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理监理细则

土地整理监理细则一、背景与目的土地整理是指通过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土地边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利用能力的过程。
土地整理监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保障土地整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监理资格与职责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土地整理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监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求确定监理分工、配置监理人员,并保证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监理机构在土地整理项目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进行监理工程验收、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及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技术要求和监理程序1.监理机构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理。
2.监理程序包括提前准备、施工前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和施工结束监理等阶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方案执行各项监理任务,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和有序进行。
3.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在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并在相关监理记录中反映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结果。
四、监理内容1.土地整理规划与设计监理:监督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与设计过程,包括项目的规模、边界、利用方式等方面的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2.施工方案与施工图监理: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土地整理计划和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图纸的制作过程,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施工过程监理:监督和检测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开挖、土地平整、排水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各项施工质量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5.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和索赔要求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根据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支付标准。
6.监理报告编制与提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并将监理报告提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旱改水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旱改水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旱改水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旱改水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监理应依法、公正、独立、专业进行,确保旱改水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项目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保障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任务第五条项目监理的范围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和阶段。
第六条项目监理的任务包括:(一)监督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二)监督项目进度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三)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四)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
第三章监理机构第七条效力评估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与项目性质相对应的专业人员;(三)具备较强的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法办理项目监理从业资格的申请和登记手续,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四章监理方式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计划,并与项目相关方共同商讨并确定。
第十条监理工作应有现场监理和日常监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项目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整改建议,并及时催促相关责任方进行整改。
第五章监理记录和报告第十二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监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形成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监理报告应明确列出项目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和预算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四条监理报告应及时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并抄送相关责任方。
第十五条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实施的参考依据,有关问题的整改和改进应及时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监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导致项目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监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范本 1: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质量控制。
2. 项目概述本项目是为了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对土地进行整合和改造,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3. 监理规划3.1 监理组织与人员为保证工程监理的有效性,必须设立监理组织,包括项目监理经理和监理人员的任命和资质要求。
3.2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项目立项、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4. 实施细则4.1 设计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和要求。
4.2 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计划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表、施工进度监控表、竣工验收报告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附录。
7. 结束语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希望能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范本 2: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指南与实施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监理指南和实施规范,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控制。
2. 项目概述本项目的目标是对土地进行整合和改造,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通过土地整理工程对土地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3. 监理指南3.1 监理组织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建立监理组织,并确定监理负责人和监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3.2 监理流程监理工作按照项目立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监理要求和工作流程。
4. 实施规范4.1 设计阶段监理在设计阶段,监理人员需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XXX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XXX 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日期:未知一、工程概况及有关说明1、建设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XXX项目2.工程地点:XXX村3.建设单位:XXX4.项目规划单位:XXX5.项目监理单位:XXX6.施工单位:未知7.建设目的:a。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体落实《滦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
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c。
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d。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e。
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项目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产的稳定性;f。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对我县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经验,整理后增加耕地面积。
通过对项目区170.7970公顷农地实施田、水、路、林、电综合治理,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成高标准、高效益、高质量的农业生产基地,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通过努力,增加有效耕地18.1015公顷,占项目区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0.60%,土壤有机质、全氮、碱解氮、速效磷、速效钾等土壤养分的含量普遍提高,土地肥力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8.项目投资:303.83万元,其中河北省投资179.00万元,地方自筹124.83万元。
9.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2、监理组织结构:受XXX的委托,我们公司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组,构成人员如下:项目XXX工程师:XXX监理工程师:XXX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一)、工程施工的事前控制: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事前控制的主控目标是:1.认真核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的素质,对技术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监理初审与施工单位协调后交建设单位签发。
同时对主要部分工程施工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
土地平整监理实施细则

- -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编制日期: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目录一、专业工程的概况及特点二、编制依据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五、监理工作法及措施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是针对项目的土地平整单项工程而编制的,用于指导开展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文件。
一、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土地平整是项目区的主要工程类型之一,是很重要的一个单项工程。
建设规模为352.1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归并耕地,合理减少田坎,复垦废弃工矿、沟渠,填埋坑塘等,合计净增加耕地17.91公顷。
对废弃园地进行新挖排水沟同时进行土地平整,可增加耕地面积4.56公顷;对河道两岸挡土墙的兴建可增加耕地面积4.94公顷;开发未利用荒草地7.91公顷,整理废弃坑塘1.2公顷,四项出地来源共出地18.61公顷,由于新修沟渠和道路需新占用0.7公顷耕地,使得最终净增耕地为17.91公顷,新增耕地比率5.09%。
土地平整是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容,土地平整的中心任务是通过平整,使土地更适合种植或其它的需要。
本项目区的土地平整设计主要考虑在满足灌排要求的基础上,合理调配土,尽量保持平整单元挖填平衡,以减少运土工程量。
由于项目区为高产农田区,土地耕作较为成熟,田块能够满足耕作、灌溉的基本要求。
因此设计文件中在己有的田块部不再进行土地平整,仅对废弃坑塘进行回填以及废弃宅基地拆迁。
土地平整单项工程主要工程容及工程施工基本步骤如下:1、项目区零星分布的废弃园地,进行土地整理后可变为耕性良好的耕地,可新增耕地4.64公顷;整理废弃坑塘1.2公顷。
废弃坑塘填埋施工工序为:划分施工作业区或段→运土并推土填筑→耕作层以下碾压→覆盖优质表土→就地平整(按设计要求标高并结合临近地块的排灌状况)。
2、对河道两岸挡土墙的兴建可增加耕地面积4.94公顷项目区原有废坑塘进行平整后可新增耕地5.44公顷。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细则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细则1.项目概述2.监理工作内容2.1设计文件审查:监理人员要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包括土地整理规划和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合理性、工程可行性、施工工艺合理性等。
2.3施工进度管理:监理人员要根据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并保持合理的施工速度。
及时发现施工延误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4施工质量管理:监理人员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关键节点进行抽查和检测。
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2.5竣工验收管理:监理人员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进行。
3.监理人员要求3.1监理人员应具备土木工程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应熟悉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熟悉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3.3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3.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照规划和要求对工程进行细致的监督和管理。
4.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定期编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
报告应具体、全面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监理报告是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管理的总结和评价,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具有指导意义。
5.工程监理的权责5.1监理人员具有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5.2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要求。
5.3监理人员对工程竣工质量进行评价和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拒绝验收。
5.4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和改进要求,对建设单位提出工程款项支付的建议。
总结: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合规性。
土地整理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理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整理监理工作,保持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土地整理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目标的实现,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第四条土地整理监理工作由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机构选聘。
第五条土地整理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土地整理监理机构应本着依法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土地整理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指导监理工作。
第八条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的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并按规定进行支付。
第九条土地整理监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详细记录监理过程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汇报。
第十条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场所,并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第二章监理任务第十一条土地整理监理工作应当从项目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土地整理项目相关的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进程进行全面监控,包括施工工期、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跟进,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跟踪,及时解决竣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汇报土地整理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就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工作提出专业建议,并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广西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年X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3)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5)第四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0)第五章开工前期准备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12)第六章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实施细则 (18)第七章施工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28)第八章施工进度监理实施细则 (39)第九章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49)第十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68)第十一章组织与协调监理实施细则 (71)第十二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2)第十三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实施细则 (74)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根据本监理合同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及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用以指导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争创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XXX城厢乡马上村、泗贯村两个行政村工程投资:约3500万元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9°15′30.4″~109°17′59.7″、北纬23°42′17.7″~23°47′51.5″之间。
涉及范围:涉及马上村、泗贯村两个行政村。
项目类型:土地整治。
项目规模:1400.22公顷。
地形条件:丘陵。
气候条件:年平均降水量达1370.9mm。
土壤类型:红壤土和潴育水稻土。
田块格平整:格田内土方平整692268m3,表土剥离及回填404809 m3,,田埂夯筑28519.80 m3。
新增耕地措施:客土69671.55 m3,清理石芽3483.56 m3。
农田水利①斗渠:新建8798m,改建3422m。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业用地逐渐遭受到挤占和破坏的威胁,为了保护和有效利用基本农田资源,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得以启动。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监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二、监理职责1. 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地勘测、土地平整、基建建设等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农田造成损害。
同时,监理人员还应把控施工用材质量,确保所用材料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控制财务支出监理人员应对项目的财务支出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且符合项目计划。
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资金的滞留或挪用问题,以确保整个项目的财务透明度和合法性。
3. 安全生产监管监理人员应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农田整理项目各个环节都能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中没有因安全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4. 监控工期进度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项目的施工进度,并与施工方进行协调,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若发现施工方存在拖延工期、不合理安排等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施工方加快进度。
5. 技术指导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选用、设备使用等方面。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解答施工方的技术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项目背景、确定监理目标和任务、与相关方进行沟通等。
监理人员还应熟悉项目的相关规划和技术要求,为后续的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2. 施工监理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的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监理人员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 资金监管监理人员应定期审查项目的财务支出情况,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土地整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控制。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前期准备、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阶段等。
二、监理责任和义务1. 监理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合法监理机构,并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2. 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事项,承担监理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3. 监理单位应具备熟悉土地整理项目的技术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现场检测仪器设备以及强有力的质量控制团队。
4.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确保项目进展和质量稳定。
三、监理流程和要求1. 前期准备阶段(1)监理单位应参与项目的初步设计,对规划、定位和布局等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一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监理工作方案,确定各个阶段的检查和验收标准。
(3)监理单位应参与投标文件的编制,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经验进行审核,并参与招标评审过程。
2. 施工期间(1)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巡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设备选择、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关法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通报。
3. 竣工验收阶段(1)监理单位应参与竣工验收方案的制定,并对整体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2)监理单位应组织验收人员,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各个部分进行分项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确保竣工文件的完整、真实和合乎规范要求。
四、监理报告和成果提交1. 监理单位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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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研县研经镇同前、塘家等六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细则编制人:审批人:审核人:2008-9-18目录1.工程概况22.监理组织机构23.质量监理工作流程2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34.1施工前组织保证34.2施工术保证34.3本工程质量监理要点3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95.1组织措施 95.2技术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05.3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05.4合同及经济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1 15.5安全进度监理工作措施11市井研县研经镇同前、塘家等六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细则1.工程概况1.1、工程类型项目区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主要是坡改梯、水田整理、荒草地开发);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是农渠、排灌渠、山平塘、蓄水池、提灌渠、提灌站、便民池等);道路工程(田间道和生产路);农田防护工程等。
1.2、工程数量土地平整工程:旱地坡改梯区域391.783公顷;筑埂水田99.025公顷;荒草地开发整理1.27公顷;爆破松土33.24公顷。
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提灌站1个;新建蓄水池108口;新建便民池80口;新建排灌渠1条,长1280.00m;新建田间道涵管67处;新建隧洞涵管长250.00m;整治山平塘14口;整治农渠6条,总长7070.00m;整治提灌渠1条,长1717.00m;整治排洪沟1条,长205.00m;整治囤水田99.025公顷。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1条,长1122m;整治田间道8条,长12744m;新建生产路4条,长4150m;新建进户生产路word格式版本长3000m。
农田防护林工程:1#整治田间道种树3980株,坡改梯以及荒草地开发区域种植桑树243600株。
2.监理组织机构见监理规划3.质量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全过程检查,并实行工序报验制度3、(1)施工测量质量监理(2)土方工程质量监理(3)路基工程质量监理(4)水利工程质量监理(5)砼工程质量监理(6)土地平整质量监理(7)植被质量监理4、各种检验资料审核5、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6、竣工资料审核及竣工验收4.监理工作实施细则4.1施工前组织保证质量体系必须健全,质保措施必须满足工程要求。
word格式版本4.2施工术保证1. 施工所用砂子、碎石、水泥等须试验和经现场检验合格后,并见证取样,方可使用。
2. 所用钢筋、水泥必须有加盖红章的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 所用产品设备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并经现场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供货方现场共同验收,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后,方可使用到工程上。
4. 各种试验必须有监理参加,现场抽样试验。
5. 各种砂浆、砼施工时必须有资质试验单位的配比通知单,并严格按重量配比搅拌。
6. 各种技术质量资料,必须及时、真实、齐全、清楚。
4.3本工程质量监理要点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理程序,并就本工程路基、路面、水利、土地平整、植被等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制定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完成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任务。
4.3.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规程1、总则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现行有关技术规编制。
1.2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围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2、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文件2.1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部向承建单位提供的施工区围现场测量基准点及相关数据,承建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
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测量监理部,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部测量室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2.2 承建单位应在施测前,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和施测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报告包括以下容:word格式版本(1)施测项目概述。
(2)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
(3)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
(4)测量专业人员设置。
(5)施测进度计划。
(6)测点保护措施。
(7)安全防护与成果质量控制措施。
(8)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3 承建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进度日程安排施测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7天,按有关要求向监理部报送业已完成的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以便测量工程师进行审核与确认2.4 基本控制各测量阶段报告容要求。
(1)平面、高程控制网(或系统)设计。
1)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2)控制测量设计书(含标石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等)。
如采用插点法、插网法和测距导线法,或合同文件技术规允许,或报经监理部批准采用的其他测量方法,尚须递交联接图和精度估算值。
(2)控制测量的选点、埋石。
1)控制网点布置图、水准路线图、导线路线图。
2)点之记、托管书。
(3)控制测量观测。
1)观测大纲(含观测时各种限差标准)。
2)仪器检验资料。
3)外业观测资料检验计算成果。
(4)业计算和成果验收。
1)业成果计算资料。
对于水工隧洞测量,应递交洞口点与洞外相关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和进洞关系平面图,洞导线和高程计算成果以及平面图。
2)成果表(含坐标系统、投影面和高程系统)。
3)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报告。
(5)监理部依据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应的应用技术与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2.5放样测量各阶段应报送主要轮廓点(轴线)和主要部位的放样数据和资料。
必要时应根据监理部要求报送所有放样数据及资料。
报告容包括:word格式版本(1)施工区等级控制点成果及略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此项容重复者,只注明,无须重复递交。
(2)放样数据、放样略图(含可能的控制方格网图)。
(3)放样方法、程序及点位精度估算。
(4)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另外,在每个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建单位还应报送单位工程的放样测量工作总结、质量评价和验收报告。
2.6 断面测量各阶段报告容要求。
(1)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点测量方法。
(2)断面施测记录、计算和断面点成果表。
(3)各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
(4)危险地带断面测量技术安全措施。
此项容重复者,只注明,无须重复递交。
(5)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2.7 收方测量各阶段报告容要求。
(1)施工前的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或其他业已报监理工程师签发或确认的资料。
(2)业已报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收方测量资料。
(3)工程量计算资料。
(4)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2.8 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报告容要求。
(1)测图控制1)基本控制(参见2.4)。
2)图根控制测量设计、有关永久性标石点之记。
3)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4)测站点平面坐标和高程的测定方法,图根点和测站点坐标及相应的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5)加密高程观测方案和控制路线图,图根点、测站点、加密高程点成果表及展点图。
(2)地形图测绘。
1)地形图比例尺、等高距、分幅、图式。
2)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3)测站点计算资料,地形原图。
4)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报告。
(3)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2.9 如果承建单位采用新仪器设备或新技术方法,或在施测过程中执行了现行规尚未规word格式版本定的技术要求,则须于计划实施前报监理部批准。
2.10 上述报告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其施测单位负责人签署后递交。
监理部审阅后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合格”、“按意见修改(正)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正)后重新报送”四种。
2.11 若承建单位收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正)后重新报送”,则承建单位应抓紧作出安排,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施测或施工作业延误等合同责任。
2.12 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以上报告资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若承建单位在限时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13 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测量成果的批准与确认,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测量成果准确和精确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3、质量控制3.1 所有测量和放样的有关参数都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检查。
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测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
3.2 承建单位应依照有关测绘成果质量评定执行标准,对其业已完成的测量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并报送监理部测量室确认,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测量产品,承建单位应及时安排予以复测,并为此承担合同责任。
3.3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设计要求和有关测量技术与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如施工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则新的标准 (规)生效之后所进行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参照其执行。
3.4 各分项工程项目施测质量控制标准还应结合相应项目技术要求和相应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4、其他4.1 对于承建单位报送,申明属于秘密并于文件首页一个明显位置加盖了密级印章的成果资料和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并且只限于在本监理项目围引用。
4.2 当承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己报经监理部批准的作业措施和计划,并致使施测技术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承建单位应于此类修改计划或措施实施前另行报经监理部测量室批准。
施工测量所有项目工作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合同工程项目价格中,业主单位不另单独计量支付。
4.3.2土建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工作规程word格式版本1、总则1.1 本工作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以及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SL62-9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及其他有关规程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
1.2 本工作规程适用: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土建工程、以及其他所有混凝土工程及其相应围。
2、承建单位的合同责任2.1 承建单位必须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建立自己的现场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按设计或施工规程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止水材料、钢筋、型材以及混凝土骨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主体工程施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材料(以下统称建筑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有关要求,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核。
2.2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建筑材料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2.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所必须的各项材料试验。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以及在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免费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4 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时,承建单位可以于计划使用代用材料的14天前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的申请,报送监理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