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4版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 (二)平面布置 (三)安全疏散 (四)建筑构造 (五)消防设施 (六)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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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平面布局
□布局原则
➢ 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总平面布局应服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 规划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质、体量或规模等因素, 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特别是对 于高层建筑、生产厂房与仓库等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或火灾危 险性大的建筑物,更应经认真调查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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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适用范围
1 厂房; 2 仓库; 3 民用建筑;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 可燃材料堆场; 7 城市交通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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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适用范围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 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 从其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 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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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说明
□条文统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共有条文387 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 (2005年版)共有条文214条,两者有相同、相近要 求的条文170条,约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总条文的8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4年版共有条文424条,其 中强制性标准条文165条,约占全部条文的39%。 2024版规范相对于原两本规范,新增条文69条、修 改128条、删除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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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说明
□主要修订内容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1.建筑材料与结构选择:建筑设计中应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建筑材料,并进行合理布局和安装。
墙体、屋顶和地板应采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墙、耐火砖等。
门窗应选择隔热、防火性能好的产品。
2.防火隔离措施:建筑设计中应按照建筑物不同功能的特点,进行防火隔离。
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关键部位,以阻止火势的蔓延。
同时,还应注意通风系统和电气线路的防火隔离。
3.建筑物疏散设计:建筑设计中应考虑疏散通道的合理设置,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应足够宽敞,靠近建筑物出口,且不得设置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4.消防设施设置: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布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紧急扑救。
5.防火电气设计:建筑设计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线路应合理敷设,不得接触易燃材料,且应设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
应合理设置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以防止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6.建筑物消防通道:建筑设计中应设有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进入和人员的疏散。
消防通道应符合相关规范,保持畅通无阻,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建筑物防火分区:建筑设计中应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限制火灾的蔓延。
防火分区应设有严格的防火墙或防火门,以防止火势扩散。
8.建筑物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为了提高人员的火灾应对能力,建筑设计中应设有相应的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计划。
人员应熟悉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以提高火灾时的逃生效率。
总之,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是为了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设计师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法律要求,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结构,设置防火隔离措施和消防设施,合理设计疏散通道和电气线路等,以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部分:术语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14、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部分:术语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14、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一、引言建筑防火设计是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以及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与完善。
本文将对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
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概述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是根据建筑行业的实际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最新版防火设计规范。
该规范在前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疏散安全和建筑物的结构稳定。
三、建筑防火要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22版对建筑物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火源控制•对于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存储和使用,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标准,安装在防火墙上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隔离。
2. 隔热和阻燃材料•建筑物的外墙和屋顶必须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隔热和阻燃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耐火性能。
•隔热层和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以确保火势无法穿越。
3. 疏散通道•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必须合理设置,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疏散楼梯和出口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通道宽度、防滑措施和应急照明等。
4. 消防设施•建筑物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自动报警系统等。
•消防设施的布置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四、建筑防火设计案例分析1. 住宅小区防火设计•在住宅小区的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到住户的安全和疏散问题。
•确保住宅区内的道路宽度符合规范要求,方便消防车辆进入。
•小区内的楼宇必须设置防火墙和消防通道,提供安全的疏散通道。
2. 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商业建筑通常有更高的火灾风险,因此其防火设计要求更为严格。
•在商业建筑的平面布局中,应合理划分隔离区域,避免火势蔓延。
•商业建筑内部必须设置灭火装置和自动喷水系统,以提供及时灭火的手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7-3-22 17:04:4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高层民用建筑的最新防火设计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设计的安全性能。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酒店、商场等。
2. 总则2.1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2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充分考虑火灾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及减小火灾损失。
2.3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确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易于管理、维护和救援。
3. 防火分区与防火间距3.1 防火分区3.1.1 建筑内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分隔。
3.1.2 防火分区面积及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别、高度、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2 防火间距3.2.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2.2 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火灾时火焰、热辐射和蔓延途径受到有效控制。
4. 防火构造4.1 建筑材料4.1.1 建筑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1.2 易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隔离、涂覆等处理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4.2 防火分隔设施4.2.1 防火分隔设施应具有足够的防火性能,包括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4.2.2 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位置、数量、形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3 防火涂料与防火堵料4.3.1 建筑管道、孔洞等部位应采用防火涂料、防火堵料进行防火处理。
4.3.2 防火涂料、防火堵料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 消防设施5.1 消防给水系统5.1.1 建筑应设置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确保火灾时消防用水供应充足。
5.1.2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括水泵、水池、消防水箱等。
5.2 自动灭火系统5.2.1 建筑应根据火灾风险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包括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防火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
定期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宣传资料
制作和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包括海报、手册、视频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用等。
人性化设计
住宅建筑的设计越来越注重人性化, 以满足不同家庭成员的需求,如无 障碍设计、适老化改造等。
智能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住宅建筑的智能 化程度越来越高,如智能家居、智 能安防等。
02
防火设计规范
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预防为主
防火设计应以预防火灾为 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 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第一
在火灾发生时,应确保居 民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 损失。
科学合理
防火设计应科学合理,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和 可行性。
防火设计的标准与要求
建筑材料选择
应选择不燃或难燃的建筑材料,并确保其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
消防设施配备
住宅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 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加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联动
加强与当地消防、医疗等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动机制, 提高整体应对火灾的能力。
火灾应急处置流程的优化
优化报警和响应流程
建立快速有效的报警和响应机制,确 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救援行动。
优化救援处置流程
明确火灾救援处置程序,优化人员、 物资、资源的调配方案,提高救援效 率。
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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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基本概况: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
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6.4.12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
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
2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问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6.4.13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隔问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2;
2防火隔问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m;
4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6.4.14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