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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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对上宣传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对上宣传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对上宣传工作的建议
在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一些负面的东西直接影响着医院的声誉。

如何同媒体打交道,已经成为医院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对外对上宣传工作,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建议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注重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
一是建立良好的媒体公共关系,提高危机事件中应对媒体的能力,如与《黄石日报》、《东楚晚报》、《楚天时报》、《今日大冶》、大冶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合作,如有负面纠纷之类的新闻,可在第一时间由媒体通知医院,可避免负面报道。

二是提高应对记者采访的能力,尤其是应对负面报道的能力,由负面报道变成正面宣传。

2、要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要明确职责分工。

外联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全院宣传的总体工作。

其他各职能科室要相应做好本科的宣传工作。

二是要建立奖惩机制。

要按照上级有关标准,制定医院宣传奖励办法,并与科室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

3、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要加强媒体宣传力度。

与《黄石日报》、楚天时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和大冶电视台等媒体签订工作协议,建立良好的信息互动关系,开办专题栏目,及时将医院有新闻价值的消息传递给各媒体,多发稿、多报道。

将医院推向全社会,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全年估计费用50万元。

二是及时上报医院信息。

让各级领导了解我院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了哪些成绩,积累了哪些经验,需要哪些帮助,从而获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赞同,营造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0和12320特服号码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0和12320特服号码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0和12320特服号码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6.07•【字号】苏卫办应急[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0和12320特服号码宣传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应急〔2007〕4号)各市卫生局、省人民医院(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卫生部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和要求,目前,“120”是院前急救的唯一特服号码,“12320”是新设立的公共卫生公益电话。

“120”急救医疗特服号码具有全天候服务、唯一性、快速反应性、专业性强以及设置历史长、便于记忆等特点,已广泛深入人心。

我省各省辖市均建立了急救医疗中心(站)、各县(市)均设立了急救医疗站,各地“120”平均每年接到紧急医疗求助电话达数十万次,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232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医疗卫生服务投诉、健康教育咨询以及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宣传等,各地正按卫生部和我厅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并逐步拓展功能范围,使“12320”成为卫生行业与社会百姓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成为落实卫生工作“两为”方针的重要平台。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紧急报警与社会求助分流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已设立并对社会公布的特服号码、服务热线、公益电话,仍按原有方式为公众提供服务”。

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加大“120”特服号码和“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120”和“12320”的功能、专业特点及其重要性,使广大百姓牢固确立有紧急医疗求助首先拨打“120”、有医疗卫生问题首先拨打“12320”的意识,避免因先拨打其它求助电话再转接“120”而贻误抢救时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确保“120”和“12320”最大程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医院宣传工作要点

医院宣传工作要点

医院宣传工作要点..西充县人民医院2021年宣传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和宣传医院改革开展成果,促进医院文化建立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树立医院正面形象,强化医院宣传工作力度,医院特制定本年度宣传工作方案。

一、搭建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一〕医院、医院微博和医院公众微平台〔息科建立,外宣办管理〕;医院院报以及各类工作简报〔党建、政工、医改、药物、质控等,相应各科负责〕。

〔二〕医院综合宣传彩页〔重新设计,相对固定〕、画册〔今年10月前完成〕。

各类专业宣传彩页:保健及疾病防治宣传由体检科负责;农合医保政策和流程由相应科室负责,外宣办统筹;新专业介绍由医务科定稿,外宣办负责;中青年人才首期宣传由外宣办、医务科于3月上旬完成。

〔三〕院LED,院电视〔一局部电视撤销闭路,改用U 盘滚动播放医院宣传容〕,电梯门口小液晶显示屏〔取代其他部门的原有宣传容〕。

(4)院外窗口:各科室宣传窗口【人员介绍、专业特点、科室人员分工等。

]、医院原宣传窗口【行政楼下综合窗口及其他专业窗口】;门诊入口新建医院综合宣传窗口【统一规划,全面介绍医院,突出医疗和医院文化宣传重点】。

〔五〕移动展板,在原有根底上补充。

〔六〕医院形象标识综合系统〔专业公司参与设计〕。

优选(七)院外各类媒体宣传。

包括各大报纸、电视台、招牌、广场led等。

〔八〕区、乡和社区义诊宣传。

〔九〕医院组织的专业和文化建立活动载体。

〔十〕其他宣传形式。

二、重点宣传容〔一〕医疗业务及人才队伍1.医院综合业务。

2.各专业学科:一是新建的ICU、肿瘤、神外、新生儿等专业学科;二是传统优势学科如骨科、普外、呼吸、心、神、妇产、儿科、麻醉、康复、急诊和中医等;三是新兴力量学科如分泌、肾、病理等小学科;四是检验、影像、B超、腔镜等医技科室。

3.领军人才和中青年人才专项宣传:结合专业学科宣传,同步进步。

除了宣传原有的知名专家外,主要重点是塑造10-20名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形象,提升他们在患者和同行中的影响力。

医院宣传与宣教管理制度

医院宣传与宣教管理制度

医院宣传与宣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声誉,加强患者对医院的了解和信任,加强对患者和公众的宣教工作,确保宣传与宣教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宣传与宣教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宣传与宣教内容宣传与宣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院概况、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特色科室、医学健康知识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宣传与宣教的方式第四条宣传媒体医院的宣传与宣教工作应充分利用以下媒体进行传播:1.医院网站: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网站,及时发布医院相关信息和新闻,供应线上咨询服务等;2.宣传册和宣传彩页:医院应制作精美的宣传册和宣传彩页,认真介绍医院的专业优势和医疗服务;3.广告媒体:医院可以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广告投放,提高医院的知名度;4.社交媒体:医院应乐观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医疗知识、健康咨询等内容;5.口碑传播:医院应重视良好口碑的传播,提倡患者乐观共享医疗经验,提高医院口碑。

第五条宣传与宣教活动医院应定期组织宣传与宣教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健康讲座:医院开展针对群众关注的健康话题的讲座,邀请专家共享医疗知识;2.义诊活动:医院定期组织义诊活动,为困难群体供应免费医疗服务;3.健康体检:医院推出健康体检项目,并供应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患者进行体检;4.团体宣教:医院派出宣教团队,走进学校、社区等地,开展医学健康知识宣教。

第三章宣传与宣教管理第六条宣传与宣教部门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宣传与宣教部门,负责医院宣传与宣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宣传与宣教人员宣传与宣教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医疗知识和宣传本领,并依照医院的宣传与宣教计划进行工作。

第八条宣传与宣教计划医院应订立年度宣传与宣教计划,并将其提报到医院管理层审批。

计划应包含宣传的重点领域、宣传媒体、宣传活动等内容。

第九条宣传与宣教审核医院应设立宣传与宣教审核机制,对宣传与宣教内容进行审核。

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资料悬挂张贴的通知

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资料悬挂张贴的通知

****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资料
悬挂张贴的通知
各科室:
目前,省立项“业务用房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我院就医环境明显改善,优美整洁,宽阔明亮,文明有序,广大群众及患者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但是,近期以来,医院大堂、候诊区、诊室、病房、走廊等出现了随意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广告现象,严重影响形象。

现就宣传资料悬挂张贴要求如下:
一、严禁在医院内非指定区域张贴通知、宣传品、广告等。

各类宣传资料必须报院务办审批,张贴在规定的张贴栏、宣传橱窗或可移动张贴板上。

二、各科室原则上不得悬挂横幅或条幅。

凡医院重大活动,确需在医院主要通道或建筑物外悬挂标语的,由院务办负责制作、悬挂并及时清理。

三、各科室邀请院外专家授课讲学等活动的欢迎标语统一由院务办负责制作、悬挂(张贴)和清理。

四、严禁在院内悬挂、张贴任何形式的商业类、广告类宣传标语及其它宣传品。

以上通知,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医院
****年**月**日。

医院宣传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宣传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宣传管理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医院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和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开拓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宣传工作应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

重点围绕医院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点科室、特色技术、专家人才、重要成就、医德医风、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医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应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营造良好院内氛围,增强职工凝聚力,凝聚人心,创建和谐医院。

第二条党委办公室是医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统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研究加强医院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医院宣传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第三条由医院统安排的采访活动,各部门、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社会新闻媒体到医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单位或受访人要及时向宣传教育科通报,或请采访者到党委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由党委办公室统协调、安排。

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形象。

第四条医院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委办公室统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各部门、科室组织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宣传报道者,应提前两天报党委办公室,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协助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五条对社会媒体的监督性采访报道,各相关部门、科室要及时报知党委办公室,并及时做出书面情况汇报,党委办公室协助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对涉及医院的突发事件和患者关注的敏感问题,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负面报道的,应由事件相关部门、科室与分管领导,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书面材料,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与事态进展,由党委办公室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与反馈工作。

必要时可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将具体情况信息公开。

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医院宣传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医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展开,通过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第二条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各医院各类相关信息等。

第三条凡宣传材料均为医院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

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

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

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

第四条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医务部审核签字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

第五条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及时通知记者到医院办公室办理相关采访手续,医院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方可接受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六条全院职工都有义务撰写宣传稿件,各科室的通讯员要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线索,并按规定完成稿件撰写任务。

医院办公室将对对内、对外发表的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年终将对积极发稿的作者和科室予以奖励。

第七条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医院办公室应适当统筹全院新闻资源。

发展与新闻媒体及记者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方针和阶段宣传重点,广开新闻出口渠道。

第八条各科室网络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大堂电子屏幕通知等的送审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审核签字。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Ⅰ目的为进一步做好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医院文化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Ⅲ制度一、新闻发布(一)强化卫生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布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卫生政务信息,科学有效地传播健康知识。

(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外界对卫生工作的误解、疑虑、歪曲以及谣言。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严禁违反事实,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五)上报新闻通稿1.严格按照市卫健委的相关规定,定期为市卫健委提供新闻通稿。

2.针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提供新闻通稿时,必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上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执行。

4.发布所承办的重大调查报告、研究课题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要卫生信息和科研成果,必须事先制定宣传计划,与市卫健委宣传处相互配合,有效利用新闻资源。

二、媒体采访(一)宣传科负责安排受理新闻媒体采访,各科室须配合党委办公室安排,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客观介绍卫生工作情况。

(二)尊重记者,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支持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新闻的正面引导。

(三)媒体记者提出采访要求后,经办人须先行审核记者身份,经科长同意后按照意见办理。

(四)新闻采访严格执行预约制,未经预约要求采访的,须转至宣传科履行预约程序。

(五)无法核实记者身份的,不得直接接受采访。

(六)一般情况下,严禁通过电话接受媒体采访。

(七)境外新闻机构提出采访要求,须报党委办公室并审核记者身份,再由党委办公室安排。

(八)境外媒体驻郑记者采访,须报宣传科备案后方可安排采访。

(九)新闻媒体申请采访院领导或向院领导约稿,经办人须要求新闻媒体提供采访提纲,报院领导本人同意后,方可安排采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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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树立医院良好形象,鼓励科室进行宣传,充分展示医院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道德情操,为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医院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宣传工作作如下要求,望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1、各科室主任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为通讯员工作提供方便。

通讯员要切实做好宣传信息的日常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对科室的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新业务新技术、优质服务方面感人事迹、专家科普文章等应及时采写或告知宣传科。

所有投递的稿件应遵照新闻宣传纪律,要本着实事求是、宣传医院、提高医院知名度的原则;在稿件立意过程中,要对所报道的素材进行深入研究,在新闻的深度、高度和力度上作文章,要避免为报道而报道。

2、各科室宣传员采写的宣传信息在发表前要由党委办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重要稿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表。

二、目标任务
1、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针推科、
急诊科等7个科室通讯员每月必须向党委办提供2条以上新闻线索或者稿件,全年至少24条(篇)。

2、除上述7个科室外的其他临床、医技科室每月必须向党委办科提供1条以上新闻线索或者稿件,全年至少12条(篇)。

三、考核与奖惩
1、科室考核与奖惩:年终由党委办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先进科室评选。

成绩优秀的科室奖励500元。

对未能完成宣传任务的科室,将以每篇(条)200元的额度从该科室奖金中扣除。

2、通讯员考核与奖惩:每年在县级媒体发表文章10篇以上或市级媒体发表文章1篇以上的宣传员可纳入优秀宣传员评选。

对评选出的优秀宣传员奖励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其他奖励:稿件一经采用,在院报、院内网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0元;在云浮日报上发表的,每篇奖励30元;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国家级的每篇奖励400元。

同一篇文章多处发表的,只奖励一次,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由院方出资发表的文章一概不予奖励。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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