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研究与评价药理毒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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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中的药物毒理学和药物代谢评价

医学中的药物毒理学和药物代谢评价

医学中的药物毒理学和药物代谢评价药物是医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对象,它们可以治疗各种疾病,但同时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这就是药物毒理学所关注的内容。

药物代谢评价则是研究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过程,了解药物代谢对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影响,对于科学用药非常重要。

一、药物毒理学药物毒理学主要研究药物对人体各个系统的影响和不良反应。

药物在体内代谢后产生代谢产物,一些代谢产物有毒,容易导致不良反应。

因此,了解药物的毒理学是必要的。

药物的毒理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毒性评价:通过动物实验和分子生物学方法,评价药物的毒性作用,确定其安全剂量范围。

2. 不良反应评价:通过了解临床不良反应和突发事件,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程度、频率和严重程度,提高药物的安全性。

3. 突发事件追踪:对于突发的严重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性问题,要尽快开展调查和追踪,及时通报,减少风险。

4. 药物相互作用评价:一些药物在同时使用时相互作用,导致不良反应,因此要评价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性,制定更加科学的用药方案。

二、药物代谢评价药物代谢评价主要研究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包括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环节。

药物代谢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药物代谢主要包括两个途径:肝脏代谢和肾脏排泄。

药物代谢主要通过肝脏代谢,药物在体内被肝酶代谢,生成代谢产物,其中一些产物具有活性,能够发挥治疗作用,而一些产物也具有毒性,可以导致不良反应。

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因人而异,存在个体差异。

有些人肝脏的代谢酶活性较高,药物代谢更快,对于药物的剂量需求也相对较高。

因此,在用药前,要评估患者的代谢能力,调整剂量以防止药物过量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有些患者由于肝脏或肾脏的疾病,导致药物代谢和排泄异常,因此需要根据临床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药物毒理学和药物代谢评价是科学用药的重要内容,它们能够帮助医生选择更加安全有效的药物方案,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研究药物毒性和毒理学机制

研究药物毒性和毒理学机制

研究药物毒性和毒理学机制药物在人类医学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们对药品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药物毒性和毒理学机制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药物毒性和毒理学机制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药物毒性?药物毒性是药物的副作用。

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这就是药物毒性。

药物毒性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有:过敏反应、骨髓抑制、心脏毒性、神经系统毒性等。

药物毒性的强度和频率取决于药物剂量、给药方式、用药时间和受体的基因组差异等多个因素。

比如某些肝药物在不小心超过剂量时,就可以对心脏造成严重负担,引发心脏毒性。

二、如何评估药物毒性?药物毒性评估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这个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药物的安全性,确定药物是否应该继续进行研发或终止研发。

药物毒性评估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突触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

其中突触毒性评估主要是针对药物对神经突触过程的影响进行评价,致突变性评估是评估药物是否能够改变基因组。

致畸性评估主要是针对药物对胎儿形成以及生长发育的影响进行评价,致癌性评估主要是评估药物是否具有一定的致癌潜力。

三、药物毒理学机制药物毒理学机制主要是探究药物在体内产生毒性的原因。

这对于研究药物副作用的发生机制、治疗一些药物中毒和评估药物安全性有着非常重要的应用。

其中,药物毒理学机制主要有:代谢通路、药物受体、氧化应激等。

药物代谢通路是人体内的药物代谢物经过一系列转化和生成物的过程。

代谢通路中存在芳香烃受体,Nrf2受体,而这些受体存在缺陷或者受体过量都可以极大地增加发生肝毒性的风险。

药物作用的另一重要机制是靶标受体。

药物通常会与其靶标蛋白质结合,导致一系列的信号转导和反应。

然而,靶标受体也是药物毒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神经递质受体的过度激活可能导致不良反应。

药物的氧化应激机制主要是药物与氧化剂作用引起炎症反应。

这种反应可以对细胞膜结构、DNA修复和氧化应答等方面造成损伤。

新药的毒理学评价及其安全性研究

新药的毒理学评价及其安全性研究

新药的毒理学评价及其安全性研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药物不断涌现,它们为人们的健康事业带来了重大贡献。

但是,没有一种药物是完全安全的,每一种药物都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因此,新药的毒理学评价及其安全性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毒理学评价。

毒理学评价,就是对药物的毒性进行综合定量评价的过程。

这个过程包括药理学、生化学、生物学、统计学和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其目的是为了确定药物的毒性和可接受标准,以便为药物的开发、注册、生产、销售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毒理学评价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初步毒性评价、细致毒理学评价和安全性评价。

在初步毒性评价阶段,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基础实验来评价药物的一些基本毒性和副作用情况,并确定药物的毒性分类。

在细致毒理学评价阶段,主要是通过一些繁琐而又精密的试验来评价药物的毒性情况,包括急性毒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癌性、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免疫毒性等方面。

在进行安全性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临床表现、长期用药的安全性、药物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与食物等的相互作用等方面,为药物的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新药物的毒理学评价与安全性研究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药物的毒性往往会影响到患者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器官功能损伤、甚至死亡等。

因此,新药物的毒理学评价和安全性研究对于人类的健康极为重要。

只有通过系统,科学的毒理学评价和安全性研究,才能够确定新药物的毒性和副作用情况,从而为药物的开发、注册、生产、销售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保护人们的身体健康。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新药物的毒理学评价与安全性研究的发展趋势。

随着药物研究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改进,毒理学评价与安全性研究也不断发展和创新。

例如,在评价药物的遗传毒性时,传统的基因突变试验已经逐渐被转化评价方法所代替。

另外,微观成像技术的应用也为药物毒理学评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继续加强多领域的联合和协同,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药物毒理学评价和安全性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药学研究的技术要求及常见问题分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药学研究的技术要求及常见问题分析

幻灯片9.3
性状:药物特性和质量的表征
1、外观:色泽、嗅、味、结晶形状,一般稳定性情况 2、溶解度:采用药典凡例中分等级方式,溶剂可采用
极性不同与工艺相关的(尤其精制溶剂). 3、物理常数:熔 点:范围3-4℃ ,熔矩<2℃
比旋度:光学活性化合物的固有特性及 纯度。注意:温度、浓度对测 定影响。 药典规定:200C,589um
幻灯片4.2.1
制剂辅料的要求(药监注函568号文)
1、国家标准 (中国药典、部颁)
2、进口辅料 附进口许可证、质量标准及口岸检验报告
3、习用辅料,提供依据并制订相应的质量标准 4、特殊需要、用量较小辅料:指国外药典上收载,
国外制剂上使用过的辅料,提供依据,质量标准 和检验结果。 5、食品添加剂:提供依据,质量标准。 6、国内外未使用过辅料,按新辅料与制剂同时申报。
1、按中国药典规定进行波长校正,并报告 测定数据。
2、供试品制备: ⑴ 尽量采用易溶中性溶剂; ⑵ 发色团上存在酸性或碱性基因,化合 物可增加0.1N HCL、0.1N NaOH的水溶 液以观察吸收带移动情况。
幻灯片7.3(续)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UV-VIS)分析要求
3、制图要求: ⑴ 录制紫外可见区的全部吸收峰,不得遗 漏,不得截止,最强吸收度不得高于1.0。 ⑵ 必要时可分段以不同浓度试样溶液录制 图谱。
幻灯片1
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2、改变给药途径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
品。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
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 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 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化学药品杂质的药理毒理要求与问题

化学药品杂质的药理毒理要求与问题
质量和稳定性研究中未对有关物质检查进行研究, 不能全面反映药品质量。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1、创新药
可通过药理毒理、临床研究考察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杂质的限度 充分的文献数据证明该杂质的安全性 必要的安全试验证明杂质与毒性的关系
新药中杂质安全性与质量研究的方法:
性的阈值仍非常困难。
应考虑遗传毒性试验的杂质
潜在的杂质可引起遗传毒性的结构单元: 有充分的与阈值相关证据的遗传毒性化合物,如
与细胞分化过程中纺锤体相互作用;拓扑异构酶 抑制;DNA合成抑制;过度的防御机制;代谢过度 和生理性干扰(如诱导红血球生成、高体温和低 体温)。 无充分与阈值相关证据的遗传毒性化合物。
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之一 安全有效的重要实验之一 临床安全包装的要素之一 研发风险控制的环节之一
杂质产生的因素
1、制备时引入
药品制备中的有机化学反应,多不能定量完 成,常使产品含有副产物或为反应的原料,原料 有多为工业品,要带进一些杂质,因此要有可靠 的精制方法,以除去可能的杂质,并严格质量检 验,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对于含量较大的未知杂质,如果能通过 一系列的药学研究确定其化学结构,则可 利用已有的结构-毒性数据库,初步预测 该杂质的毒性,从而为该杂质限度的制订 提供依据。
确定杂质限度的主要依据
-药典 -文献 -药学 -药理毒理
原则:临床实验样品杂质不得超过临床前安全有 效研究的样品。
致癌试验:
1.构效关系分析—同系物
找出该系物质化学结构中与致癌性关系最密切 的构份,以及其他构份改变时所产生的影响。
如对数百种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小鼠皮肤癌诱发 试验结果做的构效关系分析表明,不仅化学结构的 微小变化都关系着致癌性的强弱,而且与其立体结 构性的变化也有密切关系。

药学专业药物安全评价里常见毒理学问题的解析与应对

药学专业药物安全评价里常见毒理学问题的解析与应对

药学专业药物安全评价里常见毒理学问题的解析与应对引言药物安全评价是药学专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药物的毒理学问题。

毒理学是研究物质对生物体产生的不良效应的科学,对于药物的研发、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学专业药物安全评价中常见的毒理学问题进行解析与应对。

一、急性毒性评价急性毒性评价是对药物在短期内对生物体产生的不良效应进行评估。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LD50试验和急性毒性症状观察。

然而,这些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动物实验并不能完全代表人体的反应。

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其他评价方法,如体外细胞毒性测试和计算机模拟等,来综合评估药物的急性毒性。

二、慢性毒性评价慢性毒性评价是对药物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良效应进行评估。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长期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

然而,这些方法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并且结果并不总是准确可靠。

因此,我们需要引入新的评价方法,如基因表达谱分析和体外器官模型等,来更好地评估药物的慢性毒性。

三、致畸性评价致畸性评价是对药物是否具有致畸作用进行评估。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动物胚胎发育试验和细胞遗传毒性试验。

然而,这些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动物实验并不能完全代表人体的反应。

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其他评价方法,如体外胚胎发育模型和计算机模拟等,来综合评估药物的致畸性。

四、肝毒性评价肝毒性评价是对药物是否对肝脏产生不良影响进行评估。

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因此对于药物的肝毒性进行评估非常重要。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肝脏组织切片观察和肝功能指标检测。

然而,这些方法只能提供肝脏受损的表面信息,无法深入了解药物对肝脏的具体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引入新的评价方法,如肝脏细胞培养和肝脏组织工程等,来更好地评估药物的肝毒性。

五、心脏毒性评价心脏毒性评价是对药物是否对心脏产生不良影响进行评估。

心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对于药物的心脏毒性进行评估非常重要。

常见的评价方法包括心电图监测和心肌细胞培养。

(完整版)药物毒理学试题和答案

(完整版)药物毒理学试题和答案

第一章一、选择题1.理化或生物物质对机体产生的任何有毒作用指A.有毒B.毒性 C毒素D.毒物 E.靶器官2.通常仅直接考虑药物毒性的结果,为药物安全性评价和其他常规需要提供毒理学信息指A.机制毒理学B.应用毒理学C.描述性毒理学D.临床毒理学E.职业毒理学3.研究药物过敏性最理想的动物是A.家兔B.大鼠C.小鼠D.豚鼠E.家犬4.药物毒性作用的通路分为A.一个B.两个C.三个D.四个E.五个5.药物导致的转录失调最常见的作用部位是A.基因启动区域B.转录因子C.转录前复合物D.信号传达的网络部位E.信号分子的合成、储存、释放部位6.氟乙酸盐影响线粒体ATP的合成是通过A.干扰电子传递链B.抑制ATP合酶的活性C.抑制电子经由电子传递链传递给氧D.干扰细胞色素氧化酶E.使钙离子上升7.细胞凋亡和细胞增殖可以阻断A.组织坏死B.纤维症C.致癌D.炎症E.蛋白合成二、填空题1.急性毒性一般多损害(循环、呼吸、神经)系统。

三、名词解释1.有毒指具有产生一种未预料到或有害于健康作用的特征。

2.毒性指理化或生物物质对机体产生的任何有毒作用。

3.毒物指人工制造的毒性物质,广义上可包括药物。

4.毒素一般指天然存在的毒性物质。

5.毒性反应指在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对用药者靶组织发生的危害性反应。

6.药物的局部毒性作用药物仅在首次接触的局部产生毒性效应。

7.全身毒性药物被吸收进入循环分布于全身产生效应。

8终毒物指与内源性靶分子起作用,并导致结构和功能改变的毒性作用化学物质。

四、简答题1.新药临床前毒理学研究的目的?(1)发现中毒剂量(2)发现毒性反应(3)确定安全范围(4)寻找毒性靶器官(5)判断毒性的可逆性2.毒性反应类型?(1)非共价键结合(2)共价键结合(3)氢键吸引(4)电子转移(5)酶反应3.靶分子是否产生毒性与下列因素有关?(1)能否与靶分子结合并进一步影响功能(2)在靶位是否达到有效浓度(3)改变靶点4.靶分子的毒物效应包括几方面?(1)靶分子功能障碍(2)靶分子结构破坏:(3)新抗原形成5.修复不全导致的毒性?(1)组织坏死(2)纤维症(3)致癌四、论述题1.药物毒性临床前评价通常做哪些试验?第一水平急性毒性试验:(1)致死的量效曲线和可能的器官损伤;(2)眼睛和皮肤刺激性试验;(3)致突变活性初筛。

药物研究中的药理学和毒理学问题

药物研究中的药理学和毒理学问题

药物研究中的药理学和毒理学问题随着医学技术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药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改良和发展。

然而,药物的研究离不开药理学和毒理学。

本文将从药物研究的角度来探讨药理学和毒理学的问题。

一、药理学的基本知识药理学是指药物在机体内的作用及其作用机理的研究。

药物有多种作用,包括治疗疾病、缓解症状、调节生理功能等。

药物在机体内的作用与药物的化学结构、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等因素密切相关。

药物的研究不仅需要关注药物的药效学,也需要务必掌握药物的药代动力学。

药代动力学包括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

在药物研究中,药理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正确的药理学评价是药物开发的关键,不仅能够根据药物的药理特性和机制来合理地设计药物,还能够评价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二、药物毒理学的问题药物毒理学是指药物在机体内及其代谢产物对机体造成的毒性和不良反应的研究。

药物毒理学能够判断药物的安全性问题,为药物的研究提供指导。

药物毒性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

急性毒性是指短时间内或在给药后24小时内出现的毒性反应,如过敏反应、血压下降等。

慢性毒性是指长期使用药物引起的毒性反应,如肝肾损害、癌症等。

药物毒性的出现与药物的种类、药物的剂量、给药方式等有关。

药物的剂量越大、给药途径越错误,药物毒性就会越严重。

因此,在药物研究过程中,应该从药物安全性的角度,早期就进行毒性评价。

同时也应该采取措施减少药物毒性出现。

三、药物研究的需求药物研究领域需要不断地对药物进行研究评价,不仅需要掌握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等方面,还需要从毒理学的角度全面评价药物的安全性。

在药物研究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系列的技术,包括细胞毒性、基因毒性、免疫毒性等评价指标。

此外,还需要采用动物实验进行药物的毒性评价。

药物的研究评价需要综合地进行,从而得出更全面和准确的药物评价结论。

四、未来的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药物的研究也将不断进步。

新型技术的引入将在药物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帮助科研人员更快速、更准确地进行药物研究,加快新药的研发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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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注射液改成注射用脂质体、脂肪乳等制剂时进行药理毒理研究方面的考虑?答:普通制剂改成脂质体或脂肪乳后,脂溶性或粒径等方面的变化可能导致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行为和组织分布的变化,进而影响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此时,应考虑进行改变前后的药效学比较试验,以及药代动力学和组织分布的组织试验。

如果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行为和组织分布确实发生明显的改变,应考虑进行制剂的一般药理、急性毒性和长期毒性试验,必要时应进行生殖毒性试验。

2、国外已上市制剂引用的外文文献需翻译其摘要或主要内容吗?答:需要。

3、国外已上市制剂,无法查到其长毒文献资料,但有大量的临床应用的文献,能否用临床资料代替长期毒性研究资料?答:一般情况下,在能够确定产品与国外已上市制剂在药学方面基本一致的条件下,如果临床试验资料在研究目的、病例入选标准、病例数、用药剂量、频率和周期等方面能够达到要求,多中心临床试验资料或多篇临床试验资料的汇总可以代替长期毒性试验文献。

但应注意临床应用文献和临床试验文献是有区别的,描述性和观察性的临床应用文献对于药品注册价值很有限。

4、滴眼剂的非临床研究内容中三致毒理研究是否可以免做,药代动力学研究如何开展?答:考虑到三致毒性需通过全身吸收后产生,是否可免除三致试验要结合是否存在该药三致毒性担忧和是否已有相关信息两个角度来考虑,前者是指结合本品活性成分的化学本质和给药途径的特点角度考虑,是否有必要提供该方面信息(如体内已有天然物质,吸收量很少),后者是指在有必要提供的前提下检索是否已有该药(活性成分)口服和/或注射系统给药的相关毒理文献信息,如果能检索到符合要求的相关文献,应该是可以免做该研究的。

当然是否可以免做仍应是一个需要结合适应症性质、用药人群等因素,以利弊权衡来综合考虑的复杂问题。

药代动力学的开展要结合开发本滴眼剂的立题(如是否需达到缓释作用或改变局部分布)和治疗的靶部位(如眼底)等来合理设计。

5、关于说明书药理毒理内容取舍问题,毒理研究文献“宽进”的原则是什么?宽进的结果导致新说明书中毒理信息增加,使人感觉其毒性大于已上市毒副作用更大的老药,造成患者不敢用,企业不敢生产,如何解决此类矛盾?答:毒理研究文献“宽进”的原则是只要是与本品临床用药安全性相关的信息(或有助于临床安全用药,把握用药风险性的信息)都应该收入毒理研究中(有时即使是同类药安全性信息)。

当然,对于不同性质和来源的信息我们要进行适当地描述,以免误导。

对于“使人感觉其毒性大于已上市毒副作用更大的老药,造成患者不敢用,企业不敢生产”的问题,这确实是目前新旧说明书间存在的问题。

随着今后说明书内容的不断规范和各种宣传工作的加强,这个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患者不敢用”从某种角度考虑是一种好事,因为没有必要时不应该仅仅由患者自身来随意地决定是否用药,而应该从治疗学角度听从负责任的专业医生的意见(从利弊权衡角度考虑),这样企业就敢于生产那些真正应该生产的药品。

6、关于说明书中药理毒理内容取舍问题,毒理研究文献“宽进”的原则是什么?“宽进”的结果导致新说明书中毒理信息增加,使人感觉其毒性大于已上市毒副作用更大的老药,造成患者不敢用,企业不敢生产,如何解决此类矛盾?答:毒理研究文献“宽进”的原则是只要是与本品临床用药安全性相关的信息(或有助于临床安全用药,把握用药风险性的信息)都应该收入毒理研究中(有时即使是同类药安全性信息)。

当然,对于不同性质和来源的信息我们要进行适当地描述,以免误导。

对于“使人感觉其毒性大于已上市毒副作用更大的老药,造成患者不敢用,企业不敢生产”的问题,这确实是目前新旧说明书版本存在的问题,是一种专业信息未完全公开的现象。

随着今后说明书内容的不断规范和各种宣传工作的加强,这个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患者应该听从专业医生的意见,而非凭感觉用药。

7、国外已上市制剂引用的外文文献除提供原文外,文献是否应全部译成中文,或仅提供摘要译文;是否需对文献进行综述?答:当引用外文文献时,至少应将摘要译成中文。

8、如何理解“注册分类3的化学药品,其遗传、生殖和致癌试验无法用临床研究文献代替”?答:属注册分类3的化学药品,其药效学、一般药理学、急性毒性、长期毒性试验可以用符合要求的临床试验文献代替,但由于临床试验在伦理学、用药周期方面的局限性,临床试验不能反映药物的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和致癌性,故此三项试验的文献资料必须是体外/动物试验文献。

9、6类外用药,21号资料能否仅提供文献资料,需要试验资料吗?答:原则上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物主要通过药学方法进行质量控制,但从目前我国仿制药的情况看,仅以药学方法尚难以保证仿制品与被仿制品完全一致,比如辅料、工艺等,因此仿制品的安全性特征可能与被仿制品不同。

对于注射剂可通过局部安全性试验来提示制剂的安全性特征,故应提供该项资料。

10、在进口药品注册中,如果已有相同活性成分的品种已在中国上市,以后再注册有相同活性成分的改剂型品种,是否可仅报药理毒理综述资料?答:视不同情况而定。

如果改变给药剂型导致给药途径的改变,如口服制剂改为静脉注射制剂,则应根据药物的暴露形式、药代行为、分布特征该改变情况,判断是否带来安全性担忧和/或有效性问题,从而确定是否提供及提供哪些资料。

11、外文文献资料中有个别药理毒理试验未得到预期的结果,如未达到预期药效,我们是否将这些资料进行翻译并提供原文?答:药物的开发过程是一种不断探索的系统过程,通过资料的整理可呈现研发的思路与过程。

在研发过程中可能是遇到一些非预期的结果,但这也可能是研发过程的一种佐证,可能会提示重要的信息。

如果有这样资料,应予以提供。

12、外文文献资料的药理毒理试验常常附有大量的个体动物数据(表格、图形),我们是否要将这些个体数据翻译?是否要整理到我们的申报资料中?答:国外研究资料在申报时附有大量的个体动物数据,这也是FDA、EU等的要求。

很多情况下需要参考个体动物的具体数据进行综合判断分析,因此原文个体动物数据需要报送。

但对于个体动物数据通常可先不翻译。

13、我国注册法规中规定的资料若在国外没有进行研究,如何处理,可否用文献代替?答:首先应当尊重我国的注册法规要求。

审评中也会结合考虑文献资料的价值。

14、在讲稿中提到“进口药品药理毒理综述资料不是对国外相关资料的机械翻译”,请问: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整理综述资料吗?这会使中、英文资料的内容不一致?答:申请人应该根据中国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的要求整理综述资料。

“中、英文资料一致性”指的是各项研究报告的中、英文意思一致,而不是通篇翻译,格式也完全一致。

15、已有人工合成多肽类药物上市,现采用DNA重组技术生产,药理毒理研究的重点是什么?答:重点在于人工合成产品和DNA重组产品在药理毒理方面的对比研究。

1、毒理学试验是否必须在GLP实验室完成?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16条,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但目前尚未规定安全性评价必须在经过认证的GLP实验室完成。

2、啮齿类动物长毒试验中病理检查中,对照组动物是否需要检测全部动物和所有脏器,是否可以只检查部分动物和主要脏器?答:不可以。

3、怎样把握病理组织学资料,如自发性病变、器官的检查和数量?答:组织病理学检查对判断动物的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具有重要的意义,病理学检查报告应经检查者签名和病理检查单位盖章,如发现有异常变化,应附有相应的组织病理学照片。

非啮齿类动物对照组和各给药组主要脏器组织均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啮齿类动物对照组和高剂量给药组动物,以及尸检异常者应详细检查,如某一组织发生病理改变,其他剂量组动物该组织也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在分析试验结果时,应关注给药组和对照组的差异、病理变化的剂量-反应关系、病变性质和性别差异、国内实验动物常见的病理变化,同时综合考虑药物的作用机制、相关的其他毒理学指标的检测结果,分析其中的关联和原因。

关于需进行病理检查的器官可参见《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4、急性毒性试验应采用什么样的样品?答:急性毒性试验应采用能代表临床研究及上市药品质量的样品,指导原则中进行了明确说明。

5、尾静脉注射给药的注射速度有无具体要求,常规静脉推注时间是多少?答:尾静脉注射给药速度无特殊要求,也无规定时间。

静脉注射的速度快慢会影响动物的毒性表现,同一次试验中应保持相对稳定的速度。

6、对于一个由两个已上市的单方药物组成的新复方制剂,一定要提供该复方制剂的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吗?答:任何问题绝对化可能是不合适的,是否提供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应视现有安全性信息如何而定。

如果两个药物在临床上联合用药的经验较少,已有的临床经验已经不能提示新复方的安全性时,应进行该复方的急性毒性试验。

1.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葡萄糖或氯化钠,原料无刺激、溶血、过敏试验,是否不用做安全性试验?答:局部安全性试验主要是考察制剂的处方、辅料、生产过程的控制等情况,上述制剂应进行安全性试验。

2.无菌分装制剂,是否可免做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试验?答:同上述理由,需考察生产过程的控制等情况,上述试验一般不免。

3.阴道用制剂如何进行刺激性试验?答:一般来说,采用制剂放入家兔阴道中,观察对家兔阴道粘膜的影响。

如有的制剂太大,可以按照主药、辅料比例不改变,制成小的制剂,进行试验。

4.6类局部治疗牙周炎的药物,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过敏性试验吗?答:治疗牙周炎的药物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试验,如制剂无特殊的辅料,可考虑免做过敏性试验。

5.一般药理试验中,受试物是外用药物和注射剂,但一般药理剂量设置有低、中、高剂量,那么是提高制剂浓度还是提高给药体积以满足临床高剂量的要求?答:一般来说,用制剂进行试验,如药物浓度达不到,可用提高制剂浓度的方法来满足临床高剂量的要求。

6.安全性药理研究中,数据多用自身对照,是否一定要设溶媒或/空白对照?答:如无特殊的溶剂或辅料,可以不用设溶媒或/辅料对照,但空白对照要设。

1、化药注册分类5中的普通制剂改缓释制剂,若剂量不变,可否免做动物药代?若剂量改变,但安全范围很宽,可否免做动物药代?答:考虑是否要进行缓释制剂的动物药代试验时,除安全性方面的因素外,还应考虑立题合理性的问题。

在剂量不变的情况下,为何要将普通制剂改为缓释制剂?改为缓释制剂后,由于血药浓度的下降,在安全性提高的同时,有效性是否也会降低?这些可能需要一定的药代数据来支持。

另外,安全范围是否宽要有规范的临床研究文献或大量的临床应用数据来支持,在进行判断时应谨慎。

2、药时曲线最后几个点的血药浓度已经不在线性范围内时,这些数据是否可以不用?答:在线性范围以外所得出的数据已不准确,评价价值不大,可以不采用。

3、药时曲线中采样点数据是否为雌雄动物合在一起,若雌雄动物数据有较大差别,是否要增加动物数?答:根据指导原则,当数据无明显性别差异时,可合并处理;当雌雄动物数据差异较大时,应分开处理,并相应增加动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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