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验收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

报验收程序

为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标准化示范场(小区),确保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程序。

一、创建单位申报与确定

1.企业申请

每年3月底以前,自愿申报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向所在县畜牧主管部门递交《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请书》,提出创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养殖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

(4)生猪或奶牛标准化示范场的备案登记手续材料

(5)各类养殖档案复印件

(6)不使用非法添加物的承诺文件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复

印件

(8)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质量控制措施及操作规程

(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

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养殖小区申报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时,除提供以上养殖场须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养殖小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2)养殖小区主管机构确认小区负责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3)养殖小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小区布局图。

2.县级主管部门审查

4月底以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创建活动的养殖单位提交材料精心审查、筛选上报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3.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5月15日前,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推荐场区进行审核,根据省畜牧兽医局下达的指标,向省畜牧兽医局推荐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确定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4.省畜牧兽医局确定备案

5月底前,省畜牧局对各市确定的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进行备案;对推荐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进行审核确定,报农业部畜牧业司备案,同时反馈给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二、开展创建工作与指导检查

各创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

单位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各级业务部门和技术指导组对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考核验收

1.验收准备

创建单位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做好验收准

备工作。除申报时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创建单位的实施方案;

(2)技术标准体系(引用的各类标准和制订的企业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等);

(3)管理制度体系(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等)。

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标准做好现场准备,提供相关档案、记录及证明材料。

2.县级主管部门预验收

县级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创建单位进行材料审查

和现场检查,对合格者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对不合格者加强指导,进行整改。

3.市级主管部门检查或验收

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达标的养殖场(小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对列为创建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申请验收。

4.省畜牧兽医局复核或验收

省畜牧兽医局对上报的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复核认定,合格者颁发标牌并纳入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不合格者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对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评审考核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示范场在陕西畜牧兽医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农业部,由农业部颁发标牌并纳入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

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10日

材料编号:

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报材料目录

畜禽养殖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生猪及奶牛标准化示范场的备案登记手续材料

5、养殖档案复印件

6、不使用非法添加物的承诺文件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8、是种畜禽场的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质量控制措施及操作规程(包

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

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畜牧业养殖小区申报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畜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养殖小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2)养殖小区主管机构确认小区负责人的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3)养殖小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小区布局图。

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申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