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20101110111109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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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

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

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岛市的建筑改造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建筑立面是建筑的外观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筑立面改造则是提升建筑外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建立一套符合青岛市建筑特点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建筑改造立面导则,对于城市建设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结合青岛市的城市特点和建筑发展情况,提出一套建筑改造立面导则,希望对青岛市的建筑改造工作能够有所帮助。

一、城市特点和建筑发展情况分析青岛市地处中国东海岸,是一座充满魅力的海滨城市。

作为一个海滨城市,青岛市的建筑风格多样,既有德式风格的建筑,又有现代风格的建筑。

而且青岛市的建筑风格也受到了不同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建筑风貌。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岛市的建筑改造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建筑改造不仅是对建筑结构和功能的改善,更涉及到建筑外观的改造和提升。

而建筑立面作为建筑的外观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筑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符合青岛市建筑特点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建筑改造立面导则。

二、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的基本原则1.尊重建筑历史,保留和弘扬传统文化青岛市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和传统文化。

在建筑改造过程中,要尊重建筑的历史,保留建筑的传统文化和艺术价值。

在立面改造过程中,可以适当保留建筑原有的传统元素,如雕刻、线条等,以体现建筑的历史和文化。

2.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建筑改造立面导则应当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在立面改造过程中,要选用环保材料,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在立面设计中也要考虑建筑的可持续性发展,确保立面修改能够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

3.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建筑改造立面导则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在立面改造过程中,要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确保建筑改造后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现代建筑立面装饰设计原则[工程类文档]

现代建筑立面装饰设计原则[工程类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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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性原则
地区性原则是一种开放的态度。一个民族或地区的建筑特点,根源于本国当地建设资源的最正确利用。这里所说的建设资源,是广义的的和人文的资源。自然资源,如地形、光芒、风随和候等;人文资源,如种族、身份、历史、民俗,以及结构方法无紺窶櫸鑠舻縭锓測黿轫鰉親呖贶。
等。建筑立面装修应当在尊敬地方自然资源预人文资源的基础长进行设计,才能体
现代建筑立面装修设计原则[工程类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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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性原则
装修的时代性原则,不是片面的、单向的。它包含两个层次:第一,要立足于时代,既要从时髦中追求灵感,又要超越时髦掌握住内在的实质。歌德曾说过:不论你们的脑筋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感情。时代能供应给艺术作品丰富的营养。因为,每一个形式产生一种精神状态,接着产生一批与精神状态相适应的艺术品。因为这个缘由,每个新局势都要产生一种新的精神状态,一批新作品。也因为这个缘由,今天正在酝酿的环境必定会产生它的作品,正如过去的环境产生过去的作品。反之,建筑(立面)装修自己办理的再完满,离开了时代性也是没有价值的。其次,经典和传统是时代性之根,建筑(立面)装修离不开经典和传统的作用。一方面是对经典永久价值有选择的借鉴,另一方面是对传统内在精神有目的的传承。因为,经典和传统积淀了好多真实反应生活方式、思想观点、技术条件、文化价值、天气条件等有价值的原则和经验,此中对今世有现实意义的基因就会展现出来,并长远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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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原则
经济性原则要求建筑立面中的装修应有正确的定位。因为建筑立面装修能够用作表达财产和经济地位的象征,很简单致使不管建筑装修的艺术性而将各样豪华资料堆砌起来,成为实现城市形象工程的手段。从经济性原则出发的建筑立面装修,既不是盲目的追求豪华魄力,也不是不管场合的降低标准,而是本着节俭和控制的原则,依据建筑的性质、四周的环境、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等理性确实定建筑装修的定位。主要包含以下三点:第一,选择适合的装修标准。建筑立面装修的标准差异很大,应当依据建筑物的性质、装修等级以及使用者的经济实力等条件综合考虑,确頸恆寝虾錁顳险喽瓏鐔鵜鉅。

建筑立面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立面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立面工程技术规范
1. 引言
本技术规范旨在规定建筑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要求,确保建筑立面的质量和安全,并提供技术指导。

2. 设计要求
2.1 立面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功能需求,并考虑建筑形象、可持续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2 立面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抗风、抗火、抗震等必要性能。

2.3 立面的节能设计应考虑隔热、保温和通风等因素,减少能源消耗。

2.4 立面系统的布置设计应合理,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 施工要求
3.1 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施工
人员的安全。

3.2 施工人员应熟悉立面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要求,并按照设计
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3.3 施工质量控制应严格,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控制、防水、隔音等。

3.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材料浪费和环境污染。

4. 验收要求
4.1 立面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核实各项设计和施工
要求是否符合。

4.2 验收应包括材料检测、结构安全性检查、外观质量检查等
内容。

4.3 验收合格的立面工程应具有稳定、耐久、外观美观等特点。

5. 技术指导
5.1 建筑立面工程技术规范应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包括设计要点、施工方法、验收标准等。

5.2 技术指导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和发展。

6. 总结
本文档对建筑立面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了简要介绍,明确了设计、施工、验收等要求,并强调了技术指导的重要性。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控制,以确保建筑立面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

房屋外立面装饰装修技术规定

房屋外立面装饰装修技术规定

房屋外立面装饰装修技术规定
1、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的建设应当严格保护城乡历史风貌,体现地方特色,与周边城市景观相协调,创造良好的城乡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

2、房屋立面改造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遵守建筑安全、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市容景观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3、房屋外立面应当按规定距离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原位置不变的除外。

4、雨篷、平台、建筑装饰物等外挑构造离室外地面的净高度不得小于3米;外挑宽度应当与周边城市环境、相邻建筑立面相协调,具体宽度由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核定。

5、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足1米的,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附属物紧贴或者压占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影响各类架空线网和行道树;
(二)向外开门的,门樘的后退距离不得小于门的宽度;
(三)向外开窗的,窗扇底部离室外地面的净高度不得小于2.5米,窗扇外挑宽度不得大于0.4米。

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

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

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1. 简介建筑工程的立面造型设计是指对建筑外立面进行设计,以美化建筑外观,展示建筑的风格和特色。

立面造型设计不仅仅是建筑的外观装饰,更是对建筑功能和结构的一种体现。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的重要性、设计原则和常用材料,以及一些成功的案例。

2. 重要性建筑工程的立面造型设计在建筑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良好的立面造型设计可以增加建筑的美感和吸引力,使建筑在城市中脱颖而出。

其次,立面造型设计可以强调建筑的功能,使建筑的外观与内部功能相匹配。

此外,立面造型设计还可以考虑环境因素,如光线照射、风向等,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可持续性。

3. 设计原则在进行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时,需要遵循一些设计原则,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3.1. 比例和尺度建筑工程立面的比例和尺度是设计的基础。

合理的比例和尺度可以使建筑在整体上平衡和协调,避免过度夸张或不协调的效果。

3.2. 材料选择材料的选择对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至关重要。

不同的材料可以创造出不同的外观效果和触感。

需要考虑材料的质量、耐久性、可持续性,以及与建筑风格和功能的协调性。

3.3. 形式与功能结合建筑工程立面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功能来确定。

立面设计应与建筑功能相结合,实现功能性和美观性的统一。

例如,在办公楼的立面设计中,可以考虑窗户的布置和大小,以提供良好的采光和视野。

3.4. 创新与独特性在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中,创新和独特性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采用新颖的设计元素和形式,可以使建筑更具吸引力和独特性。

同时,创新的设计也有助于建筑与周围环境和其他建筑区分开来。

4. 常用材料建筑工程立面造型设计所使用的材料种类繁多,下面列举几种常用的材料:•玻璃:透明的玻璃可以提供良好的采光效果,而强化玻璃则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金属:铝合金、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常用于现代建筑的立面设计,具有优雅的外观和耐候性。

•石材: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常用于高档建筑的立面设计,具有质感和永恒的美感。

建筑艺术设计中的立面规范要求与创意表达

建筑艺术设计中的立面规范要求与创意表达

建筑艺术设计中的立面规范要求与创意表达在建筑艺术设计中,立面是建筑物外立面的一部分,它不仅具有功能性,还承载着美学价值。

立面规范要求和创意表达是建筑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本文将探讨建筑艺术设计中的立面规范要求与创意表达,并分析它们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性。

一、立面规范要求立面规范要求是指在建筑设计中,对立面进行设计和施工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比例和尺度:立面设计应符合建筑物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不得过高或过低,保持整体的协调性和美感。

2.材料选择:立面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风格和周边环境选择合适的材料,如石材、玻璃、金属等,以确保立面的稳定性和美观性。

3.颜色搭配:立面设计中的颜色搭配应考虑建筑物的整体氛围和周边环境,创造出协调统一的视觉效果。

4.细部处理:立面设计中的细部处理非常重要,包括窗户的布局、雨水系统、装饰元素等,这些细节决定了立面的整体质感和美观度。

5.安全性考虑:立面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防护性,如防雨、防火等措施。

立面规范要求的遵循可以保证建筑物的外观质量和使用安全性,为建筑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设计和施工准则。

二、创意表达除了满足立面规范要求,建筑艺术设计中的创意表达也是十分重要的。

创意表达能够给建筑物的立面增添独特的个性和艺术感,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

1.风格选择:建筑艺术设计中的立面创意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风格来体现,如现代风格、古典风格、民族风格等,每种风格都有不同的审美表达方式。

2.图案和装饰:立面创意可以通过图案和装饰来实现,如壁绘、雕塑、陶艺等多种形式的装饰元素,它们能够赋予建筑物独特的艺术魅力。

3.光影与材质:立面设计中的光影和材质运用可以创造出各种变化和效果,如利用光线的反射和投射创造出层次感,利用材质的质感和光泽度来突出建筑物的形式美。

4.功能性与创新:立面创意也应考虑建筑物的功能性,如利用新的材料和技术来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打造出具有创新性的设计。

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

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
1.3 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立面装饰工程,其 他各区县可参照本导则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2
第二章 总体设计原则
2.1 具备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
设计立足现实,充分考虑长远发展,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城市形象,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2 遵循整体与特色相结合的原则
4.3 饰面砖材料
1 20 层及以上或 60m 及以上的建筑外墙和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禁 止使用普通饰面砖,其他有机保温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宜采用普通饰面砖。
2 对于新型外墙饰面砖系统的应用应符合渝建发【2009】161 号文的相关规定。 3 外墙饰面砖粘贴基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 对于高度小于或等于 20M 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建筑下部的
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下部一层或距地面 3M 高度范
围内,且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
2 对于高度在 20M 至 30M 之间的小高层建筑,建筑下部的强
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下部一至二层,或距地面 6M 高
建筑下部 度范围内,且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
3 建筑立面材料应为环保材料,应具有较好的耐候性,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质 量标准的规定,并采用绿色施工工艺。
4.2 幕墙材料
1 鼓励使用金属板幕墙,不宜使用玻璃幕墙、石板和瓷板幕墙。 2 建筑幕墙的设计和选用,在满足耐久、安全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节能效果 好的构造和材料。 3 幕墙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钢化玻璃不宜单独使用,且在人员易于聚集的建 筑立面部位不应单独使用钢化玻璃。 4 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应采用低反射率镀膜玻璃或 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5 在城市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的建筑物使用幕墙玻璃面积不宜超过墙面建筑面积 的 40%。 6 外墙幕墙在室内一侧应设置高出地面不低于 1.05m 的防护栏杆,并满足高层建 筑防火规范。

现代建筑的立面装饰设计原则以及方法

现代建筑的立面装饰设计原则以及方法

现代建筑的立面装饰设计原则以及方法现代建筑结构装饰设计一定要遵循时代性、大众性、地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并要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以下是店铺整理的现代建筑的立面装饰设计原则以及方法,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现代建筑的立面装饰设计原则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生建筑大量产生。

新生建筑的增加,不仅能够为人们生活带来更多时尚元素,同时也为城市增加了新活力。

但是随着建筑数量的增多,建筑的立面装饰逐渐凸显出诸多问题,例如过多个性化的立面设计显得城市凌乱、繁杂。

究其原因,主要为立面装饰设计的原则没有把握好。

个人认为,在现代建筑立面装饰设计过程中,要本着以下原则进行。

(一)符合时代而高于时代时代性原则不仅仅是片面的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也要立足于时代,从时代中寻找灵感,并要超越时代的局限性,把握住时代的本质。

“无论你们的头脑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情感。

”一个时代能够为艺术作品提供丰富的灵感和影响,每一个时代又具备具有特色的建筑产生。

因此,每个新形势都会引发一批新的精神状态,每一种新的精神状态,都会出现一批新的作品。

即使一个建筑立面的装饰再完美,没有时代因素和时代特色,它都是不具备生命、不具备表现力的。

另外,经典和传统往往是一个时代的产生根本,因此在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时,不能忽视传统和经典的结合,一方面要对经典的永恒价值进行选择性的借鉴,一方面要对传统的内在精神有目的的传承。

(二)满足大众审美需求满足大众审美需求的原则不仅仅对大众审美需求进行附和,同时也要对大众审美进行创新。

首先,建筑立面装饰不能仅仅作为设计师的个性和审美体现,而是要综合社会、经济、技术、文化等诸多因素,将这些具有特色的因素集于一体综合表现出来,这样才能够被大众认可和理解。

其次,由于建筑是为了大众而服务的,因此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要从服务对象出发,根据对大众心理、审美、情感等的分析,对大众的审美感官进行合理性创造,并非一味的标新立异,而是要将大众生活、情感和设计相互融合,让大众能够体验并认同特殊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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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装饰设计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体设计原则第三章建筑立面色彩第四章建筑立面材料第五章建筑立面技术附录A孟赛尔色彩基本色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个重庆”的建设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要求,强化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提升重庆的城市品质和现代化水平,突出地域特色,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制定本导则。

1.2编制依据1《建筑法》,建设部,199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2007年3《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1998年4《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0年5《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年6《重庆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重庆市人民政府,2006年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2006年8《宜居重庆建设纲要》,2008年9《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宜居重庆的决定》渝委发[2009]11号10《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渝文备[2010]15号11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2CJJ/T82-200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DBJ50-063-2007《建筑外墙饰面翻新技术规程》14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15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1.3适用对象及范围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立面装饰工程,其他各区县可参照本导则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章总体设计原则2.1具备前瞻性、可操作性原则设计立足现实,充分考虑长远发展,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2遵循整体与特色相结合的原则设计注重城市整体形象特征塑造,突出不同地区建筑外立面风格与特色,注重文化内涵,凸显城市品位,强化城市可识别性、传承历史积淀、弘扬地区文化、体现时代精神。

2.3体现经济安全美观相结合的原则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应力求新颖、美观、做到经济安全、技术可行。

2.4鼓励技术创新与节能环保的原则设计鼓励创新,采用先进可靠技术,选用循环再生材料,实现绿色生态、节能环保。

第三章建筑立面色彩3.1建筑立面色彩及其分类1控制范围及建筑分类重庆市建筑色彩规划适用范围包括主城区与其他区县建筑立面色彩设计。

按照建筑功能分类包括:居住建筑类、公共建筑类、工业建筑类三大类。

其中公共建筑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

本导则根据为方便表述,区分建筑类别,建筑色彩立面分段统一称呼为上部、中部、下部。

3.2建筑色彩搭配根据重庆城市规划要求,城市建筑立面色彩宜采用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色系。

导则要求在色彩规划控制色系与推荐色系的指导下,合理科学地运用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色系,遵循色彩比例,应用色彩搭配,满足城市建筑立面色彩设计要求。

禁止使用白色、黄色、粉色及纯色等其它色彩眼泪的外墙面砖作为外立面主色调,不宜采用大红大绿、鲜艳刺目的建筑用色和使用劣质装饰材料。

1色彩比例参照1)建筑主色调:占建筑外立面的表面的60%—70%,能反映各个功能建筑的整体色调。

2)建筑辅色调:用色面积约为建筑外立面面积的20%—30%,起到衬托主色调的配色作用,使主体建筑与建筑环境成为有序的色彩环境。

3)建筑点缀色:主要运用在建筑物形象需要加强的部分,用色面积约为外立面面积的5%~10%。

注:具有VI视觉识别系统的企业,可以选择将企业识别系统专用色彩作为点缀色使用。

2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各个功能区建筑色彩根据面积和部位的不同,将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进行建筑色彩合理搭配,突出建筑主色调和辅色调搭配所产生出的整体观感效果,建筑色彩的运用应遵循“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在建筑选用推荐色谱基础上,根据建筑功能、材料和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来实现。

本导则所采用色彩体系为孟赛尔色彩体系。

(详见附录)3建筑色彩对比搭配1)色相对比:通过类似色相之间的对比协调,强调建筑的统一色彩因素,建筑立面色彩优先强调色相对比;以色相对比为主的配色是建筑立面色彩设计的主干。

2)明度对比:通过色彩明度的高调对比、短调对比和中短调对比搭配,达到色彩搭配的光感、明快感,清晰感;明度对比是给人心理作用的关键。

3)纯度对比:建筑立面色彩主色调为淡雅明快的中浅灰色系,纯色禁止用作建筑立面主色调,但可以作为辅助色和点缀色进行对比,面积不可超过主色调的30%。

4建筑色彩调和搭配1)高明度调和:通过色彩的高明度、低纯度的变化进行调和,色相可以是同类色、邻近色或对比色;在各类功能的建筑立面中均可应用,并推荐使用于公共建筑类中商业建筑外立面色彩。

2)低明度调和:主要分为明度低、纯度低和明度低、纯度高的配色。

明度低、纯度低的色彩搭配应用于建筑外立面时,可适当点缀纯度高的小色块加以对比;明度低、纯度高的配色,可用于公共建筑类中的办公类建筑立面上,纯色只能作为辅助色或点缀色使用。

3)冷色调:色相以冷色区为主的配色。

在不破坏冷色调的前提下,可有适量暖色出现,增加色彩的丰富感。

冷色调主要用于工业建筑类立面色彩搭配上。

4)暖色调:色相以暖色为主的配色。

在不破坏暖色调的前提下,可有适量冷色出现,以提高建筑立面的色彩表现力。

暖色调主要用于居住类建筑外立面,包括公共建筑类中旅游、教育文化建筑。

5)对比色调和:通过两种明度、纯度接近的色调之间的搭配,主要用于强调视觉冲击力的建筑立面上。

对比色进行调和时需注意与周边环境的融合。

推荐使用于公共建筑类中旅游、文化建筑外立面。

3.3建筑色彩控制建筑色彩控制总色谱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实际现状,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用的色彩标准体系——孟塞尔色彩体系,并以孟赛尔色彩体系作为重庆市全市域的控制性标准色谱。

重庆市内各类型建筑物的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的色彩,均以导则划定的色系及其使用范围作为规划管控依据。

该色谱针对重庆市的三种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划定各类建筑外立面色调的色彩控制范围。

1城市建筑功能区色彩控制对于重庆市内无明确推荐使用色谱管控的所有在建、待建或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均须依照建筑功能类型中相对应的控制色彩,对建筑外立面主色调、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的范围确认、选择、设计与涂装。

建筑主色调以及禁止使用色谱;建筑辅助色、强调色与屋顶色由本导则色彩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已建项目,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导则要求,在建筑立面改造时进行逐步涂装。

1)居住建筑:居住建筑外立面以暖灰色色调为主。

建筑物上部采用高明度色彩,创造视觉的开放感,在建筑外立面可实行分节涂装,或各分体体块涂装,以免整体色调过于单薄。

在建筑物下部,可以适当使用纯度较高的色彩进行涂装。

2)工业建筑:建筑外立面采用与玻璃、金属相符合的冷色系灰色色调作为主体色,建筑外立面要使用高明度低纯度的色彩,来展现轻松明快的效果,并充分应用型钢、玻璃等现代材料。

局部可增加较明快色彩体块点缀,避免工业建筑给人过于冷漠的印象。

3)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外立面色彩根据建筑功能和设计要求,选择不同色系的中浅灰色色调作为主色调,部分场所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颜色较深、较纯的灰色色系;鲜艳刺目的色系除警示区域外,不宜做为建筑主色调;严禁使用纯色作为建筑主色调。

2建筑立面色彩分段式控制色彩分段控制:对于外立面造型比较平淡统一、缺乏足够变化、略显单调的建筑。

应采用分段控制方式,对建筑物实行色彩涂装与设计。

具体可分为横向分段控制与竖向分段控制。

横向分段控制即按照建筑上部、中部与下部实行色彩分段设计与涂装。

但需注意横向分段避免生硬的“一刀切”式的分段。

各分段可有一定的结合和穿插。

该控制方式适用于小高层及中高层建筑,高度一般为50M以下。

建筑下部色彩控制如下表所示:色彩类型控制高度占外立面总面积比基底色按建筑自身结构外观而定20%以下建筑下部1对于高度小于或等于20M的低层和多层建筑,建筑下部的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下部一层或距地面3M高度范围内,且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2对于高度在20M至30M之间的小高层建筑,建筑下部的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建筑下部一至二层,或距地面6M高度范围内,且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3对于高度在30M至50M之间的高层建筑,建筑下部的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距地面10M(含10M)高度范围内,且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4对于高度在50M以上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满足涂装面积要求,建筑下部的强调色涂装高度应控制在距地面15M(含15M)范围内5%以下注:建筑下部指建筑物低层部位。

从人行与车行角度规定。

竖向分段控制即按照建筑外立面纵向格局的特征,对体型外观相同的纵向部位实行统一涂装,使建筑外立面纵向部位特征区分明显,并展示出适度变化与独特风格。

该控制方式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高度一般在50M以上,以达到建筑浑然一体的效果;对小体量建筑(低于20米)也可采用色彩竖向控制。

3建筑立面色彩分部控制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与涂装时,应具体结合建筑外立面造型与结构特征适当采用分部控制方式:分部控制要求对展现建筑体型特征,表明功能格局的构件(门、窗、阳台、底部入口、隔栅、檐沟、墙裙、装饰性线条、屋顶造型等),实行色彩分部设计与涂装。

以清晰区分、展现建筑外立面构件类型及线条,同时起到丰富立面设计、塑造特色风格与彰显色彩变化的作用。

第四章建筑立面材料4.1基本规定1所有外墙饰面砖、饰面片材、涂饰材料,各种外墙幕墙(包括采用玻璃、石材、金属、瓷板等材料施工的隐框、半隐框、明框、点支幕墙等)和外门窗(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复合材料门窗等)的选用,都必须经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施工图纸表达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

2对于无现行应用技术规范的幕墙新技术、新产品,其设计、制作安装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按规定报建。

3建筑立面材料应为环保材料,应具有较好的耐候性,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并采用绿色施工工艺。

4.2幕墙材料1鼓励使用金属板幕墙,不宜使用玻璃幕墙、石板和瓷板幕墙。

2建筑幕墙的设计和选用,在满足耐久、安全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节能效果好的构造和材料。

3幕墙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钢化玻璃不宜单独使用,且在人员易于聚集的建筑立面部位不应单独使用钢化玻璃。

4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应采用低反射率镀膜玻璃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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