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的方案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麻疹是一种严重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影响儿童,但成年人也容易感染。
针对麻疹,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强制疫苗接种计划,但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和群体接种率低的问题。
为了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并预防疫情的发生,我们制定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麻疹是一种高传染性的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
针对麻疹,我国已经实行了强制疫苗接种计划,但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和群体接种率低的问题,疫情时有发生。
为此,制定本工作方案,主要目的是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预防疫情的发生、控制麻疹疫情的传播。
二、工作范围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对象为全国各地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室等。
三、实施步骤1.加强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麻疹的基本知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麻疹防控工作中来。
宣传方式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途径,同时还可以联合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2.提高疫苗供应保障。
加强疫苗的储备和供应保障,确保各地区疫苗需求得到及时妥善的满足。
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接种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3.创新接种服务方式。
为方便广大民众接种疫苗,可以采用多种创新的服务方式,如疫苗送到家、定点接种、预约接种等,让接种更加方便、快捷。
4.加强接种规划。
针对不同人口群体和地区,制定不同的接种规划和计划。
对于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应及时核查个人接种情况,准确掌握接种信息,制定个性化接种计划,确保接种率高效、精准。
5.提高监测作用。
加强麻疹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及时采集上报疫情数据,预警可能出现的疫情。
四、工作要求1.各地疾控机构要按照国家制定的麻疹疫苗接种计划,切实加强麻疹疫苗强制接种工作。
2.全国各地卫生机构要开展宣传、咨询和预约等接种服务,鼓励民众积极接种麻疹疫苗。
3.加强麻疹疫苗储存、检测、运输和接种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4.各级卫生机构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预期目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疾妇[2007]9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07.12.17【实施日期】2007.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疾妇〔2007〕97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消除可能存在的免疫空白,阻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输入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保持本市无脊髓灰质炎疫情,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及麻疹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做好本市麻疹控制和消除工作,根据卫生部《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2003~2010年上海市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实施方案》和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6-2012年上海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2~3月和9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外来儿童为主要对象、以查漏补种为主要形式的强化免疫活动。
现将《2008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本次全市活动的业务指导和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2008年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目的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阻断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与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本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及麻疹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开展控制和消除麻疹工作。
三篇关于麻疹防控工作方案

三篇关于麻疹防控工作方案篇一:麻疹防控工作方案*****中医医院加强麻疹防控工作方案为了确保完成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院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科室及门诊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麻疹病例网络报告和监测。
请各科室及门诊要严格执行对麻疹病例的报告制度,对初诊的未经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的“麻疹病例〞应先以“疑似病例〞,立即通知预防保健科,应立即报告疾控中心,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详细记录每个病人现居地址和联系,对学生或托幼儿童还要记录学校〔托幼机构〕名称。
二、强化麻疹病人分级管理。
医院在预检分诊发现发热伴出疹等疑心麻疹病人的,要转诊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三、标准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我院按要求开设发热呼吸道门诊,对发热伴出疹病人实行预检分诊,统一集中到发热呼吸道门诊诊治,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并在门诊诊疗区尤其是挂号区设立醒目的标识,指导病人按规定流程就医。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伴出疹的病人。
四、严格落实麻疹防控责任制。
我院要充分认识当前麻疹疫情的严峻形势和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的差距,要严格按照消除麻疹工作有关文件、会议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制。
加大我院麻疹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麻疹病例的诊治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对因工作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高发、疫情爆发流行、传染病院内传播扩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积极防控,加强疫点处臵。
〔一〕一旦出现麻疹病例,应根据病人的活动情况〔如根据麻疹病例出疹前后两周内活动范围和接触的人群〕确定疫点,并结合当地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切实管理好传染源,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切断传播途径,对病人活动场所进行消毒;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15岁以下儿童进行环形应急接种,接种范围规定原那么是社区100户以下时,查找未接种儿童进行应急接种;社区100户以上时,在疫点周围500米环形范围查找未接种儿童进行应急接种。
必要时,可扩大至40岁年龄段,严格控制二代病例出现,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

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免疫规划及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继续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省卫生厅《2011年山东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实施内容,一,继续在全区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全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全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重点地区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三,发生出血热疫情~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三、实施目标,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适龄儿童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面100%。
2、2009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
3、2009年~甲肝疫苗、麻腮风疫苗在实施地区目标儿童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85,以上。
4、2009年~出血热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29•【文号】卫疾控发[2007]305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3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我部组织编写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制订本方案。
一、原则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内容(一)在现行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
2024年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方案范本标题:____年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方案范本摘要:本文旨在提供____年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方案的范本,以帮助医生、疫苗制造商、政府机构等相关人员制定和实施免疫方案。
本方案包括免疫目标、适用人群、接种时间、接种剂量和接种间隔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免疫目标本方案的主要免疫目标是提高人群对麻疹的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相应的发病率和传播率,从而实现麻疹疫情的有效控制和预防。
二、适用人群本方案适用于12个月以上的人群,特别是未感染麻疹或未接种过麻疹疫苗的个体。
同时,对于接种过麻疹疫苗但免疫力较弱的人群,亦可考虑接种强化剂。
三、接种时间1. 第一剂麻疹疫苗接种:通常在婴儿满12个月时进行首次接种,建议在12-15个月龄之间接种。
2. 第二剂麻疹疫苗接种:在首次接种后3-4年进行第二剂麻疹疫苗接种,建议在4-6岁之间接种。
3. 强化免疫接种: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可在第二剂麻疹疫苗接种后5-10年进行强化免疫接种。
四、接种剂量和接种间隔1. 第一剂麻疹疫苗接种剂量:标准剂量为0.5毫升,肌肉注射。
2. 第二剂麻疹疫苗接种剂量:同样为0.5毫升,肌肉注射。
3. 强化免疫接种剂量:根据麻疹疫苗的具体药理特性和剂量响应关系,可适当增加接种剂量。
4. 接种间隔:第一剂麻疹疫苗接种和第二剂麻疹疫苗接种的间隔一般为3-4年。
强化免疫接种可根据免疫力监测结果来决定,一般为5-10年。
五、免疫后监测和评估为了确保免疫方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议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进行免疫监测和评估。
具体包括:1. 麻疹免疫抗体检测:通过血清学检测方法检测麻疹免疫抗体水平,评估免疫效果。
2. 发病监测:定期对接种者进行发病监测,观察麻疹症状和体征,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六、宣传和推广为了确保免疫方案的实施效果,需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建议通过各类媒体、社区公告牌、健康教育等渠道宣传麻疹疫苗的重要性和接种建议,提高人们的接种意识和免疫行为。
2010年我院麻疹疫苗强化接种实施效果分析

1 资料来源
对 我社 区卫生 服务 中心所 在 地 区惠 南镇 8个 月 ~ 4岁 1
( 9 5年 1 19 O月 1 E一2 0 t 0 9年 l 2月 3 1日出生 )所 有儿 童进
训会议 , 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并 由镇政府配套专项经费专门印 制麻疹疫 苗强化免疫宣传单 1 0 ,制作宣传横 幅 5 条 , 00 份 0 5 配备流动宣传车 1 , 辆 包括区疾控 中心下发的宣传海报一起 下 发 到各个 村居委 、 中小学校及托 幼机构 , 要求在 醒 目位置进行
局面 。
表 1 21 0 0年麻疹疫苗强化接种情况
注: 同意接 种儿 童不 包括 有接种 禁忌证儿 童 ; 明确有 2剂
次既往麻疹疫苗接 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 家长不 同意接种 的儿
作者简 介: 冯伟 , 2 , 男,8岁 本科 , 毕业于安徽 医科大 学, 医师。E —
maleweh n @q .o i i io g q c m : f
张贴 , 在全镇 上下 营造 出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的良好氛围。 33 积极进 行接种 _ 为保 障本次接 种工作 的顺 利开展 , 我镇共设置临时接种点 5 3个 , 分别为 3 个 中小学 校及托幼机 3 构 ,9个村卫生室 和 1 镇临时接种点 , 1 个 还有 1 个我社 区卫 生 服务 中心接种 门诊进行全天候开放 (7 3 ~ 9 3 ) 0 :O l :0 。在 正式进 行接种前 , 我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组织工作小组对各 临时接种 点 进行 核查 ,严格根据 上级文件要求 因地制宜做 到进 出通道 分
作 的动员会议 , 积极配合镇政府推进此项工作 。 32 镇 、 . 院部配合国家积极动员 、 宣传 多次 召开镇级 动 员会 、 接种人 员培训会 、 保健老师培 训会及村居 委摸底 队伍 培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3.25•【字号】黑卫疾发[2009]134号•【施行日期】200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疾发〔2009〕134号)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现将《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免疫规划工作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下称《规范》),确保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疾病控制事业发展为根本,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切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全面促进免疫规划工作。
二、活动范围全省13个市(地)及所辖的县(区)、所辖乡(镇、街道)村级。
三、活动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控制麻疹、流脑等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加速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人员培训和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1、适龄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在实施地区)等扩大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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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免疫接种率<95%的,由当地自 己组织经费重新接种。
组织和实施
组织措施
➢政府:召开会议、协调部署、宣传发动、 摸底调查、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宣 传发动和学生接种的组织
➢宣传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持续宣传和报道
不能扩大年龄组
时间
➢ 2009年4月12日前,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活动宣传动员与培训
➢ 2009年4月12-17日,进行应种对象摸底调 查
➢ 2009年4月20-26日,开展强化接种 ➢ 2009年4月27日至5月31日,进行查漏补种
和接种完成情况评价、总结与资料报告
工作指标
1、14天内以区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 接种率达95%以上,
化工作总结和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
常反应鉴定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 办法》
江津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林晓光(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卫国(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思扬(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邹亚娟 陈 爽 康纪明 唐 泳
古昌平 任丽华 李光辉 潘世平 顾秋野 刘 豫 彭泽宣 刘泽均 张裕强 陈 睿 廖启东 刘士迅 廖 凯 王 丽 张赛建 黄永红 赖 娟 田丽红 左一希 兰 燕
摸底登记方法
在学校及幼儿园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 摸底登记,并将接种通知书统一发放给学 生带回家,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和家 长签字后的接种通知书一并交与接种人员。 学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摸底登记后将 《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交当地卫生院 公共卫生科。也可放在学校备种
➢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 疫活动。由厂矿、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宣传、 组织、发动等工作。
宣传方式
各镇(街)人民政府要组织动员干部和群 众参与宣传工作
区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免费及时报道各级 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参加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活动情况,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 等形式报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 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年龄范围,要求 儿童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接种点进行麻疹疫 苗接种。
➢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 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 记。对发现的未建卡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 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 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医疗卫生单位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 汇总,填报《摸底与接种情况统计报表》 (附表2),于4月17日前上报区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区疾控中心督导人员要对摸底 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 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学校由学校负责人牵头,负责本校儿童以及 附属幼儿园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具体由班 主任老师承担本班在校学生摸底登记工作。
做到镇不漏村(社区)、村不漏组、组不 漏户、户不漏人,学校做到校不漏班、班不 漏人。
➢摸底登记时间:4月12~17日
摸底登记方法
➢摸底登记方法:
开展逐村(社区、街道)逐户的拉网式摸底 调查: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未入学入托儿 童、私立幼儿园儿童和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 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 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 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 同时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 知书(1名儿童只能发1张),告知家长接种时 间和地点并携带家长签字后的接种通知书到接 种点接种。
忌症和接种技术; 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社会动员和宣传
➢宣传时间: 4月12-30日,集中在4月12-19日; 持续宣传到活动结束。
➢宣传内容: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 种时间、地点等
➢宣传方式:宣传活动应明确麻疹强化免疫的 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采取 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到电视有画 面,电台有声音,接种点有标识,学校墙上 有宣传画,学生手中宣传通知单,力求广泛 动员,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 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使预防接种工作 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农村由村委会牵头,驻村乡干部、村社干
部、乡村医生组成,负责农村未入学入托 儿童、私立幼儿园儿童和辍学儿童的摸底 登记工作 场镇社区由政府分管卫生的领导牵头,社 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卫生院人员组成, 负责场镇未入学入托儿童、私立幼儿园儿 童和辍学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宣传方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地域、人群等 情况在学校、车站、市场、接种点等 醒目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利 用宣传专栏、流动宣传车、咨询等多 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各学校发动教师和学生向邻居进行宣 传,动员儿童家长带孩子接种疫苗。
让公众知道我们在做什么 让公众知道他们该干什么
让公众知道我们在做什么 让公众知道他们该干什么
➢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支持和参与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提高群众对强化 免疫工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
➢疾控中心、各级接种单位与接种门诊:技 术指导、实施接种、冷链运转、督导责任 到人
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各级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 ➢ 区级成立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技术
督导组 ✓ 工作内容: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强
张凯 吴利 李中义 杜位银 唐斌 苏通荣
培训
➢培训人员:增加大量人员、持证上岗 ➢培训方式:区-镇-村
➢培训重点内容:
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 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 组织实施; 宣传动员方法; 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 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 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
江津区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的方案
江津区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 免疫实施方案
江津区CDC 2009.4.11
内容
一、背景 二、实施范围 三、组织实施 四、现场实施 五、督导 六、评估和总结 七、附表
背景
实施范围
范围
全区所有无论以往有无麻疹疫苗免疫接种 史和麻疹患病史的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 的8月龄-14岁(1994年4月1日——2019年 8月20日出生)儿童(包括流动儿童), 接种1剂(0.5毫升)麻疹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