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机工作票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热机工作票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GB26860-201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管理内容与方法

热机、热控工作票使用范围

1 凡在生产现场运行、备用或正在启停中的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检修消缺工作,均应按照“安规”规定办理设备检修申请手续,执行工作票制度。

1.1 热机工作票使用范围

1.1.1 锅炉及燃料专业使用热机工作票的范围:

──锅炉本体的检修:汽包、水冷壁、过热器、减温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等。──转动设备的检修: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高压风机、给煤机、疏水泵、空压机、冷渣循环泵、输送机、冷渣器、点火油泵、卸油泵、粉尘加湿搅拌机等;

──汽水系统管道及阀门的检修:蒸汽系统、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定排系统、连排系统、工业水系统、冷渣循环水系统、暖气系统等;

──进入炉膛、烟道、风道、风室的检修与清扫,拆砌炉墙、更换耐磨耐火材料等;

──高温旋风分离器、回料阀、启动燃烧器、风门挡板的检修;

──点火油系统、卸油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检修;

──吹灰系统的检修;

──电除尘的检修;

──带式输送机的检修;

──给煤机设备的检修;

──筛碎设备的检修;

──辅助设备的检修;

1.1.2 汽机专业使用热机工作票的范围

──汽机本体的大、小修;

──调速保安系统的检修;

──润滑系统的检修;

──转动设备的检修:给水泵、循环泵、凝结泵、射水泵、排污泵、疏水泵等各种水泵、调速油泵、交流润滑油泵、直流润滑油泵等各种油泵、各种风机、滤油机等;

──汽水系统管道及阀门的检修:蒸汽系统、油系统、给水除氧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疏水系统、凝结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减温减压系统、暖气系统等;

──各种容器的检修:除氧器、凝汽器、高加、低加、轴封加热器、低位水箱、主油箱、储备油箱、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减温减压器等;

1.1.3 化学专业使用热机工作票的范围

──各种离子交换器、过滤器、净水器的检修;

──化学各转动设备的检修;

──水箱、防腐地沟的检修;

──汽水取样管道及阀门的检修;

──反渗透设备的检修。

1.2 热控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2.1 控制系统(DCS)、测量系统、传感系统、执行系统、调节及保护系统的调试检修。

1.2.2 与上述系统相关联的热控设备的调试检修(热工检修热控总电源时、运行中的220伏直流总电源上的工作和在UPS电源系统上调换开关等)。

1.1.

2.3 设备临时抢修,征得值长许可,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指定专人监护,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

1.2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办理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有关条文的规定执行,并且符合«现场安全规程»和«操作票工作票工序标准»的规定。

1.3 一份工作票只能填写一项工作任务,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办理一份工作票,若因故需工作于其它项目时,可将原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处,并办理暂存手续,然后再另外办理工作票。

1.4 若整台机组检修,多项工作项目开一份工作票时,除各工作小组有工作负责人外,整机可设总的工作负责人,也可按专业、班组和系统填写工作票。公用系统及阀门检修时,另行办理工作票。

1.5 运行值班员未得到值长或班长通知有权拒绝和制止任何人员在设备上、系统上无工作票进行检修或保温工作。

1.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票许可人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后,经厂批准并公布。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代办工作票有关事宜。

1.7 工作票许可人接到检修工作票后,与值长核对申请内容、检修工期相符,按检修要求和运行补充的措施全面做好安全措施,并会同检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可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1.8 若上班做好安全措施,待下一个班才能开工时,交班值班员应向接班值班员详细介绍安全措施,接班人员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许可开工。

1.9 在交班前30分钟内不宜办理检修工作票(特殊情况例外)。

2 热机、热控工作票填写要求

2.1 工作有专业、班组名称及统一编号。

2.2 工作负责人应亲自办理工作票。

2.3 工作内容一栏要正确填写设备全称和工作内容。

2.4 要有准确的开工及完工时间。

2.5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由检修填写设备全称及详细措施,阀门要有双重名称,必要的措施应注明,如挂“禁止操作牌”、“上锁”。如其栏目不能填写完设备全称时可加附页。

2.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经确认上栏所填写安全措施全部完善后,可填写“无补充”字样,否则要补充填写安全措施,不得空栏;若安全措施一栏缺少重要的安全措施,此工作票可视为不合格,工作许可人不可补充。

2.7 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整个票面涂改不应超过两处,检修送来的工作票不应超过一处,否则不予办理。

2.8 工作许可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并按规定记入«值班记录簿»和«工作票登记簿»。

2.9 检修工作票应按厂«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一式两份,由运行班长存放一张,工作负责人存放一张。

2.10 检修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应由检修主任或专工向值长处办理延期申请后,再由工作负责人前去工作许可人处办理延期手续,工作延期只能一次。2.11 事故和异常情况及夜间检修,应按«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12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符合«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替代签发动火工作票。

2.13 动火工作票能代替热机检修工作票。

2.14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前应将现场卫生清扫干净,检修负责人应详细填写设备检修交代记录,否则不予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15 工作许可人办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内填上完工准确时间并签字,将工作票完整的存放于工作票回收夹内。

2.16 设备停(送)电,必须执行“停(送)电联系单”的有关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