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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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得法律规定(3篇)

实际控制人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中,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对企业进行决策和控制,并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人。

实际控制人的存在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合规经营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实际控制人的定义、法律规定、监管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实际控制人,是指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人。

这种控制权不仅包括对公司的直接控制,还包括通过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间接控制。

实际控制人通常具备以下特征:1. 对公司的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2. 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3. 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具有支配权。

二、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规定1.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当确定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对公司具有重大决策权;(二)对公司具有重大财务控制权;(三)对公司具有重大人事任免权;(四)对公司具有重大资产处置权。

”这一规定明确了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基本条件。

2. 《证券法》规定《证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可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经营业绩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还应当及时披露。

”这一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时,必须及时报告并公告。

3.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在实际控制人方面的法律义务。

三、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要求1. 信息披露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其持股情况、变更情况等信息,确保市场透明度。

2.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治理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现代企业经营中,明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至关重要。

实际控制人不仅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决策有重大影响,还涉及到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诸多方面。

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各国法律都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接下来,我想详细探讨一下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实际控制人的定义非常关键。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或单位。

这种控制权可以通过股权、协议、甚至其他手段实现。

这里的“实际控制”并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问题,往往还涉及到如何影响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1.1 从股权结构看,实际控制人通常是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股东,但并不是绝对的。

例如,有些企业可能采取控股公司的形式,实际控制人可能是控股公司里的某个高管或董事,而不是直接持股最多的个人。

这就引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界定“控制”的范围?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界定,强调不仅要看股权比例,还要关注实际决策能力的影响。

1.2 除了股权,还要考虑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决策影响力。

有些时候,虽然某个股东持股比例并不高,但他通过关系网络或特殊的协议,能够左右公司的重大决策。

法律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以防止出现“影子股东”这种不透明的现象。

接下来,法律在认定实际控制人时,还需考虑到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性,企业需要定期披露相关信息,让投资者清晰了解公司的实际控制结构。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公信力,也能有效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

2.1 信息披露的法律要求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有所体现,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的相关信息。

这一条款的实施,确保了投资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2.2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收购、重组等,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

在这些情况下,法律对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要求更高,要求各方在交易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和法律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和法律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和法律风险一、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一)《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证监会在实践中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不再受“不是公司的股东”的限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

在实践中,证监会有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的案例。

二、司法实践如何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目前法院在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时考量的因素主要有:1. 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企业实际控制人与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易被怀疑存在控制关系,如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 年10 月做出的《杨某某与战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9 ) 鲁0214 民初4669 号] 中,战某某被认定为金狮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裁判中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 ……从现有证据分析,被告战某某并非金狮莉公司的股东,但金狮莉公司的股东系被告战某某的父母,……。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

实际控制人证明书尊敬的相关部门/机构/单位:特此证明,_____(公司名称)的实际控制人为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

以下将对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及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一、实际控制人的定义与认定标准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在认定实际控制人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从而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控制:能够决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3、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力:在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财务决策等方面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实际控制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国籍:_____常住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三、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系1、股权关系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通过_____(持股方式,如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等)持有_____(公司名称)_____%的股权。

2、管理关系实际控制人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通过_____(具体方式,如任命、推荐等)决定了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施加重要影响。

3、决策关系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中,如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并购重组等,实际控制人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具有最终的决策权。

四、实际控制人的背景与经历1、教育背景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毕业于_____(毕业院校),获得_____(学位)。

2、工作经历_____(实际控制人姓名)曾在_____(单位名称)担任_____(职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

3、商业成就实际控制人在其过往的商业活动中,取得了_____(具体成就,如成功创办多家企业、带领企业实现业绩大幅增长等),展现出了卓越的商业智慧和领导能力。

五、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方式和影响1、控制方式(1)通过股权控制,实际控制人能够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哎呀,说到咱们企业里那个大老板,大家心里都明白,他可是掌舵人,决定一切。

但是,你知道怎么确定这个“大佬”是谁吗?别急,让我来给你娓娓道来。

得说说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简单来说,就是那个能决定公司命运的人。

他可能是大股东,也可能是幕后老板,是公司的真正主宰。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咱们公司要上市,或者被别的大鳄盯上了,那实际控制人就得换人了,对吧?这时候,法律上就有个规矩叫“实际控制人变更”,说白了就是,当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得有个说法。

就好比你突然成了足球队的队长,那教练和队员都得跟着变。

但这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得有章法才行。

咱们得看股东会的决议。

要是股东会上有人一票否决,那谁都没辙。

但要是大家都同意,那就得按照章程来。

比如章程里写了,股东会决议超过50%才算数,那就算过了。

要是没这条规定,那还得看其他规定呢。

再说说董事会的作用。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它得对股东会负责。

所以啊,要是股东会通过了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议,那董事会就得照办,不能光点头哈腰,还得拿出个方案来。

还有啊,别忘了监事会。

它得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确保他们不乱来。

如果发现有啥不对劲的,监事会就得站出来说话。

当然了,这些规矩都是纸上谈兵,实际操作起来还得看具体情况。

有时候,股东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变更实际控制人,这时候就得好好商量,找个折中的办法。

总的来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讲究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就像咱们买东西,得看价格公道不公道,质量过得去不,商家也得讲诚信嘛。

公司也是一样,股东们得按规矩办事,保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最后再唠叨一句,虽然法律上有规定,但咱们作为普通小股东,也得有点智慧和勇气。

遇到问题时,别怕找律师咨询,也别怕跟朋友聊聊天,说不定会有新的主意冒出来呢。

毕竟,咱们都是企业的一份子,为了公司好,大家一起努力!好了,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

下次再聊,咱们继续探讨那些让人头疼但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吧!。

实控人法律规定(3篇)

实控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实控人,即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实际支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我国,实控人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实控人的定义、实控人认定的法律依据、实控人义务与责任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实控人的定义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拥有控制权的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50%以上股份或者出资额的股东;2. 持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30%以上股份或者出资额,且通过行使表决权可以决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重大事项的股东;3. 通过股权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股东;4. 虽不持有股份或者出资额,但通过其他方式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实际支配的股东。

三、实控人认定的法律依据1.《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实控人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2.《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实控人的认定也有相关规定。

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控人的认定有详细规定。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实控人信息,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控制情况。

四、实控人义务与责任1. 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2)不得滥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不得损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3)维护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利益;(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事项。

2. 责任(1)违反义务,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控人认定标准

实控人认定标准

实控人认定标准
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是指在公司法律关系中,由某个具体自然人(个人)或者法人团体,塑造公司董事架构和控制公司的运营方式。

实际控制人的指定是根据一定的合法理由,反映公司的实际权力结构而明确划分的。

实际控制人的职责、义务和权力,作为一家公司
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公司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应当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实际
控制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
一、股权实际控制人认定:
1、股权控制者拥有公司企业(含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组织的股权,股权控制
者拥有合计股权总数超过半数。

2、股权控制者拥有和行使公司及其他公司组织的管理权,此权利也可以通过意志行
为来行使。

3、股权控制者的行为具有将公司及其他公司组织的主要资产和经营机会归属于实际
控制者本身的特征。

1、实际受控者拥有具有公司法认定权限的全体成员之一,拥有实质性投票权,且能
够控制各项事务的结果。

2、实际受控者在公司事务中有决定性影响,即实际受控者可以指派公司董事会成员,选举董事会主席,以及决定公司运营、投资等事务的方向。

3、实际受控者可以控制公司的资金,利用公司的资源以及支配公司的经营权力等控
制公司运作的正常秩序。

以上就是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实际控制人的定位和认定是关乎公司法律
制度和机构运作的重要一环,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清晰的定位,可能会带来许多误解甚
至冲突,对公司发展和稳定性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必须严格定义,明确确认。

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一、法律法规有关实际控制人的规定 1、《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解释: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解释: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解释: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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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一)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指持有股份超过50%;或虽不足50%,但依其持有股份服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3、控制权
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要求
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首要标准是要求近三年不得发生变化。

在现实案例中,有的公司虽然运营超过了三年,但股东发生了变化。

(三)实际控制人持股方式
直接,间接(通过境外的特别说明)
(四)实际控制人的几种情况
1、单一实际控制人
关于单一控制人的认定标准:持股超过50%;合并持股超过50%;受托持股超过50%;第一大股东(其它股东持股低,法人股东可以合并报表,自然人股东体现实际控制权,包括董事长、董事会人员委派人数、财务)。

小股东是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由小股东们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签署的时点在报告期前,且需经过公证;公司的股权结构(包括大股东)在报告期内不能有大的变化;小股东们的锁定期是36个月。

案例一:(真正控制人,资金方还是企业经营者)
某创业者在2003年由于资金问题与一家有实力资金方合作成立公司运营电子业务,资金方为大股东,但是公司一直由创业者经营管理。

2008年底公司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上市。

由于实际控制人确定存在问题,需进行股权转让,即由资金方将控股权转让给创业者。

因为已进入2009年度,如需利用2009年的业绩,则需确定创业者自2009年1月1日起即享有公司相关权利。

鉴于管理层未有较大的变化,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权益的享有日。

因此,可以确定创业者为实际控制人,但关键是,资金方为法人企业,一直合并报表,则无充分证明。

案例二:(国有企业特殊认定)
湖北一家化工企业,原为国有企业,历经管理层持股,国有股东仍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不足30%,董事长持股18%,其它管理层共计持股30%,其它法人股单独持股均不超过5%。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有三种选择:国有股东、董事长个人、管理层共同控制,如确定董事长,则为小股东是实际控制人。

如选择国有,则从国有管理体制是否纳入国有控股管理,包括合并报表等
2、共同控制
关于多人共同控制的认定标准:
前提是股权比例分散、各股东持股比例接近。

具体标准如下:
(1)每人都必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2)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3)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一般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确,有关章程、协议及安排必须合法有效、权力义务清晰、责任明确,该情况在最近3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多人没有出现重大变更;
(4)发行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认为发行人应该符合的其他条件。

案例三:(创业者共同控制)
如某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共拥有103名自然人股东和7名法人股东,其中6 名自然人被界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6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41%。

确定共同控制的理由如下:
第一,实际控制的对公司的表决权始终高于50%,实际拥有的股权比例合计始终高于30%,自1996年有限公司设立至2007年8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共同控制中的第一大股东始终未发生变化;
第二,自公司成立以来,上述6人担任公司董事的人数始终不低于董事(含独立董事)总数的50%;
第三,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述6人担任;
第四,该6名自然人通过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时保持一致,实现了对发行人共同、有效的控制。

2010年申报的创业板深圳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控制
案例四:(家族共同控制)
北京某包装企业,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存在问题,但在申请上市过程中实际控制人被绑架并遭撕票。

在遗产继承手续完成后,企业由原实际控制人的家族继续经营,董事长也发生了相应的变更。

因为实际控制人的死亡而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化,因此该企业的上市未被证监会通过。

创业板企业众多
案例五:(共同控制关系设置)
某拟上市主体重组前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27.75% 22.75% 22.75% 22.75% 4%
说明:个人1为董事长,且与其夫人共同持有香港和大陆身份证。

拟上市主体某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两夫妻是用大陆身份证登记成为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公司的性质为内资企业。

重组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50.5% 22.75% 22.75% 4%
案例六:(共同控制人均应按实际控制人披露,故根据其中控制人从事业务情况是否选择共同控制)
深圳某已上市公司(JJ),上市前两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但确定董事长为实际控制人。

因为第二股东在同行业其它产品中经营太多业务,披露过多会引起过多关注。

3、一致行动
法律上可以认定的一致行动人;
通过协议认定的一致行动人。

实际为单一控制人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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