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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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公示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公示
2.城市综合体
在镜湖绿心和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片区重点推进25个城市综合体建设。
镜湖绿心(5个):高铁、高教园区综合体、城市核心区综合体、迎恩门风情水街综合体、环镜湖商务休闲综合体、东浦古镇综合体。
越城片区(7个):越子城综合体、鲁迅故里旅游综合体、和畅堂城市综合体、迪荡商贸商务城市综合体、迪荡湖休闲综合体、青甸湖休闲旅游综合体、会稽山度假休闲综合体。
一、公示时间:5月26日-6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一)《绍兴日报》
(二)市政府网站()、市规划局网站()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一)热线电话:85125109,85147071;传真:85141601;联系人:朱同志、陈同志
(二)电子邮箱:ztgh2020@
(七) 绿地系统
规划形成“一心、二环、六湖、三楔”的绿地系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
(1)保护现存18条河道和84座桥梁,形成“三纵、二环、六线、八池”的河湖水系;
(2)保护一河一路、一河两路、有河无路的水乡风貌带;
(3)保护古城以三山(府山、塔山、蕺山)、三塔(应天塔、大善塔、文笔塔)为制高点,与一、二层传统民居组成的空间格局形态。
2.保护越子城、八字桥、蕺山街、鲁迅路、西小河、新河弄、石门槛、前观巷、团箕巷九片历史文化街区。
3. 划定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4. 保护和利用好已进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发掘绍兴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九)城市水系
1.功能定位
强化防洪排涝、调节生态环境、涵养城市生脉、丰富城市景观、凸现水乡特色。
(2)国省道和区域干线公路布局结构为:“五纵、六横、三连”。

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报告编号:水资源2008006A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二〇○八年七月目录第1章项目概况 (3)1.1项目由来 (3)1.2建设项目情况 (3)第2章工程内容 (5)2.1工程主要内容 (5)第3章周围环境概况 (9)3.1周边环境状况 (9)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9)3.3保护目标 (9)第4章环境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1)4.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1)4.2水土保持影响分析结论 (11)4.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2)4.4底泥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3)4.5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3)第5章污染防治对策及经济技术论证 (14)5.1污染防治对策 (14)5.2环保投资分析 (15)第6章公众参与 (16)6.1公众参与 (16)6.2公示 (16)第7章环评总结论 (17)第1章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为提高绍兴平原整体排涝能力、完善平原河道配水系统、改善平原整体水环境,根据《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绍兴县河道总体框架为“三纵六横”和“两溪”,而东小江及滨海大河正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东西向排涝骨干河道。

东小江及滨海大河整治工程被《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列入近期实施工程,随着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绍兴县清水河道建设工程”的深入开展,适时实施对东小江及滨海大河的整治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同时,根据《绍兴县河道总体规划》,在绍兴北部围垦区钱塘江海塘堤线建排涝闸,水闸功能以排涝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

拟建滨海闸位于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北侧,曹娥江大闸西侧3.7km,其闸址处海塘堤线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钱塘江尖山河段整治规划》规定的钱塘江南岸规划堤线(即永久性海塘)位置,闸址处海塘堤线今后将保持稳定,不再向外围垦。

工程建成后,滨海闸和海塘堤防将发挥防洪挡潮功能,保护绍兴平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主要内容有:1、河道工程:通过拓浚、护岸等工程措施,对东小江及滨海大河进行综合整治,起点为钱清镇西小江,终点为海涂九七丘一期北堤,全长约51.30km;2、水闸工程:新建滨海排涝闸、节制闸各一座,建设两闸之间连接河道约1.70km;3、桥梁及节制闸改建工程:根据河道整治防洪排涝标准,对河道上相关阻水桥梁及建筑物进行拆建或改建,主要包括拆建或改建桥梁36座,拆除节制闸5座等。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16〕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8日绍兴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目录前言. 4一、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 5(一)发展成效. 5(二)面临形势. 10(三)存在问题. 10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2(一)指导思想. 12(二)基本原则. 12三、发展目标. 13(一)构建立体型防治体系,实现“洪涝可控”. 13 (二)构建高效型供水体系,实现“用水可保”. 14 (三)构建生态型清水体系,实现“水清岸绿”. 14 (四)构建现代型水管体系,实现“水管标化”. 14 (五)构建文化型水景体系,实现“水文交融”. 15 四、工程建设任务. 16(一)“强库”工程. 16(二)“固堤”工程. 17(三)“扩排”工程. 18(四)“开源”工程. 20(五)“提升”工程. 20(六)“综治”工程. 21五、管理改革任务. 22(一)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管理机制. 23(二)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机制. 24(三)健全水利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25(四)健全水利工程建管长效机制. 25(五)健全水行政管理法制化机制. 26(六)健全水利行业能力提升机制. 27六、投资规模与用地需求. 28(一)投资安排. 28(二)用地需求. 29七、环境影响与规划效果. 30(一)环境影响评价. 30(二)规划效果评估. 31八、保障措施. 32(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33(二)深化前期,保障要素. 33(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33(四)做好宣传,形成合力. 33九、名词解释. 35前言“十二五”以来,我市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以及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决策部署以来,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快速推进、成效显著,绍兴水利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9•【字号】绍政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09〕54号)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绍兴市实施《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工作方案鉴湖是省级风景名胜区,是绍兴黄酒的主要水源地。

鉴湖水域是我市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约有近百万人口。

保护和治理鉴湖水域环境直接影响绍兴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988年7月23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 2009年4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

为贯彻实施新修正的《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鉴湖水域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鉴湖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绍兴中心城市建设,提高绍兴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三年的综合整治,使鉴湖水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污染物总量进一步得到控制,群众对鉴湖水域水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使鉴湖水域成为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绍兴中心城市主要景点、绍兴主要休闲区之一。

(一)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加大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重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重点耗能、耗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95%以上,特别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100%实现集中处理,一般保护区内的工业废水进管率达到90%以上。

(二)全面提高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水平。

水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保持在95%以上,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正文:----------------------------------------------------------------------------------------------------------------------------------------------------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现发布《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永昌二OO二年八月九日绍兴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河道管理,保护绍兴历史文化名城及水乡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城区范围内城市河道及其堤坎、排涝泵站、翻水泵站、水闸、引水渠、溢洪道、沿河护栏等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

城市河道两岸保护管理的具体范围,由水利、建设等部门予以确定。

城市河道内的航道和渔政管理等,依法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河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已由市建设部门保护和管理的环城河以内的河道(不含环城河)和公园绿地内的湖泊,仍由市建设部门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市环保、交通、工商、卫生、国土等部门,区人民政府以及街道(镇),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河道管理工作。

居(村)委会及沿河单位负责相关河段的协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防止水体污染的义务。

对破坏、污染河道环境,侵占、损毁城市河道的行为都有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城市河道整治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河道历史风貌的保护,符合城市人文景观及生态要求。

第七条城市河道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城市河道疏浚和整治计划,定期对河道实施疏浚和整治,严格控制河道的景观水位,保证有关设施的完好。

第八条城市河道水质应当符合河道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市环保部门应定期公布河道水质情况。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0.12•【字号】绍政办发〔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绍兴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135号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理顺市区河道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城市河道“共管、共享”机制,促进市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职能,强化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共同参与河道管理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市区河道范围内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五无”目标,确保市区河道水环境持续好转。

二、实施范围“河长制”实施范围为市区二环线以内,东至二环东路,西至二环西路,南至二环南路,北至二环北路内的49条主要河道。

三、责任单位市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河道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为三级河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负责人为三级河长;社区(居委会)所在街道(乡镇)为二级河长单位,街道(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为二级河长;越城区政府、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镜湖新区管委会为一级河长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一级河长;市区其他区域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

四、工作职责(一)河长单位职责1.一级河长单位对区域内河道水质提升、水环境改善负总责。

负责做好辖区内“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检查、考核,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

负责做好区域内责任河段的清草保洁、清污清淤、护岸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5.30•【字号】绍政办发〔2006〕107号•【施行日期】200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金华市磐安县,自南而北流经东阳市后进入我市新昌县、嵊州市、上虞市、越城区、绍兴县,在绍兴县新三江闸以下流入杭州湾。

在我市境内长157km,流域面积达5169km2,占我市总面积的62.6%;流域人口329万,占我市总人口的75.7%以上。

曹娥江流域环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其水资源能否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直接影响到浙江东部地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曹娥江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已列入全省八大水系整治任务,在今年市人代会上,关于切实加强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也被列为议案。

为此,根据《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绍兴市曹娥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结合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际,特制订2006年度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的战略目标,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全市统筹与以县(市)为主实施相结合;(二)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四)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绍政办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生态绍兴建设,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绍兴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和指导方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打造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战略目标,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使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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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摘要)1规划范围、标准和任务1.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南起南环河,北到灵芝镇小善村、路家湾、泗汇头、赵墅和洋江村一线,东起越东路及新开杭甬运河,西至绍大线和石堰江一线,总面积为64.74 km2,全区河湖水面积为13.48 km2,占总面积的20.82%。

本次规划区面积为55.15 km2(扣除老城区9.09 km2及环城东、南、西河水面面积0.5km2),水面面积为12.51 km2,水面占有率为22.68%。

1.2 规划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浙江省计经委、水利厅浙水政(1998)559号文件及《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区河道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

1.3 规划依据(1)《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及《调整意见》(2)《创建绍兴大都市绍兴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研究》(3)《绍兴市越城组团分区规划方案》(4)《萧绍平原治涝规划报告》及《绍兴县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5)《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6)《绍兴市城区防洪规划报告》(7)《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任务书》(8)有关规程规范1.4 规划原则(1)按照《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2)本次规划要与《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萧绍平原治涝规划》、《绍兴市城市防洪规划》及有关规划内容相衔接;(3)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南北畅通、东西沟通、纵横连接、排灌自如的骨干河网体系;(4)遵循平原河网现有水系基本格局,保持水乡风貌,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综合功能;(5)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对原农村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符合大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1.5 规划水平年现状水平年为200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1.6 治理规划任务为了提高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改善与保护城市水环境,协调好规划区内河道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以及有效地规范水域和岸线管理的总体要求,其主要任务是:(1)根据防洪排涝标准,研究提出规划区主要河道防洪排涝工程的总体布局及规模;(2)根据保护与改善规划区河道水环境要求,提出水域布局及水质要求;(3)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前提下,研究并提出城建、交通等工程涉河建筑的规划建设原则;(4)对规划区内所有河道进行堤线整治规划,明确管理保护范围;(5)研究并提出大环河的规划方案;(6)提出河道治理实施意见和管理意见。

1.7 工程等级及岸线布置原则1.工程等级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绍兴城市属3等防护对象,相应的主要建筑物级别属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属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岸线布置原则(1)确保南北向洪水排泄畅通以及东西向主要河道的贯通,对河道过窄地段进行拓宽。

主要行洪河道宽度不小于30m,骨干河道宽度不小于15m,支流河道宽度一般不小于8m。

(2)支流整治考虑区内河网分布尽可能均匀,在保持原河道走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顺直、拓宽、延伸和沟通联成河网。

(3)断头河尽量沟通,对溇底尽量保留,局部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保证工程整治前后河网水面积及河道蓄水量基本保持平衡。

(4)在保持水流通顺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征地及拆迁,节省工程投资。

(5)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结合城建、环保、交通、旅游、文化等需要,统一协调。

3.河道设计断面根据河道实际情况,河道设计断面拟定三种方案。

方案一:对未开发区或条件许可的河道采用低坎+护坡的复式断面型式,即底部基础采用抗冲刷的直立式浆砌块石挡墙,挡墙顶高程一般为4.30m,挡墙以上部分采用斜坡式护岸,坡度为1:4至1:5,坡面绿化;方案二:对已开发区块骨干河道及支流,采用占地面积小的重力式挡墙,堤顶高程根据地面要求确定,面层采用20cm厚条石贴面;方案三:北部水域宽阔,主要河道护岸设计断面以低坎+自然坡为主,坎顶高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局部可略低于常水位。

1.8 大环河治理规划绍兴是著名的江南水乡,素有“东方威尼斯”美称。

城内河道纵横,城外水网密布,古城四周环城河碧水环抱,城内街随河走、河街相依是绍兴古城的基本格局,“水在城中,城在水中”是绍兴古城的一大特色,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水乡城市格局仍基本得到保留。

绍兴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性质为“长江三角洲南翼以酿酒、轻纺、电子为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以历史文化和山水风光为特色的著名旅游城市。

”规划区范围进一步扩展,总面积为1490 km2。

在城市化的今天,创建独具绍兴特色的“水中大城市”是历史的必然。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绍兴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研究中提出三大组团+绿心的未来城市发展总体结构,提出了以水为脉络,连接组团,融入绿心,延续城市、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以水为母体,构建现代都市新空间,在对立统一的意义上,获得传统水乡与现代水都的完美结合,精心保护和合理利用绍兴优越的自然条件,把绍兴建设成为环境宜人、形象优美的生态绿市。

在规划绍兴大都市三大组团+绿心中,水域面积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绍兴古城水域面积占5.3%,柯桥组团水域面积占18%,袍江组团水域面积占15%,绿心水域面积占规划面积比例更是高达30%以上。

近几年,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城区绍大线、越东路、越南路等主要外环路已建成,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做好河道和湖泊的净化、绿化、美化、文化、亮化工程,基本形成“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现代水都特色,需要规划建设大环河,使之成为景观河道、生态河道、连接河道及防洪河道。

大环河连通了鉴湖、犭央犭茶湖、青甸湖、迪荡、瓜渚湖及大坂湖等几大湖泊;连接了东湖、禹陵、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柯岩、兰亭等几大景区;大环河既是现在越城组团外环河,随着城市发展,还将是以后城区的中心河。

大环河是越城组团与绿心连接的一条绿色纽带。

建设大环河,并在大环河两侧建设生态型绿带和湿地、湖泊等,有利于提高越城组团的整体生态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开发水乡旅游资源和促进城市近郊的综合开发,对提高越城组团城市品位、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体现绍兴水都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 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规划根据防洪规划及可研成果,结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岸线布置原则:确保南北向洪水排泄畅通以及东西向主要河道的贯通,主要行洪河道宽度不小于30m,骨干河道宽度不小于15m;支流整治考虑区内河网分布尽可能均匀,在保持原河道走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顺直、拓宽、延伸和沟通联成河网,支流河道宽度一般不小于8m;断头河尽量沟通,以改善水质,对溇底尽量保留,局部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确保工程整治前后河网水面积及河道蓄水量基本保持平衡,对规划区内各级河道的治理分述如下:1.城东片城东片区内河网纵横交错,南北向主要河道有平水东江、平水西江、直宫江、禹陵江及东支干1#、东支干2#和东支干3#。

东西向主要河道有古水道、浙东运河。

(1)平水西江:河道长度3544m,堤线布置考虑两岸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两侧拓宽方案,其中上游龙舌嘴至越南路段(长500m)已治理完成,河宽30m。

舜江路~五泄路段(长250m)及市职教中心段(长250m)受地形条件限制,拓宽难度较大,且现状沿河绿化已经成型,则该两段控制河宽不小于25m,其余河段控制河宽不小于30m。

(2)直宫江:南起平水西江,北至浙东运河,是贯穿城东开发区的主要南北向河道,河道长度2884m。

由于两岸大部分已进行开发,堤线沿原河岸线布置,局部河段适当拓宽。

南端与平水西江进行连通,控制河宽不小于15m。

(3)禹陵江:河道长度2067m,规划堤线基本按原岸线布置,根据现状河宽及两岸建筑物,确定南环河~天姥路段(长650m)控制河宽不小于25m,天姥路~四明路段(长600m)控制河宽不小于30m,四明路~稽山桥段(长817m)控制河宽为35~40m。

(4)古水道:河道长度2435m,为东西向河流,西起环城东河,东端与浙东运河相通,河岸线基本顺直,主要起平、汇水作用,岸线布置基本沿原岸线布置,局部进行适当拓宽,控制河宽不小于30m。

(5)浙东运河:规划区内西起环城东河,东至平水东江,河道长度2838m,为浙东现有主要水上交通要道,堤线基本沿原河岸线布置:东湖中学以西段规划河宽15~25m,东湖中学以东段规划河宽为35~50m。

(6)东支干1#:南起浙东运河东湖中学段,北至罗家庄附近铁路桥,长1365m,河道控制宽度不小于15m。

(7)东支干2#:南起浙东运河玉龙桥,北至罗家庄附近铁路桥,长669m,河岸基本维持原状,宽为28~88m,适当顺直。

(8)东支干3#:南起浙东运河与直宫江交接处,北至火车东站东侧铁路桥,长983m,除铁路桥段附近局部宽度10m拓为15m,其余宽度均大于15m,维持原状。

城东区支流河道共26条,原长20.03km,原水面581.9亩,规划后河长20.58 km,水面586.5亩,水面减少2.6亩。

规划后全区总水面共2000.5亩,比规划前增加161.9亩。

城东片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布置见城东片河道规划布置图。

河道参数及骨干河道主要功能见表。

城东片骨干河道参数及主要功能表注:南环河水面不包括大禹陵景区入口处人工水域面积100亩。

城东片支流河道参数表2.城南片城南片区内主要南北向水流通道有坡塘江、南池江及南支干1#、南支干2#,区内断头河较多,小河间的连通性差,岸线曲折。

(1)南池江:规划区内南自南环河,北至环城南河,是南北向主要行洪河道之一,河道长度1670m,河宽大部分均在30m以上,仅东、西俞家舍河段长约80m范围内河宽20m左右,堤线布置要求向西拓宽10~15m,其余河段堤线基本沿原河岸布置,对局部河岸进行适当顺直,治理后最小控制河宽为30m。

(2)坡塘江:南起南环河,北至环城南河,为南北向主要行洪通道之一,河道长度1735m,秦望路以南河宽50~100m,秦望路以北分为东西两条支河,现东支河河宽一般在12~35m,堤线按不小于25m控制,西支河河宽一般在5~12m,堤线按不小于15m控制,以保证两支流总宽度大于40m,其他段沿原河岸线进行堤线布置。

(3)南支干1#:为亭山与龙山之间区域的主要排涝河道,现有河道北端已被秦望路截断。

此次规划该河道在原有河段的基础上,穿过市电气承装公司院内的绿地与季家娄河道连接,下游在河山桥处与娄宫江相通,重新形成通畅的排涝河道,河道长度2820m,河宽控制不小于15m,其余段堤线基本沿原河岸。

(4)南支干2#:为南北向主要排涝河道,长度为1550m,南环河至秦望路段河道宽窄不一,最小处仅为3.5m,最宽处有38m,结合城中村改造,对较窄河段进行拓宽,控制河宽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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