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国家的关系_读_利维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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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

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

基于社会契约论思想的个人与国家关系在讨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之前,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国家是怎么形成的?独立的个人是如何一步步联合起来,逐渐成为一个集体,进而形成一个国家的过程,也就明晰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什么。

一、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最早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社会契约论的是英国的霍布斯,他在社会契约论中第一次用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理性说明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在他的理论中,个人在集合成为社会之前是处于自然状态的,自然状态的人服从自然法。

霍布斯总结了两条自然法:“一是利用一切手段保存自己;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

”由于人的最大利益是自我保存,因此人与人之间从一开始就处于战争状态。

但是战争状态威胁到了人的生命,根据第一条自然法,为了自己的利益,人与人之间必然要求和平,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订立一个“和平契约”是必要的。

根据第二条自然法,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契约是在“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这要求人们把放弃的权利统一交给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由他们代为行使权利,以此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

“国家”就是这一契约的产物。

为了保证被统治者的生命,统治者要强大到足以产生巨大威慑作用的地步。

霍布斯说,国家就是伟大的“利维坦”(圣经中一个可怕的巨大海兽)。

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权力。

只有在统治者无法保证契约人生命的情况下,才可以替换它。

对于这一理论,作为英国民主政治理论创始人的洛克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认为,如果国家是一个人人畏惧的“利维坦”,那么人们也太过于愚蠢,为了避免野猫的骚扰,而甘愿处于狮子的统治之下,甚至把这看成是安全。

洛克说,人的理性只会让人选择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利维坦”形式的国家一旦发展成专制政府,将会带给人大得多的伤害。

而如果人们一开始就处于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那么人们如何相信一个独裁的“利维坦”能够保护他们的利益?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于霍布斯理论中不合逻辑的地方,洛克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契约观点。

《利维坦》中在逻辑上的悖论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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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中在逻辑上的悖论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国际政治论文-政治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霍布斯在西方思想史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霍布斯最有影响力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代表作《利维坦》中,这一着作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评价,正如奥克肖特所言:《利维坦》是用英语写作的最伟大的也许是独一无二的哲学杰作。

我们文明史上只有少数几部着作在视野和成就上可与之相比。

(奥克肖特,2003:172)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自觉而娴熟地运用科学的方法,从自然人的自然和自然理性出发,经过层层推理,推导出利维坦的建立、主权者的权利和职责以及臣民的义务和自由,整个过程具有严密的逻辑。

然而,由于霍布斯的利维坦事业过于宏大,其中的因素又非常复杂,所以,百密难免一疏。

因而,《利维坦》中也存在着一些逻辑上的悖论,其中国家主权和个人自我保存权这两个核心概念之间的张力是它的最大困境。

一、国家主权与个人自我保存权之间的张力《利维坦》一书的逻辑很清晰。

霍布斯根据对人性和自然权利特点的分析,指出了战争与恐惧是自然状态下人们的必然宿命。

人们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追求和平,在自然理性的帮助下发现自然法,但由于缺乏外在力量的保障,自然法无法得到有效遵守,所以,人们仍然生活在战争状态中。

生活在恐惧之中的人们再次在自然理性的帮助下,相互订立社会契约,把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转让出去,并授予某个人或某个群体至高无上的权利,这样就建立了国家。

被授予的至高无上的权利就是主权,拥有主权的人就是主权者,其余的人都是他的臣民。

主权者拥有至高无上和不受制约的主权权利,臣民必须服从;臣民拥有自我保存的权利,另外在主权者的法律未加规定的地方都拥有自由,保护臣民自我保存的权利是主权者的基本职责。

然而,《利维坦》整个逻辑的两个核心要素个人自我保存权与国家主权却存在着张力。

一方面,主权者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转化为权力,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权力的专横,进而会侵犯个人的自我保存权。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

《利维坦》的读书笔记《利维坦》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是托马斯·霍布斯创作的政治学著作,1651年首次出版。

下面是橙子整理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利维坦》的读书笔记1 《利维坦》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讲述了霍布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他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的理解。

第二部分:“论国家”,讲述了国家的产生、主权者的权力和责任及对法律的认识等问题,这一部分也是全书的重点。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主要表达了他对教会和教皇的否认、批判,主张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观点。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主要抨击了罗马教会的腐败。

下面我谈一谈读完此书后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述一下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

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

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

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

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

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

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摘要】《利维坦》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其中探讨了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

本文对这些思想进行全面评价,并指出《利维坦》在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在对霍布斯的君主论进行评价时,我们看到他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力和人民的服从。

而在社会契约论中,霍布斯认为人们为维持社会秩序而形成契约,强调个人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

权力观中,他认为权力是维持秩序的基础,国家是权力的集中体现。

在国家观和公民责任观中,霍布斯强调人民要服从国家权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论部分则强调《利维坦》的现实意义在于提供了社会秩序维护的理论基础,对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利维坦》、政治思想、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公民责任观、现实意义、启示、政治哲学史、评价、结论1. 引言1.1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概述《利维坦》政治思想是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的代表作品,被称为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之作。

本书主要探讨了权力、国家和社会契约等政治问题,对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评价《利维坦》政治思想时,我们不仅可以从理论的角度出发,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霍布斯在书中提出的君主论、社会契约论、权力观、国家观以及公民责任观等观点,都具有独特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意义。

通过对这些观点的评价,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利维坦》所提出的政治理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现代政治思想。

对《利维坦》政治思想的评价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霍布斯的政治理论,还有助于我们思考政治问题,指导实际政治实践。

2. 正文2.1 对《利维坦》中的君主论进行评价《利维坦》中的君主论是霍布斯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君主在霍布斯看来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

君主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契约,人民将其自然权利委托给君主,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霍布斯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权威,以确保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君主的权力不受限制,他可以制定法律、收税和动用军队等,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陈晓晓(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摘要: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贯穿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在对这三个概念辨析的基础上,梳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针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指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三种类型,以及存在的不足。

针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从目的与手段的分野,提出两派对立观点,并分别列举重要思想家的观点予以论证。

关键词:个人;社会;国家;西方政治思想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社会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是贯穿社会发展始终的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正确处理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人类创造和拥有的全部政治机制和思想意识所必须面对的永恒课题,因而过去和现在都是西方政治思想家所极目关注的中心。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兴起与拓展,一股以试图对个人、社会与国家间极度的紧张作出检讨、批判与调整,以求透过对公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个人、社会与国家间应有的良性关系的理论浪潮开始冲击世界各国。

全面、合理地评价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探寻西方政治思想家在认识与思考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时走过的思想轨迹及其在理论建构中的成功与失误,对于思考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基本概念辨析个人、社会与国家三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内容,对三个核心概念的辨析有助于对三者关系的理解。

(一)个人“个人”(individual),在本文中既指一个国家之内所有的个人,也即由全体个人形成的群体;又指每一个单个的人。

在群体意义上的“个人”同国家的关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体。

如果他们是国家的主人,通过民主的方式来行使他们的权力,这样的政体就是比较民主的政体。

通过他们,或者他们中的多数,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就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统治,这样的政体,就是专制性质的。

这种意义上的“个人”接近“公民”、“人民”。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

驯化利维坦读书笔记和心得驯化利维坦是一本关于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由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所著。

书中主要讨论了人类社会和政治的本质,以及政府权力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我的读书笔记和心得:1. 人类天性的本质:霍布斯认为,人类天生不平等、贪婪和寻求自我保存。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即没有组织起来的状态)会陷入战争、混乱和无尽的竞争之中。

2. 利维坦的概念:霍布斯提出了“利维坦”这一概念,将其比喻为一个强大的政府机构,可以统一人们、确保秩序和维护和平。

利维坦作为一个“超人”拥有绝对的权力,并通过契约获得合法性。

3. 契约社会论:霍布斯主张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通过契约自愿将权力授权给政府,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因此政府必须履行其职责,并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益。

4. 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性:霍布斯认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避免人类陷入无休止的战争状态,人们必须愿意通过契约将权力交予政府,以实现和平与稳定。

5. 国家主权和统治权:霍布斯强调国家主权和统治权的不可分割性,认为国家才有资格拥有完全的统治权,而个人或群体只有在国家的授权下才能行使权力。

6. 自由与权力的关系:霍布斯认为,个人自由并不等同于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张。

相反,个人自由只有在政府的保护下才能得到保障。

通过阅读和研究《驯化利维坦》,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政治哲学的复杂性和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紧密关系。

霍布斯的思想清晰地展示了政府权力与人民自由的悖论。

虽然他的观点有时显得过于悲观和权威主义,但这本书为我提供了深刻的思考,并启发我对政治体制和社会秩序的理解。

在现实生活中,霍布斯的理论也提醒我们,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和支持,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人们的自由和权益。

只有在这种基础上,一个社会才能达到和谐、稳定和公正的状态。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

国家是海中怪兽——霍布斯的《利维坦》西方的神话传说中“Leviathan”的字意为裂缝,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

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

利维坦沉睡在大洋深处。

它巨大无比,足以将整个世界环绕。

在基督教中利维坦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传说,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

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

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

生活在地上的人们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尤其是野兽和外敌的侵扰让人们的生活不得安宁。

人们请来了海兽利维坦帮忙,在利维坦的帮助下,人们很快就赶跑了野兽、击退了外敌,当人们认为生活可以安宁的时候却发现,利维坦成了人们最大的祸患——这个庞大的海兽每天都要食人肉,喝人血……现实生活中,人类的生活面临许许多多的困难与风险,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人们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

政府在保护人民的同时,往往又在欺压人民。

因此,政府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

学者们将一个吃人的专制政府称为利维坦,所以,人类社会的最高政治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即用宪法约束政府,约束公共权力。

英国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兽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维坦》。

当时的书名是《利维坦: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初版的封面卷头插图也非常知名,描绘出一个戴着王冠的利维坦巨人,一手持剑、一手持仗,巨人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象征着君权的强大。

所以,这部政治学著作中说的“利维坦”当然不再是水怪,而是由人类创造的“活的上帝”,人间的“国家怪兽”。

用霍布斯的话说:国家——伟大的利维坦——是一个人工模造的巨人。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

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卷一、判断题1.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学园中最有才华的学生。

(√)2. 亚里士多德的代表著作是《理想国》。

(×)3. 从西塞罗开始,政治哲学开始成为所有人的政治哲学。

4. 波里比阿是希腊人,代表作是《历史》。

(√)5. 在罗马帝国时代,基督教神学发展处于第一个阶段,即“教父学”时期。

(√)6. 奥古斯丁政治哲学最突出的一点,是他区分了上帝之城和世人之城。

(√)7. 《国家论六卷》的主要理论立场是提出了国家主权学说。

(√)8. 布丹是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9. 霍布斯不仅反对法治和分权,而且剥夺了人民的任何政治权利。

×10.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也认为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

(×)11. 卢梭的政治思想在法国历史的进程中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12. 卢梭在近代西方第一次完整的提出人民主权学说。

(√)13. 《独立宣言》中所阐述的自然权力理论,是杰斐逊为美国人民反英斗争提出的理论依据。

(√)14.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潘恩不是最早将社会与国家加以区别的思想家之一。

(×)15. 黑格尔的著作有《法哲学原理》、《神学大全》、《德国法制》。

(×)16. 为了实现德国的统一,黑格尔主张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17. 论证个人的权力和自由是孔斯坦政治思想中的出发点和重要内容。

(√)18. 在托克维尔的论述中,对“民主”一词的使用并不严谨。

(√)19. 密尔认为,宁可做一个快乐的猪,也不做一个痛苦的苏格拉底。

(×)20. 柏克的保守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名词解释1.城邦正义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城邦存在的意义在于实现城邦正义,所谓城邦正义就是城邦实现或体现至高的“善”。

具体城邦的正义体现为社会分工,即每个人从事自己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2.柏拉图: 柏拉图是古希腊城邦时代的政治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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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读《利维坦》孙逸舟(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摘 要:在霍布斯的国家学说中,国家产生于人们对自然状态的恐惧、对秩序和安全的追求,按约建立的主权者拥有绝对权力并具有垄断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霍布斯认可臣民基于自我保存的反抗,也不否认国家始终拥有绝对主权。

《利维坦》对国家产生、国家权力的绝对性以及臣民反抗权的精彩论述为我们理解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利维坦 绝对权力 主权者 臣民 反抗权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9428(2011)05 0092 06作者简介:孙逸舟,北京大学法学院。

〔1〕 王沪宁:《政治的逻辑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9页。

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之后,人们都生活在各种形式的国家制度之下。

尽管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必将消亡,但是现代社会中主权国家无疑仍在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既是阶级斗争和冲突的产物,也是控制这种斗争和冲突需要的产物。

〔1〕国家以国民和公共权力的存在为前提。

这种公共权力,有时为善,有时为恶;有时保民,有时害民,而作为一国国民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则成为历来政治思想家们苦思冥想的重要课题。

人们应当服从什么样的国家?或者说什么样的国家最符合人性,最适于人的需要与潜能?托马斯 霍布斯(1588 1679),这位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他的思想是理解近现代政治思想的起点。

他最著名的政治哲学著作《利维坦》是其国家学说的集中代表,这部经典对于个人和国家关系的开创性论述、主权绝对性等观点仍是今日探讨的热点。

可以说,霍布斯的《利维坦》是我们思考以上问题不可逾越的思想巨著。

一、关于国家的产生霍布斯的国家学说,奠基于人们对免于横死的恐惧、追求和平与安全生活的论述。

按照他的观点,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全部理论,都应该放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理解。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构造了一个前政治的自然状态,并分析了自然状态下人的特性。

第一种特性就是欲望: 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达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 ,这种欲望是 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

〔2〕由于自然状态下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平等,他们就产生了自负和虚荣,而无止境的欲望加上自负和虚荣,就造成了 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 , 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

〔3〕 然而这种状况却有可能超脱。

一方面要靠人们的激情,一方面则要靠人们的理性。

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对第19卷第5期2011年10月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Vol.19No.5Oct.2011舒适生活所必需的事物的欲望,于是理智便可提示出使人同意的方便易行的和平条件。

〔4〕由此,有学者将人在自然状态下的特性归纳为 欲望和理性 〔5〕。

但是,列奥 施特劳斯认为,能够促使人们走出自然状态的第二种特性,本质上是 对横死的恐惧 :在战争状态中,产业、艺术、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寿。

〔6〕 最大的和至高无上的邪恶 是暴力造成的横死。

〔7〕 最强烈的激情乃是唯一能够成为 庞大而持久的社会的源泉 的激情,或者说最强烈的激情乃是最合乎理性的激情。

〔8〕理性无疑是恐惧这种激情的工具;而对于横死作为最大恶的恐惧,促使人类 脱离战争的悲惨状况 、寻求和平与安全,从而构成了国家的基础。

霍布斯论述 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这权利拿出来授予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这一点办到之后,象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在拉丁文中称为城邦。

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

〔9〕正如同 利维坦 的原意, 国家 在霍布斯的笔下变成了一只聚合权力的怪兽。

为秩序和安全的需要,国家得以建立,这种正当性正是建立在摆脱恐惧的基础上。

这只 怪兽 的出现强调的是 国家 的权力,而未过多追问国家的义务。

二、关于国家权力的绝对性在人们互相订立信约、把自己统治自己统一转让给一个主权者时,国家便建立起来了。

霍布斯认为,权利转让的契约一旦订立就不可改变,建立国家的过程一经开始就不可逆转。

霍布斯为国家(主权者)设定了强大的权力,反复论证主权 不可分割与不可转让 。

国家之所以拥有权力,乃是基于人们对横死的恐惧。

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或者跟那种无人统治,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以约束起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10〕 像这样一种无限的权力,人们也许会觉得有许多不良的后果,但缺乏这种权力的后果却是人人长久相互为战,更比这坏多了。

〔11〕 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12〕 霍布斯建构国家状态的出发点是对自然状态的恐惧,其目标和终点则是文明的国家状态的安全。

〔13〕这一根本关切赋予国家权力绝对的合法性 主权代表人不论在什么口实之下对臣民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可以确切地被称为不义或侵害;因为每一个臣民都是主权者每一行为的授权人,所以他出开自己是上帝的臣民、因而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以外,对其他任何事物都不缺乏权利。

〔14〕他在《利维坦》第十八章详细列举了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利(同样也适用于以武力建立的主权者),其中包括 决定哪些学说和意见有害于和平,哪些有利于和平,决定对人民大众讲话时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和什么程度内应受到信任以及决定在一切书籍出版前,其中的学说应当由谁来审查 ,这在现代自由主义者看来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但霍布斯认为,主权者应当把思想言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读《利维坦》〔4〕〔5〕〔6〕〔7〕〔8〕〔9〕〔10〕〔11〕同前注[2],第96-97页。

[美]乔治 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M],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44页。

同前注[2],第94-95页。

[美]列奥 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美]列奥 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M],彭刚译,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02页。

同前注[2],第131-132页。

同前注[2],第141页。

同前注[2],第161页。

审查 当成和平所必需的事,像这样来防止纠纷和内战 〔15〕。

为了行使上述这些权利,主权者毫无疑问可以使用武力,因为它可以 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 〔16〕,而 不以强力防卫强力的信约永远是无效的 〔17〕、 没有武力,信约便只是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力量使人们得到安全保障 〔18〕。

同时,国家状态还排斥臣民行使暴力反对主权者的可能性: 任何人都没有自由为了防卫另一个人而反抗国家的武力,不论这人有罪还是无辜都一样;因为这种自由会使主权者失去保护我们的手段,从而对政府的根本本质起破坏作用。

〔19〕两百余年后,马克斯 韦伯所阐述的现代国家的特性 在一定领土范围内垄断使用暴力的合法性 在此已经被霍布斯提出了。

现代国家主权的这种绝对特性,在16世纪已由法国法学家让 博丹提出。

博丹同样把主权定义为不受法律约束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认为国家的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

但他囿于传统见解,认为主权者的命令要受上帝和自然法约束,且主权不可侵犯私有财产权,因此他的理论体系充满矛盾和混乱。

〔20〕而霍布斯则坚定地认为 除开国家以外就没有人能制定法律,因为我们只是臣服于国家 、 伦理道德虽然天然是合乎理性的,但唯有通过主权者才能成为法律 、 所有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其权威与效力都是从国家的意志中得来的 ,〔21〕且 臣民的所有权不排斥主权代表者对他们财货的权利 〔22〕,从而将博丹理论中含混和矛盾的部分一扫而光,确立了纯粹的现代主权理论。

国家权力的绝对性,还体现在国家权力对间接权力的排斥。

在现代主权国家建立之前,欧洲的政治社会形态是由皇帝、各级封建领主、教会构成的,城市、行会、大学等自治性团体拥有很大权力的多元化复合形态。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没有给这些间接权力留下任何空间: 正规团体有些是绝对的和独立的,除开自身的代表者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只有国家才是这种团体 其他的团体都不是独立的,也就是从属于某一主权者之下的;团体中的每一个人和他们的代表者都是这个主权者的臣民 ,〔23〕 神权王国必须服从于俗权王国 ,〔24〕能够确立自己主权者身份的君主享有自己领土上的全部主权,皇帝、教会和其他封建领主在此地行使政治性权力的可能性被完全排斥;同时, 私人团体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非法的。

国家允许存在的就是合法的团体,所有其他团体都是非法的 ,〔25〕自治性团体的正当性必须得到国家主权确认。

卡尔 施米特认为: 霍布斯取得了那对我们今天还显然可见并且依然丰硕的成就,也即这位伟大教师与一切形式的间接权力作斗争的成就。

〔26〕国家的建立是每一个孤立的个人放弃权利的结果,因此霍布斯关于建立国家的理论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学说。

〔27〕在消灭了间接权力后,拥有绝对主权的国家直面 原子化结合 〔28〕的个人,其统治权力直接达于个人。

德国法学家奥托 吉尔克将现代社会的特征概括为个人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并存(the sov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15〕〔16〕〔17〕〔18〕〔19〕〔20〕〔21〕〔22〕〔23〕〔24〕〔25〕同前注[2],第137页。

同前注[2],第132页。

同前注[2],第106页。

同前注[2],第128页。

同前注[2],第170页。

同前注[5],第82-86页。

同前注[2],第206-209页。

同前注[2],第254页。

同前注[2],第174页。

同前注[2],第254页。

同前注[2],第174页。

ereignty of the individual and the sovereignty of the state),〔29〕而第一次表述这个特点的正是霍布斯的国家理论。

三、关于技术理性与去目的化霍布斯建立的国家致力于保护和平与安全,因此显现出非常强的机械性,即技术理性、价值中立: 西方的自由民主制与布尔什维克主义在这一点上一致:它们都把国家看作一个器具,千差万别的政治势力都可以把它当做一个技术 中立的工具为自己服务。

〔30〕正如施米特所说,霍布斯的国家理论的终点是建立国家、保卫和平与安全。

由于和平的静态属性,国家一旦建立,政治的过程实际上已告结束;这样一个国家本身不再有任何目的或者对未来生活的展望,它在将来的全部状态不过是此刻和平状态的无限次重复;古典政治中追求崇高目的的 过程 就此被压缩成一个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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