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管理制度
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站的管理,提高消防队伍的战斗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消防站全体人员,包括消防员、文职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三条消防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站设立站长、副站长、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等职务,负责消防站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站长是消防站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二)组织实施消防站各项工作;(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四)确保消防站安全稳定。
第六条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主要职责:(一)协助站长组织实施消防站各项工作;(二)负责消防站日常行政管理;(三)负责消防站装备物资管理;(四)负责消防站消防车辆、器材、设备维护保养。
第七条政治教导员负责消防站政治工作,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政治教育、思想工作;(二)加强消防站党风廉政建设;(三)关心消防员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组织开展消防站文化活动。
第八条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主要职责:(一)协助政治教导员开展政治教育、思想工作;(二)负责消防站纪律作风检查;(三)负责消防站精神文明建设;(四)组织开展消防站文体活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消防站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二)身体健康,具备一定体能;(三)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四)具有消防专业技能和岗位操作能力。
第十条消防站人员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消防站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消防站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成为消防事业的骨干力量。
第四章装备物资管理第十三条消防站装备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采购,规范管理;(二)合理使用,节约开支;(三)定期维护,确保完好;(四)严格保管,防止丢失。
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站日常管理,保障消防队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部门组织管理、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消防站负责人是制度执行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保证其顺利执行。
第二章部门组织管理第四条消防站按照职责分工设置不同的部门,包括指挥部、队员管理部、装备部、车辆管理部等。
第五条指挥部负责消防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由消防站负责人直接领导。
第六条队员管理部负责队员的招募、培训、考核和考勤工作。
第七条装备部负责消防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负责消防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职责分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消防队员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熟练掌握消防技术,经常参加消防演练和培训。
第十一条消防队员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二条消防队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配合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消防队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第四章物资管理第十四条消防装备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消防物资要进行定期清点和保养工作,保证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消防站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包括消防水枪、消防水带、呼吸器等。
第五章车辆管理第十七条消防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状态良好。
第十八条消防车辆的使用要经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批,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消防车辆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救生锤、急救箱等。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消防站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队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消防站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第二十二条消防站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消防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站的安全管理,确保消防站人员、装备和设施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站所有人员、装备、设施及消防站内部各项活动。
第三条消防站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站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消防站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修订消防站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消防站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消防站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 负责消防站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6.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第六条消防站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消防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入职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第十条特殊岗位人员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安全操作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消防站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应覆盖消防站所有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消防站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处置第十五条消防站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消防站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消防站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站值班管理,确保消防队伍随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消防站全体值班人员,包括值班站长、值班员、驾驶员等。
第三条消防站值班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科学合理,提高工作效率;(三)严格纪律,确保值班秩序;(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值班站长职责:1.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值班工作;2. 确保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态;3. 定期检查消防站内务卫生,确保消防站整洁有序;4. 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组织力量扑救火灾;5. 负责与上级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卫生等部门保持联系,协调救援工作;6. 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
第五条值班员职责:1. 接听火警电话,记录火情信息;2. 负责消防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 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养,确保器材完好;4. 协助值班站长处理日常事务;5. 参加值班站长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
第六条驾驶员职责:1. 负责消防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2. 参加值班站长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3. 协助值班员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七条值班时间:1. 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每天0:00至24:00;2. 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制,每班次为8小时。
第八条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2. 接听火警电话,迅速记录火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值班站长;3.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火警信息传递及时;4. 负责消防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5.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器材完好;6. 参加值班站长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
第九条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2.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3. 不得饮酒、吸烟、打牌等;4. 不得擅自使用消防车辆、装备、器材;5. 不得泄露消防站内部信息。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微型消防站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微型消防站是指设置在特定场所或者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用于防控火灾事故的单位。
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微型消防站的责任人为消防站长,其具体职责由本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微型消防站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根据需要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和使用效能。
第七条微型消防站应与所在单位的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障安全。
第八条基于本规章制度,微型消防站可以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第十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远离易燃物质。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者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者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损坏情况,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应建立火灾报警和求救机制,保障火灾情况的及时报告和救援。
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灭火、疏散和伤员抢救等各项措施。
第十七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十八条微型消防站应针对可能出现的火灾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隐患。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微型消防站的管理由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十条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微型消防站进行检查和督导,了解其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一条微型消防站应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小型消防站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消防站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消防站全体队员。
第三条小型消防站队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二)以人为本,关爱队员;(三)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四)公平公正,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小型消防站设立站长、副站长、指导员、消防员等岗位。
第五条站长是小型消防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消防站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分管消防员工作。
第七条指导员负责消防站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消防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等。
第八条消防员负责执行消防任务,协助站长、副站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队员管理第九条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四)热爱消防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十条队员入职程序:(一)报名:有意向者向小型消防站提交报名申请;(二)体检:通过体检,确保队员身体健康;(三)培训:参加消防业务培训,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四)考核:通过考核,选拔优秀队员;(五)录用:正式成为小型消防站的一员。
第十一条队员在岗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二)积极参加各项消防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消防队伍形象;(四)爱护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其完好;(五)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二条队员年度考核:(一)考核内容:消防业务知识、体能、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三)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消防装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小型消防站应配备以下消防装备和设施:(一)消防车辆;(二)消防器材;(三)通讯设备;(四)个人防护装备;(五)消防水源等。
消防站管理制度(9篇)

消防站管理制度(9篇)消防站管理制度(通用9篇)消防站管理制度篇1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
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消防站管理制度篇2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
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火灾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微型消防站的设备维护、消防培训、火灾防控等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第二章微型消防站设备维护制度第四条微型消防站的设备维护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设备及时检查、维护和修复。
第五条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修复。
第六条设备维护人员应做好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以便日后查询和总结。
第三章微型消防站消防培训制度第七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抗灾能力。
第八条消防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的成因、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
第九条消防培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公布,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微型消防站火灾防控制度第十条微型消防站应建立起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具,确保能够在火灾初期控制火势。
第十二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组织火灾演习,检验火灾防控工作的效果,并及时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等。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单位,如需修改本制度,应经过单位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为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1. 微型消防站的机构设置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
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站长: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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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
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
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站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消防站长工作职责1、消防站站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副站长、班长工作职责1、副站长、班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模范带领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3、负责组织本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4、加强对本班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
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5、督促站员整理好内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驾驶员工作职责1、保养好车辆和随车装备及器材,确保水、电、油、气充足,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熟悉公司区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点部位。
3、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管理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4、出勤归站后,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恢复备用状态,如有故障要及时处理,并有书面记录。
5、每天热热车15——20分钟,出勤值班时做好出勤登记和签名,收车后做好车辆的保养管理,保持车辆性能正常及清洁。
第五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第六章例会制度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工作;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
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七章交接班制度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车辆等进行移交。
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交接内容包括: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装备)和车辆(油、电、水、气),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卫生间、走廊,并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做好个人装备(战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电视机、空调机等),并做好值班记录。
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八章器材(装备)管理制度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器材(装备)卡片。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和车辆。
5、添置器材(装备)应从严掌握,确需增添时,应按照先报批,后按正规渠道采购的程序办理,并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经办、验收、入库等手续。
6、领用(配置)器材(装备)应在消防设施(装备)登记表登记,并由领发人在台帐上签字。
7、器材(装备)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第九章加班与请假制度1、因工作需要,站部根据情况安排各班或站员加班,无正当理由或其他特殊情况各班应严格执行。
2、加班期间各班应按时按要求地完成站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3、站部根据加班情况将给予各站员适当的补休。
4、严格履行有事请假制度。
各班在保证执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许站员有事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相应的请休条(请7 假半天者,办理手续经副站长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者,办理手续经站长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但遇有特殊情况者,可找人代班,办理手续并经站长同意。
6、站员请假结束后,必须按时归站上班。
7、请假须提前,不得请霸王假。
第十章内务卫生制度消防站应保持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值勤班更应搞好内务卫生,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应将本班卫生、个人床铺、物品等进行认真整理、清理,做到卫生干净,个人床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同时各楼层当日值日生应将走廊、楼道、楼梯等卫生进行打扫、清理,电话值班室值班员应将值班室物品清点、摆放整齐。
2、站部人员在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的同时,对各宿舍及值班室、卫生间、走廊等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一章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制度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安全环保部、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二章消防站规范管理补充规定1、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执勤战斗员严禁不着战斗服进入火场(驾驶员可以不穿战斗靴)。
2、服从安全环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3、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必须书面请假,经站长或副站长签批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未有人顶班者,将扣其中班、夜班费,若有人顶班,则不扣当天的中班、夜班费)。
4、执勤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严禁离开消防站。
5、消防站是执勤战备的场所,任何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卫生环境,消防站各楼层值日生每天应搞好楼层卫生。
8、严禁外来人员到消防站充电、洗车、冲凉。
9、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