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小说中的人鬼交往类型及其文化内涵
唐人小说人鬼情恋故事范型及其文化心理观照

文 章 编 号 :64— 2 5 2 1 )3— 0 2— 6 17 9 3 ( 00 0 0 3 0
唐 入 小 说 人鬼 情 恋 故 事 范 型 及其 文化 心 理 观照
熊 明
( 宁大学 文学院 , 宁 沈 阳 10 3 ) 辽 辽 10 6 摘 要: 在唐人 的情恋题材小说中 , 人鬼情恋故事十 分引人瞩 目, 不仅数 量多 , 较之六 朝时期 的同类小说 , 在情 节模式上
中 国古代 小说 中人 鬼情 恋 故 事 , 在六 朝 志 怪 小
式大 致为 : 鬼女行 步 人 间 , 间男 子 见 而 悦之 , 鬼 人 携
说 中就 已有 出 现 , 列 异 传 》中的 《 生 》 《 氏 异 《 谈 、陆
女而归 , 于是 发 生 一 段 人 鬼 情 恋 。如 《 异 记 ・ 广 王 玄之 》 王玄 之 “日晚徙 倚 门外 , 一 妇 人 从西 来 ” , 见 ,
崔 女母 不敢 违兄 之命 , 崔女 愿嫁 柳 生 。其 母 冷女 , 而
遂嫁 女 于柳 生 。崔 女 母 乃 言 于 其 舅 , 女 被强 窃 而 称 去 。执 金吾 王 氏 乃 密令 捕 访 。后 崔女 母 卒 , 生 携 柳 妻往 吊 , 为执 金 吾所 获 。 闻于官 。柳 生辩解 无果 , 公 断 王家 先下 财 礼 , 女 归 王 家 。金 吾 子 王 生悦 崔 女 崔
一
“ 如此数四” “ , 王试挑之 , 女遂欣然, 因留宿” 情恋 ,
发生。又如《 广异记 ・ 李元平》 李元平“ , 客于东 阳
精舍读 书 , 岁余 暮 际 , 有 一 美女 服 红 罗裙 襦 , 色 忽 容
甚丽 , 有青 衣婢 随来 , 元 平 所 居 院他 僧 房 中 , 悦 入 平 而趋 之 ” 虽 先 有 青 衣 怒 斥 , “ 从 中 出 , 见 忻 , 而 女 相 悦, 有如 旧识 ” 有 了人 鬼一 夜 情恋 。故 事 中鬼 女 自 ,
唐人小说中的离魂现象解读

唐人小说中的离魂现象解读作者:董慧芳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2年第12期摘要:离魂是唐人小说中常见的故事情节。
《太平广记》中保留了大量出于唐人之手的离魂故事。
本文选取《太平广记》“神魂”“再生”两类作品中的唐代离魂故事为例,解读唐代离魂现象背后的社会文化思想内涵。
关键词:离魂;灵魂崇拜;封建礼教;宗教信仰;官场文化中图分类号:I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6-0031-01离魂,就是指人的精神与肉体分离,各自运作。
这种特殊的意识状态在中國古代小说中是常见的故事情节。
从魏晋南北朝的《幽明录·庞阿》到唐代《离魂记》再到元杂剧《迷青琐倩女离魂》直至清代《聊斋志异·阿宝》,“离魂”活跃于整个中国古代小说史。
宋代《太平广记》收此类作品最为丰富,其中卷三百五十八“神魂”类,收唐人小说9篇,多是“生而离魂”,即人未死而魂魄离开,人魂各自活动,最终人魂合一。
卷三百七十五到三百八十六为“再生”类,作于唐代且有明显离魂情节的有81篇,皆为“死后离魂”,即人死而亡魂游走,且多有还魂情节发生。
现在就以这些故事为例,简要分析唐人小说离魂现象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文化思想内涵。
一、古老的灵魂观念中国人的灵魂观念很早以前就产生了。
早在山顶洞人时期就已有安置陪葬品供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使用的观念。
先秦,《墨子·明鬼》《左传·昭公七年》都记载了魂魄故事。
两汉佛教传入,更为灵魂观念的发展提供了温床,佛教所宣扬的灵魂不灭、生死轮回等教义都加强了灵魂观念的影响。
到了六朝,灵魂之说大兴,最早的生而离魂的故事也产生于此时。
唐代,灵魂崇拜有增无减,人于现实中无法达成的愿想,在其变成灵魂后便可轻而易举地实现。
如《离魂记》中的倩娘,现实中迫于封建礼教不得不与恋人分离,离魂后却可以随王宙远走他乡,自由结合甚至生儿育女。
婚姻生死,这在现实社会中都是不能自主的,而借助不受人间礼教王法约束的自由灵魂,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
论唐传奇中人鬼恋小说的母题演变及发展动因

相比. 唐 代传 奇 的笔法 更 为细 腻精妙 , 故 事情 节更 加
丰 富离奇 。 人 物情 感亦 更加 浓烈 奔放 。 是 中国古典 小 说走 向成 熟 的标 志 。
唐代 中期 是 唐传 奇 的繁荣 时期 。从 作 品内容 上
看, 大致 可分 为神 怪 、 爱情 、 历史 、 侠 义等 题材 。其 中 有些 作 品 内容相 互交 叉 ,如神 怪兼 爱情 类 的题材 就 很 多 。人鬼 恋故 事 即属其 中 。这类 题材 并非 始 于唐 代 .早 在汉 魏晋 南北 朝 时期 它就 以清 晰 的面貌 和鲜 明的 个性完 整地 出现 在 的志怪 小说 中。而作 为 前朝 志怪 小 说 的继承 和 发展 ,唐传 奇 中人鬼 恋小 说 的着 眼点 已从 鬼 神之 “ 怪” 转 向人 事 之 “ 奇” , 通 过 描写 人 与 鬼 的婚恋 来反 映世 俗爱 情 。
赵 妍, 杨 雪
( 吉林 师范 大学 国际 文 化 交 流 学 院 , 吉 林 四平 1 3 6 0 0 0 )
中 国古典 小说 发 展到 了唐代 ,传奇 可谓 大放 异
彩 。它前 承六 朝 志怪 , 后启 宋元 话本 , 而 与前 朝小 说
如《 广异 记》 中 的《 张果 女》 、 《 王玄 举女 殇 , 男可 知也 。 ” 但 因冥 婚耗
在这 些作 品之 中 , 《 郑德 桥》 对故 事结 局 的处 理 则有 别 于其 它 小 说 以男 女 永诀 抑 或 复 活 团 圆收 场 ,
那 就是 在 艳遇 过后 ,男 女主 人公 的关 系未 因为 种 种 外界 因素而 断 绝 , 相反 , 跟 女 鬼 约定 的时 限一 到 , 郑
o
论唐 传 奇 中人 鬼 恋小说 的母 题 演变及 发展 动 因
唐代文学作品中的人性探讨与文化内涵

唐代文学作品中的人性探讨与文化内涵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文化艺术最为繁荣的时期之一。
在唐代文学作品中,人性的探讨是一个重要的主题。
从《长恨歌》到《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等经典文学作品中,作者通过刻画人物形象和情感表达,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和内涵。
在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价值观、文化观念以及思想观念,这些都是唐代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内涵。
一、情感的表达唐代文学作品中情感的表达是非常丰富和深刻的。
例如,《长恨歌》中的悲哀、愤怒、嫉妒和绝望,在作者李白笔下被刻画得淋漓尽致。
这首长诗描绘了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恋故事,但是最终以杨贵妃的悲剧收场。
这首长诗中的情感表达非常真挚,展示了作者丰富的情感和艺术才华。
另一个例子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故乡的思念和别离之痛。
在这首诗中,诗人借助生动的自然景象,将个人的感受与普遍的人类情感结合起来,从而深刻地表达了人的情感。
二、人物形象的刻画唐代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刻画非常生动和具体。
在《红楼梦》之前的中国小说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够真正地塑造人物,而在唐代的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刻画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诗人以一个曲艺女子的视角来描绘这个曲艺女子的人生经历,表现了她的风韵和感人的悲剧。
这首诗既有典雅的诗意,又有跃然纸上的人物形象,使人读后难以忘怀。
在杜甫的《春夜喜雨》中,通过描写不同的人物形象,如牛、羊、屋檐等,诗人表现了大自然的美妙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三、价值观的反思唐代文学作品中的人性探讨也反映了不同的价值观。
例如在白居易的《长恨歌》中,描绘了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在文学价值上,这是一首令人动容的诗歌,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
但在历史价值上,从杨贵妃之死,反映了唐朝独裁威权的弊端。
在王之涣的《登鹳雀楼》中,王之涣通过自己的登高体验和思想感悟,反思了封建社会中上层人物的虚荣心态,提出了追求真正的价值观念,使得这首诗具有了很高的思想性和人文性。
试析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鬼文化”

试析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鬼文化”试析古代文学作品中的“鬼文化”一、古代作家的“鬼文化”观念与一般的统治者、读书人一样,东晋的干宝的理性觉醒是有限度的,仍然受民间鬼神信仰的制约。
他在《搜神记》中所记鬼神却忠实于民俗信仰,多数的鬼是逗留人间或者寄居阴府墓穴的。
唐朝以前的人对于“阴阳殊途、幽明道隔”的观念十分崇尚,这种观念在当时十分盛行。
神仙思想、道教思想、佛教思想以及巫鬼思想共处与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中,人们对鬼怪世界充满了神秘感和恐惧感。
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由六朝一脉而下的“冥报小说”的存在解决的人生活和观念中的困惑:“盖当时以为幽明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
”正是由于作家们遵循了“依闻实录”的原则,因而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在收录了许多虚妄怪诞之事的同时,也保存了大量远古和当世民俗中的一些巫鬼现象。
唐代及唐前志怪中,“鬼”题材占据着极大比重。
人们对鬼魂的崇拜,是建立在迷信这些鬼的作用上的,是人们将现实中无法解决的矛盾,寄托在对鬼的幻想之中,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现实矛盾与痛苦。
社会的转变,导致对个性解放的追求和性爱的张扬。
唐传奇中的霍小玉、话本中的李慧娘、元杂剧中的窦娥等,都以非常的形式证明自我的存在,表现出强烈的生存意志及自我觉醒、自我保护意识。
尽管作家有对鬼神的怀疑和批判,并不能说明他就超越了鬼神观念。
恰恰相反,鬼神观念是萦绕在他们心头挥之不去的。
世界上许多悲剧的发生也确实让他们有过怀疑,但他们还是希望鬼神能来管一管世上的不平之事。
于是他们让窦娥的鬼魂伸了冤、桂英的鬼魂报了仇、让忘恩负义的人遭到雷击…用汤显祖的话来说便是:《牡丹亭》中杜丽娘和柳梦梅的冥婚与她的还魂应和了‘阴阳配合’的正理。
”二、“鬼怪小说”的发展在整体上,之前的鬼怪小说把鬼想象的太过恐怖,这一状况直至《聊斋志异》才有了根本改变。
虽然蒲松龄一声遭遇不幸,他用笔来倾诉自己的孤愤,也安慰自己久涸的心灵。
唐志怪小说“人鬼婚恋”故事中的变形母题研究

唐志怪小说“人鬼婚恋”故事中的变形母题研究
金官布
【期刊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35)004
【摘要】变形母题是一个古老的、典型的母题,从神话到唐志怪小说,变形母题一直是建构许多故事不可或缺的情节单元和结构模式,在漫长的传承过程中,变形母题不断受到多元文化的漫染以丰富自己和保持活力,同时也承载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对变形母题中典型个案进行文化解析,可以挖掘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探寻变形的本质,分析支撑变形的观念、相关物变的历史演变和多元文化借助变形母题表现的不同主题.
【总页数】4页(P89-92)
【作者】金官布
【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青海西宁81000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7.4
【相关文献】
1.唐志怪小说“虎精”故事中的变形母题探研 [J], 金官布
2.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仙凡婚恋故事的类型及文化意蕴 [J], 程丽芳
3.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婚恋故事中女性形象分析 [J], 曹晖
4.唐志怪小说“银变”型故事中的变形母题研究 [J], 金官布
5.唐志怪小说"狐精"故事中的变形母题研究 [J], 金官布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坠落圣坛的神女——小议唐人小说中的“女鬼”

53
的禁忌型女鬼的故事起初常常是佛教或道教宣扬女色 为祸的工具,到后来成为了封建卫道士贬抑女性观的 根源。如《纪闻·道德里书生》篇所记载的故事,唐 代东都洛阳的道德里有一书生,夜行中桥,遇到显贵 之人与部下随从路过,车马喧嚣,从人诸多。他们见 到书生后,就招呼他跟在队伍后面。其中有一位容颜 秀美的贵妇人不停地与书生交谈。书生于是就跟着她 向南走,离开了长厦门到了龙门,最后进入了一个精 致的府邸之中,厅堂华美,雅室清幽。女主人以美酒 佳肴款待书生,并与书生共度春宵。如此夜将过半, 书生怵然惊醒,却发现置身于石窟之中,月光映照之 下,一具妇人的尸体赫然浸泡在水中,秽浊不堪,尸 气逼人。书生踩着危险的石头逃出了石窟,天明的时 候来到了香山寺,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寺中的僧人,僧 人把他送回了家中,然而书生仍旧没有逃离厄运最终 死于家中。 《纪闻》中载录的不少故事都是宣传佛教的, 而这篇结尾处出现了一个似乎可有可无的僧人,他没 有来得及挽救书生的生命,但是故事中的书生在逃离
所谓禁忌, 一是指不洁、 危险、 不可接触的事物, 自家主人是王氏小娘子, 今晚是特意来探访邬涛的。 二是指人们对禁忌事物形成的某种行为禁制。在唐人 小说里,那些以色相诱惑人间男子,并加害对方的女 鬼,就是禁忌型女鬼。在这类故事中,男子的命运似 邬涛见那女子姿容绝美,服色华丽,认为应是出自 豪门权贵之家,于是不敢应答。女子却笑言秀才不 以酒色为意,妾当以何物奉献托付呢?邬涛起身拜
原始先民对万物有灵的崇拜和灵魂不死的渴望。 然而, 成天在 《九歌解》 中提出了山鬼为 “巫山神女” 之说,
品 评
52
又经游国恩、郭沫若的阐发,“山鬼”当为“女鬼” 不十分鲜明,她们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的禁忌符号,对 或“女神”的意见,遂被广泛接受。明人汪瑷认为: “谓之 《山鬼》 者何也……盖鬼神通称也, 此题曰 《山 鬼》,犹曰山神、山灵云耳。”由此可见,最早的 女鬼和女神的身份并没有很清晰的界线,而是在文 学艺术不断发展过程中慢慢分离。在唐人小说中, 女鬼已经完全从神坛跌落到冥府,失去了原本高贵 的神女身份。但是,多情的大唐文士并没有亏待她 们,这些失落的神女在唐代文人的如花妙笔下拥有 了更为丰富多彩的形象特色。 一、女鬼类型 唐人小说中的女鬼形象根据其自身的性格特点 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一)禁忌型女鬼 轻薄无德的男子形成一种禁制,触犯了她们就意味着 厄运和惩罚。此类故事情节构成十分简单,有一定 的相似性,大多是轻薄无度的男子在偶然的情况下 或者幽僻不明的环境中遇到美女佳丽,上前搭讪, 得到美女青睐后便与之欢好,最后男子往往会为自 己的轻佻放纵付出代价。代价的轻重使得这类故事 的结局略有不同,有的人食禁果后身死家亡,有的 人则会另有际遇逢高人解救捡回性命。《范俶》篇 中的范俶最终患恶疾暴亡,而《集异记·邬涛》中 的邬涛却在道士的相助下逃过一劫。汝南人邬涛喜 欢道术,又精通三皇五帝时的典籍。出游途中旅居 婺州义乌县馆。在此地住了一月有余,一日入夜, 有女子携两个婢女来到房中。其中一个婢女上前说
《夷坚志》人鬼恋故事类型解析

《夷坚志》人鬼恋故事类型解析摘要:洪迈《夷坚志》中的人鬼恋故事有三十五则,在这些故事中符合人鬼双方相互爱慕,产生情愫的“人鬼悦恋”有十余则。
人鬼之间的恋情亦如世间男女,而阴阳两隔的处境使得小说家以丰富的想象力,来续写他们的爱恋。
通过人与异类之间的恋情,我们可以一窥隐藏其中的思想、文化背景,甚至是被扭曲的人性。
关键词:《夷坚志》;人鬼恋;故事类型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0-0001-02李剑国先生在《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中指出“(爱情)这一主题虽说不是被表现得最多的,却无疑是最重要的,包括了相当多的优秀传奇,具体素材或纯写人事,或涉神鬼精怪,五彩纷呈。
在传奇文中几乎从始至终贯穿着这一主题。
”汤显祖《牡丹亭》前的题辞:“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可谓是道出了人鬼悦恋的极致。
人鬼之间的爱恋或通过鬼魂复生或以活人殉情的方式让人鬼在阳世团圆,或在冥界再续前缘。
也有爱情的结局以凄美划上句号,人鬼最终阴阳分隔。
按照结局,我们将《夷坚志》中人鬼双方相互爱慕,产生情愫的“人鬼悦恋”分为“前缘再续”和“阴阳殊途”两类来讨论。
一、前缘再续人鬼之间的恋情亦如世间男女,也希望能够长相厮守,为了弥补人鬼异路、幽明殊途的缺憾,小说家虚构出难以言说的神秘力量,打通生死之间的隔阂,让鬼魂得以复生、借体还魂或冥界死合,成就人鬼之恋情。
人为爱而死,鬼因爱而生。
鬼魂设法突破生死之界限,求得复生,完成婚姻的梦想。
符合这一方式的复生故事的代表有《胡氏子》和《解七五姐》二则。
《夷坚乙志卷第九》所载《胡氏子》在整部《夷坚志》中都相当特别。
其一,人鬼相遇的方式使男子勤恳至诚才打动女鬼现身相见,而不是女鬼主动引诱,自荐枕席。
其二,女鬼的复生虽然也令胡氏子“精爽消铄,饮食益损”,但主因还是食用人间之物。
其三,结局是两人结为夫妇,并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代小说中的人鬼交往类型及其文化内涵陈名琛(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 福建福州 350025)[摘 要]在众多的唐人小说中,人鬼交往可谓是人与异类交往当中的特殊类型,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通过对这些作品的分类探析,有助于加深对唐代小说的艺术性和文化内涵的认识。
[关键词]唐人小说;人鬼交往;模式;原因;文化内涵我国小说史上写人鬼交往的题材历史悠久。
上溯至魏晋南北朝,有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颜之推《冤魂志》等;下至宋元明清,有洪迈《夷坚志》、冯梦龙“三言”、凌濛初“二拍”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等。
这些为数众多的小说集中,均有描写人鬼交往的故事。
而此类小说在唐代则大放异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
探讨此类小说,将有助于从另一个视角认识唐人小说和唐代社会。
一、人鬼交往模式唐代人鬼交往类型小说,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模式:第一,人鬼势不两立。
1.鬼报复。
言而有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对鬼同样适用。
倘若人言而无信,鬼就会进行报复。
薛用弱《集异记·陈导》(《太平广记》328卷。
本文所选小说,均出自《太平广记》,故下略书名)[1]写陈导许诺赠给鬼“缗钱一二万”换来“免烧其家”之难。
但陈导食言,结果鬼大怒烧尽导家所有财物。
看来对鬼也要讲信用,否则吃亏的也许就是当事者。
2.鬼魂复仇。
对于鬼魂来说,复仇是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
这类鬼魂复仇故事,唐以前当以颜之推《冤魂志》记述最多,典型的如《徐铁臼》。
徐铁臼受尽继母陈氏的折磨而死,死后冤魂大闹陈氏一家,最终索走仇人之子的性命。
徐铁臼的复仇是坚决而彻底的,他是一报还一报。
唐人小说中,卢肇《逸史·华阳李尉》(122卷)写张节度使欲夺李尉之美妻,借机害死了李尉;《逸史·乐生》(122卷)写乐生蒙冤入狱并被抛尸刑场;徐铉《稽神录·陈勋》(124卷)写性情耿直的陈勋被县吏诬陷致死。
这些人死后都采取了复仇形式,杀了仇人。
特别是陈勋,他的冤魂执长剑手刃八个仇人,读来痛快淋漓。
以上多写男鬼复仇,其实女鬼的复仇更为坚决,也更无情。
蒋防《霍小玉传》(487卷)可为代表。
面对李益的负心,霍小玉将深沉的爱化为强烈的恨,“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终使三娶的李益“夫妻之间,无聊生矣”。
可与《霍小玉传》相提并论的是《逸史·严武盗妾》(130卷),严武亲手杀死了被他拐骗的邻家少女。
经过30年的上诉,最终少女的冤魂拒绝了严武的“悔谢”和贿赂,并向他复仇。
又戴孚《广异记》之《范俶》、《李瀚》写女鬼对损害自己死后尊严的人进行复仇。
3.不怕鬼。
古人向来相信世上有鬼,但不信鬼乃至不怕鬼的也为数不少。
孔子就曾对鬼神有所怀疑和保留,“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
东汉王充、南北朝范缜等都是唯物主义者,明确主张无鬼论。
著名的不怕鬼故事《列异传·宋定伯捉鬼》[2]通过宋定伯遇鬼-识鬼-捉鬼的经过,赞扬了敢于同鬼作斗争的精神。
唐人小说中,牛肃《纪闻·窦不疑》[3]写窦不疑用箭射伤拦路鬼;皇甫氏《原化记·韦滂》[4]写韦滂箭杀“煞鬼”并“烹之啖之”。
唐以后此类故事更是比比皆是,如宋洪迈《夷坚志·孙俦》[5]、清袁枚《子不语·油瓶烹鬼》[6]等。
这些不怕鬼的故事充分表明了鬼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人是完全有能力打败并制服它的。
第二,相信鬼。
相对于不怕鬼的人来说,信鬼的却大有人在。
《潇湘录·魏征》(146卷)写魏征年轻时不信鬼神,曾与鬼道士“言及鬼神之事”。
后鬼道士以简相送,结果“其简化一鼠而走,征自此稍信鬼神。
”《法苑珠林·恒道愍》(319卷)写恒道愍最初对鬼并不畏惧,曾与之“共卧”。
后与鬼泪别才“方大怖惧,恍惚时积”。
这些作品均通过人物的奇遇来反证鬼的存在,以此显示作者的鬼神观。
此外,通过鬼魂托梦或显灵也是信鬼的一种形式。
李公佐《谢小娥传》(491卷)写谢小娥父与夫经商被害,二人先后托梦“车中猴,门东草”和“禾中走,一日夫”。
在李公佐帮助下,解得仇人姓名为“申兰”“申春”。
谢小娥遂女扮男装寻觅仇人,后手刃申兰,活擒申春,终得复仇。
又戴孚《广异记》之《宇文觌》《李霸》《韦璜》等均涉及到鬼魂托梦或显灵的情节。
第三,人鬼和谐相处。
1.人鬼有交情。
人鬼最具交情的可以《冥报记·睦仁蒨》为代表(297卷)[7]。
作品以睦仁蒨与鬼吏成景的交情为中心,串连了多个情节:徙家向县,路遇鬼吏,遂与定交;设馆岑家,为设珍馐,以饷成景;泰山求吏,仁蒨病困,成景救之;睦、成问答,纵谈佛道,仁蒨病愈。
相类题材,尚有《宣室志·陆乔》(343卷)、牛僧孺《周秦行记》(489卷)等。
2.鬼魂知恩图报。
报恩是做人的基本准则,鬼魂也概莫能外。
《潇湘录·牟颖》(352卷)写牟颖掩埋盗贼之骸骨,鬼魂报恩,替牟颖盗人财物,后竟替他盗取邻家美妇,成了帮凶。
又牛僧孺《玄怪录·董慎》(296卷)[8]写董慎和他推荐的张审通帮助冥府的太山府君解决了与冥府的摩擦,太山府君为了报答他们,给董慎延长了21年的寿命,为了让张审通能听得更清楚又给他加了一只耳朵。
第四,人鬼相恋。
1.离魂型。
最早的离魂型故事首推南北朝小说《幽明录·庞阿》(358卷)。
写石氏女由于偷窥了来访的同郡美男子庞阿而芳心大动并爱上了他。
但碍于封建礼教不敢大胆追求,只能通过离魂形式与庞阿相会。
后庞阿妻病死,石氏女终与庞阿共结百年之好,成就一段美满姻缘。
唐代离魂型故事,陈玄祐《离魂记》(358卷)可为代表。
小说写清河张镒早年把其女倩娘许给外甥王宙,后张镒食言。
王宙由此不满便离开张家,倩娘与其私奔至蜀。
后倩娘思念父母,遂与王宙复归张家,倩娘竟与闺中病卧多年的倩娘“翕然合为一体,其衣裳皆重”。
大家方知私奔的倩娘乃是离魂。
此外,尚有《灵怪录·郑生》《独异记·韦隐》等,均写因精诚所至而引发的离魂故事,在构思上与《离魂记》如出一辙,但缺乏鲜明的人物形象。
2.还魂型。
还魂型故事与离魂型故事关系密切。
离魂型故事的滥觞之作《幽明录·庞阿》中即有还魂因素,在庞阿妻死后离魂的石氏女终还魂与庞阿共结百年之好。
唐人小说中,《离魂记》写倩娘离魂后不但能还魂,而且还结婚生子,情节较《庞阿》进一步发展。
2.转世型。
《会昌解颐·刘立》(388卷)写刘立及妻杨氏“琴瑟甚和”,但杨氏不幸早逝,死前以小女美美相托。
数年后,刘立于郊外看花,竟与杨氏邂逅。
原来杨氏已转世为赵家之女,在众人撮合下,二人再续前缘,而“美美长于母三岁”,构思颇为奇特。
又范摅《云溪友议·玉萧记》写韦皋与侍女玉萧日久生情,但此时韦家来信催其回家。
离别之际,二人相约再会日期。
后韦皋失约,玉萧伤心至极,绝食而死。
当韦皋得知真情后十分伤感,遂请道士施法,招来玉萧灵魂。
玉萧感激至极,后转世与其重修旧好。
玉萧为情而死又为情而生,生死不渝,感人肺腑。
4.再生型。
与转世型关系密切的是再生型。
孟棨《本事诗·崔护》(274卷)写崔护在清明节这天偶遇一女子,两人一见钟情。
后女子因相思成疾去世,崔护获悉真情后伤心不已,结果姑娘死而复生,二人终成眷属。
又牛僧孺《玄怪录·齐推女》(358卷)写齐推女因有身孕回娘家暂住,得罪了西汉鄱县王吴芮,分娩当天出血而死。
后得冥王之助,齐推女终得以再生,并生数子。
以上均为女鬼再生的故事。
其实再生后并生子,此类作品在离魂型小说中已初见端倪。
《离魂记》中私奔至蜀的倩娘和王宙生了两个孩子。
在再生型小说中,再生的女鬼基本上都生子。
戴孚《广异记·张果女》(330卷)写张果女年仅十五就夭折了,鬼魂与刘乙子相恋后再生,结为正式夫妻,并育有数子。
《广异记·刘长史女》(386卷)写刘长史长女年二十病死,鬼魂与高氏子相恋。
刘氏夫妇得知其女将再生之事,遂开棺,数日后其女复苏。
遂择吉日为二人成婚,“后生数子”。
5.招魂型。
招魂习俗显然与巫术有关,先秦时期巫术盛行,尤以楚国为盛。
屈原与巫关系密切,《招魂》可为证明。
唐人小说中,会招魂的基本上都是道士。
陈鸿《长恨歌传》写唐明皇思念杨贵妃,派会招魂法术的道士四方寻找杨贵妃的灵魂。
高彦休《唐厥史·韦氏子》(101卷)写韦氏子痛失宠妓,求嵩山任处士帮其招魂,后处士终为韦氏子招来宠妓之魂。
相类题材尚有戴孚《广异记·苏莱》、张读《宣室志·郑氏女》、范摅《云溪友议·玉萧记》等。
6.冥婚型。
中国古代冥婚习俗由来已久。
涉及冥婚习俗的唐人小说如《季攸》(333卷)。
写季攸收养的外甥女因未嫁含怨而死,不久人们发现一男子和女尸同处一墓室。
男子被救后如痴如醉,数日后方显常态,不久又暴亡。
人们感叹此事,又为亡女的真情所动,遂为二人举行了不寻常的冥婚。
此类习俗,往往因一方身份低微不得嫁娶而含怨死去,灵魂再和活人结合,最后才由他人来举行冥婚,读来特别感人。
二、唐代人鬼交往类型小说盛行的原因上述模式基本涵盖了唐代小说中人鬼交往类型,为后世同类小说所沿用。
这些模式的沿用,也反映出此类小说受关注的程度。
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好奇”的审美心理的影响。
唐人普遍好奇。
李肇《唐国史补》称“韩愈好奇”。
[9]张籍接连在两封信中批评韩愈“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以累于令德”。
张籍所说的“驳杂无实之说”当指时人津津乐道的白话小说,韩愈在反驳张籍的同时充分肯定此类作品的娱乐作用并以此为乐。
[10]诚如鲁迅所云:“……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顾世间则甚风行,文人往往有作,投谒时或用之为行卷……实唐代特绝之作也。
”[11]当时一些未及第的士子拿传奇作“行卷”“温卷”,以期博得主考的赏识;而进士阶层又特别青睐传奇的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以及易于展现自己才华的特性,不少进士出身的传奇作家出于“好奇”心理有意识记叙奇闻怪事,在自娱自乐的同时也满足了读者“好奇”心理。
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人与异类特别是人鬼交往类型小说的兴起和发展。
其二是古人的灵魂观念和宗教迷信传统的影响。
“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
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与外部世界的关系。
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12]恩格斯的这段话精辟论述了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即灵魂可以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
而由“不死的灵魂”可知,所谓的鬼就是人死后的灵魂。
既然“灵魂不死”,那么人鬼交往也就再正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