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不适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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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不适格如何处理

适格当事人: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只有在两种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成为适格的当事人,一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等,二是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享有确认利益的人。

原告起诉的条件:1、有适格的原告,一般情况下,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两种例外情况下除外;2、有明确的被告,而非正确的被告,原告只要对某一个具体的被告提出主张饥渴,至于事实上该主张是否应当对该当事人提出,在法院审查起诉时并不关注。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在起诉阶段并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只需说明理由即可;4、主管和管辖必需要正确,主管正确是指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管辖正确是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起诉条件是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受理的标准,如果案件不满足起诉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前者是指法院尚未受理案件前,发现案件不满足起诉条件的处理方式,后者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满足起诉条件的处理方式。由于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对于当事人资格的审查,法院对原被告双方的要求并不均衡,法院对原告的要求条件严于被告。根据起诉条件,法院只要求原告列明了一个具体的被告即可,并不要求该被告适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当原告对一个被告提起了诉讼,法院就会受理立案,而不管该被告是否是正确的被告。《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根据该条规定,法院立案后,被告若认为原告将其列为被告并不适当的,可以在答辩状中向法院提出,法院经审查认为答辩理由成立的,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告知原告撤诉。

根据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规定,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无管辖权,例外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也是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时,仍然属于一般情况,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有管辖权。当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时,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在一般情况情况下,原告在起诉书中列明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即使起诉书列明的被告并不适格,被告在法院审查起诉时也不能提出管辖权异

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若被告认为其不应作为被告,而且其住所地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一般为被告,且只能向一审法院提出,不能向二审法院提出。

综上,当原告在其起诉书中,将错误的第三人列为被告的,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将驳回当事人的起诉。但是如果被告向法院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后将移送管辖,而不是驳回原告的起诉,此时相当于被告默认了自己可以成为被告。所以,作为错误的被告,只要在答辩状中提出被告不适格的异议即可,而不需提出管辖权异议。

结合本案,原告在其起诉书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讲到了被告景达生物与原告签订的《转让协议书》以及被告景达生物向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也讲到了被告康润药业与原告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以及被告康润药业向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但是在第二份协议书中,并没有提到景达生物,且在起诉书的最后一段的理由部分也是以被告康润药业违反《还款协议书》作为被告康润药业违反分期付款承诺的理由,来要求被告承担责任的,而并没有提到景达生物的违约理由。即使在事实部分,原告提到了景达生物没有履行第二期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景达生物是以未连续3个批

样合格作为抗辩理由的,此理由完全符合《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景达生物在原告的指导下获取了连续3个批样合格,所以原告不能以被告景达生物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来作为其承担责任的理由,相反,景达生物的延期付款完全可以理解为是对原告义务的不完全履行的抗辩。从原告的起诉书来看,我们可以理解为原告是以被告康润药业为履行《还款协议书》作为诉由来起诉的。由此可以说明,原告并没有把景达生物没有根据《转让协议》还款作为景达生物承担责任的理由。同时也说明本案的争议标的是《还款协议书》而非《转让协议书》。《还款协议书》的当事人是原告与康润药业,与景达生物无关,所以作为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景达生物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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