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空区干式充填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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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区干式充填施工方案

为了减少选矿厂尾矿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对地表的占用和污染,同时强化对矿山采矿后采空区的治理,减少采空区的暴露面积和空间,防止采空区冒落产生大量的冲击波,危及井下生产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将选矿厂尾矿运至井下进行干式充填;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不出井的原则,对新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干式充填。为了确保充填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编制方案的依据

丁西磷矿《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中设计推荐采用矿柱支撑与尾矿回填相结合的技术处理采空区。结合2014年丁西公司年度工作方案和矿区实际情况编制。

二、充填的目的

随着回采工作的推进,采空区暴露面积逐步增大,当采空区范围超过临界极限时,将引起较强烈的地压活动。因此在回采过程中进行超前治理能有效的减少采空区的暴露空间,降低采空区冒落时冲击波的危害,缓解采空区内的局部地压活动。

三、充填的意义

丁西磷矿选矿厂正常生产时,每天可产生400吨以上的尾矿,堆在地面不仅破坏环境,同时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现将尾矿充填到井下,既回避了以上问题,同时对采空区的治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自充填以后,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有效的隔离和阻断了采空区地压的传递,降低了地表塌陷机率,减轻了对地表的破坏程度,对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十分有利。采矿过程中,为了提高矿石质量,在作业过程中手选出部分顶底板废石及上贫矿和对薄矿体的资源回收,采用分层开采产生了大量的废石,在废石不出井的原则下,采用废石对采空区干式充填,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又对采空区进行了治理。

四、充填施工组织

(一)尾矿充填

充填原材料主要来自选矿厂选矿产生的尾矿渣和采矿过程中的产生的废石。

充填方式为三轮内燃机车运输,电耙反向充填方式。选矿厂尾矿渣由公司工程车运至910尾矿堆场,在910堆场由扒矿设备装车,三轮车经910坑口运至指定充填区域,再通过电耙充填的方式将尾矿充填在采空区内至接顶。

尾矿充填组织由栗林河工区丁西五队负责组织人员、车辆、及充填设备并接受人员培训和设备检验后进行充填活动。栗林河工区负责对充填人员、设备、充填区域安全及充填质量进行监管。

(二)井下废石充填

充填原材料主要来自采矿过程中的产生的废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有规划的集中进行充填,对采空区进行有效治理。由各区域生产工程队组织实施,各工区进行监管。五、充填技术规范

(一)充填区域的选定

结合矿区实际,根据生产的需要,尾矿干式充填区域确定为栗林河工区。井下废石充填区域根据各生产区域情况选定合适位置集中进行充填。在选定充填区域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待充填区域为中等稳固以上顶板,无明显地压活动,

矿柱和矿壁未遭到破坏。

2、待充填区域的确定需经工区相关人员在现场调查

后确定,一经确定,施工方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场所,有新的情况须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报告。

3、进出充填区域必须要有完整、安全的的设备运输通

道,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二)充填技术要求

1、进入充填区域时必须先进行安全确认,对顶板以及

周边矿柱进行彻底清理,清除顶帮浮石,增设地压监测仪或信号柱,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要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护。

2、充填方式为:电耙反向充填,电耙安装在采场靠近

采空区的一侧。

3、充填顺序为:由远到近,以电耙为中心呈扇形向周围辐射。

4、电耙反向充填减少了作业人员在采空区的作业时间(更换锚桩),运输车辆不需要进入采空区深部,电耙安装位置相对安全。

5、尾矿和废石不得随意堆放,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有序,若不按要求堆放一律不予验收。

6、充填过程中,尾矿和废渣与顶板应尽量接顶,不留空隙,辅助作业人员在更换锚桩位置的时候应加强对采空区顶板的检查。

六、充填工程价格

尾矿充填充填按照2014年合同执行。井下废石充填电耙投入由丁西磷矿一次性投入到位交付工程队使用,废石充填价格12元/立方米,其价格包含电耙操作工工资、电耙易耗品消耗、管理费用及税收。运输距离超过500米时,按照《2014年采掘价格》执行,即运输距离超过500米的每达到100米涨运费0.30元/吨(即运距在600米(含600)至700米(不含700)增加运费0.3元,以此类推)。

七、充填安全措施

(一)实施班组要求:

根据选矿厂尾矿产生数量组建专门充填作业实施班组,包括电耙操作工、三轮车司机及充填辅助工等工种,每班地

面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井下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三轮车配备数量以每天充填量为准,充填作业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工区根据实际情况调配,每班不得少于一人跟班作业。

(二)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参与充填作业人员在参加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由公司、工区组织参加结合采空区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题培训后方能上岗;在作业期间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及例行安全培训学习;

2、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3、参与充填作业及运输的设备及车辆必须经过公司的检测检验后方能入井作业,未经检测检验的设备和车辆不得入井;在充填中使用的设备及车辆必须配齐消防设备和设施(灭火器或消防沙袋);

4、所充填区域必须保证良好照明,并随工作面的移动及时增设照明线,主要运输路线灯光齐全;

5、进入作业区域人员必须遵守出入井管理制度,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进出,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和到与充填作业无关的区域;

6、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和充填作业顺序实行充填;进入井下充填的尾矿必须按照指定的区域依次堆放,不得乱丢乱

倒;

7、执行充填尾矿运输的车辆在装载过程中不得超载或超速,在进出井运输的过程中遵守规定的路线行驶;

8、公司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佩戴;

9、进入充填施工区域,必须按照作业程序先执行敲帮问顶程序、清理浮石,确保安全后方能开始作业;在作业区域周边必须先检查原有支护设施是否完好,同时在人员作业区域及主要出入通道旁增加信号柱及现场观测用的至少一个木滑尺,随时观测采空区变化情况;

10、在作业过程中辅助作业人员与机械操作工之间必须建立明确的联系呼应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在充填中要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的通畅;

11、施工作业过程中,车辆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加强对所使用设备及车辆的检查,保证设备和车辆的完好、安全性能;

12、充填作业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保证充填效果,尾矿充填体与原采场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cm,以达到减小采空区危害的目的;

13、在实施充填作业的过程中,当一个区域充填完成后,及时与片区技术主管联系,制定下一个充填范围,不得随意更改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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