走到一个极端,政府财政的任何增加都将被认为一定导致民困。

……低税收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足,他们收入低下,无法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
毫无疑问,绝大多数的财政负担以及各级官员和其仆从的需索都要加之于一般民众身上。

增加正规税收会遭到异议,理由是中户、小户无力交纳。

然而那些非正规的税收,管理多变,将巨大的负担完全加诸于那些中小土地所有者身上,他们无力逃避、抵制。

这样使他们的纳税能力进一步受到削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P235-239)
4、关于食盐专卖背后的问题
总之,食盐专卖使少数奸商和贪官获得好处,而成千上万的人却备尝艰辛,国家从中所得收入也为数不多,甚至实际收入要比官方统计更少。

国家赤字财政主要负担大都落到普遍民众身上。

政府在食盐交易中占用大量资金事实,鼓励了其他领域的高利息率,这又更加造成资金匮乏。

(P286)
无法确知国家收入水平低到什么程度,才由食盐专卖制度来承担赤字财政的任务。

政府强行贷款并延迟执行国家义务,却认识不到也增加了同样多的公共债务。

朝廷无力偿还,只是把压力推给盐务管理者,后者又转嫁给商人,而商人反过来抬高盐价,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

管理不当的影响必然会越积越深。

(P289-290)
虽然明朝政府商业管理的无能容易受到批评,但必须承认在16世纪进行财政改革并非易事。

由朱元璋建立起来的税收管理和财政做法有强大的军事和政治权力为后盾,但是到了帝国中期这些力量已经式威。

任何激烈的财政改革都可能加速这一衰落进程,导致完全失去控制,而不是提高效率。

政府缺乏财力就成为进行大规模改革的自身阻碍。

(P290)
5、“腐败”在道德之外的技术因素
由于不能从中获取足够的收入,从15世纪开始政府力图从其本身的管理运作中取得收入,诸如卖官鬻爵等。

这只是权宜之计,但后果却是十分恶劣。

各种税收优免起因于开纳事例,随后僧道度牒的征收也导致
了财政管理的恶化。

对士兵粮饷的克扣降低了军队的战斗力,也成为16世纪晚期军事预算膨胀的部分原因。

脏罚银的征收鼓励了腐败,降低了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力。

这里所列出的过错都是16世纪开始新出现的,特别是役和各种土贡的折银,导致了财力进一步的崩溃。

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

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寻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

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

明代税收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和节俭为上的保守思想,明代的社会经济始终没有摆脱以传统农业为基调的局面。

在国家财政税收上则表现为农业税的主体地位,驱逐了蒙古入侵者后,久进战乱的中国百废待兴。

在战前的宋朝,国家财政收入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6000万贯,即使这其中含有通货膨胀因素。

考虑到宋朝每年多达3500英吨的铜产量和5000英吨的铁产量,这样的财政收入在中国王朝史上也应该是登峰造极了。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的财政结算单位全部以贯来进行。

换言之,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数目化管理”的雏形。

而到了明代,多年的战乱加之政府管理不慎导致的宝钞信用破产,财政结算的方式反较之宋代大为落后。

明代前期对金银严格管制,禁止民间流通,税收也以征收实物为主。

当时田税的结算单位是石,这是古代通用的谷物计量单位,明代一石约相当于今天的107.4市斤。

无论白米和小麦,一律以此结算并在统计时进行简单相加,田税的交纳单位是亩,1亩=240平方步=6000平方尺。

朱元璋曾经试图因地制宜地详细划分每亩田地的税额。

但是纵观帝国上下,亩产从西北的不到半石到江南的超过4石,差距多达8倍,在无法精确管理的古代,模糊才是最好的原则。

几乎在明朝建国初始,帝国的田税就差不多稳定了下来。

在永乐年间,帝国田税基本保持在3200-3300万石,可是鉴于永乐皇帝大规模远征蒙古,七下西洋,大修北京城这样的宏伟工程。

我们有理由相信大部分开支,以极低的代价作为额外徭役转嫁到了税户身上,成为了一笔不可考的隐性税收。

永乐年间的重税使得民间不堪负荷,于是有了安南的背叛和江南富户拒绝缴税的事件。

为了平息民间的怨气后来的皇帝轻微的调整了税
额,使之长期维持在2500-3000万石的水平。

然而,征收实粮不仅对官方而言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对民间,它更是及其沉重的负担。

把粮草从主要产地江南运送到北京,成本数倍于粮食本身,而这些耗损都必须由税户自己承担。

因此,官方允许把田税的部分或者全部,以折价成银两或其他实物的方式缴纳
以云南为例,用贝壳或水银缴纳都是允许的,考虑到白米和小麦的市价不同,各地运费也有差别:一石的折价最少0.27两,最多1.8-1.9两。

田税除部分交到国库太仓府外,相当部分留在各地官府供地方财政使用,在会计帐簿上也仍然采用石予以结算。

除了田税外,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各种税名,桑茶畜牧等也需要缴纳各种农业税。

而田税之外最重要的税收则是盐税,盐税源于官方的食盐专卖,结税单位是人。

因此往往也可作为估计人口的依据之一。

通常盐税收入相当于明朝田税的10%左右
除以上收入外,明朝还可以通过种种合法抑或非法的途径获得几乎与盐税相当的收入。

这不仅包括对手工业者的税收,还包括买卖官位等等。

在西元1570-1580年间,明财政收入如下:
田税及其他农业税:折银2500万两
盐税:200万两
其他收入:3xx万两
----------------
合计:30xx万两
相比之下,到清康熙治下的最后十年(西元1712-1722年),清财政收入也接近3000万两。

同一时代,大陆彼端的英国,1714年财政收入为1000万英镑。

以当时币值,一镑价值4盎司白银,约合中国旧制3两,因此恰好也是3000万两。

一般认为,明万历初年,财政收入为320-330万两,这明显与事实不符。

大概是因为明代税收使用钱粮双制,而结算单位也不相同,考据者只考虑了帐簿上现金收入的缘故。

实际上,万历年间,太仓府每年现金收支都在银800万两以上,太师张居正死后,北京粮仓中存粮可支用十载,太仓府与内库存银1000万两。

这笔财政赢余
成为了“万历三大征”的有力保障,也绝非3xx万岁入可以实现的。

明朝末年,由于征收“辽饷”和“剿饷”,岁入一度达到2100万两(同样是现金收入)。

然而由于明代最后70年(万历-崇祯)中,有多达1亿两白银通过贸易流入中国,使物价上涨了40%(实际上是白银贬值)。

考虑到这个因素,以及明末人口应该达到1.5亿左右(盐税增加),两项征税大体在700-900万两左右,平均每人每年不到50文钱(铜并没有贬值),这明显不是所谓的饮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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