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换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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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加快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信用+营商环境”“信用+循环畅通”“信用+民生保障”“信用+监管服务”等四大工程,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为全市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信用保障。

(二)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有效保护主体权益。

准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律,统筹规范和创新,强化共享和协同,协调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全面打响“信用”品牌。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实施“信用+营商环境”“信用+循环畅通”“信用+民生保障”“信用+监管服务”等四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信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融合程度显著加深,全社会对信用的感知度显著提高。

2024年底前,信用建设在主体覆盖全、数据归集优、社会应用好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出若干具有辨识度的重大“信用+”创新举措。

2025年底前,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机制基本建成,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度的信用标志性成果。

2026年底前,信用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难点、堵点、痛点方面的作用得到全面彰显。

二、实施“信用+营商环境”工程(四)牢固树立诚信形象。

全面推进采购、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券债务等领域以及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建设,更好发挥好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落实《关于完善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健全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诚信履约责任。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赣府厅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数据局,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31•【文号】国数政策〔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科学技术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医保局、气象局、文物局、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2023年12月31日“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互联网产业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之一,中国政府也在近年来积极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为更好地支持和指导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一、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行动计划是国家在2015年发布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文件,它涵盖了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文化等十个行动方向,提出了全面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和创新引领的战略思路。

其中,互联网+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点之一,计划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0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2%左右。

这个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电商的发展并推进了全国互联网普及的步伐。

二、国家大数据战略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领域,也在最近几年得到了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

2015年,国家发布了“国家大数据战略”,明确了大数据的重要性和作用,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内大数据公司数量已经达到1550家,并且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广泛,包括金融、医疗、交通、教育等各个领域。

三、互联网金融政策互联网金融近年来的崛起,造福了众多人群,但因为监管缺失而产生了不小的风险。

针对这个情况,2015年国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

近年来,监管逐渐减少对互联网金融的管制,政策逐渐放宽,但不管放宽或者加强规范,都已经给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

四、国家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教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互联网+将会是未来教育的重要领域之一。

因此,2016年国家出台了“互联网+普惠教育行动计划”,推进教育改革和互联网+普惠教育工作。

我国教育领域也得到了极大发展,现在有许多在线教育企业如新东方、学而思等,实现了多样化的在线教育方式,不仅节省了学生的时间,也提升了学习效果。

总体而言,互联网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促进了我国对于新型产业的投资与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02•【字号】黑政办规〔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22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2日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创新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赋能产业,创造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新模式,打造“直播电商之都”,增添我省经济发展新动力、新亮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把直播电商作为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抓人才、抓场地、抓政策、抓应用,发挥直播人才集聚优势,加快培养一批直播电商销售及运营人员,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共享基地,引进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多渠道网络)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整合一批境内外供应链,推动直播电商在各行业、各产业应用普及,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推动龙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电子商务法规与政策解读

电子商务法规与政策解读

电子商务法规与政策解读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略的经济增长点。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读电子商务法规和政策。

一、电子商务法规概述电子商务法规是指对电子商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电子商务法规主要包括了《电子商务法》、《电子数据交换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电子签名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

这些法规都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保障。

1.《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规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电子商务行为做了明确的规范。

其中,最为重要的条款是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防止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行为。

2.《电子数据交换法》《电子数据交换法》于2004年颁布实施,主要规定了电子数据交换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等基本原则。

该法规重点规范了电子数据交换的格式、方式、内容、时间、证据等方面。

同时,也对电子商务中常用的电子合同、电子账单等进行了规范。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国消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已多次修订完善。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权、知识产权等权益。

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广告法》《广告法》主要是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虚假、误导性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该法规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欺诈等行为。

此外,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还可以在广告中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

5.《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是我国加入WTO以来第一部关于电子签名的法规,于2005年生效。

2021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

2021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

2021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1规划,意思就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22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2年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1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落实浙江省《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加快一二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区域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临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重点实施“品牌、标准、集聚、融合”四大工程,全面提升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水平,实现临安电商高质量发展。

到221年,品牌电商企业占规模电商企业比例达到3以上;规模食品电商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上线运行率1;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亿美元,年均增幅保持在1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5亿元,全区网络零售额达到16亿元,年均增幅均保持在18以上。

二、主要内容(一)品牌建设提升。

优质品牌创建。

鼓励规模电商企业开展“品字标”、“浙江省名特优作坊”等申报创建工作;开展“临安十大电商品牌”等区域性品牌评比工作。

区域品牌共建。

鼓励规模电商企业销售“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字标”等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实现与新型农业等经营性主体标准共建、产销一体。

品牌精准推介。

鼓励规模农产品电商企业参加电博会、中食展、糖酒会等“B2B”为主的展会;建立“1个梦想合伙人”电商创客智库,开展“我为临安代言”等区域品牌推介活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品牌全球推广。

到221年,创建“品字标”规模电商(服务)企业1家以上,培育“浙江省名特优作坊”、跨境自主品牌等规模电商企业15家以上,品牌电商企业占规模电商比例达到3以上。

(二)标准体系提升。

标准化建设。

鼓励电商企业开展HACCP认证、SGS、境外自有商标等权威体系认证;鼓励规模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溯基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电商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成都跨境电商加快发展,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立足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和消费腹地优势,积极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应用新场景、产业转型新路径,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和内陆对外开放高地。

二、发展目标2018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1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3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探索制定行业认可的跨境电商B2B统计规则,启动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工作。

2019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2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基本实现跨境电商B2B纳入海关统计,实现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基本完成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和招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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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因此制订出台《宁波市工业企业“电商换市”三年行动计 划(2014-2016)》(甬政办发〔2014〕152号),主要目 的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电商换市”战略的总 体部署要求,努力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优势。
1、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企业积极应用电子 商务手段,拓展国内外市场;
汇报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应用普及
主要通过应用普及、产业集聚、 应用支撑和创新发展等四大பைடு நூலகம் 动,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电商 换市”工程。
产业集聚
应用支撑
创新发展
2013年7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实施“四换三名” 工程,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决策。
2013年8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 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3〕117号)。
2014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 意见》(甬政发〔2014〕6号),提出全面实施电 子商务“七进”应用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工业 企业。
汇报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汇报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2、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电子商务 平台,推进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提高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
3、鼓励企业通过商务模式的创新和实践,建立适应电子商 务发展的现代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长企业 发展动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汇报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1、电子商务应用普及行动:主要通过推进 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进品牌企业官 网销售平台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跨境 电子商务和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 促进工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创新营 销模式,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2、电子商务产业集聚行动:主要是发挥我 市特色产业集群和区域块状经济优势,通过 发展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特色产 业电子商务集聚,加强产业品牌网上推广, 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产业集聚发 展水平,打造电子商务“宁波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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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赵华荣 手机号码:13858222818 办公电话:87186403
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到2016年,电子商务在我市 工业企业中得到普及应用,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同 类城市领先地位,实现下述预期目标:
1、 全市工业企业年网络采购及销售额超1000亿 元, 年均增长50%以上,
2、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基本实现 全覆盖; 3、培育50家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 范企业;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3、电子商务应用支撑行动:主要是通过构 建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体系、夯实企业电子 商务应用基础、提升信息化技术水平,为 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支撑。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4、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行动:主要是通过推 进电子商务流程创新、应用模式创新和应 用技术创新,培育工业企业电子商务示范 典型,深化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提升 发展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市级财政在现有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2014-2016年 三年内年均安排不低于12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工业企业 发展电子商务,目前扶持办法正在制定。目初步考虑从四 个方面对应用企业扶持:
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销售终端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补 助;
对市级以上品牌企业自建官网销售平台给予投入补助; 对电商销售上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对入选为市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汇报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预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财政扶持、服务 保障和舆论宣传等。
其中财政扶持方面:在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 政府关于深入推“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 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相关财政 资金扶持政策基础上,要求市、县两级财政每 年安排工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 重点用于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 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 。
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目的
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新型 商务活动。近年来,随着这种新型业态的 快速发展,我市纺织服装、家电等行业的 工业企业积极尝试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取得了较好成效,呈现出一批在行业内有 较高知名度的电商企业。但与国内同类城 市相比,我市工业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面 还不广,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
总之,争取通过四大行动内容,引导企业 选择适用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推进工业企 业电子普及应用;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电 子商务平台,提升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水平;构建外部服务体系,降低企业应用 电子商务成本;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水 平,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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