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表(现场检查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附件9 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评审意见评审发现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查方法符合合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 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 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 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疋的、 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 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 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并制疋和头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 测技术人员和官理人员。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改进建议;
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 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改进措施;
b)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 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 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 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 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 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 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 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疋审核方案。内审 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 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 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 制疋、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 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审核内容
检查内
容与检
查方法
评审意见
评审发现
基本
符合
不符
合
不适
用
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
成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
行。
4.5.2
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
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4.5.3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
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
制的范围。
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序号
审核内容
检查内
容与检
查方法
评审意见
评审发现
基本
符合
不符
合
不适
用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
附件9A
序号
审核内容
检查内
容与检
查方法
评审意见
评审发现
基本
符合
不符
合
不适
用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
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
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及判定原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共173条,其中:否决项2条,重点项30条)第 1 页共24 页第 2 页共24 页第 3 页共24 页第 4 页共24 页第 5 页共24 页第 6 页共24 页第7 页共24 页第8 页共24 页第9 页共24 页第10 页共24 页第11 页共24 页第12 页共24 页第13 页共24 页第15 页共24 页第16 页共24 页第17 页共24 页第18 页共24 页第19 页共24 页第20 页共24 页②体系文件中有描述但未实施的,为不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描述但实施不规范的,为基本符合。
第22 页共24 页评审结论评定原则:一、符合评定:1、评审结论为符合的情况:全部符合,不存在不符合及基本符合问题。
二、基本符合评定:2、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的情况:(1)▲:重点项,不符合条款3项或以上,或不符合与基本符合条款累计6项或以上。
(2)基本符合与不符合条款累计20项至34项(包括重点项、一般项)。
(3)涉及到设施与设备的。
3、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不需现场复核)的情况:(1)▲:重点项,不符合条款2项或以下,或不符合与基本符合条款累计5项或以下。
(2)基本符合与不符合条款累计19项或以下(包括重点项、一般项)。
三、不符合评定:4、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情况:(1)★:否决项1项或以上。
(2)▲:重点项,不符合条款5项或以上,或不符合与基本符合条款累计10项或以上。
第23 页共24 页(3)基本符合与不符合条款累计35项或以上(包括重点项和一般项)。
四、其他要求:5、有专业领域评审补充要求的评审,同一事实在4.6与4.1~4.5中重复出现的不符合项或基本符合项在结论中不重复计算。
第24 页共24 页。
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

附件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手机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适用时)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适用时)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3(适用时)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适用时)证书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检查组人员名单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163》号令条款及对不符合项的处理意见检查要点/说明检查结果(符合、不符合或不适用)及描述(包括作为证据的材料名称、清单,文件号等)1 依法设立并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持有下列之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社会团体法人证书;4)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证书。
2.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经营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
3.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处于有效期内。
4. 资质认定证书所用名称、地址与法人登记、注册文件一致。
5.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应持有下列法律地位证明文件:1)设立该检验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行业主管对国家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的设立文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国有科研企业、建筑工程类企业对其内部组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授权文件;检验检测分公司的工商注册文件)2)所在的组织是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3)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4)所在法人单位授权该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开展检验检测,独立建立、实施、改进管理体系的文件;5)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
2 依法设立分支机构1.分支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认定。
2.检验检测多场所应与所在组织同时获得资质认定。
3 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1.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全套内审检查表(已审核)

4.2.6
1.实验室《质量手册》中明确规定 了中心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 符 合 责人、检验科主任、质量监督员、 内审员、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等权 √ 利和责任。□ 不符合 质管科 2.对技术和质量负责人需具备的条 □ 件做了明确规定。对授权签字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科 不适用 主任、质量监督员、内审员和仪器 操作人员均以文件的形式授权。□ □ 3.人员档案中有教育、资格、培
1.1.4
准则 条款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内容
-3-
1.2.2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 实验室制定了《防止商业贿 符 合 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赂程序》和预防商业贿赂措施,使 √ 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 检测人员不受任何干扰,坚持客 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业务办 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具的检验 不符合 □ 检测数据。□ 不适用 □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 1.实验室制定了《保密和保 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护所有权程序》和相应的保密措施 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 检测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履 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 行保密义务。□ 业务办 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 2.检验人员只在一个检验检 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 测机构从业。□ 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 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 1.实验室制定了《人员培训程 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 序》和培训计划,明确了目标; 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 □ 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2.培训计划与实验室的实际工作 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 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 业务办 相适应;□ 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 3.由质量负责人对培训的全程进 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 行监督。□ 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 4.有培训记录 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
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联系人姓名、职务
电话、手机号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适用时)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适用时)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3(适用时)
2.不得超出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含空档期)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3.不得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址出具数据和结果;
10
接受监督检查资质认定部门
机构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检查。
11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依据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追溯其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等:
1.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2.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但未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2)所在的组织是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3)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
4)所在法人单位授权该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开展检验检测,独立建立、实施、改进管理体系的文件;
5)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
2
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1.分支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认定。
2.检验检测多场所应与所在组织同时获得资质认定。
7)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13
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附件9 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评审意见评审发现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查方法符合合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
附件9 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评审意见评审发现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查方法符合合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审查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审查表(总3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附件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用于初审、复审或扩项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名称:评审日期:年月日至月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填表须知1.本《评审报告》可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规范。
2.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写页数不足时,可用A4纸增加续附页,但需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3.本《评审报告》所选“□”内打“√”。
4.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5.本《评审报告》适用于初审、复审或扩项评审。
1.概况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注册地址:邮编:办公地址:邮编:检验地址(一):邮编:检验地址(二):邮编:检验地址(三):邮编:(检验检测机构有三个以上的检验地点时,可继续按顺序填写。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职务:电话:检验检测机构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 E一mail: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单位名称:地址:邮编:传真: E一mail:负责人:职务:电话:法人类别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其他□评审类型计量认证初审□扩项□复审□其他□计量认证十审查验收初审□扩项□复审□其他□计量认证+依法授权初审□扩项□复审□其他□2.评审结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3.评审组意见:评审组长签名:日期:注:评审组意见至少应包括:①依据的现场评审通知文号;③现场评审时间;④对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有效性和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评价;⑤对人员、仪器设备和检测报告等方面的评价;⑥建议批准的检验项目数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共页第页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评审组长签名:评审员/技术专家签名:6.需要整改项汇总表注:此表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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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之间是否有可追溯的关联编号。
11
(1)检验检测报告信息应充分,数据应准确,计量单位应正确,结论应明确。
(2)规范使用资质认定标志(CMA)、检验检测专用章。
抽取检验检测报告,核查报告的以下内容:
(1)信息完整:环境条件信息、样品信息、检验仪器设备信息、检验地点信息、客户信息;依据标准、检验方法等信息;
1
机构应为依法设立,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检查有关证书(批准文件、授权文件、营业执照)。
(1)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社团法人相关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当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有效的设立文件,以及所在单位是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3)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
(4)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实施检验检测活动。
10
原始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具有可追溯性,能够支持检验检测报告,可复现检验检测过程。
(3)如机构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采取措施确保这些活动不影响其检验检测的独立性、公正性;
(4)机构应在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规定有确保检验检测公正性、独立性、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的规定。
3
机构依法设立的的异地分支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
检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文件、机构批准设立文件等。
(3)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时间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得在资质认定证书空档期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抽取最近一次复查换证前后的检验报告,检查其日期,并与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核对)
7
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不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抽取本评审周期内主要产品(或参数)的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20份,追溯检验检测能力的持续符合性。
(1)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是否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2)检验检测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时应停止使用;
(3)检验检测人员进行过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
(4)检验检测机构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
(5)上述条件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时,不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8
实施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事先取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分包给具有取得相关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标注分包的相关情况(适用时)。
(4)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及不干预检验检测公正性的声明(或文件)。
2
机构的业务或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或相关内容。如机构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
(1)机构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相关表述;
(2)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有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生产、销售等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经营项目;
(核查有关变更申请材料,发现当前存在变更事项时,了解机构申请变更的进展)
5
检验检测人数规模与业务量匹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检查员工自我承诺声明、劳动合同等。
(1)员工是否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自我承诺声明;
(2)是否有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证据表明员工仅在本机构执业;
(3)评估检验检测业务量与员工人数的匹配度。
9
应按评审准则要求使用检验检测标准
核查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应委托检验协议、合同(或行政任务委托书)。
(1)检验检测依据的标准正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检验任务委托书(协议、合同)中有编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样品要求(性状、数量、返还)、报告交付期限及形式、预处理方式(适用时)、异议复议期、委托方签字等重要信息;
附件1: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查表(现场检查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联系人姓名、职务
电话、手机号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年月日-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说明
检查结果(符合、不符合或不适用)及描述(包括作为证据的材料名称、清单,文件号等)
品接收流转记录、环境条件监控记录。
(1)每项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情况下能够重复;
(2)记录应包含抽样人员、每项检验检测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签字或等效标识;
(3)在当时予以记录。不允许补记、追记、重抄;
6
应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行为。
抽取本评审周期内主要产品(或参数)的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至少20份)。
(1)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测标准、方法和参数等能力范围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2)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地址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4
资质认定证书中机构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并办理变更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2)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3)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4)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检查程序文件、有关制度、分包合同、分包方资质、分包期间检测报告。
(1)若存在分包需求,应制定规范实施分包的管理文件;
(2)实施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事先取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分包给具有取得相关项目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3)在检验检测报告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分包的相关情况;
(4)与分包方签署分包合同,分包方提供的完整报告是否归档,妥善保存。
(1)是否有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是否在其属地申请并通过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异地(跨省、跨地市)设立机构,且该机构自行收样、自行检验检验、自行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应按照分支机构对待,应当取得资质认定;若异地设立的机构不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但承担部分检验检测项目的,应作为分场所纳入资质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