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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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在我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市场不稳定、监管不力、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1. 市场不稳定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较大,特别是股票市场。

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大,市场上热点轮动频繁,投机气氛浓厚,导致市场波动性较大,投资风险较高。

2. 监管不力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监管不力,市场乱象丛生。

一些公司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3. 信息不对称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比较严重。

一些优质的信息只流通在一部分人群之中,导致投资者无法了解真实的市场情况,造成投资风险。

4. 公司治理不规范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导致公司经营风险加大。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着股东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投资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完善建议为了解决资本市场波动性较大的问题,我们可以建立市场稳定基金,通过市场干预的方式,稳定市场价格。

我们可以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降低市场价格波动。

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严格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提升信息透明度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公开信息。

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加强信息的公开和监管。

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的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 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增强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投资风险。

在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市场主体、投资者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设健全的资本市场,为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现状分析中国资本市场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者日益增加。

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尽管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但还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导致市场乱象频发,投资者权益受损情况屡见不鲜。

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十分普遍。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透明的情况,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取真实和完整的信息,导致投资决策的风险加大。

市场波动频繁的问题也困扰着投资者。

市场走势不确定,股市大幅波动,投资者往往难以稳健投资,容易受到市场情绪的影响而盲目跟风操作,增加了投资风险。

投机炒作问题也是当前资本市场的一个严重隐患。

一些投机者利用市场漏洞和信息不对称,进行炒作操作,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损害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积极应对和改进。

下文将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期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2 问题引入中国资本市场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和信心。

监管不足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难题。

尽管监管部门加大了力度,但在监管体系建设和执行力度上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是中国资本市场面临的重要挑战。

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往往无法获取到准确和及时的信息,导致投资风险加大。

市场波动频繁问题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困扰,不稳定的市场环境让投资者难以把握投资时机。

投机炒作问题也让市场陷入恶性循环,加剧市场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监管不足问题监管不足问题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在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市场秩序失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

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手段受限,难以有效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

资本市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方面进行讨论。

一、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1. 市场监管不够严格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损害。

市场监管不严格导致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整个市场秩序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投资者保护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存在不足,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一些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投资损失。

诚信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存在诚信缺失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3. 市场流动性不足我国资本市场的流动性相对不足,市场交易不够活跃。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也不利于市场有效的运作。

流动性不足会导致市场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4. 风险管理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还有待加强。

一些投资者对风险认识不足,而市场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

这使得投资者在市场上容易受到风险的侵害。

市场中的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种多样性也给风险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完善建议1. 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了解决资本市场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对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投资风险识别能力。

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大流动性管理力度,提高市场活跃度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应当加大流动性管理的力度,提高市场投资者的参与度。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1990年12月19日,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的走向完善,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作用,而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有着进一步的发展的空间。

关键词:资本市场;融资融券;市场监管2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

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区性市场到全国性市场的巨大转变,现在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市场之一。

取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促进了经济和企业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阻碍市场发展、缺乏监管有效性的许多突出问题,表现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市场经常暴涨暴跌,市场参与者和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监管政策常常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监管活动和过程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识别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于发挥监管的应有作用和实现监管目标,确保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有关方面就一直强调加强监管。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在保证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在驾驭市场、管理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

这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科学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初步认识到监管制度应当符合市场规律的问题,考虑到如何通过符合市场的规律来加强监管的问题,逐渐认识到确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新思路,强调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监管目标。

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开设确立了比较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开始用新的思路指导对市场的监管。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风起云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市场波动大、投资风险高、监管制度不完善等。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1.市场波动大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较大,投资者难以预测市场走势,增加了投资风险。

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加大、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股市波动更为明显,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投资者恐慌情绪。

2.市场监管不足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相对滞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监管力度不够强,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

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公司高管、内部人员等信息优势的持有者能够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对称信息,导致普通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4.投资者保护待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尚待完善,特别是在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导致了一些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5.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不足我国资本市场参与主体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个人投资者参与程度相对较低。

这导致了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不足,市场流动性偏弱,市场运作效率不高。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我们需要在深刻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对策建议1.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针对市场监管不足的问题,首先应加强市场监管体系的完善。

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相关违法行为,提高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信息披露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公开透明度。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投资者获取公平、准确的信息。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摘要】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监管不足、信息披露不透明、投资者保护不足、市场操纵问题、发行股票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严厉打击市场操纵行为、提升发行审核标准。

我国资本市场仍需改革完善,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健康发展,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向更加规范和成熟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监管、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市场操纵、发行股票质量、建议、市场监管、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教育、市场操纵行为、发行审核标准、改革完善、国际竞争力。

1. 引言1.1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我国资本市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在监管方面存在不足。

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市场乱象频现,投资者和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透明的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的情况,给投资者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投资者保护方面也存在不足。

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亟需加强。

市场操纵问题、发行股票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给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严厉打击市场操纵行为,提升发行审核标准等措施。

我国资本市场仍需改革完善,全面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我们才能打造更加健康、活跃、透明的资本市场,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2. 正文2.1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不足、信息披露不透明、投资者保护不足、市场操纵问题、发行股票质量参差不齐等方面。

监管不足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中国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着资金融通、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任务。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监管不严、信息披露不完善、投资者保护不力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对策。

加强市场监管。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数量众多,导致监管职责不明确、重叠和缺乏协调。

应进一步整合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能。

要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打击市场违法行为,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石,对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至关重要。

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还应建立起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机制,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加强投资者保护。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还不够完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体系,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技能。

还应完善投资者维权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还应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够高,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继续扩大QFII和RQFII的配额,进一步放宽外资在资本市场的准入条件,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是资本市场行为的约束和指导,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应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中国资本市场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市场监管不严、信息披露不完善和投资者保护不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安全和健康的资本市场,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问题一:市场监管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和问题,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强劲,监管力度不够全面,导致市场乱象频现。

一些公司和投资者存在违规行为,但监管部门却很难及时发现并处理。

问题二:市场信息不对称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一些内幕消息或机构消息往往能够影响市场走势,但这些信息并不公开透明,导致投资者在决策时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容易受到误导。

问题三:投资者保护待加强很多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的规则和操作并不了解,容易受到市场信息的误导或操纵,导致投资损失。

投资者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投资者维权难度大。

问题四: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现象严重市场内存在着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的现象,一些大型机构或个人利用信息优势或权力地位谋取私利,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投资者利益。

以上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

1.2 我国资本市场对策探讨在我国资本市场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市场监管不完善的问题,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技术手段。

对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获得准确、及时、公开的市场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投资者保护待加强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来解决。

针对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现象严重的问题,应当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这些对策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方共同参与,才能有效解决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的制定和实施将是当前和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之举,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改革,我国资本市场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 正文2.1 问题一:市场监管不完善市场监管不完善是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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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监管体系与产权法律基础建设问题
在法律监管体系方面,我国通过修订和新增一系列关于资本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大体上已形成了以法律为主体,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全方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监管的法规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资本市场的正常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毋庸讳言,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和监管依然存在以下不足:
1.重政策、轻法律。

在政策与法律之间,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存在着重政策、轻法律,甚至以政策代替法律的现象。

由于中国政体的特殊性和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路径依赖,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既深又广,大到对资本市场的定位、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改制、每年的发行计划、上市公司股改等,小到某一时期股市的涨跌和某一方面的技术问题。

中国资本市场的政策不仅采用红头文件形式,而且还经常以人民日报社论、评论员文章、领导人讲话等形式出现。

一般说来,统一协调的政策不仅可与法律制度相得益彰,而且政策的灵活性与具体性还能弥补法律的原则性和相对滞后性之不足。

但是重政策、轻法律,甚至以政策代替法律不仅会使中国资本市场缺乏稳定性,还会影响到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政策不仅种类繁多,政出多门,有的甚至相互矛盾,而且政策突破法律框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2.重立法,轻执法。

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所致:首先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牵涉面广,往往上至中央部委,下至企业管理当局,利益和人情结成错综复杂的网络,查处的难度很大。

其次是部分问题是早期不规范时期所遗留,这些问题常常是地方政府认可,企业当局集体决定的,这使得执法人员难以把握改革探索与经济犯罪的界限。

再者,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地方的经济支柱,处理经济犯罪常常会殃及地方经济的发展,执法者往往会投鼠忌器。

此外,缺乏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规范也是影响法律执行力的一个原因。

在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上,虽然《证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对违反法律的责任人应负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方面都做了规定,但其违法行为如何认定、怎样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几乎没有涉及,即便涉及也过于原则过于抽象,给司法实践造成了较大的不确定性。

3.重部门立法,轻产权法律基础建设。

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相关管理机构都热衷于部门立法,究其原因,无外乎一个“利”字。

虽然我国的法律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但是一些法律主要是由部门参与组织和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各部门在参与起草时更多的是考虑本部门的利益,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

由于这些基础性法律迟迟未能出台,已使得资本市场的发展受限。

二、现行行政监管体制与交易所定位问题
在行政监管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即日常的行政监管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所属机构对中国资本市场直接管理,证券交易所作为中国证监会的直属机构也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监管职能。

与此前的以地方政府监管为主的模式和中央相关部委多头管理的模式而言,现行集中统一监管模式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它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规范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没有这一模式监管体制的实施,中国就难以防范重大的金融风险,也难以发挥资本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管体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集中体现为行政权力分配和交易所定位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监管体系的名义统一与资本市场的实际分割。

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证监会权威性不高,虽然具有统一监管的职责,但实际难以达到统一监管效果。

二是现行法律规定使得资本市场的实际分割合法化。

由于多头监管,资本市场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也会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从实际监管分工看,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和管理,国家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批,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券的利率核定,证监会负责企业债券
的上市监管,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既分散了监管力量,加大了政策协调难度,又造成了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与凭证式国债市场相互分割的问题。

2.监管当局监管权力及对其监管的缺乏。

相当长的时期,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当局的中国证监会存在着这样的矛盾:一方面缺乏足够的权威性,缺乏相应的权力。

面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舞弊以及证券价格操纵等问题,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行政执法权相对不足也是影响监管效果的原因之一。

例如《证券法》修改前,证券监管部门在稽查工作中没有强制传唤权,没有银行账户的查询、冻结权,也没有与检察院、法院、工商、税务、海关等执法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

尽管 2005年10月修改后的《证券法》赋予了证监会“冻结或者查封”权,但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这说明我国证券监管权限仍然是一种重在控制的权力配置结构。

另一方面证监会又拥有过大的权力,而且缺乏相应的监督,对官员的工作也没有建立问责制度。

实行集中统一的行政监管体制后,中国证监会包揽了从市场准入、证券发行与流通、机构设置和业务范围的审查到市场规则的制定所有方面的权力,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权力的运行是封闭的、不透明的和缺乏有效监督的,这也是造成监管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3.交易所本质上的自律组织与实际上的行政监管延伸机构。

交易所是资本市场中的一种特殊经济组织形式,它既是一个集中交易的场所,又是由众多证券从业机构组成的市场中介组织;既是具体监管上市企业、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的一线监管机构,又是受政府管理机构监管的主要对象。

但是,尽管交易所也具有监管职能,它与政府行政监管是具有本质区别的。

从功能上讲,交易所是一个自律组织,它的监管应属于证券业的自我监管。

具体而言,交易所监管职责具有如下特征:其一,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本质上届于一种自律性管理。

在政府没有介入市场监管之前,交易所自律性管理特别是通过会员的保荐和自身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审核是长期以来维持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

其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性管理具有契约性。

证券交易所与交易所会员、上市公司之间的基础性关系为契约关系。

交易所与其会员的关系由交易所章程调整,章程也带有明显的契约属性。

其三,交易所的监管职责实质上具有强制性。

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强制性具体表现在会员一旦违反自律规则,将受到自律组织章程及规则的制裁。

上市公司一旦出现会计舞弊等问题,就要承担契约中规定的法律责任。

资本市场瞬息万变,充分发挥交易所的自律功能,对及时、灵活地处理资本市场的各种问题至关重要。

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证券交易所都被定位为自律性组织,在资本市场发达的英美等国,交易所虽被认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但并不要求交易所始终与政府处于同一立场来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管理,交易所更多的是作为政府体系之外的组织而存在的。

即使是在一些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的国家(如日本)也十分注意发挥交易所的自律功能。

然而,我国对交易所的定位却十分模糊。

修改前的《证券法》第95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证券集中提供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既没有将之定位为自律机构,也没有明确交易所的性质是会员制还是公司制(虽然从《证券法》第98条我们可以勉强理解为会员制),2005年修改后的《证券法》虽将交易所定位为“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但第 107条关于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的规定和第5章的其他条款却暴露了交易所不过是假自律机构之名的准政府机构,国家对交易所赋予了许多行政监管职责。

实际上,这种名为加强监管的矛盾定位反而降低了交易所的监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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