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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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9]124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9]124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

正文:
----------------------------------------------------------------------------------------------------------------------------------------------------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9〕124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174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双人间病房109间218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人间病房74间222张床,床位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6月15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结束——。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价医药[2003]26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5.29
【实施日期】2003.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3]26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74号)、《关于对医大总医院等几家医院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86)、《关于儿童医院几项医疗项目申请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108)收悉。

经研究,同意本市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按附表执行。

附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6.01.04
•【字号】津价医药[2006]2号
•【施行日期】2006.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6]2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肿瘤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490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市肿瘤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新建大楼三、四人间227张床,床位费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新建大楼6人间90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中西医结合病房双人间4张床,床位费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中西医结合病房三、四人间22张床,床位费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6年1月5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眼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眼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眼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
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4.11.23
•【字号】津价医药[2004]487号
•【施行日期】2004.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眼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
复函
(津价医药[2004]48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眼科医院病房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35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市眼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及手术室层流净化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普通双人间79间,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60元。

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每床日10元。

二、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高档双人间18间3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每床日100元。

VIP特级大套间和VIP高级单人套间共7套7张床,暂由该院根据病床实际成本和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确定收费标准,并分别报市物价局和市卫生局备案。

三、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
该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11月30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10]25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10]25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02.09
施行日期
2010.02.25
文号
津价医药[2010]25号
主题类别
价格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10〕2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5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普通病房135张床,床位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自2010年2月25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结束——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津价医药[2005]265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津价医药[2005]265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津价医
药[2005]265号)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津价医药[2005]26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5.07.28
【实施日期】2005.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5〕26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120号)收悉。

经研究,对新增的碳-13呼气试验检查(13C红外线能谱分析仪)等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核定(具体价格见附件),自2005年8月5日起执行。

附件: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特需病房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特需病房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特需病房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3.04.28•【字号】津价医药[2003]190号•【施行日期】200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特需病房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3]190号2003年4月28日)市卫生局:你局关于申请核定本市肺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特需病房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市物价局、卫生局《关于特需病房床位费(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费(1999)153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函复如下(见表):┏━━━━━━━━━━━━━┯━━━━━━━━━━━━━━━┯━━━━━━━┯━━━━━┓┃单位名称│特需病房床位费│新建病房床位费│陪床费┃┃││ (元/床7日)│(元/床7日)┃┃├───┬───────────┼───────┼─────┨┃│床位数│ 收费标准(元/床7日)││┃┃│(张)├──┬──┬──┬──┼───────┼─────┨┃││套间│单人│双人│三人││┃┠─────────────┼───┼──┼──┼──┼──┼───────┼─────┨┃天津市肺科医院│420│—│—│—│—│25│10┃┠─────────────┼───┼──┼──┼──┼──┼───────┼─────┨┃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6│280 │—│—│—│—│—┃┃医学院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51││—│75│—│25│10┃┠─────────────┼───┼──┼──┼──┼──┼───────┼─────┨┃天津市胸科医院│60│—│—│—│—│25│10┃┗━━━━━━━━━━━━━┷━━━┷━━┷━━┷━━┷━━┷━━━━━━━┷━━━━━┛。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5]289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5]289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
正文:
----------------------------------------------------------------------------------------------------------------------------------------------------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5〕289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静海县医院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5]2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静海县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普通病床293张,床位费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二、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标准单人间22间22张床,床位费15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5年8月25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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