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人委托代理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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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的利益冲突与规制路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的利益冲突与规制路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的利益冲突与规制路径朱珊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1620)摘要:司法实践中,在同一债券业务中,证券公司可能同时扮演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等多种角色,多重身份竞合导致的利益冲突并非一个仅存在于理论上的问题。

尽管我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通过担保机构及关联方不得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限制性规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方式规制其中的利益冲突,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

避免利益冲突的信息隔离制度与发生利益冲突时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制度规定也未能有效规制利益冲突。

证券法律规范列举规定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只是简单的条款取舍和立法技术问题,而是已具有公共产品和法律服务的属性。

受托管理人局限于承销商并不妥当,应适当扩大受托管理人的选任范围。

同时,应建立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形下的辞职和解任制度,解决因利益冲突导致无法履职的困境。

在债券违约后及违约前的一段时间内,受托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的,除能够证明其忠实地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的情形外,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键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民事责任;“五洋债”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23)10-0086-07DOI:10.19647/ki.37-1462/f.2023.10.010一、前言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九十二条在法律层面确认,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规定,受托管理人应当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者其他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机构担任。

“五洋债”案作为全国首例证券纠纷集体诉讼案件①,所涉及的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认定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案件中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同时作为“五洋债”的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具有双重身份,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务审判还是理论研究,鲜有人关注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委托-代理问题研究

委托-代理问题研究

委托-代理问题研究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机制设计是博弈论在信息经济学中的重要应⽤。

⼀、基本要素委托-代理关系在我们的社会中⼴泛存在。

例如,如果你委托律师帮助你打官司,那你就处于⼀个委托-代理关系之中,在那⾥,你是委托⼈,律师是代理⼈。

企业⽼板委托⼀个⼚长帮助管理⾃⼰的⼯⼚,⽼板是委托⼈,⼚长是代理⼈。

⼚长⼜委托⼀个销售科长负责管理⼯⼚的销售业务,⼚长是委托⼈,销售科长是代理⼈。

销售科长⼿下⼜有业务员,科长⼜成了委托⼈,业务员是代理⼈。

这些都是很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

还有很多不那么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

⼀般地,只要在⼀种博弈中,⼀个⼈的福利取决于另⼀个⼈的⾏动,那么,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了。

委托-代理问题中的基本要素或者基本问题有:委托⼈、代理⼈、⽬标、信息,由于通常利⽤博弈论来分析委托代理关系,⽽博弈论中还有其他的要素,如博弈规则、战略、结果、均衡等等。

这⾥,我们只介绍重要的⼏个要素:委托⼈和代理⼈、⽬标、信息与⾏动、契约设计问题(即博弈规则)。

1、委托⼈与代理⼈前⾯讲过,只要在⼀种安排(博弈)中,⼀个⼈的福利取决于另⼀个⼈的⾏动,那么,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了。

这⾥,前者是委托⼈,即想获得某种福利,但⼜不想⾃⼰去做,或者不适合⾃⼰做,或者说⾃⼰不会做,⽽是让别⼈帮助⾃⼰去做,那么,这个⼈就是委托⼈。

⽽后者,即那“另⼀个⼈”,就是代理⼈。

委托⼈是博弈中拥有信息劣势的⼀⽅,例如,雇主在雇⽤雇员的时候,雇员知道⾃⼰的本领,⽽雇主不知道,雇员知道⾃⼰⼲了什么,⽽雇主不知道等等,所以,信息经济学⾥通常把委托⼈定义为博弈中信息处于劣势的⼀⽅。

显然,代理⼈通常是拥有信息优势的⼀⽅,因此,信息经济学中⼲脆就把代理⼈定义为拥有信息优势的博弈者。

注意,不是说委托⼈掌握的所有信息⽐代理⼈少,⽽是说,在委托⼈让代理⼈帮助他实现⾃⼰的⽬标这件事情上,委托⼈所掌握的相关信息⽐代理⼈少。

总⽽⾔之,在⼀个博弈中,信息优势的⼀⽅就是代理⼈,信息劣势的⼀⽅就是委托⼈。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始于1984年,至今已有23年的发展历史。

作为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方式,企业债券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与此同时,和股票及国债市场相比,其发展相当缓慢,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产运作、投资选择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优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而且还严重影响了经济增长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市场规模偏小,发展较慢1.占GDP比重小。

虽然我国企业债券余额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以来有所增长,特别是2006年全年发行总量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1500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37.38%。

但其占GDP的比重却一直徘徊在1%的水平,到2006年底才占1.5%。

与亚洲金融危机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较快的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相比,2006年底明显低于最低的泰国6.19%的水平。

2.占股票总市值的比重小。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迅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明显落后,到2006年底,企业债券余额只占股票总市值的2.32%,大大落后于3个亚洲危机国中最低的泰国16.97%的水平。

3.占债券市场的比重小。

在亚洲3个危机国,公司债份额在2006年上升到一半左右,但在我国,不仅债券市场不发达,相对国债和金融债的发展更加缓慢,到2006年底只占全部债券余额的4.01%。

(二)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流于形式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并没有形成,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权威性不够,加上目前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少,导致“僧多粥少”,评级机构往往根据发行人的意愿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评级机构主要集中在中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公司和大公资信评估公司。

2005年以来,联合资信公司所评估的14家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中有12家获得了AAA级,另外两家也获得了AA级。

这种毫无悬念的评级结果无疑降低了投资者对评级的期许。

中国债券市场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债券市场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债券市场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债券市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债券市场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市场体系不完善、投资者需求不足、市场流动性不高、发行难度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一、市场体系不完善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体系相对不完善,这是制约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主体较少,大部分投资者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此外,债券市场的制度和规则也不够完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市场主体的建设和规范债券市场交易行为。

通过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和增加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可以增加投资者的参与意愿。

另外,政府机构也可以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债券市场的制度机制,为市场化发展提供更好的规范。

二、投资者需求不足中国债券市场还存在着投资者需求不足的问题。

由于大部分传统的债券投资者主要是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个人投资者吸引力较低。

此外,由于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相对单一,很难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增加更多的发行机构和发行品种,提高债券市场的吸引力和多样性。

其次,政府也可以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增加对债券市场的投资,同时加强对个人投资者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认知度和投资意愿。

三、市场流动性不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流动性相对较低,是困扰债券市场的另一个难题。

由于交易机制不完善和市场参与者较少,使得市场流通性较低。

此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也会影响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市场流动性的管理和监管,建立完善的市场流动性保障机制。

政府可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引导,加强市场流动性的监管,稳定市场预期。

同时,可以增加发行和交易机构的数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四、发行难度大中国债券市场在发行难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由于发行条件较为苛刻和发行周期较长等原因,导致债券市场的发行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浅析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债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债券市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

尽管我国债券市场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仍然较小,市场主体相对单一,流动性和深度还有待提升。

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在债券市场交易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而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管理体系相对薄弱,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存在一定的风险暴露。

市场信息不对称也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问题。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市场参与者在决策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容易造成投资者的错误判断和损失。

针对以上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以解决。

扩大市场规模,加强风险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等对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

1.2 研究意义债券是重要的金融工具,对于国家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着市场运作和投资效率,也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深入研究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债券市场体系,提高市场运作效率,还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2. 正文2.1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问题一: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发行规模较小、品种较少、流通市场活跃度较低等方面。

由于市场规模较小,投资者的选择余地不足,流动性受限,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规模较小也容易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问题二:风险管理体系亟待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风险管理体系相对薄弱,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简述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式

简述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式

简述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式一、委托代理的出现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或形式不断发展和变化,出现了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现代公司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拥有企业所有权,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企业表现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针对这种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理论是一种强有力的解释。

委托代理就是研究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

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主要涉及委托人和代理人,前者指股东后者指董事和经理,这种企业中的代理问题自科斯提出企业的性质理论以来,一直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重要课题。

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和委托人是两种不同的人,他们之间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对称:一是利益的不对称,股东追求的是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理作为代理人追求的是个人收入最大化,社会地位、声誉的提高,权力的扩大以及舒适的条件等。

二是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了解的信息是有限的,而代理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存在明显优势。

二、委托代理的颂纯分析1.经济学假设(1)经济人假设该假设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

(2)目标函数不一致假设作为独立的经济人,委托人与代理人都有着较强烈的自利倾向,追求既定条件下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两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冲突。

(3)信息不对称假设该假设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在信息占有关系中地位是不对等的,委托人一般处于劣势,从而给委托人的监督和控制带来很大困难,增大交易和谈判成本。

(4)不确定性假设代理结果除了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影响外,事实上还受许多代理人难以把握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2.代理成本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独立的经济人,并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函数,代理人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关系中的优势地位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加大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难度和成本,在企业的代理链条中必然出现非效率或低绩效现象,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代理成本。

债券发行委托书

债券发行委托书尊敬的发行机构/债务人:根据我方的需求,现就债券发行事宜,特委托贵机构作为我方的代理,全权负责债券的发行工作,并按照以下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一、委托内容1. 本委托涵盖所有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行计划、准备发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投标和分配发行结果等一切必要的工作。

2. 发行机构应根据债券市场的需求,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发行方案,以保障债券发行的顺利进行。

3. 发行机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债券发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向我方提供相关发行进展情况的报告。

4. 我方委托发行机构作为联系人,与相关部门、机构以及投资者进行沟通和协调,解答有关债券发行的问题,并及时汇报和咨询我方意见。

5. 发行机构应确保本委托期间所履行的职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申报、审批和备案程序的顺利进行。

6. 本委托期限为_______(具体期限),即从双方签署委托书之日起至_______(具体日期)截止。

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委托关系将自动解除,发行机构也将完成委托任务。

二、委托内容的履行1. 发行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

2. 发行机构应按照我方的要求,及时向我方提供债券发行的进展情况,并解答我方的疑问和要求。

3. 发行机构在履行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和发行规模等事项,应提前与我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取得我方的书面同意。

4. 发行机构应严格遵守商业机密和保密协议,对于涉及我方商业和财务信息的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费用与报酬1. 发行机构的费用和报酬将根据发行规模、发行方式以及委托工作的复杂程度等进行具体协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确定。

2. 发行机构的费用和报酬将在发行工作完成后,根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3. 如果因我方原因导致债券发行工作中断或者延误,我方需按照约定的发行机构费用和报酬支付方式向发行机构作出相应赔偿。

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企业债券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使用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其规模仍远远小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与国内的股票市场相比,发展也相对滞后。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证券市场,它必然存在着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如下:1 、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身份的局限导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太小。

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和持有人都做了限制。

对于发行人的限制,1994 年的《公司法》和2005 年的《证券法》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3000 万元净资产、有限责任公司6000 万元净资产是申请发债的基本条件,发债数额可达到净资产的40% 。

从表面上看,应该很多企业符合发债的条件,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王国刚(2007 )认为,按照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的内控指标,每只企业债券的发债数额大多不低于10 亿元,且发债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比重不高于20% 。

如此一来,除非大型国有企业,否则是无法达到发债的条件的,可发债的企业只能集中于少数大型国有企业。

而对于持有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银行和保险公司,中国资本市场上拥有最大资金的机构投资者,由于法律的限制,在企业债券面前无所适从,极大地削弱了企业债券的潜在需求。

而在美国,保险基金和银行资金都是企业债券的重要投资人。

因此,法律法规的限制,使得企业债券在供需两个方面都受到了抑制。

2 、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当前,我国企业债券交易平台有两个,一个是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一个是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

在我国企业债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转让,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且限制条款很多,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

地方政府债券违约风险形成机制及防范——基于委托代理问题的

地方政府债券违约风险形成机制及防范———基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分析□陈会玲刘锦虹[摘要]就地方政府债券而言,在地方政府和居民之间涉及两类委托代理问题:债权债务的代理问题和公共政策的代理问题。

地方政府依凭中央政府的“父爱心理”,具有向上转移债务的动机,导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人为扩大;地方政府“经济人”特性促使其有意识地运用公共债务追求自身利益而罔顾公共财政风险。

这些都隐藏着潜在风险无限增加的可能性。

可以从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居民退出机制、地方政府内在约束机制、事前制约机制、事后监督机制以及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来防范信用风险。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违约风险;委托代理问题[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12)07-0142-04[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形成机制及防范”(批准号:2011jyty118);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管理运行模式研究”(批准号:200902012)[作者简介]陈会玲,武汉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湖北武汉430023)刘锦虹,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与管理。

(江西南昌330022)Abstract:As for local governmental bonds,there are two kinds of principle-agent problems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s and residents: creditor’s right and debt agent,and public policies agent.Local governments which depend on paternalism have motivation to shift debt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which results in the artificial expansion of local governments bonds scale;the specialty of local governmental“economic man”promotes them to consciously use public debts to pursue their own interests and ignore public finance risk,which implicates the possibility of potential risk unlimited increase.It is possible to prevent credit risk by establishing corresponding law,regulations,and system,residents exiting mechanism,local government internal restraining mechanism,afterwards supervision mechanism,and deepen public affairs system.Key words:local governmental bonds;default risk;principal-agent issue一、引言违约风险,又称信用风险,指发行者不履行其对利息或本金的契约性支付的不确定性。

委托代理问题的名词解释

委托代理问题(principal-agent problem)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委托人如何激励代理人来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而非追求自身利益的问题。

具体而言,委托代理问题研究的是如何设计出一套激励机制来使得代理人能够向委托人如实汇报其掌握的信息和采取的行动,从而保证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这被称为“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委托代理问题通常存在于各种场合,例如公司治理、保险合同、劳动契约等。

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包括监督、激励机制设计、声誉机制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关于委托代理问题的专业书籍、文献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

委托代理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

例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将其资产交由经理(代理人)进行管理。

由于股东和经理的利益可能不完全一致,经理可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这时就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

股东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促使经理为股东的利益服务。

另一个例子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保险公司(委托人)会授权保险代理人(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

由于保险代理人通常会从销售的保险产品中获得一部分利润,因此他们可能会有动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向客户隐瞒一些信息或者误导客户。

这就需要保险公司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确保保险代理人如实向客户传达信息并为客户提供正确的保险产品。

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包括监督、激励机制设计、声誉机制等。

其中,监督是最直接的方法,可以确保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

但是,监督通常需要付出成本,而且无法完全消除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激励机制设计则是通过给予代理人一定的经济激励,使得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

声誉机制则是一种无形的激励机制,代理人会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声誉,从而选择更有利于自己长远发展的行为。

除了以上方法,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可以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例如通过合同来规定代理人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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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利 但 这样 的 宽松 和便 利 不能 等 同于 忽视 风 险 。 资金监管是银行保 障信贷安全 的一项重要 措施 .对 于 高风险的债券来说 同样可 以借鉴 。事 实上 ,海外
市 场就有类似 的措 施。比如 ,美 国垃圾债 市场初期 的利息支付保证制 度规定 ,发行人必须建 立一个交 由第三方托管 的储 备账户 ,将债券发行所 得资金按
要持续 、详细地进行披 露 ,这一点对于非上市和高
风险发行人尤其重要 。
( 三 )完善债权人治理
作为利害相关人 ,债权人逐步参与到公司治理 中已经成为世界性 的趋 势。在这方面 ,我国 《 公司 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明确规定 了 “ 债券持有人会议
但对于发行人 具体 如何使用并没有 清晰的概念 。笔 者并非一概地 反对必要和合理增加 的管理费 、销售
决议事项 、受托人 资格 条件、法律责任 以及两种制
度配合等方面仍存在 不明晰和不完善之处。笔者建 议完善相 关法规 ,使 得债 权人能切实 以必要 的限度
费用等包含 在职消费 的项 目支出 ,但应; 这些 内容
[ 1 ] 杨蓉 : 垄断行业企业高管薪酬 问题研 究 : 基于在职 消费的视角 ,载 ( ( 复 旦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 》 ,2 0 1 1 [ 2 】 卢锐等 : 管理层权利 、在职消费与产权效 率 ,载 南开管理评论 ,2 0 0 8 ,1 1: 8 5~ 9 2 。
( 二 )强化信息披 露
信 息对 称 性是 市 场公 平 交 易的保 证 ,也是 投 资者能够及 时发现 并控制风险 的前提 。但 应该看到 我国债券市 场尚未建立关于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严格信息披 露制度 ,即投资者在事前 只知道募集
资金用途为 ” 补充流动资金 ”或者 “ 调整债务结构 ” ,
以预算化 的形式进行披露 。在融 资完成后 ,也必须
参与公 司治理 .抑 制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 问题和恶
意借债现象 ,从而保障投资者 的利益 。
注: 1 . 委托代理问题 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普遍存在。 由于委托 人 ( 资产或资金所有者) 与代理人 ( 经营者) 的目 标函数不一
致, 委 托 人 追 求 的是权 益 或 财 富最 大化 , 而代 理人 追 求 自己的工资津 贴收 入、 奢侈 消费和 闲暇 时间最 大化 , 这 必 然导致 两者
的利 益 冲突 。 在缺 乏有 效制度 的背 景下, 代理 人 的 行 为4 P , -  ̄能 最终 损 害委 托 人 的利 益 。
2 . 公司债、 中 期 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并不唯一 , 有些兼有多项用途。

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 : 印颖 孙惠玲 பைடு நூலகம்

5 : 1 3 3~ 1 4 0 。
规定 比例存入该账 户 中.该账户 中的资金 只能用于
投 资政府债券 而不得用于经营 ,从而在 一定程度上
保 障 了资 金 不 被 滥 用 。
和 “ 债 券受托人 ”两大制度 ,我国的债券持有人介
入 公 司 治 理 机 制是 一 种 强 制 混 合 制 度 。 这 样 的 混 合
制度在理论上 既承认 了 “ 债券持 有人会议 ”的团体 性及其参与公 司治理 的法律 主体地 位 ,从 而避免了 单一债券受托人 制度 中有时无法代表债券持有人利 益的弊端 .同时融合 了债券 受托人制度可 以成立常 设专业机构来 实现 日常监督 管理权的优点。但在实 践过程 中,在债券持 有人会 议召集程序 、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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