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讲:保险法律制度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某公司营销经理在上班时间陪公司客户 客户到饭店 客户 吃饭喝酒,出来时在马路因醉酒掉进路旁河涌,造 成多处骨折,单位向当地劳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问: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提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第16条规定又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 工伤.
本案焦点
冒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了 三年,如何认定双方的关系? 三年,如何认定双方的关系? 在单位午休时突发疾病死亡, 在单位午休时突发疾病死亡, 算不算工伤? 算不算工伤?
视频案例 劳动关系与工伤的认定
(三)实习生与准毕业生的工作伤害
视频—实习生的遭遇 视频—实习生的遭遇
重点提示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因没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视为 未建立劳动关系, 未建立劳动关系,受工作伤害或患职业病未被认定 为工伤时,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 民事侵权之诉. 为工伤时,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
焦点之一: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如何解决? 焦点之一: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如何解决? 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算谁的? 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算谁的?从实习单位返回 学校路上发生事故,算谁的? 学校路上发生事故,算谁的?实习期间在学校发生事 算谁的?工伤保险由学校购买还是企业掏钱? 故,算谁的?工伤保险由学校购买还是企业掏钱?等 规定不好,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 等.规定不好,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实习生出 事无人担责. 事无人担责. 现行法规中,对实习学生,见习毕业生能否适 现行法规中,对实习学生, 用工伤保险未作规定.地方受立法权限限制, 用工伤保险未作规定.地方受立法权限限制,不能 随意扩大工伤保险对象和范围. 草案》 随意扩大工伤保险对象和范围.《草案》不能将学 生实习, 生实习,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人身伤害问题纳入工伤 保险体系,而只能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解决, 保险体系,而只能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保护力 度相对较小. 度相对较小.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种类与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的概念: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5项:1.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公民老年风险,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会保障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公民医疗风险,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项目。
3.工伤保险:针对公民职业风险。
4.失业保险:针对公民失业风险。
5.生育保险:针对公民生育风险。
【考题·多选题】(2014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行购买的保险包括()。
A.生育保险B.基本养老保险C.基本医疗保险D.工伤保险『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加社会保险问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进城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个人缴纳。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二、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涵义基本养老保险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和来源的有()。
保险法讲义

保险法学第一讲保险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危险与保险一、危险(一)语源:“风险”,由英文“risk”翻译过来(二)特征:1.客观性(客观存在)2.不确定性(发生与否,何时发生,发生原因与结果)3.将来性(时间限定)(三)涵义:危险是指客观存在的意外事故所致损失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状态。
二、危险的处理(一)规避,是对于某项危险直接设法避免发生的可能性。
(二)自留(retention or assumption)也称“自担危险”,“自保”,指自己承担危险。
(三)控制(control),当危险发生时,采一定方法力求损失程度减轻。
1、防损2、减损(四)集合危险,是集合处于同类危险中的多数单位,直接分担因危险发生所致的损失,使每一单位损失相对减少。
(五)中和(neutralization),指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予以平均的危险处理方法。
(六)转移危险,通过一定方式,将危险从一个主体转移于他人。
1、公司组织2、合同安排①保证合同、担保合同转移债务不履行的风险②保险合同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三、危险转移与保险保险是处理危险的人类最精巧的制度设计。
其实质上是通过集中危险和分散危险而实现经济补偿的商行为。
第二节可保危险、道德危险与追溯保险一、可保危险(一)概念:可以被保险人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人转移的风险。
(二)构成要件1、纯粹性(客观性,与意志无关):2、可能性(客观上可能,那些根本不会发生或发生几率很小的危险不保)3、不确定性(偶然性,不具有必然性)4、意外性(非故意;不可预知)5、未来性(时间限定)6、确定性(危险程度和责任范围确定,要求保险以数理统计为基础,借以稳定损失率,为缴收保费提供依据。
)(三)可保危险的类型1、财产上的危险①直接损害②间接损害2、人身上的危险3、责任的危险二、道德危险(一)涵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诈取保险金而故意地作为或不作为所造成或扩大的危险。
1、积极的道德危险2、消极的道德危险☆(不作为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二)道德危险的本质:1、一种危险因素危险因素→危险事故→危险损失2、人为的危险因素3、无形的危险因素(三)道德危险的法律效果与控制1、道德危险的法律效果①从伦理上分析(与社会道义相悖)②从技术上分析(不利于保险的推广和实行)2、道德危险的控制①直接对道德危险进行否定性评价第28条第二款(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伪造虚假证明等)第65条、66条、第67条(故意造成人身伤亡,自杀,犯罪等)②保险利益原则、保险代位制度、重复保险分摊制度等三、追溯保险(一)概念:《保险法》未对追溯保险作出规定。
个人理财第5讲

5.2 个人保险理财产品的种类和特点
分红保险
风险与收益相结合 灵活性较差 红利的分配方式
现金红利(美式)
增额红利(英式)
5.2 个人保险理财产品的种类和特点
投资连接保险(保险中的基金)
投资连结保险是保险费固定、保险金额可以变 动的长期性人寿保险,即死亡保险金额随着投 资账户中投资结果变动不断调整的保险产品。 20世纪50年代首先在荷兰诞生 投连险市场整顿“警报” : 2009年3月15日,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投资连接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的非寿险保险理财产 品还很不成熟,处于初创阶段
5.2 个人保险理财产品的种类和特点
寿险类 分红保险 投资连接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
非寿险类 家庭财产保险
5.3 个人保险理财规划
保险理财规划顺序
分 析 个 人 资 产 确 定 保 险 金 额 确定 保费 支出 额及 缴费 期限 评 估 风 险 偏 好
制定 保险 理财 方案
5.3 个人保险理财规划
保险品种与投保顺序
投资理财型保险
保障型保险 少儿保险 养老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课 间 休 息
个人理财
5.2 个人保险理财产品的种类和特点
投资连接保险
① 设置独立投资账户。 ② 投资回报取决于投资业绩。 ③ 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 ④ 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分别承担不同的风险 责任。 ⑤ 可有效地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⑥ 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泰康人寿“e理财C款”投资连接保险
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商业保险行为。
5.1 保险理财概述
保险的分类
第五讲 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

• 亚洲第一个推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 重视个人、家庭的保障作用(东亚国家共性) • 强调发挥企业内部互助作用,员工福利水平高
二、福利国家模式
也称“贝弗里奇模式”,起源于英国,主要存在于北欧和西 欧国家,目前以瑞典为代表。
主要特点: • 累进税制和高税收,高税收构成了福利国家的重要特征 • 普遍覆盖与全民共享 • 政府负责与全面保障 • 法制健全 • 充分就业
主要特点:
• 以劳动者为核心,劳动者是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
• 责任分担:雇主和劳动者个人分担缴费责任,国家财政 给予适当支持
• 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 互助共济: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作用
• 现收现付:资金的筹集方式
代表国家一:德国
• 理论基础:新历史学派与社会市场经济理论 • 管理体制:雇主与劳动者高度自治,政府加以监督
非制度化 • 由非政府组织或企业等自愿推动的保障 措施 • 企业年金、慈善公益事业
1.1951年制定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标志着中国建立了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 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
2.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了一套与计划经济体制相 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三部分组成:
• 国家保障子系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退休制度、公费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军人保障、 物价补贴、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等
• 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强调基金的保值增值
• 保障内容主要是养老保障
• 政府承担责任的方式特殊。主要扮演监督者
代表国家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
• 通过国家立法,强制雇主、雇员按照工资收入一定比例 缴纳公积金
• 最初:强制养老储蓄制度 • 发展: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住房、医疗、教育) • 社会成员在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以外,退休前还可
第五讲 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寿险
—优缺点(从投保人角度)
• 优点
– 保持保险金的实际购买力,抵御通胀对保险金 实际购买力的侵蚀。从长期看,投资账户的收 益率通常会高于通胀率,能起到保值作用。 – 保障+投资=综合金融服务
• 缺点
– 投保人承担投资风险
万能寿险
—名称
• Universal Life • ―万能”并非“无所不能”的意思 • “万能”是指“灵活可调”之意
7寿险保单标准条款 --犹豫期
• 投保人可以撤消保险合同全额收回已交保 费的约定期限(10个工作日/14个自 然天 • 起算:自保单送达日,或接受邮局邮戳日 期的次日 • 意义: -保证正确传递保险信息 -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投保人权益 -客户回访的最好的时间
告知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 将保险人以重大不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 合同的权利限制在自签单之日起的一定 时限内。
终身寿险——分类
1)连续缴费终身寿险(普通寿险
Ordinary Life)
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Limited-Pay) – 限定缴费期限(期限多种选择,如5 年、10年、20年等;或限定最高缴 费年龄) 3)趸缴终身寿险(Single-Premium)
两全寿险——含义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活至 保单期满,都要支付保险金。 • 相当于: 定期寿险 + 储蓄 • 许多寿险产品有两全保险的性质。
1传统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寿险 • 终身寿险
条款示例(定期保险)
• 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9906) •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 上载明。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 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 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 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 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法知识讲座社会保险法是指为保障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它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保范围、保险待遇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一、参保范围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即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类别。
根据《社会保险法》,参保人员主要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等。
首先,劳动者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
他们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次,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与者,即雇佣劳动者的组织。
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最后,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通过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等方式谋求生计的人员。
他们需要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首先,养老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退休后享受的经济待遇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获得养老金,以确保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
养老保险的金额由个人的缴纳记录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决定。
其次,医疗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生病时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障。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保障水平因地区而异,但都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再次,失业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的经济救助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失业后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以缓解其生活压力,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此外,工伤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享受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抚恤金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患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并获得一定比例的工伤抚恤金。
最后,生育保险是对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享受的经济补贴的保障。
参保人员在生育子女时可以获得生育津贴,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第五讲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 胡绍富 满分

第五讲社会保险知识讲座胡绍富满分退休人员在个人医疗帐户划入的标准为()。
(2分)A. 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B. 当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C. 本人医保月缴费基数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生育保险于()年在广州全面展开。
(2分)A. 1994B. 1995C. 1996单选题第3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是由()主导的强制养老保险。
(2分)A. 政府B. 人社部C. 用人单位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离领养老金的年限超过十五年的,到60周岁领养老金时累计缴费不少于()年。
(2分)A. 12B. 13C. 14单选题第5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个体工商户若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其选择的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的()。
(2分)A. 50%B. 60%C. 70%单选题第6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人自己缴费比率为()。
(2分)A. 1%B. 2%C. 3%单选题第7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用人单位缴交的医保费对以下哪个范围内的人缴纳比例为5.1%?()(2分)A. 35周岁以下B. 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C. 满45周岁至退休前单选题第8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不能连续超过()个月。
(2分)A. 12B. 24C. 36单选题第9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缴费,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后不改正,可处应缴社会保险数额()倍以上()以下罚款。
(2分)A. 1,3B. 2,4C. 3,5单选题第10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职工养老保险以()为基数。
(2分)A. 工龄B. 业绩C. 工资多选题第11 题收藏好题收藏我不懂的需要记忆未分类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市政府根据()和()缴费档次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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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的 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指货物因承保风险造成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单独费用】(Particular Charges)指为了防止被保险的货物因承保的风险而造成损害或灭失所支出的 各项费用。 “诉讼与营救条款”(Sue and Labour Clause):营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如果合理营救后,货物最终 还是全部灭失,保险人所赔付的数额可能超过保险金额。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订立: 投保人的申请 保险人的同意 ● 保险单: 保险人签发的用以证明保险合同成立的正式书面文件。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 ●保险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价值、金额、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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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运输保险法
进出口商(被保险人)对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支付保险费,在货物因海上 保险事故发生而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合同。 内容(8项): 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
【实际全损】 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 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③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④船舶失踪
【推定全损】 ①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 ②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 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海商法》第193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 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 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第194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 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 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 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 代位权(Subrogation) •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 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由被保险人处传来的,应严格限于被保险人原有的对第三人的权利,不能由于代位 求偿而得到被保险人本没有的权利。 •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 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 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时,可以从应支付的赔偿额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 * 保险人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 *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有权放弃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以解除对保险标的的
义务。保险人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有关赔偿损失的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通知被保险 人;被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前,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仍然应当由保险人偿还。
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 定全损;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 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车险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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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概述
●保险的概念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 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 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分类 1、财产保险: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2、人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人寿、意外伤害、健康
船舶沉没是否构成推定全损? 某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船舶A轮在空载回程途中,遭遇超强台风,船长下令将船舶A轮驶往就近的避风港,但 仍未能成功避开该台风的十级风圈,在离港不远的近海倾覆沉没。 此前,该海运公司已将A轮向保险公司单独投保船舶全损险,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价值为150万元,保险期限为1 年。经过现场探摸后,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认为,打捞难度不大。海损为倾覆后沉没,主要损失为机器设 备,特别是电子设备损失,修复费用不会很高。根据当地的船舶打捞公司和船舶修理厂家初步报价,打捞及拖 船等救助费用约为60多万元,修理费用约为50多万元,两者费用之和低于A轮的保险价值。保险公司认为,本 次海损既不是实际全损,也不符合推定全损的条件。由于A轮仅投保全损险,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 应该负责赔偿。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该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 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一般适用于不易损坏或不因生锈而影响使用的货物,如五金材料,旧的汽车、机械、机床、散装金属 原料等。
(第二种解答) 保险公司没有权拒绝索赔。虽然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货物交至装运港 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卖方投的是“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 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始,包括正常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 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 储存处所为止。另外一切险是三个基本险种的总和,卖方货物又并非内在缺陷、自然损耗及由 于特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损失,就在赔偿责任之内。因此认为买方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
案例1 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买了“仓至仓条款的一切 险”。但货物在从卖方的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因暴风雨淋湿10%的货物。卖方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为由,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来,卖方又请求买方,以买方作为投保人的名义凭保险单要求保险公 司赔偿损失,也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问:保险公司有无正当的理由?为什么?如果当事人签订的是CIF合同,卖方投买了仓至仓的一切险,保险公 司有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
案例3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 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 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 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 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承保的风险与损失
【承保的风险】 1.自然灾害:海啸、地震、飓风、雷电 2.意外事故:触礁、搁浅、碰撞、沉没 3.外来风险:偷窃、串味、战争、罢工
【承保的损失】 ★全部损失(Total Loss) 实际全损(Actual…):物质形式、经济价值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单独费用(Particular Charges)
船经印度洋时,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 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 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 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 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第一种解答) 1. 保险公司所以拒绝卖方的提赔,是因为他虽然是本例在货物发生风险期间,对该保险的所有 权,也应当有保险利益,但是他在本例不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或者合法的受让人,尽管保险单内 包括仓至仓责任条款,但是,本例的卖方仍无权向保险公司提赔。 2. 保险公司拒绝买方的提赔,是因为他虽然是本例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合法持有人,但是在货 物发生风险期间,他对该批货物尚未享有所有权,因按FOB条件,他对当时货物发生的风险也是 不负任何责任的,因此,他对当时保险标的并没有保险利益,尽管保险单包括仓至 仓责任条款,他也是无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赔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即保险人对于因海损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 不负责单独海损。
《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 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 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 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 的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 性,可以按“烟草”出售,贬值的烟草是部分损失。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 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 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 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 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 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3)第三货舱的货物。纺织品所遭遇的损失,是为了方便共同海损修理而被迫卸下时所造成的,也属于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