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张晓红等同志嘉奖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文[2013]412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文[2013]4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e4a0deb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e6.png)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文〔2013〕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0日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创建平安宁德,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3〕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公民适用本规定;本市公民在市外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参照本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一)市、县(区)成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
(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各成员单位依责履职,认真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本市见义勇为协会协助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处理见义勇为的日常工作事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8.04•【字号】宁政办〔2008〕151号•【施行日期】200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宁德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宁德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闽效综〔2008〕4号)的要求,在总结前几年我市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现提出2008年度宁德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市本级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通过推行绩效管理,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绩效目标2007年我市本级政府总体绩效在全省位次很不理想,有半数指标落后于全省设区市平均水平。
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解决,全面推进政府绩效工作,以期每年都有个新提高,树立闽东新形象。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绩效办多次牵头召集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了近年来市本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年度工作的预期目标,力争今年政府工作绩效按市委陈荣凯书记的要求,有质的飞跃。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李世宁等“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李世宁等“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1.18
•【字号】宁政文〔2016〕289号
•【施行日期】2016.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授予李世宁等“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
誉称号的批复
宁政文〔2016〕289号
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
你委《关于提请宁德市人民政府研究授予李世宁等“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请示》(宁义工委〔2016〕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宁德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授予李世宁、巫长斌、陈高平、黄后勤、王宝影等5人“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授予孙志权、黄如学、夏龙华、卓发金等4人“宁德市见义
勇为模范”荣誉称号,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3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佳绩。
请你委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坚韧顽强的勇敢精神,舍己为人、伸张正义的高尚品质,为深化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06
•【字号】宁政[2011]1号
•【施行日期】2011.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的决定
(宁政〔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一大批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为推动我市加快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根据《宁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经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决定授予“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企业发展研究”等4项成果为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汉字学概论”等12项成果为二等奖,授予“让校本培训走向有效‘介入式’校本培训构想”等33项成果为三等奖,授予“闽东畲族文化全书”1项为荣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以及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继续高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建设海西东北翼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宁德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成果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2014年度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2014年度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02•【字号】宁政文〔2015〕37号•【施行日期】2015.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2014年度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5〕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2009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实施“环三规划”、构建“六新大宁德”战略,为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市劳动模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奖励办法2009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为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届人士均可参评。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的机关企事业职工、农民等社会主义建设者,授予“宁德市劳动模范”称号(此前此类表彰授予的“宁德市先进工作者”称号,统一更名为“宁德市劳动模范”),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评选条件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积极投身“五大战役”,为推动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六新大宁德”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四)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软实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五)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六)在产业发展升级和重点工程建设、城镇化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和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以及促进跨越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七)在节能减排、水土保持,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获第二届(2013-2014年度)宁德市质量奖的通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获第二届(2013-2014年度)宁德
市质量奖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2.08
•【字号】宁政文〔2014〕378号
•【施行日期】2014.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获第二届(2013-2014年度)宁德市质量
奖的通报
宁政文〔2014〕3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和质量强市建设,引导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宁德市质量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企业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
评、专家评审和监督抽查等程序,并经宁德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福建省白马船厂、福建新坦洋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禾电器(福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第二届宁德市质量奖获奖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分别颁发证书、奖牌、奖金,以资鼓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加强典型培育,做好典型引导,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走“质量强企”和品牌发展道路,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推动全市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8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10.05•【字号】宁政办〔2007〕220号•【施行日期】2007.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强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提供应急管理工作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学科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宁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经广泛征集、筛选,于2007年9月26日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成立宁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组。
第一批专家组成员共36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大类。
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成员(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括号内为其主要研究领域):一、自然灾害类(17人):王兴春闽东水产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海洋生物防控技术)左平昭(女)宁德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天气预报)刘振勇闽东水产研究所研究员(水产养殖及病害)刘家富宁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海洋生物、水产养殖)吴寿明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余养敬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大队长、地矿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地质矿产、工程地质)余会康宁德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天气预报、应用气象)张世平宁德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高级农艺师(植物保护)张斌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江海堤防、水利水电、水库水坝)张亚坤宁德市林业局高级工程师(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测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陈文杰宁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生态保护)陈少琴(女)宁德市气象局工程师(防雷工程)陈荣魁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副队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地质矿产、地质灾害)林元文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审查师、高级工程师(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林友爱宁德市气象局气象台台长、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天气气候、应用气象)龚孟忠宁德市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海洋生物防控技术)黄朝阳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二、事故灾难类(9人):丁智华宁德电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管理)朱炳棋宁德海事局副局长、高级船长(船员管理、海上交通运输控制与管理、海上搜救)孙高亮宁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土木工程结构)李燕平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助理研究员(海洋环境、水产养殖)陈慧福建省闽东水产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水产养殖)陈健勇宁德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建筑结构工程、抗震工程)林永安宁德市环境检测站高级工程师(环境监测与污染监控)宫景霞(女)宁德市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环境保护)雷莹(女)宁德市环境监测站站长、高级工程师(环境污染)三、公共卫生类(8人):朱绍亨宁德市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临床医学内科)陈陆明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预防医学、流行病学)陈少平宁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传染病疾病控制)周章轩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卫生检验、理化检验)郑则乐宁德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站站长、高级兽医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兽医)袁高林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控制与消毒、媒介生物)郭胜利宁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任医师(食品卫生)焦维克宁德市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临床医学内科)四、社会安全类(2人):李雄宁德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缪雄平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研究员(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二〇〇七年十月五日附件1宁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三章人员组成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宁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宁政[2007]4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2.02
【实施日期】2007.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组织实施城乡就业保障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技能鉴定和依法维权力度,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劳动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涌现出一批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进城乡就业保障工程的组织实施,经研究决定,授予蕉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等39个单位为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夏云发等39位同志为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勇于争先,共同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向前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七年二月二日附件:
2006年度宁德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张晓红等同志嘉奖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3]63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26
【实施日期】2013.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张晓红等同志嘉奖的通知
(宁政办〔2013〕63号)
市旅游局、档案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校、铁路筹建办公室、方志委、库区移民开发局、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及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事局宁组通〔2008〕2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2年年度考核被评为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