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孤山半岛区域环境预警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可研获批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孤山化工区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大政发[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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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孤山化工区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孤山化工区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大政发[2013]19号)为进一步强化大孤山化工区安全管理,确保化工区生产建设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 [2012] 37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公通字 [1998] 38号)和2012年1月16日市政府大孤山半岛化工区域定量风险评估与管控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全面推进大孤山化工园区管控一体化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发 [2012] 21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对大孤山化工区实施封闭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进入大孤山化工区的人员、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大连市、金州新区关于大孤山化工区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携带火种、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和危险物品。
二、出入大孤山化工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持大连金州新区大孤山化工区管控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有效证件,主动配合化工区卡口工作人员对通行证件及货物进行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通行。
三、对大孤山化工区内通行车辆实行限速,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道路两侧严禁随意停放各类机动车辆,违者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25日——结束——。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热电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热电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1.13•【字号】辽环函〔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热电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辽环函〔2014〕23号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2013年9月24日,我厅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热电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营口市环境保护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环境保护局、辽宁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由有关部门代表及规划、环保、生态、工业等相关专业的5位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
经认真讨论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位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地区范围北至熊岳河,南抵浮渡河,西邻渤海湾,东频临盖州市。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71.27平方千米,其中仙人岛港区22.62平方千米,物流产业园16.51平方千米,石化产业区11.58平方千米,白沙湾滨海新城区15.11平方千米,综合产业发展区14.5平方千米,生活配套安置区4.18平方千米,生态景观防护区12.93平方千米,发展备用地4.54平方千米,生态农业林业区69.3平方千米。
2015年规划建设用地30平方千米,人口30万人;2020年建设用地60平方千米,人口55万人。
按照国家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区域集中供热规定,本规划新建一座热电联产集中热源(仙人岛热电厂),替代规划范围内分散燃煤热源,分散燃煤热源限期全部拆除。
为改善仙人岛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热源及热网的合理布局、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环境优化配置,减轻对当地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热电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建设,编制该报告书是十分必要的。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辽环函〔2022〕64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020-210200-77-03-002484)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北路21号,为扩建项目。
工程内容为新建1台处理能力120吨/日危险废物焚烧炉,配套建设库存2000吨的拟焚烧废物暂存库、相应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替代拆除现有30吨/日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
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固体)焚烧处置类别由原33大类308小类,调整为29大类301小类,危险废物(固体)焚烧系统处理能力由9000吨/年扩建为36000吨/年,其他处理能力不变。
本项目生产设施均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大连大孤山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用地规划要求。
项目已列为《大连市医疗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1—2025年)》重点工程项目,符合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
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大气、地下水、土壤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及“以新带老”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部关于大连太平湾综合港区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大连太平湾综合港区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1.19•【文号】环审〔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大连太平湾综合港区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11号大连太平湾港口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大连太平湾综合港区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辽太港口字〔2023〕00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海域,用海总面积为872.8176公顷,包括围填海造地用海面积619.2753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突堤码头)用海面积0.964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252.5776公顷(包括部分已围填区域重新恢复为海域)。
同时,将现有工程(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项目陆域形成工程)已填成陆区中的11公顷建设为过水通道。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吹填及回填工程、码头水工结构建设工程、护岸建设工程、疏浚工程及拆除工程(将已围填区域恢复为海域)等,不包括陆域形成后的地基处理及陆上项目建设内容。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工程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填海所用物料应符合《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30736-2014)相关要求。
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采取延长泥沙沉淀时间、优化溢流口设计、设置防污帘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悬浮泥沙浓度及扩散范围,尽可能减轻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二)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施工期各类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海。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锦股份营口储运分公司仙人岛至盘锦已建输油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锦股份营口储运分公司仙人岛至盘锦已建输油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2.23•【字号】辽环函〔2023〕174号•【施行日期】2023.12.2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华锦股份营口储运分公司仙人岛至盘锦已建输油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华锦股份营口储运分公司仙人岛至盘锦已建输油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新建3条输油管道,采用同沟敷设,东起自盘锦市大洼县荣兴镇十一屯南侧与现有管线碰头,向西南敷设至辽滨华锦新厂,管线长度均为5千米。
其中2条原油管道规格为DN508×7.9mm,设计压力为5.5MPa;1条柴油管道规格为DN355.6×7.1mm,设计压力为4.6MPa。
新建营口中间输油泵站、辽滨分输阀室、辽滨末站,并对已建仙人岛首站进行改造(新增输油设施)。
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将仙人岛首站原油输送至辽滨末站(1100万吨/年),为辽滨华锦新厂供应原油;华锦老厂与辽滨华锦新厂原油互供;华锦老厂炼制柴油经辽滨分输阀室,可实现一部分输送至辽滨末站(50万吨/年),另一部分输送至仙人岛首站(150万吨/年),分别在盘锦港和营口港装船。
该项目用地已取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仙人岛—盘锦已建输油管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辽自然资预审字〔2022〕7号)。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做好征占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风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区域风电规划等影响较广泛的规划环评应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政发[2007]117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政发[2007] 11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第二批年检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07〕8号)公布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
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再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116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对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统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对属于政府内部工作、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也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附件:1.市政府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9项)2.市政府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后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16项)大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市政府第十一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9项)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一)市经委(1项)食盐准运证核发(二)市公安局(1项)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三)市司法局(1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查(四)市交通局(1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企业设立、公交设施广告审批(五)市林业局(1项)蚕种质量合格证核发(六)市外经贸局(1项)在境内举办展览会和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七)市质监局(1项)标准化行政许可(商品条码准印)(八)市工商局(1项)烟草广告发布经营资格审批(九)市地震局(1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场地审批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一)市教育局(1项)小区配套幼儿园审批下放到区市县(二)市质监局(2项)1.进口计量器具检定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以上2项转移由法定技术检验机构自律管理三、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项)“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审批”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调整由市卫生局实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1.10•【字号】辽环函〔2023〕153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铁矿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属于扩建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
项目布置1套开采系统,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阶段纵向采矿法,矿山总设计服务年限为21年。
本项目平面、深部扩界,矿区由33个拐点圈定,总面积由1.7692平方千米扩至2.099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由90米至-414米调整为193米至-486米,扩建后开采规模、方式不变。
项目扩建主体采矿工程、运输道路、供电系统等,依托原有胶带排土场和矿石、废石破碎系统及其他辅助公用工程。
开采矿石经汽车运输至露天采场内的矿石破碎系统,经破碎后汽车运输至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齐大山选矿厂。
矿山不设炸药库,矿山场地不储存汽柴油。
矿区不设浴室和食堂,办公区供暖采用电采暖。
本次扩建涉及小孤山矿体,该矿体自2008年2月开采至2017年结束,采出矿石1706万吨、岩石18879万吨,未履行环保手续。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对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立案调查(鞍环(鞍钢)〔2022〕第0001号),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于2022年8月依法销案。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以中矿协字〔2015〕32号为本项目出具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辽自然资矿划字〔2021〕0014号为本项目出具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200-5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40.2%。500 万以上 大额项目 12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1 日 生成
2/27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地质勘查 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测绘地理 信息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76 个、37 个、30 个。其中地质勘查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其他专 业咨询与调查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6935.26 万元、2236.19 万元、1468.82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36.8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
TOP10
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实地核查项目
〇三队有限责任公 司
34.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6-28 2023-06-28 2023-06-28
(3)测绘地理信息服务(30)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1:10000 地形图更新与建库
TOP2 1:10000 地形图更新与建库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长海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长海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辽环函〔2015〕114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长海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连长山群岛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大连长海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5年第6次会议审议,现对该报告书批复如下:一、本工程位于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东南杨家村,主要对现有长海机场进行扩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机场现有设施,新建1条长2300米、宽45米的跑道;新建4个机位的民航站坪;新建5000平方米的航站楼、800平方米的航管楼;建设其它配套的附属及辅助工程。
本次评价不包括填海造陆工程内容,建设单位在没有取得相关填海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工程的地点、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格划定运输路线,沙石物料等要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施工期噪声、扬尘污染或扰民。
2、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机场周边的规划和发展工作,严禁在机场飞机噪声防护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同时开展长期飞机噪声例行监测,对噪声值超标的居民住宅,及时予以搬迁安置。
3、扩建后的机场设施冬季供热采用燃油锅炉,你单位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4、本工程航站楼、办公楼、生活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现有杨家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须分类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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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路基 宽度 8 . 5 米 的二级公 里标 准建设 。项 目估算
丽 阳乡 、 荷塘 乡 4 个 乡镇 的 3 1 个 行 政村 , 工 程批 复 总投 资为 3 6 4 4 6 . 9 7 万元 。 总投 资 2 0 0 6 万 元 。项 目改造 2 0 0 亩 以上 小 型灌 区 2 4处 , 改造 2 0 0 亩 以下小 型 灌 区 4处 , 改造 灌 溉 面
尺度 分别 为 7 2米 ×1 5 . 6米 ×3 . 6米 、 7 4米 ×1 5 . 8
稳定 。项 目 建 成后 将为 准确 预测 大孤 山半 岛 区域环
境质量 状况 和变 化趋势 ,及 时监控 和甄 别 区域 内风
险源 企业 排放状 况提 供支撑 。
米× 3 . 6 米( 船长 × 型 宽 ×满 载吃水 ) 。 该 工 程主 要
1 1 0 千伏辅道输变 电工程项 目核准获上海市发
展 改革 委批复 。建设 项 目内容 为新 建 1 1 0 千伏 变 电 容量 2 × 5 万千伏 安 , 新建 1 1 0 千伏 电缆 线路 约 0 . 6 1 千 米 。工程安 装相 应 的无 功补 偿装 置 、 二次、 通信 等 系统工 程 , 并 新建 配套 电力排 管 。
该 项 目起 于 3 2 5 省 道 鹤 峰 城 区东 北 侧 的瓦 窑 风 电场工 程 。 项目 位 于 云阳县 清水 乡 、 万 州 区普 子 乡 坪, 经张 家坪 、 云南 庄大 桥 、 淡水 河 , 止 于鹤 峰县跳 鱼 交界地区, 总投资 4 . 2 7 亿元 。工程装机容量 4 . 9 5 万 坎。 全长 2 1 . 5 公里。 全线 采用设 计 速度 4 0 公里 / / j 、 千瓦, 年 上 网电量约 8 9 6 3 万千 瓦时 。
建设 内容 包 括 : 码 头水 工 建 筑物 、 港池 疏 浚 、 装卸 工
宁波 : 兰周公路至
兰曹大道连接线工程初步设 计获批
兰周公 路至 兰曹 大道连 接线 工程 ( 食 禄桥 江至 兰曹 大道段 ) 初 步设 计获 宁波市 发展改 革委 批复 。 该 项 目采用 一级 公 路标 准 ,设计 速 度 8 0 公里 / 小时,
行性 研究 报告 近期 获批 。 项 目总投资 约 7 4 4 6 8 万元 。
柳 州港 鹿 寨 港 区 江 口作 业 区一 期 工 程 位 于 广 地 址位 于大孤 山化 工 园区 ,建 设 内容 主要包 括监 控 西 壮 族 自治 区柳 州 市 鹿 寨 县 江 口乡 附 近 的柳 江左 平 台、 监控 子站 等 。
广西 : 柳州鹿寨
大连 : 大孤山半 岛区域 环境预警监控系统建设项 目可研获批
大 连市发 展改 革委批 复 了大孤 山半 岛 区域环 境 预警监 控系统 建设 项 目可行性 研究 报 告 。项 目 建 设
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拟投 7 4 4 6 8万
广西柳州港鹿寨 港区江 口作业 区一期工程 可
积 1 . 9 3 5万亩 。计 划改造 渠 道 1 7 9 . 9 6 8公里 , 更新 改
上海 :
造提 灌 站 1 0处 , 改 造 机 组功 率 1 9 2 . 5 0 k w , 新 建及 改 造渠 系建 筑物 2 1 1 座。
1 1 0手伏 辅道 输变电 工 程 项目 核准获 批
艺设备安装 、 堆场、 道路 、 岸、 供电照明、 给排水、 消
防、 通信、 环保 等生 产及 配套设施 等 。
湖北: 3 6 4 4 6 . 9 7万 改建
国道鹤峰县 瓦窑坪至跳鱼坎段
国道 鹤 峰县 瓦窑坪 至跳 鱼坎段 改建 工程 可行 性
双 向 六 车道 , 路基宽 3 2 米, 沥青砼路面 , 工 程 包 括
中、 小桥 1 0 5 . 1 2米 / 3座 , 圆管 涵 1 6 8 米/ 3道 。
研究报 告 已获湖 北省发 展改 革委 批复 ,同意建设 国 道鹤峰 县 瓦窑坪 至跳鱼 坎段 改建工 程 。
重庆: 4 . 2 7亿 建岐山 草原风电 场
近期 ,重庆市 发展 改革 委核 准 云阳县 岐 山草原
岸、 红花水电枢纽下游约 1 7 . 6 公里处。 建设规模为 :
项 目建设 将全 面提 升大孤 山半 岛区域 的环 境监
新建 6 个2 0 0 0 吨级 泊 位 ( 3 个 多用 途泊 位 和 3 个 散 测 与管理能力和环境监控预警与应急指挥综合能 货泊 位 ) , 水工结 构 均按 靠泊 3 0 0 0吨级 船舶 设计 , 设 力, 保障该 区域乃至大连市环境安全 , 促进社会和谐 计 年通 过 能 力约 2 6 0 万 吨, 其 中散 货 1 5 1 . 5 万 吨、 件 杂货 7 4 . 6万 吨 、 集装箱 4 . 2 2 万标箱 ; 同意设 计 船 型 采用 2 0 0 0吨级 干货船 和 2 0 0 0吨级 集装 箱船 ,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