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预制混凝土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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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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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制订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制订小组二○一九年八月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制订编制说明一、前言(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8] 54号“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制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订已列入2018~2019年度建材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计划号:2018-1505 T-JC),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该标准的制订工作由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负责。

经协商,确定由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科技大学、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兴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江西中泰来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江苏东浦管桩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地管桩有限公司、常德定海管桩有限公司、中淳高科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弘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共同进行和完成该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制订的必要性预制混凝土桩在我国建设基础工程用桩所占的比例很高,尤其是在我国沿海省市,其比例达60%以上。

目前,我国预制混凝土桩的主要类型有: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应力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板桩、预制薄壁混凝土钢管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等。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桩的数量达4.5亿m,消耗的混凝土达5000万m3。

我国已经发布的预制混凝土桩的产品标准有《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 13476-2009)、《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C/T 2029-2010)、《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异形桩》(GB/T 31039-2014)、《预制高强混凝土薄壁钢管桩》(JG/T 272-2010)等,上述标准主要对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作出规定。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评定技术规程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评定技术规程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评定技术规程一、前言预制混凝土构件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构件形式,其质量评定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为了保证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评定技术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规程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评定,包括预制混凝土板、墙、梁、柱、楼梯等。

三、术语和定义1. 预制混凝土构件:指在工厂或工地预制成型的混凝土构件。

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指在混凝土中预先施加预应力的构件。

3. 现浇混凝土构件:指在工地现场浇筑混凝土的构件。

4. 强度等级: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等级,以标准立方体抗压强度表示。

5. 合格证书:指由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预制混凝土构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质量评定标准1.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符合工程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4.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能和防渗性能。

5.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和抗风性能。

6.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7.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8. 预制混凝土构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缝、无明显色差和斑点,并符合设计要求。

9. 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经过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

五、质量评定方法1. 通过检查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图纸、合格证书、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原材料检测记录、工厂内部检测记录等文件资料,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钢筋布置、预应力张拉力值、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其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弯强度、渗透性等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 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抗震性能和抗风性能的检测,检测其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5. 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现场试验,检测其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绿色混凝土生产管理技术规范

绿色混凝土生产管理技术规范

绿色混凝土生产管理技术规范一、前言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绿色混凝土作为一种新型环保建材,其生产和应用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本技术规范旨在规范绿色混凝土的生产管理,确保其质量和环保性能达到国家标准。

二、绿色混凝土的定义和分类1. 绿色混凝土的定义:绿色混凝土是指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和使用寿命的前提下,通过选用环保原材料、改良配合比和控制生产工艺等方式,使混凝土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化的混凝土。

2. 绿色混凝土的分类:根据其环保性能和应用范围,绿色混凝土可分为以下几类:(1)低碳混凝土:采用低碳水泥、高效掺合料和可再生原材料等低碳环保材料生产的混凝土。

(2)高性能混凝土:采用高性能水泥、高效掺合料、超细粉料和特种添加剂等材料生产的混凝土,具有较高的强度、耐久性和施工性能。

(3)轻质混凝土:采用轻骨料、轻水泥和气泡剂等材料生产的混凝土,具有较低的密度、良好的隔热性能和施工性能。

(4)防辐射混凝土:采用特种添加剂和防辐射骨料等材料生产的混凝土,具有较高的防辐射性能和较低的辐射污染。

三、绿色混凝土的生产管理1. 原材料管理(1)水泥的选择: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水泥,尽可能选用低碳水泥、高性能水泥和矿渣水泥等环保型水泥。

(2)骨料的选择: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天然骨料或人造骨料,尽可能选用可再生原材料和回收骨料等环保型骨料。

(3)掺合料的选择: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高效掺合料,尽可能选用粉煤灰、矿渣粉、硅灰和钛白粉等环保型掺合料。

(4)水的选择: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清洁水源,尽可能减少水的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

2. 配合比设计(1)应根据工程要求、原材料性能和环保要求等因素,合理设计混凝土的配合比。

(2)应尽可能采用高性能、低碳、节能、环保的原材料,控制水灰比和水胶比,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3)应根据混凝土的应用环境和工程要求,增加混凝土的耐久性和环保性能,如采用缓释剂、防冻剂、防水剂、防腐剂等添加剂。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HJ412-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HJ412-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JC/T 681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内照射指数混凝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本标准规定的限量而得的商。

表示式为:200Raa R C I =式中:a R I ── 内照射指数;a R C —— 混凝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贝可/千克(Bq·kg -1);200 —— 仅考虑内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混凝土中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单位为贝可/千克(Bq·kg -1)。

3.2 外照射指数混凝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限量而得的商之和。

表示式为:4200260370K Th Ra CC C I ++=γ 式中:r I ── 外照射指数;Ra C 、Th C 、K C —— 分别为混凝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贝可/千克(Bq·kg -1);370、260、4200 —— 分别为仅考虑外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混凝土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在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单位为贝可/千克(Bq·kg -1)。

3.3 放射性比活度混凝土中的某种核素放射性活度除以该混凝土的质量而得的商。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泥》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水泥》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编制说明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编制组2020年6月目录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 背景和意义 (1)二、工作简况 (2)三、编制原则及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2)3.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 (2)3.2标准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3)3.2.1 范围 (3)3.2.2 术语和定义 (3)3.2.3 主要技术指标 (3)3.2.4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6)3.2.5评价方法 (7)3.2.6 附录A (7)3.2.7 附录B (7)3.2.7 附录C (12)3.2.8 附录D (12)3.2.9 附录E (12)四、主要验证情况分析 (12)五、标准中涉及专利情况 (13)六、标准实施后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3)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13)八、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13)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4)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4)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度办法、实施日期等) (14)十二、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14)十三、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14)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背景1.1任务来源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在“十三五”期间,以化工、特色轻工、有色、装备制造、建材、纺织、新能源、医药、电子信息行业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技术,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构建化工产业绿色制造体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54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水泥》(2018-1504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完成年限2020年。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分项工程质量管理[详细]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分项工程质量管理[详细]
3.4稳桩.桩尖插入桩位后,先用较小的落距冷锤1~2次,桩入土一定深度,再使桩垂直稳定.10米以内短桩可目测或用线坠双向校正;10米以上或打接桩必须用线坠或经纬仪双向校正,不得用目测.桩插入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3.5打桩:用落锤或单动锤打桩时,锤的最大落距不宜超过1.0米;用柴油锤打桩时,应使锤跳动正常.
预制时)
设计要求
检查配合比单、计量记录、试验报告
3
成品桩外形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
掉角深度<lO米米,蜂窝
面积不于总面积0.5%
观察检查
4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
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深度<20米米
宽度<0.25米米
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
用裂缝测定仪测量(此项地下水侵蚀地区,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
2.1.2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03牌号.
2.1.3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2.1.4主要机具有:柴油打桩机、电焊机、桩帽、运桩小车、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木折尺等.
2.2作业条件:
2.2.1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了预检手续.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3.6.2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1米左右时进行.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米米,节点折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
3.6.3接桩处入土前,应对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3.7送桩: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若桩顶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四川省绿色建评价技术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评价技术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第一批)目录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5)表预拌混凝土基本项评价细则 (8)表预拌混凝土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9)表预拌混凝土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5)烧结墙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6)表烧结墙体材料基本项评价细则 (17)表烧结墙体材料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23)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基本项评价细则 (24)隔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29)表隔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30)表隔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31)表隔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35)热轧带肋钢筋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36)表热轧带肋钢筋基本项评价细则 (37)表热轧带肋钢筋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38)表热轧带肋钢筋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42)沥青类防水卷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43)表沥青类防水卷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44)表沥青类防水卷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46)表沥青类防水卷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50)塑料型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51)表塑料型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52)表塑料型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53)表塑料型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57)塑料门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58)表塑料门窗基本项评价内容及要求 (59)表塑料门窗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60)表塑料门窗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64)铝合金型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65)表铝合金型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66)表铝合金型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67)表铝合金型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72)铝合金门窗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73)表铝合金门窗基本项评价细则 (74)表铝合金门窗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75)表铝合金门窗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79)塑料管材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80)表塑料管材基本项评价细则 (81)表塑料管材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82)表塑料管材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86)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88)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基本项评价细则 (89)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90)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94)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95)表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96)表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97)表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01)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02)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103)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04)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08)建筑陶瓷砖(板)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 (109)表建筑陶瓷砖(板)基本项评价细则 (110)表建筑陶瓷砖(板)生态指标评价细则 (111)表建筑陶瓷砖(板)性能指标评价细则 (114)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评价技术细则说明1、本细则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

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规范

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规范

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规范一、前言在建筑行业中,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因为混凝土预制构件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寿命。

因此,为了保证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范。

二、技术规范的制定目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过程,并保证生产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具体目的如下:1. 确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

2. 保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 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验收、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指导。

三、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验收、使用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构件:1.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2. 钢筋混凝土构件3. 轻质混凝土构件4. 预制混凝土砌块5. 预制混凝土板四、生产工艺1. 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工艺首先要注意原材料的选用。

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应进行质量检测。

其中水泥、砂、石头、水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1)水泥:应符合《水泥标准》(GB 175-2007)的规定。

(2)砂:应符合《混凝土用细集料标准》(GB/T 14684-2011)的规定。

(3)石头:应符合《混凝土用粗集料标准》(GB/T 14685-2011)的规定。

(4)水: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水标准》(GB/T 50164-2012)的规定。

2. 混凝土的配制混凝土的配制是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应根据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设计要求和强度等级,按照设计比例进行混凝土的配制。

3. 混凝土的浇注混凝土的浇注是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模具的准确度、尺寸和表面光洁度,以避免混凝土的泄漏、分层和变形等问题。

(2)在混凝土的浇注过程中,应采用震动器进行振捣,以排除混凝土中的气泡和减少混凝土的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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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制订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制订小组二○一九年八月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制订编制说明一、前言(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8] 54号“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制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订已列入2018~2019年度建材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计划号:2018-1505 T-JC),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该标准的制订工作由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负责。

经协商,确定由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科技大学、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兴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江西中泰来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江苏东浦管桩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地管桩有限公司、常德定海管桩有限公司、中淳高科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弘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共同进行和完成该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制订的必要性预制混凝土桩在我国建设基础工程用桩所占的比例很高,尤其是在我国沿海省市,其比例达60%以上。

目前,我国预制混凝土桩的主要类型有: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应力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板桩、预制薄壁混凝土钢管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等。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桩的数量达4.5亿m,消耗的混凝土达5000万m3。

我国已经发布的预制混凝土桩的产品标准有《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 13476-2009)、《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C/T 2029-2010)、《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异形桩》(GB/T 31039-2014)、《预制高强混凝土薄壁钢管桩》(JG/T 272-2010)等,上述标准主要对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作出规定。

但是,上述标准中,没有对预制混凝土桩作为绿色产品中的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判定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规定。

通过对国家标准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理解,目前,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对绿色产品的认识,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等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的自觉的行动。

但是,国内尚无预制混凝土桩绿色产品评价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为提高预制混凝土桩的产品质量,规范产品的绿色评价要求,满足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要求,制订《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十必要。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排名不分先后)(略)二、国内外标准和制定概况(一)国内外标准1 国外标准经查询、检索,未发现国外有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2 国内情况我国已经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但是尚无预制混凝土桩相关的绿色产品设计评价方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制定概况1、2018年7月26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8] 54号“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制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订正式列入2018~2019年度建材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计划编号:2018-1505 T-JC。

2018年9月29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建材联标函[2018]138号“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2018年11月25日,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浙江省嘉兴市组织召开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编制第一次协调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8个单位的28名代表。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标准制定原则,成立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小组,明确行业标准制定小组各单位的工作分工,拟订标准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调研工作大纲。

会后,根据调研工作大纲,标准制定工作小组对国内生产企业进行函调,受调单位50家,收到复函15件,收集到有关资料20余份。

通过对调研情况的汇总,标准制订工作小组起草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的征求意见稿(初稿)。

3、2019年7月27日,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天津市组织召开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编制第二次协调工作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

参加会议的有18个单位的22名代表。

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标准制订工作小组会后对征求意见稿(初稿)中的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完成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桩》建材行业标准制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技术指标进行试验验证。

三、确定主要条文的技术依据(一)标准编制原则根据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通过制定预制混凝土桩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使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预制混凝土桩中的领先产品比例(GB/T33761-2017规定:此比例指同类可比前提下,国内市场上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产品型号数量占全部型号数量的比例)不超过同类可比产品的5%,本标准评价指标基准值的取值原则:以当前国内符合所有指标要求的预制混凝土桩产品比例不超过5%,符合每个单项指标要求的预制混凝土桩产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以体现绿色产品的优势,同时引导企业贯彻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理念,走绿色发展道路。

(二)技术依据本标准共分六章和一个附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要求;5.评价方法;6.判定;附录A(规范性附录)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要求,结合我国预制混凝土桩实际生产情况编制,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 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根据GB/T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编写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预制混凝土桩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判定,适用于包括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离心方桩、实心方桩、先张法预应力异型桩产品的绿色评价。

其他类似产品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引用了本标准所规定的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以及绿色评价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技术标准及规范。

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应给出年号以及完整的名称。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不给出年号。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应由下列引导语引出:“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根据GB/T 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写,GB/T33761《绿色产品评价通则》中界定的术语如绿色产品和评价指标基准值适用于本标准、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中界定的术语如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指标基准值、现场数据、背景数据、生命周期后期评价报告适用于本标准。

3.1 预制混凝土桩单位产品取水量本标准中“预制混凝土桩单位产品取水量”的定义依据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中的“单位产品取水量”定义确定。

根据GB/T 18820规定,单位产品取水量与单位产品用水量有很大区别,单位产品取水量中的水是常规水资源(如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等),而单位产品用水量中的水是常规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如海水、苦咸水、矿井水、城镇污水再生水等)和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的水的总和。

预制混凝土桩以单位(每立方米)合格品产量表示水资源消耗总量。

报告期即统计期,统计范围涉及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分别为:生产系统指从满足预制混凝土桩生产要求的原材料进厂、生产用常规水资源经计量进入开始、生产用交流电经计量进入整流变压器开始、生产用燃料经计量进入燃烧系统开始,到成品出库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工艺过程和设备。

辅助生产系统指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

包括动力、供蒸汽、供电、供水、供压缩空气、供风、仪表、机电维修、试验室、仓库和厂内原材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研发区、办公区等配置的设施和设备,不包括生活区。

3.2 废弃浆料本标准中“废弃浆料”指预制混凝土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主要是指离心过程中产生的余浆,冲洗骨料、搅拌机和布料车产生的可重复利用的砂石废料。

使用废弃浆料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桩等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3.3 固体废弃材料本标准中“固体废弃材料”指利用废弃矿渣、炉渣、尾矿等制成的符合预制混凝土桩相关标准规定要求的材料及固体废弃物,如矿粉、硅灰、粉煤灰、碎屑、尾矿砂等。

使用固体废弃材料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桩等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3.4 预制混凝土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本标准中“预制混凝土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定义按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的定义,以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报告期即统计期,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应与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规定一致。

3.5 生产性粉尘预制混凝土桩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源自预制混凝土桩用混凝土的制备,其过程与预拌混凝土相似,因此,本标准中“生产性粉尘”的定义参照采用JGJ/T328-2014《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中的定义,以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3.6 厂界粉尘平均浓度差值同3.5条说明。

3.8 无组织排放同3.5条说明。

4 评价要求本章根据GB/T 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写,评价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4.1 基本要求根据GB/T 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和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的编写要求,结合预制混凝土桩产品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预制混凝土桩产品的评价要求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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