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会计法规的案例分析
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但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压力增大。
为了逃避税收,公司负责人李某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构业务,非法逃税。
二、案件经过2019年,某税务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疑点,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虚开发票: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开具大量虚开发票,用于抵扣实际业务中应纳税额。
2. 逃税:通过虚开发票,公司减少了实际应纳税额,逃避了相应的税款。
3. 漏税: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税款,存在漏税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李某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缴纳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逃避了相应的税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某公司逃税数额较大,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行为的危害虚开发票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同时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法律风险。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逃避税款,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2. 会计人员在防范虚开发票中的作用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防范虚开发票行为的重要力量。
会计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会计信息失真、虚开发票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会计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对会计法律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一直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余份,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
在税务机关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虚开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
本案中,某企业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了上述规定。
(2)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属于偷税行为。
(3)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本案中,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作出了以下处罚:①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税款;②处所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③对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
2. 案例启示(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3)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应加大对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律法规知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
然而,在2018年,公司被曝出财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存在虚增收入、隐瞒费用、虚构资产等违法行为。
以下是该案例的详细情况。
二、案例分析1. 虚增收入公司为了提高业绩,虚构了多项销售收入。
具体做法是,公司以低价购入某项产品,然后以高价销售给关联公司,从而虚增销售收入。
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隐瞒费用公司为了美化财务报表,隐瞒了部分费用。
具体做法是,公司将部分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核销。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虚构资产公司为了虚增资产,虚构了多项资产。
具体做法是,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科目长期挂账,不进行核销。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核算和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会计凭证不规范公司在制作会计凭证时,存在不规范现象。
具体表现在:部分凭证未注明日期、金额、用途等信息;部分凭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凭证制度,保证会计凭证真实、完整、规范。
”三、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恢复真实财务状况。
2.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3. 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启示1.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安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案例一:虚开发票案案例背景: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为了提高企业业绩,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导致企业虚列收入、虚增利润。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王某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例背景:某公司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股价下跌。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张某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案例四:挪用资金案案例背景:某公司出纳员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赵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会计法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某国有企业A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的事件。
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
在2019年的一次审计检查中,A公司被发现存在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一)违法事实1. 虚列支出:A公司在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通过虚列工程款、设备采购费用等手段,将部分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计入工程项目成本,导致当期利润虚增。
2. 隐瞒收入:A公司在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中,隐瞒了部分销售收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不实。
3. 账外设账:A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账外设账的现象,部分业务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失真。
4. 违规提供财务报表:A公司在向股东、债权人等提供财务报表时,未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导致报表信息失真。
(二)法律依据1. 《会计法》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
2.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
3.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A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罚款:A公司因虚列支出、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2. 行政处分:A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刑事责任:若A公司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A公司因违反《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体现了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通过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法律制度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经营状况良好,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利润逐渐下滑。
为了维持公司业绩,公司管理层决定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其中包括虚开发票。
二、案件经过2018年,我国某地税务机关在对XX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1. 调查发现税务机关在调查中发现,XX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销售金额等方式,向客户开具了大量虚假发票。
这些虚假发票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2. 调查取证税务机关依法对XX公司的财务账簿、销售合同、客户资料等进行了查阅,并调取了相关银行流水。
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还与部分客户进行了核实,证实了虚假发票的存在。
3.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XX公司作出了如下处理:(1)责令XX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对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4)将XX公司列入税收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等活动。
三、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开发票;(2)非法制造、出售发票;(3)非法购买、出售、出租、转让发票;(4)伪造、变造发票;(5)擅自销毁发票;(6)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虚开发票的危害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具体表现在:(1)逃税:虚开发票可以掩盖真实业务,降低企业税负,损害国家税收利益;(2)欺诈:虚假发票可能导致客户和供应商受到欺诈,损害其合法权益;(3)扰乱市场秩序:虚开发票行为可能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损害市场秩序。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涉及虚报收入、隐瞒成本、非法避税等问题。
二、案例分析1. 虚报收入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虚报收入。
具体表现为:(1)虚构销售合同: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构销售合同,将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2)虚开发票: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开发票,将虚开发票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3)隐瞒退货: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隐瞒退货情况,将退货后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2. 隐瞒成本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列成本、虚报支出等手段隐瞒成本。
具体表现为:(1)虚列成本: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供应商串通,虚列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降低当期利润。
(2)虚报支出:公司内部人员通过虚报招待费、差旅费等支出,降低当期利润。
3. 非法避税根据审计报告,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转移利润、虚列费用等手段非法避税。
具体表现为:(1)转移利润:公司内部人员通过将利润转移至关联公司,降低该公司在我国的纳税基数。
(2)虚列费用:公司内部人员通过虚列广告费、研发费用等费用,降低该公司在我国的纳税基数。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隐瞒、虚报、伪造、变造、故意少报、漏报等违法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会计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公司财务状况一直不佳。
为了改善财务状况,公司负责人王某决定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逃税。
二、案件经过1. 虚开发票行为王某通过私下与供应商乙公司达成协议,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
甲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2. 虚开发票金额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甲公司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余份,涉及金额达1000余万元。
3. 发现问题2020年,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税务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掌握了相关证据。
三、案件处理1. 调查取证税务机关对甲公司虚开发票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调取了相关财务凭证、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
2. 责令补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责令甲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000余万元。
3. 罚款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甲公司虚开发票行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虚开发票金额的50%,即500余万元。
4. 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将甲公司负责人王某涉嫌虚开发票逃税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案件结果1. 刑事处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定王某虚开发票逃税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2. 民事责任由于甲公司虚开发票行为给乙公司造成了损失,乙公司依法向甲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3. 行政责任税务机关对甲公司虚开发票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000余万元,并处以罚款500余万元。
五、案件评析1. 虚开发票行为严重扰乱税收秩序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逃税,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这种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私设会计账簿的相关法规补充
• 根据《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 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 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 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 账簿登记、核算。
关于私设会计账簿的相关法规补充
•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 设会计账簿、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或者 登记的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 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 关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 法律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诉,供应商和甲公司都违反 了相关会计法规,都应受到相应的 处罚
• • • • •
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 出纳兼任收入、费用的登记工作的行为 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
1.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违反了 《会计法》的哪些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答:(1)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填制、取得的原
对于公司经理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 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 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 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
2.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 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的会计法的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1)不符合会计法
违反了《会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单位应 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 求: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 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 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
②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伪造、变
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 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公司会计账册 之外另行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 规定,如果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定,A公司应当承认什么法律责任? 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 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违反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另立会计账簿法律责任】
----第三小组制作 主讲人:王周渝 组员:王周渝、黄浩翔、 张红、李会红、陈希
根据对会计法法规的了解 分析以下案例
• 对整个会计核算案例的分析,首先关于审计事 务所对光华公司在销售业务上发现的问题,甲 公司是光华公司的供货商,甲公司为了帮助光 华公司完成年终的承包任务而进行作假,提供 虚假的原始销售凭证,使得光华公司取得虚假 的原始凭证,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
会计责任案例总结
本案是公司经理指示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的,而会计人员也没有拒绝, 因而公司经理与有关会计人员都应当承担 法律责任。
我要发言:
大家听了本小组的案例分析有什么感想 或者有什么不懂的不理解的地方 呢?welcome大家提问(⊙o⊙)哦~~~ 赶快来调侃一下吧!
(4) ①《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对于光华公司填制、 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会计人员,情节严重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 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以及以未经审核的会 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2)违反了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规范
(3)违反了《会计法》第九条“各单 位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 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任何单位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 进行会计核算”。
•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 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的财务会计报告, 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 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 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金。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公司3月份账上记录实现利润与实际盈利不符, 根据会计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当属于什么行为?应负 何种法律责任? 答:实现利润与实际盈利不符,经查明原因是 因为公司经理指使会计人员这样做的。 A公司的行为是编制虚假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对于公司经理,违反了《会计法》第 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 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
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 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 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接责任人员,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 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款。不构成犯罪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 “公司违反本法 规定,对于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 的,本条规定了责令改正和罚款两种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方式,一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责令改正;二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规定规定,公司违反规定,在法定的 会计账册以外另立账册的,责令改正, 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对于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如下 示范性要求:
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三条规定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或者一岗多人。”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但出纳人员 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 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对于会计人员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对于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会计法》第四十三 条规定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 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 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 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 处分; 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