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一、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
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4-1 学历学位材料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4-3 科研学术材料4-4 培训材料(一)4-1学历学位材料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第一类履历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应归档材料:3-1鉴定3-2考察3-3考核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7、党团员鉴定表;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9、后备干部登记表;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应归档材料: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分类:十大类一、不归档材料步骤不归档材料筛选入学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各科试卷、毕业设计、准考证、论文、著作、业务及技术自传、思想汇报及保留首尾两份后多余的入党申请书、奖状、荣誉证书、座谈记录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等。
处理将以上不归档材料放入备用袋。
在备用袋上写上该人员的姓名及档案编号。
二、分类方法类型分类方法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简历表)等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材料。
1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2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3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9-2类。
4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有盖公章的放第一类,未盖公章的不归档。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报告个人有光事项、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
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1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2 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放第二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自主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专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离任审计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序时,将近期《干部履历表》放在首位,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部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

干部档案十大类内容第一类履历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的归类,此次明确归入第一类。
履历材料一定要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招工登记表(审批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归第一类,此次统一调整到9-2类(老档案不用调整,新档案按新标准分类)。
学生登记表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家史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自传一定要有本人签字和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归入此类。
(现有关事项报告表是6页,而且每年都有,建议不放)。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注:1、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表现)材料归9-2类,放在任免表之后作为附件。
2、199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相应记载。
第四类分成四大块(均按时间顺序排放)以前顺序为学历材料-各类培训资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现统一调整为学历学位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料-科研学术水平材料-各类培训资料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4—4类。
第一块学历学位材料(卷中材料序号上要标注4-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内容

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内容
第一类 干部履历材料
1、干部履历表、干部登记表、干部简历表;
2、普通中学学生登记表;
3、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登记表;
4、各类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
5、大专院校学生登记表;
6、研究生登记表;
7、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5、学历证明书(教育部门和中央、省、市级党校所出具的本人学历证明书)、授予学位证明书;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1、报考各类院校(技工、中专、大专以上)报名登记表、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2、参加各类学校学习的成绩表(单)、记分册;3、党校、电大、函大、夜大、自大、业大等各类学校毕业后的学习成绩卡(单、表);
4、1个月以上的各类专业训练班、进修班结业后的学习成绩;
1、干部本人各个时期写的自传;
2、有自传内容的其他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组织鉴定、个人鉴定;
2、各类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挂职、劳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3、对干部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材料;
4、中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5、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考核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一、第一类履历材料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
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4-1 学历学位材料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4-3 科研学术材料4-4 培训材料(一)4-1学历学位材料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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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及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1、报考高、中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试卷不存档)、学历证明材料、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审批(呈报)表3、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4、反映干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其他材料5、学生档案袋(有高考成绩)6、正式会计证审报表7、会计师注册表8、社会科学进步奖审批表9、教师资格过渡审批表10、省拔尖人才专家登记表11、特级教师审批表1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登记表13、体育达标登记表14、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成绩表15、业务自传(二)本类材料说明: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1、参加反党团、会道门、敌伪军、政、警、宪、特和被俘、被捕、叛变、脱党、脱离革命队伍及包庇反革命、有敌特嫌疑等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2、党籍问题的审查材料3、更改入党入团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4、下乡时间审定表,参加工作时间批注5、更改民族、年龄、解决国籍的审查材料6、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证明材料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8、有组织审查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9、审干、肃反中被限制使用、复查后的决定及原决定材料10、因隐瞒历史问题、家庭出身等原因受处分的审查材料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平反改正通知、决定12、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个人交代材料13、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干部政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虽无组织意见也可归档14、选拔学生政审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凡审查材料,都是系列材料,一般包括批复、结论、报告、证明、本人交代或申请;2、同一案件的复查、甄别、平反材料放在原审查、处理材料前面;3、在审查过程中形成的非正式调查报告,同一证明人多次写的内容重复的证明材料可取出登记销毁;4、此类按材料的主次,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排列。
套及套之间按时序法。
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1、入团志愿、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团员登记表2、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6、整党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7、暂缓登记期满后的组织决定及有关材料8、已被吸收参加民主党派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入党申请书较多的,可选择1—2份全面系统的归档;2、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入党材料暂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存。
批准入党后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归六类)及政审材料(归五类)归入本人档案;3、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的,其入党志愿书不归档;4、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连同上级批示材料归六类;5、凡被开除团籍、党籍的,其入团、入党材料不撤出,可在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开除出团、出党。
有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政历问题或违纪案件)分别归入五类、八类;6、此类材料技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愿书放在各套材料前面,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民主党派材料等,套及套之间的排列借助于时序法。
第七类奖励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县团或相当县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授予的党内外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荣誉和先进事迹材料:1、好学生登记表优秀班干部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2、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党员登记表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4、立功受勋、嘉奖材料5、创造发明、业务、技术奖励材料6、县团以上单位对干部个人的通报表扬材料7、个人突出贡献奖8、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登记表(单纯表彰)9、其他正式的奖励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未正式批准,也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不归档;2、班组、科室搞的一般性月奖、季奖材料不归档;3、此类材料按时间先后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审批材料放在前面。
第八类处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1、违纪处分材料处分(免予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个人检查各个人申诉2、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3、“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处分和复议材料4、“三反”坦白交代贪污百万元以下登记表5、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的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决定)注:复查不彻底,改正结论中留有“尾巴”,又进行复查,在修改后的结论中注明原改正结论的文号、日期,第二次修改结论的日期,并及本人见面后存其档案,原改正结论抽出销毁。
6、在整风反右倾运动中受处分的甄别平反材料甄别复议结论甄别结论7、四清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材料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原结论或处决定8、“文革”中受处分的平反材料党组织最后做出的复查结论复查报告同复查结论有关的主要证明材料本人交代材料和主要申诉材料9、“文革”中高等院校记录在案人员,记录在案的综合材料10、核查中定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的上级批复处分决定审查结论调查报告本人检查对结论的意见申诉材料11、通报批评材料12、确属错误(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组织上不予处分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检查材料13、离任审计有问题的各类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文革”以前没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错案材料或不属于错案材料的处理,主要依据中组部组通字[1979] 51号文件;2、政治历史问题及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3、举报干部工作、思想、经济、作风等违纪问题,经查属一般问题,不归干部档案,存干部部门参考;4、此类接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凡经复查已对原结论、决定处分撤销改正的,可将撤销改正结论或决定放在本系列材料前,原结论决定放在后;5、违纪处分的举报材料,证明材料应存处理机关的案件档案。
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由组织上整理填写、呈报、审批手续已经完备的反映干部录用、任免、聘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录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撤销突击提干材料2、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升级表转正定级表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补发知青工龄津贴表3、招工登记表“以工代干”转干审批材料4、兵役登记表应征入伍审查表(确认入伍时间)应征入伍批准书晋级、晋衔报告表复员军人登记表军干转业审批表荣军登记表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会代表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出席县团级以上的)6、调动、退职、辞职、退休、离休审批表、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审批表7、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8、享受政府特贴表(单独表彰的放七类)9、专家情况登记表10、公务员资格审查表11、公务员免试审查表12、上山下乡审批表13、运动员试用期协议书14、试用期干部任免审批、登记表15、大学毕业生选调登记表16、评定法官等级审批表17、评定检察官等级审批表18、劳动用工合同19、选拔领导干部推荐表(二)本类材料说明:1、任免通知不归档;2、此类材料除“工资级别登记表”列九类1号,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