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物流公司企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管理的根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物流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客户需求。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理念是:诚信为本,客户至上,服务第一,追求卓越。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股东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认同公司章程,愿意承担公司风险;(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转让股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不得超过九人。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业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第十三条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第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七)修改公司章程;(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次会议应当提前通知董事。
物流公司章程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范本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物流事业发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了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章程。
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为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公司主要从事第三方承运物流业务,运送的货物包括食品副食品、生活百货,主要服务于___,以及在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本市区的供应物流。
公司在这些重点地区设有点,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服务。
公司拥有自己的固定车队和合作车队。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运营的稳定,公司将扩大经营范围和增加服务类型。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
如果公司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如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工商管理事务1.查名(需2-5个工作日)全体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金和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均为8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到账注册。
公司名称为___,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服务于包头、鄂尔多斯、大同和呼和浩特市的往返货物配送,包括食品副食品和生活百货。
2.验资(即办即完)凭查名核准单和法人私章前往就近的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
办理完毕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由银行盖章的询证函交给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快递物流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权益保护,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业务及许可范围]第五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宗旨:[公司发展理念、目标及社会责任]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人民币第八条股东:[股东名单]第九条股东出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股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分红、增资扩股、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职责]第十四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范围]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名单及职责]第十七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范围]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职权:[总经理职权范围]第四章股东大会第二十条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六章监事会第二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七章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第二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公司物流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保障物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仓储管理、配送服务、包装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物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物流活动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2. 效率优先:优化物流流程,提高物流效率。
3.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服务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第二章物流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物流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物流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物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物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物流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3. 监督物流活动的执行情况,确保物流服务质量。
4. 定期对物流活动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物流管理制度第六条物流运输管理制度:1. 建立运输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运输责任和权益。
2. 选择合格的运输服务商,确保运输安全、及时、高效。
3. 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
4. 建立运输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运输事故。
第七条物流仓储管理制度:1. 建立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流程和操作规范。
2. 确保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仓储安全。
3. 定期对仓储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货物受损。
4. 建立仓储物资盘点制度,确保物资数量准确。
第八条物流配送管理制度:1. 建立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流程和标准。
2. 选择合适的配送服务商,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3. 加强配送车辆和人员的管理,提高配送效率。
4. 建立配送服务跟踪制度,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物流成本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制定物流成本控制措施,包括:1. 优化物流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 优化运输路线,降低运输成本。
3. 优化仓储布局,提高仓储效率。
4. 优化配送方式,降低配送成本。
第五章物流服务第十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以下物流服务:1. 物流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物流方案设计、物流方案优化等服务。
运输公司公司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四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业务范围,如: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应遵守本章程,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列出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包括:(一)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二)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包括:(一)按约定出资;(二)遵守公司章程;(三)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六)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七)审议批准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八)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决议;(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人数]人。
货物运输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货物包装、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等。
具体业务范围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股东及股权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
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4.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6.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d.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e.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f.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g.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h. 修改公司章程;i.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a. 召集股东大会;b.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c.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e.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f.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g.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货运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股东权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货物运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是指按照章程规定出资设立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 分配公司利润;3. 股东转让出资;4.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 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6.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5.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十二条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县快递公司章程范本

1.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2.公司可以设立其他高级管理职位,如财务总监、运营总监等,其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决定。
3.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于公司,勤勉于职责。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5.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业务,提供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等服务。
第四条权益
1.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转让其股份;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条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快递、国际快递、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国内快递:揽收、运输、派送、仓储、配送等业务;
2.国际快递:代理国际快递业务,包括揽收、运输、清关、派送等;
3.物流配送: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包括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
4.供应链管理: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优化、物流咨询、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完毕)
2.修改后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在修改后的十五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章程的解释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大会。
2.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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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仓储租赁,仓储咨询;物流信息处理,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第七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第四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_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九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十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或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当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配认缴出资:(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方式执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八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_百_同意。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第二十三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注:本章程可设定公司对投资、单项投资、担保的最高限额】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在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表;(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15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1% 至2%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三十五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九条公司清算办法。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第四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名、盖章: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