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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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 110KV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 110KV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kV 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15003-2011ICS 备案号:P2011–4–20发布2011–4–20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2)引言 (3)1适用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编制的基本要求 (5)4内容及深度要求 (5)4.1工程概述 (5)4.2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6)4.3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4.4变电站站址选择 (12)4.5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5)4.6大跨越工程跨越点及路径选择 (17)4.7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18)4.8海底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20)4.9环境保护 (22)4.10项目的节能设计分析 (22)4.11抗灾减灾分析 (23)4.12资产全生命周期分析 (23)4.13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24)4.14结论及建议 (25)5附件及附图 (25)5.1附件 (25)5.2附图 (25)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缆隧道专题报告的内容要求 (27)附录B(规范性附录)35~110KV配电网项目可研阶段主要结论及指标表 (29)前言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及设计单位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

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南方电网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2016年)

南方电网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2016年)

2
1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
GB 50052 GB 50053 GB 50054 GB 50061 GB 50217 GB/T 50293 GB50065 GB/T 50064 GB14050 GB/T 14285 GB/Z 2932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0 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6 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 规范
SD 325-89 DL/T 5118 DL/T 5131 DL/T 599 DL/T 5220 DL/T 601 DL/T 620 DL/T 256 DL 755 DL/T 836 DL/T621 DL/T 1406 DL/T 5709 DL/T 390 DL/T 5729 NB/T 32015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10 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城市电网供电安全标准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配电自动化规划设计导则 县域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15号,1999年10月1日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
附件一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本项目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至少应包括:
序号
名称
备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46号,2011年7月1日实施)
国家/行业标准
80
《30kV-150kV挤包固体绝缘电缆及附件试验方法要求》IEC 60840
国家/行业标准
8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2011
国家/行业标准
8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
国家/行业标准
83
《110KV及以上送《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国家/行业标准
9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国家/行业标准
9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国家/行业标准
9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国家/行业标准
96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通信子站可根据实际需要选配,监控子站一般情况下不推荐配置。
5.3
根据功能配置和安装位置不同,可分为站所终端(DTU)、馈线终端(FTU)、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及其他终端等。
开关站、环网柜、配电站等场所应选用站所终端(DTU),柱上开关应选用馈线终端(FTU),配电变压器应选用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参加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本规范规定了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体系结构、应用功能、性能指标、系统配置及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接口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所辖各地(市、州)、县级供电企业中低压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与改造工作。
f)配电自动化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适用于配电网的各种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简称配电终端。包括馈线终端(FTU)、站所终端(DTU)、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TTU)以及其他简易监测终端等。
4.
a)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应结合地区配电网规模及应用需求,与配电网调度运行管理体制相适应,满足配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要求,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
5.1.1.1
主要包括SCADA服务器、历史服务器、数据采集服务器、WEB服务器等,运行应用服务程序,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存储、计算分析、服务提供等功能。
5.1.1.2
主要包括配调工作站、维护工作站、报表工作站等,运行用户界面程序,完成系统的人机交互功能。
5.1.1.3
主要包括主干交换机、数据采集交换机、WEB交换机、配调交换机、路由器等,负责系统各计算机设备间的通信连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前言根据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为指导南方电网公司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开展,规范报告编制内容,提高配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

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及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

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方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曹华珍、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目录1 总则 (2)2 适用范围 (2)3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2)4 编制的基本要求 (3)5 内容及深度要求 (4)5.1 工程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电力系统一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电力系统二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变电站站址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架空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 大跨越工程跨越点及路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5.7 电缆线路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网(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网(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

南方电网公司配电网(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简称“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家电力[2015]290号)(简称“行动计划”)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工作部署,为落实好公司《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加快配电网(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南方电网计[2015]91号文)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相关要求,抓住机遇,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一、工作思路根据公司加快配电网(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司优化主网、做强配网、升级农网的总体原则,结合公司配电网现有网架和装备水平,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客户全方位服务水平为中心,完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装备水平、提高配电自动化覆盖度、减少低电压台区、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等为主要措施,逐步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结构合理、适度超前、智能环保的现代化智能配电网。

实行差异化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性质和环境要求等情况,采用差异化的建设标准,合理满足区域发展和各类用户的用电需求,提升最后一公里供电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表1 配电网建设改造关键指标表指标单位2014年2017年2020年1.供电可靠率% 99.35 99.75 99.86其中:中心城市(区)% 99.95 99.98 99.99 城镇% 99.80 99.90 99.93乡村% 99.16 99.71 99.85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小时57.0 22 12其中:中心城市(区)小时 4.4 2 0.8 城镇小时17.5 9 6.4乡村小时73.6 25.5 13.53.综合电压合格率% 98.50 98.85 99.20其中:中心城市(区)% 99.94 99.96 99.97 城镇% 96.92 97.95 98.79乡村% 96.50 96.80 97.304.110kV及以下线损率% 6.25.05 5.005.乡村户均配变容量kVA 1.55 1.9 2.06.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20 50 90三、重点方向(一)完善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供电可靠性需求,整合和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对公司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补充新能源、微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前完成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修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Q-CSG-213081-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Q-CSG-213081-2011]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目录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1)5.管理内容与方法 (2)5.1 配网规划编制要求 (2)6.附则 (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明确南方电网各层级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的职责,规范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配电网规划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配电网规划应以建设一个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电网为总体目标,满足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

1.3 配电网规划的目的是指导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为配电网投资计划安排及项目立项提供重要依据。

1.4 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省公司、地市局和区县局的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但是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管理办法》《南方电网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南方电网生〔2009〕4号)3.术语和定义3.1 高压配电网:指35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

3.2 中压配电网:指10(2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

3.3 低压配电网:指380伏、220伏电压等级电网。

3.4 配电网规划: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规划。

4.职责公司各级计划部门是配电网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各级基建、生技、财务、市场、农电等部门和各级调度机构参与、协助计划部门开展配电网规划工作,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4.1公司总部职责4.1.1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立公司配电网规划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各省公司的配电网规划工作。

中国南方资料新电网公司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范本

中国南方资料新电网公司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范本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目录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1)5.管理内容与方法 (2)5.1 配网规划编制要求 (2)6.附则 (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明确南方电网各层级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的职责,规范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配电网规划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配电网规划应以建设一个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电网为总体目标,满足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

1.3 配电网规划的目的是指导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为配电网投资计划安排及项目立项提供重要依据。

1.4 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省公司、地市局和区县局的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

但是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管理办法》《南方电网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南方电网生〔2009〕4号)3.术语和定义3.1 高压配电网:指35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

3.2 中压配电网:指10(2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

3.3 低压配电网:指380伏、220伏电压等级电网。

3.4 配电网规划: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规划。

4.职责公司各级计划部门是配电网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各级基建、生技、财务、市场、农电等部门和各级调度机构参与、协助计划部门开展配电网规划工作,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4.1公司总部职责4.1.1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立公司配电网规划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各省公司的配电网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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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南方电网计〔2006〕49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
管理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2006年工作会议和“加快农电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大力加强配电网建设,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管理程序,着力提高配电网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配电网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公司计划发展部。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
二○○六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配电网 建设 管理 意见 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2006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建设
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
公司成立以来,以把南方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为目标,高度重视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协调发展,高度重视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的协调发展,突出强调以规划指导电网建设。

在完成主电网发展规划的同时,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城市(地区)电网发展规划、县级电网发展规划,对于规范配电网的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南方电网“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公司系统电网建设总投资约2340亿元,其中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投资约占47.5%。

在配电网建设投资中,城市和农村配电网(含代管县)又各占约50%。

配电网建设任务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南方电网“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的落实。

配电网是南方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点多面广、建设主体分散、各地情况差别较大的特点。

经过大规模的农村电网、城市电网、县城电网的建设和改造,配电网结构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配电网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和规范的建设管理程序尚未建立,还存在规划工作滞后、项目审批比较粗放,建设资
金来源和还贷政策不落实,计划管理不到位,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配电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袁懋振董事长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要求“将配电网纳入正常的规划、建设、管理程序”,在“加快农电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把配电网建设纳入规范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将配电网建设纳入规范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使之在规划设计、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规范有序,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各单位应该像重视主电网工程项目一样重视配电网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尽快建立规范的配电网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现就进一步规范配电网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规划的指导作用,超前抓好配电网规划
1、高度重视规划的指导作用,遵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超前抓好配电网规划,用规划指导工程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工程建设的实施。

2、配电网规划要认真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以及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划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规划设计经验的单位负责编制,并应由上级电网(供电)公司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评审。

3、配电网规划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与当
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相衔接。

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保证所需资源的落实。

4、上级电网(供电)公司要加强对下级电网(供电)公司规划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

5、配电网规划的编制周期一般为5年,每2~3年应滚动修编一次,遇到规划编制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编。

6、配电网规划的编制责任单位应为各级电网(供电)公司,并由规划计划部门牵头负责。

二、及时开展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
1、列入规划的配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各级电网(供电)公司规划计划部门牵头,及时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对于110千伏、35千伏项目应按单项工程进行设计。

10千伏及以下项目可根据规模和投资情况进行捆绑设计并建立项目库。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认真执行国家、电力行业以及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工程设计经验的单位负责编制,并应由上级电网(供电)公司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评审和审批。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建设条件、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参照有关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4、各省区电网公司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实施有效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计划管理,抓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控制
1、根据经过评审的配电网规划,各级电网(供电)公司每年应该编制一次年度实施项目计划,经上级电网(供电)公司评审后纳入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管理,下一级单位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应报上一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执行。

2、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可研报告并经审批后才可以纳入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3、经审批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应严格执行,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控制,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的准确率。

四、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配电网规划的实施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研究,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争取配电网建设资金和还贷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形成配电网可持续发展的电价机制。

对于基建投资计划所需的资金,各单位应纳入年度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配电网建设任务的完成。

五、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序推进配电网建设
1、配电网工程建设要认真执行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按照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以及有关规程规
范的要求,组织好工程建设,控制好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等,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等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配电网建设。

2、各省区电网公司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规定初步设计的管理和审批权限。

配电网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工程设计经验的单位承担,并应逐步推行典型设计。

3、要重视工程造价的控制,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110千伏、35千伏项目应逐步推行限额设计,原则上以批准的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为限额,做到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

4、要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各级电网(供电)公司要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进行动态跟踪,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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