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性骚扰 浴室溺杀7人——2003京城名案大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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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过程中杀人1例

性虐待过程中杀人1例

性虐待过程中杀人1例
陈静;张玉廷;韩义军;张敏;邹乐
【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
【年(卷),期】2011(027)005
【摘要】1 案例简要案情:徐某,女,31岁,某年6月19日被发现死于某小区出租房卫生间的地板上,身体被绳索绑缚并覆盖大量衣物及两床海绵垫.现场勘验:现场卫生间热水器呈开启状,水淤积于地面,供水开关上系有一根较长的粉红色绳子,垂搭到地面.掀开尸体上的覆盖物,可见死者颈部缠绕黑色皮带1条,躯干部缠绕深蓝色绳索1根,交叉打结呈菱形网格状,胸前绳索处缠裹有白毛巾1条.
【总页数】2页(P391-392)
【作者】陈静;张玉廷;韩义军;张敏;邹乐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技术队,北京100020;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北京100055;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北京10005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北京100038;彭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四川彭州611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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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案例

性骚扰案例

性骚扰案例案例名称:性骚扰案例——保护受害者权益的里程碑1.案件背景在20世纪末的美国,性骚扰问题逐渐凸显。

2000年代初,性骚扰的定义和解决途径尚未完善,受害者往往面临困境,很难获得公正的支持和赔偿。

本案涉及的事件发生在2003年,该案成为保护性骚扰受害者权益的法律里程碑。

2.案件发生时间及参与人员2003年,凤凰城市的夏威夷酒店内,女性员工丽莎(化名)遭到男同事迈克尔(化名)的性骚扰。

3.案件经过及细节描述事件发生在2003年5月初,当时丽莎刚刚成为夏威夷酒店的一名前台接待员,而迈克尔则是酒店的服务员长。

迈克尔在处理日常工作时经常与丽莎接触,但他经常对丽莎进行不当的身体接触和言语侮辱。

具体细节如下:(1)五月初,迈克尔第一次向丽莎发起性骚扰。

他以“调情”为名,对丽莎进行了不适当的身体接触,并在公共场合暗示与丽莎的性关系。

(2)不久之后,迈克尔开始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向丽莎发送挑逗性的信息,包括亵渎语言和不合适的问询。

(3)在2003年7月,迈克尔更进一步,试图强迫丽莎与他发生性关系。

他以“提高丽莎在酒店中的职位和待遇”为诱饵,并威胁如果她拒绝,就会使她失去工作。

(4)丽莎害怕迈克尔的威胁,同时也担心自己的声誉和工作维持问题,一直忍受着对她未经同意的性骚扰行为。

4.案件曝光及丽莎的举报事态发展到了2004年,丽莎终于鼓起勇气站出来举报迈克尔的性骚扰行为。

丽莎向夏威夷酒店管理层提供了她收到的短信和电子邮件作为证据。

管理层表示会调查此事,但在后续调查中未能对丽莎提供公正的支持,并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5.律师介入及法律诉讼2005年初,丽莎咨询了一名资深律师,该律师专长于性别歧视和性骚扰案件。

律师帮助丽莎准备了诉讼,指控夏威夷酒店及其管理层未能采取有效行动来保护丽莎免受性骚扰。

6.法庭审理及判决案件于2007年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丽莎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短信、电子邮件和其他员工的证言,作为她遭到性骚扰的证据。

杨新海案件

杨新海案件

杨新海案件参考资料:杨新海今日在河南漯河受审曾杀死65人强奸23人 2004年02月01日02:04 新京报案情回放杨新海,又名杨柳、杨枝芽,男,1968年7月17日出生,身高1.58米,初中文化,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汝南埠乡张家村杨陶庄东队人。

去年11月3日,他在河北沧州落网,11月5日晚,他初步交代了自己的犯罪情况。

据杨自述,这两年,他在皖豫鲁冀4省杀人作案22起,杀死65人,重伤5人,强奸23人,其中,河北作案2起,山东作案1起,河南作案17起。

在这22起案件中,很多为灭门案。

本报讯(特派记者钱昊平陈杰) 横跨四省作案22起,杀死65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将于今天8时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件将不公开审理。

据了解,此次审判的主审法官将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杨庆九担任。

昨天,全国各地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奔赴漯河采访此事,但漯河法院拒绝透露关于此案审理的任何消息。

据未加证实的消息说,案件审理可能要进行一整天甚至更长时间。

遭杨新海杀害的受害者家属可能不出庭。

据一名曾见过杨新海的当地记者透露,杨新海身高1.62米左右,身材消瘦,并没有因其所犯的罪行单独羁押,在看守所和其他犯人关押在一起,不同的是他的手脚都上了镣铐。

据公安机关的笔录显示,杨新海曾声称自己从十几岁开始就跟警方“打交道”,除了已经公开的几次被劳教及服刑以外,他还经常被拘留。

杨新海在接受警方提审时曾表达过这样的想法:“希望能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最终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则希望能够捐献自己的器官。

”另据看守所看守杨新海的狱警说,羁押两个月来,杨新海的精神状态正常。

杨新海落网经过 2004年02月01日06:38 大众网-生活日报北京消息横跨四省作案22起,造成70人伤亡的杀人恶魔杨新海将于2月1日8点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

据了解,此次审判的主审法官将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杨庆九担任。

性侵儿童案例

性侵儿童案例

性侵儿童案例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例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性侵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下面,笔者将介绍一起性侵儿童案例。

该案例发生在某城市的一所小学。

小明是一位十岁的小学生,与家人相依为命。

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由于父母忙于工作,经常疏于照顾他的生活。

由于小明在学校成绩优秀,受到了校外一位名叫张某的男子的关注。

张某是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他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小店,平时生活过得比较寂寞。

他通过多次赞助学校活动,以及送小明一些零食和玩具,逐渐渗透到小明的生活中。

张某对小明特别关心,每天放学都在学校门口等候,甚至包揽起了送小明回家的任务。

然而,人们并不知道的是,张某背后隐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

每天晚上,在小明进入梦乡的时候,张某会来到他的卧室,对他进行性侵犯。

由于小明太年轻,对身体发育及性知识了解不多,也不敢向他人寻求帮助,只能默默承受着这种痛苦。

而这一切,父母和老师都毫不知情。

直到有一天,小明突然变得异常抗拒上学,性格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老师和家长察觉到了异常,开始关注小明的心理变化。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与小明的沟通,他们终于发现了问题的根源。

小明逐渐敞开心扉,勇敢地告诉了他们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随后,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将张某成功抓捕归案。

张某被判了重刑,小明也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逐渐走出了阴影。

然而,整个事件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却无法完全抚平。

这起性侵儿童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首先,我们要看到性侵儿童案件的可怕性,一旦发生,将给儿童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其次,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对儿童的关爱和保护,更加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并教育他们如何应对潜在的危险。

最后,社会应该加大对性侵儿童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社会机制,保护儿童的权益。

总之,性侵儿童案件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不仅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也对社会的稳定和道德有着极大的伤害。

法律小知识性骚扰的案例(3篇)

法律小知识性骚扰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性骚扰案件逐渐增多。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性骚扰案件,旨在通过法律视角分析性骚扰案件的特点、处理流程以及维权途径。

二、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2018年3月,小王(化名)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

入职后,小王发现公司总经理李某(化名)对她进行性骚扰。

李某以关心工作为由,频繁找小王聊天,并在聊天过程中对小王进行言语挑逗、抚摸身体等行为。

小王多次拒绝,但李某依然我行我素。

(二)案件经过2018年6月,小王不堪忍受李某的性骚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

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但考虑到李某在公司地位较高,未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小王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后,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要求公司给予小王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判决结果2018年9月,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王经济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性骚扰的定义及法律依据性骚扰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对他人进行言语、肢体、图片等形式的不当性侵犯,使被骚扰者感到身心不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法对性骚扰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和维权。

(二)性骚扰案件的特点1. 隐蔽性:性骚扰行为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难以被他人发现。

2. 证据难以收集:性骚扰案件往往缺乏直接证据,被骚扰者很难提供确凿的证据。

3. 受害者心理压力大:性骚扰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使其在维权过程中承受巨大压力。

(三)性骚扰案件的处理流程1. 被骚扰者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 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性骚扰事实。

3. 对性骚扰行为人进行处罚,如警告、辞退等。

4. 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补偿。

5. 受害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人民法院等机构提起诉讼。

四、维权途径1. 向公司投诉:被骚扰者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机构投诉。

“水立方”案的背后

“水立方”案的背后
抓 获涉 案 犯 罪 嫌 疑 人 5 。目前 , 涉 案 在 名 对 逃 的 4名犯 罪 嫌 疑 人 ,专 案组 已 采 取 网上 追 逃 等 措施 开 展 抓 捕 工 作 。 涉 案 的 “ 立 水
方 ” 场 、 心 宾 馆 已 被停 业 整顿 。 浴 悦
便 利 ,反 而 对 媒 体 记 者 的采 访 活 动 百 般 阻
局 和 公 安 局 5名 滥 用 职 权 、玩 忽 职 守 的 工 作 人 员被 法 院判 刑 。
至 此 。 氏县 公 安 局 有 关 人 员 称 , 件 尉 案 已 基 本 查 明 。涉 嫌 强 迫 女 生 卖 淫 的 有 两 个
种 时 尚 。 ” 子 内容 让 人 震 惊 和 愤 怒 。 帖 由 于 最 初 没 有 官 方 的 正 面 回应 。事 件
怕 遭 到 打击 报 复 ,二 是 怕 给 孩 子 的 未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个 别 家 长 顶 着 压 力 到 派 出 所 报 案 , 方 非 但 没 有 加 紧破 案 , 而 置 之 不 警 反 理 。 般 刁 难 。在 报 案 无 门 之 后 , 些 在 郑 百 一
州 打工 的家 长 找 到 了 当地 媒 体 以及 北 京 几
位 于 河 南 尉 氏 县 城 南 的一 处 名 为 “ 水 立 方 ” 商 务 会 所 内 , 续 发 生 了十 余 起 嫖 的 连 宿 未 成 年 少 女 案 ,这 些 未 成 年 少 女 来 自该 县 城 几 所 中学 。 这 些 学 生 都 先 以邀 请 洗 浴
为 名 被 骗 去 “ 立 方 ” 务 会 所 。受 害 之 后 水 商 被 拍 下 裸 照 ,组 织 者 以裸 照威 胁 这 些 女 生
“ 氏 网 ” 布 消 息 , 认 有 女 中 学 生 被 胁 尉 发 确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布的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深思。

这五起案件发生在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环境中,它们共同揭示了性侵未成年人问题在我国社会中的普遍存在和严重性。

这也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去认识和反思,以便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

第一起案件是湖南省一名13岁女孩被两名赌徒绑架到一所学校的厕所中被轮奸的案件。

这起案件暴露了未成年人在校园中受到侵害的危险性。

该案件还揭示了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安全的监管和保护措施的不足之处。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广东省,一名12岁女孩被同村的男子性侵并多次威胁,最终导致女孩选择自杀。

这起案件中的性侵和威胁对于该女孩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这也提醒我们,性侵未成年人不仅仅是对于身体上的侵害,更是对于他们心灵的摧残。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江苏省,一个性侵犯团伙在互联网上勾引未成年人,并进行性侵犯,其作案手法千变万化。

这起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隐患和危险,网络空间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性侵的温床。

第四起案件发生在山东省,一名12岁的女孩被培训机构的老师性侵,并录制裸照和视频进行威胁。

这起案件揭示了培训机构中存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和师生之间权力不均衡的问题。

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重庆,一名女大学生深夜遭遇陌生男子性侵。

尽管受害人已经成年,但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性侵和对于性骚扰的态度问题,需要更加严厉的法律和更加完善的社会意识。

这五起典型案例被最高法公布出来,不仅是为了让人们认识到性侵未成年人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也是为了提醒相关部门和社会大众要密切关注并采取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如何预防和应对性侵未成年人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家庭、学校、社会各个环节都要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法律制度,加大对性侵犯的打击力度。

最高法公布这五起案例,意在提醒我们要对于性侵未成年人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并在识别、报警、调查和审判等环节上进行有力的配合。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加健康和快乐的童年。

酒店各类安全事故案例

酒店各类安全事故案例22岁的小魏在入住宾馆后被人杀死,小魏的父母以北京万程世都宾馆未尽到合理限制范围内的平安保证义务为由起诉,要求宾馆赔偿损失近30万元。

昨天下午,宣武法院一审讯决宾馆赔偿小魏父母6万元。

2004年4月15日,22岁的小魏和一名叫陈瑜的女子以及另一对男女在万程世都宾馆操持了住宿注销。

第二天,同行的男女分开宾馆。

同日,陈瑜退了客房与小魏同住。

据公诉书指控,2004年4月下旬的一天清晨,小魏与陈瑜因琐事发作争论,陈瑜将小魏掐死并将尸体肢解后分开宾馆。

2005年4月19日,北京市高院核准陈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维持陈瑜赔偿小魏父母近30万元的判决。

陈瑜被执行死刑后,小魏的父母以万程世都宾馆没有尽到合理限制范围内的平安保证义务、陈瑜无财富可供执行为由,要求宾馆赔偿应由陈瑜赔偿的近30万元。

法院判决。

万程世都宾馆在发现陈瑜退房后留宿于其女友小魏的客房中时,未依照相关规则采取管理措施,在防范效果上存在过失;陈瑜出入及住宿在小魏注销的客房内数日,并在小魏尸体高度糜烂后逃跑,宾馆方面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宾馆没有尽到平安保证义务,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酌定判决宾馆赔偿小魏父母6万元。

相关链接。

2003年5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定干效果的解释»中规则:〝因第三人侵权招致损害结果发作,平安保证义务人有过失的,应当在其可以防止或许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据宣武法院有关人员称,该案是本市首例适用该解释宣判的案例。

住宿主人在客房被打、宾馆被判担责曹先生入住某宾馆不久,便被以找人为名闯入房间的三女子殴打致伤。

为此,曹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宾馆承当责任。

明天,二中院终审讯决宾馆赔偿曹先生3300余元。

2004年10月1日清晨1时许,曹先生在本市密云一饭店用餐时,与人发作纠纷。

清晨2时左右,其与冤家回到宾馆315房间。

不久,3名女子以到房间找人为由,在未做任何注销的状况下,进入曹先生的房间,并把曹先生打伤。

女性性犯罪的案例

女性性犯罪的案例女性性犯罪是指女性在性方面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社会上并不常见,但却存在着。

女性性犯罪的案例虽然相对较少,但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下面将介绍一些女性性犯罪的案例,以便更深入地了解这一现象。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美国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一名女性教师被指控与她的学生发生性关系。

这名女教师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了性侵犯。

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学校教育系统的反思和改革。

其次,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日本。

一名女性医生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对患者进行了性骚扰和性侵犯。

这一事件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也对整个医疗行业的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

这一案例也引发了日本社会对性犯罪的关注和讨论。

另外,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中国。

一名女性老师在校园内对学生进行了性侵犯。

这一事件不仅让学生受到了伤害,也让学校和家长陷入了困惑和愤怒之中。

这一案例也引发了对学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反思和改进。

女性性犯罪的案例虽然相对较少,但却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这些案例不仅让受害者遭受了身心上的创伤,也让社会对性犯罪问题产生了更多的关注和警惕。

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女性性犯罪的问题,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以便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这一现象的发生。

总之,女性性犯罪的案例虽然相对较少,但却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我们需要更加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以便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这一现象的发生。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了解,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女性性犯罪问题的关注,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健康的社会环境。

【强奸案侦破纪实】北京老流氓1人潜入村犯强奸案380多起

北京老流氓1人潜入村犯强奸案380多起核心提示:“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

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

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

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

请看凤凰网专栏作者萨苏的长篇纪实博文。

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萨苏供稿,原题:《京城十案之四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

老孙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这冷不丁一发威,二目如电,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这什么比方阿?算了,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

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

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

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

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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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原行长竟逃牢狱之灾
1月30日,华夏银行原行长段晓兴受贿案出现戏剧性结尾。

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段晓兴犯轻微罪,免予刑事处罚,而此前一审法院曾认定段晓兴受贿7万余元,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审法院认为,1998年12月,段晓兴利用担任华夏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蔡燕军以北京金万利油脂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贷款的请托,对银行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故意提供的虚假材料不认真审查核实,即同意向该公司贷款人民币1.5亿元。

为此,段晓兴于1999年2月、4月,先后两次收受蔡燕军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美元3000元。

案发后,尚有贷款人民币1.444亿元没有收回。

点评:段晓兴能免予刑事处罚,与他请了个“好”律师田文昌不无关系。

抛开段晓兴为何能免予刑事处罚不谈,看看他的同行,从光大银行的朱小华,再到建设银行的王雪冰,金融大鳄一个个轰然倒下,这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了:管好“财神爷”,就是替国家管好了“钱袋子”。

黑哨龚建平为“扫黑”画上句号
龚建平是首都体育学院教师、国际级足球裁判员。

2000年至2001年,龚建平在受中国足球协会指派担任全国足球甲级队A、B组主裁判员职务期间,先后9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元。

2001年4月21日,龚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行全国足球甲B 联赛裁判任务时,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两万元;2001年7月7日,龚建平又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8万元。

1月29日,宣武法院一审认定龚建平犯有受贿罪,并判其有期徒刑10年。

3月28日,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点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这句民间谚语似乎在中国足球“扫黑”风潮中得以应验。

写了悔过书并退还赃款的龚建平被捕了,还被判有罪,而那些不认账的“黑哨”们还在赛场上肆无忌惮地吹着。

在龚建平被判有罪之前,记者曾在文章中写道,“但愿一个龚建平不要给‘扫黑’画上句号”。

可悲的是,这个句号还是画上了。

非常时期传播恐怖3人领刑
点评:当灾难来临时,人们会有各种本性的流露,比如黄群威煽动恐慌;比如黄旭伺机报复。

黄旭在法庭上曾说,看到疫情的扩散,他感觉报复的时机来了,就学着冯小刚执导的影片《不见不散》里的情节,报了120。

对黄旭来说,这是个过分的恶作剧,却没想到犯了罪。

罪与非罪,很多时候只是一念之差。

如何做个负责任的人,也许是黄旭和黄群威早该补上的一课。

浴室溺杀7人案震动京城
今年5月13日晚,辽宁人惠金波和北京人李俊麟纠集他人来到朝阳区乐园洗浴中心抢劫。

在抢劫过程中,惠金波被洗浴中心老板认出,遂起意杀人灭口。

惠金波、李俊麟采取用铁管击打后脑、颈部后强制溺水的方法,先后将洗浴中心内7人全部溺死在澡池内。

市二中院判处惠、李二人死刑。

9月5日两人伏法。

点评:这是近年来北京市罕见的恶性案件。

目击全部庭审,两张面孔深深印在记者脑海里:一夜之间失去双亲的10岁女童在法庭上愤恨的眼神;死刑执行前凶手之一李俊麟因悔恨与恐惧而肌肉扭曲的痛苦表情。

“皇阿玛事件”曝光混乱演艺圈
9月23日,以饰演皇上出名的张铁林状告成都女歌手周璇和成都商报社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张铁林起诉称,周璇通过成都商报社于今年6月29日及7月4日连续载文,称张铁林以出席周璇的签售活动为由提出性交易,这些言辞被国内众多媒体刊登或转载。

张铁林认为周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成都商报未经核实就刊登了周璇的上述言辞,也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张铁林为此向俩被告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点评:尽管周璇为了逃避责任,在法庭上一口咬定她没说“性骚扰”3个字,却又极力暗示张铁林对她有所企图。

而张铁林则一再强调,他成了周璇自我炒作的受害者。

法庭能调查出相对的事实,却审不出人心。

那个晚上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到底是谁给谁下了套?恐怕除了两个当事人心知肚明,再没人说得清。

演艺圈里的混乱在这个官司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江湖险恶,真希望圈中人洁身自好。

北京首例性骚扰案女方败诉
11月6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对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作出判决,由于原告雷曼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焦先生对其有性骚扰行为,法院驳回了雷曼的诉讼请求。

2001年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雷曼当年进入方正奥德商业影像事业部工作,她指控上司焦先生在短短3个月内多次对她进行性骚扰,甚至在同事们一起唱歌时公开触碰她的隐私部位。

点评:雷曼刚向法院提交诉状,媒体立即开始热炒此事,毕竟有勇气告别人性骚扰的妇女太少了。

但是,就像许多富有喜剧性的故事片一样,此案的结局出人意料,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雷曼在医院所做诊断证明其患有偏执症。

不过,媒体的报道使大家开始关注性骚扰,一些妇女相继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全国妇联酝酿性骚扰立法,这都是北京首例性骚扰案带来的积极影响。

虽败犹荣的女患者脱衣透视案
女患者在照透视时被要求脱光上衣,男医生是否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呢?12月1日,北京市首例患者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一审宣判:朝阳法院双桥法庭认定医院脱衣胸透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女患者温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同时法院又向医院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医院给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

点评:也许常进医院的城里人都习惯了少数医务工作者的冷漠与粗暴,而来自陕西农村的温小姐对此却难以接受。

她也同样不明白自己明明受到了伤害,法律为什么不能还她个公道。

其实,法律规范的是公民行为的底线,在法律上侵权的构成有很严格的条件,因此判决的胜败并不能完全代表是非。

希望医务工作者能读出那封司法建议函的深意:你们并没有违法,却并非无愧于职业道德。

从这个意义上说,温小姐打的是场公益官司,她虽败犹荣。

大律师张建中造伪证被判刑
12月9日,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被一中院一审认定犯有帮助伪造证据罪,并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张建中曾担任成克杰、李纪周的辩护人,并且是北京十大杰出律师之一。

张建中此次犯案,是因为他在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霍海音辩护时,涉嫌帮助伪造一份由霍海音签名的委托书。

点评:因犯伪证罪而坐牢的,全国先后有150多个律师,张建中只是较有名气而已。

尽一切可能使证据朝着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方向发展,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但是,任何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都不能违背事实,更不能违反法律。

尊重事实,是做人做事最起码的准则。

晓庆税案与“打死不说”
12月12日,晓庆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涉嫌偷税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方指控从1996年到2001年间,晓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靖军以各种方式、手段不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涉嫌偷税犯罪52起,偷税共计人民币848万余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庆未被起诉,她在羁押1年多后取保候审,但直到案件审理结束也没有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点评:这是今年中国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因为刘晓庆,也因为整个事件的戏剧性进展。

从税务机关大张旗鼓地拍卖刘晓庆和其公司的十多处房产,到检察机关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再到几乎已被送上法庭的刘晓庆突然取保候审即而名字从起诉书上消失,案件变得扑朔迷离,引得舆论哗然,却自始至终没有人站出来解释一下。

其实以平常心来看,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运作,可问题就出在有关部门对公众传媒噤若寒蝉的不合作态度,权威声音的缺失使各种传言盛行坊间。

恐怕有关方面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民众难以目睹到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时,他们近年来苦心经营的良好形象必然大打折扣。

黑导赵安栽在春节晚会上
12月12日,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央视原文艺部主任赵安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赵安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张俊以的请托,使张俊以创作的作品得以在春节晚会及赵安主管的各类文艺晚会上演出,使宣传张俊以的专题片得以在央视播出。

为此,赵安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

点评:难怪大家提起这些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就骂声不断,你说这总导演都收人钱财、给人办事了,节目的质量能上去吗?赵安能让默默无闻的张俊以一步登天,利用的是央视的地位和其手中的权力,这充分说明,媒体权力已经转化为权力寻租的资源,如何加强对媒体
权力的监督,已经成为学者研究的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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