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资格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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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资格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

2019年中级会计资格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2)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内容概要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二、普通合伙企业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四、有限合伙企业特殊规定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念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提示:一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非法人资格)。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提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解释: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投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但不能用“劳务”出资。

(2)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用“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提示: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习题演练【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试题

中级经济法试题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法律制度试题)1、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种符合题意旳对旳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自然人甲拟设置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旳是()。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企业”字样,不过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置个人独资企业旳分支机构D.设置后旳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出资旳是()。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专利权 D.家庭共有旳房屋3.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旳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置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献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旳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该一定旳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4. 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置一种人独资企业,聘任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旳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体现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好解散。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旳规定,有关该企业清算人旳下列表述中,对旳旳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林某旳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5.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局限性以支付旳,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旳,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缴纳罚款C.缴纳罚金D.没收财产6. 有关一般合作企业旳出资,下列说法错误旳是()。

A.合作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B.合作人初次缴付旳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旳20%C.合作人以劳务出资旳,其评估措施由全体合作人协商确定D.合作人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7. 根据《合作企业法》旳规定,合作人对合作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策,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旳表决措施办理。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12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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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二)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三)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四)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額、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出资额的转让(六)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与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七)掌握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八)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九)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十)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十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十二)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十三)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财产清偿顺序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5.注销登记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二)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二)
B,不同步出资的:实缴的出资比例
合作企业
不论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契约式企业):约定
5.控股问题
控股的投资者只有当自己认缴的出资(或收购价款)全部到位之后( 即最后一笔钱全部到位之后),才能取得对该企业的决策权,才能将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四,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
(1)申请出资额转让
(2)董事会审查决定
(3)报审批机构批准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意:股东发生变化,肯定要工商变更。顺序:同意------董事会------审批
五,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
1.组织形式
同时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1)所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2)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B.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
4.同步出资
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缴付的,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并按“实际缴付”(不是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比较分配利润的方法
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实缴出资比例
合伙企业
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
合营企业
A,同步出资的:认缴的出资比例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
禁止类
对中国不利的: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
2.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
3.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允许类
不属于上述三种的,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会计-中级-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会计-中级-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非法人企业,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民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4、场所;5、从业人员。

●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

若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投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能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事物管理: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物,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

委托他人的,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订明委托的具体内容、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应履行的义务、报酬和责任等。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以权谋私、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行动以及泄露商业秘密.●解散:解散的情形:1、投资人决定;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3、依法吊销执照.●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自行清算,应当在清算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在公告之日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2、财产清偿顺序;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不得阻碍或影响清算;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法律责任:民赔在先。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各章节详解_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一)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各章节详解_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一)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考点1:个人独资企业(一)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设立条件1.有投资人(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2)不得为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1)可以使用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字样。

(2)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否则,仅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三)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1.任意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定限制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强化知识点汇总-18页精选文档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三章强化知识点汇总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知识点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判断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正确答案』×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一个中国人2.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其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的限制。

但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判断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为维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条件,该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举例】:投资人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并对乙的限制是合同的价款不得超过10000元,乙擅自和丙签订了15000元的合同,并告知了丙自己的限制,则丙不是善意第三人,如果没有经过甲的追认,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丙并不知情,则是善意的,该合同是有效的。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点1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考点精讲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由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⑴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⑵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⑶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⑷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选项A错误。

【答案】BCD考点2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考点精讲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⑵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如“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

⑶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另外,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⑸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名师解读需要考生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由一个投资人设立的,但它在法律地位、责任承担等方面与个人独资企业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如下所示。

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地位 非法人 独立法人民事能力 是独立民事主体,但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 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投资人 一个中国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 注册资本 申报的出资 实缴的资本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要包括申请和工商登记两个环节,具体如下所示。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第三章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习题:第三章含答案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B.美籍华人王某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C.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田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如果陈某是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那么陈某不可以是该企业的经营者2.王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委托宋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宋某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

后来,宋某未经王某同意,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30万元原材料,乙企业不知甲企业对宋某权利的限制。

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甲企业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无效,甲企业有权拒绝支付30万元货款B.合同部分无效,甲企业向乙企业出示授权委托书后,有义务支付20万元货款C.合同有效,甲企业有义务支付30万元货款D.合同效力待定,甲企业追认后方有义务支付30万元货款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B.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下,由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亏损和责任,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C.全体合伙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D.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更多中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课程、考前试卷等,加入加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群:928029464,更有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的责任方式是()。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不承担任何责任D.只承担过错责任5.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的是()。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考点精讲-第07讲_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设立条件、事务管理、解散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个人独资企业考点01: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P85)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考点0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86)1.投资人(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但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2014年)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答案】C2.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但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答案】CD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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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专题概要专题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专题二普通合伙企业专题三有限合伙企业考情分析分析:本章内容较多、难度不大,部分考试题目是对教材原文的直接考查。

预计分值10分左右。

专题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知识点概要知识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提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非法人资格)。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提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知识点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投资人出资(1)有申报的出资即可,具体数额无限制(2)出资形式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如:都不能用劳务出资)【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注册资本”的法定要求。

(3)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注明”【解释1】如未注明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解释2】不能以“家庭其他人员”的财产出资【解释3】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必须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提示】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习题演练【例(单)3·1】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例(多)3·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错误。

【例(多)3·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知识点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管理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的内部限制(对外无效,对内有效)(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例:老赵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委托老李管理企业事务,老赵授权老李对外签订合同不得超过100万元,该限制属于任意限制。

某日,老李代表A企业与B签订200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B是否为善意第三人。

如果B不知道老赵对老李的职权限制,那么为善意的第三人,该合同有效。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对受托人的法定限制(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习题演练【例(单)3·4】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

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

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

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

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例(多)3·5】赵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王某管理,并授权王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王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

A.未经赵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赵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赵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10万元D.未经赵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1)选项AC涉及的行为有效: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BD:未经投资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将企业商标转让。

知识点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2.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提示】责任竞合:投资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知识点总结】(1)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习题演练【例(单)3·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例(多)3·7】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

专题小结专题二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概要知识点一合伙企业的分类1.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解释】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

如: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2.有限合伙企业【解释】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创业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投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知识点二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登记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提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1)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解释】合伙企业的原始资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4.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提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提示】1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习题演练【例(多)3·8】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

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B.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C.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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