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洽商的管理附件12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明确工程变更的方式、格式、内容及其文件生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均须按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工程变更文件,并与工程合同基础文件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范围第一条修正图纸错误,补充设计缺项,优化完善设计。
第二条建设单位改变设计方案、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调整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界面)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定或改变材料、设备供应商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要求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五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六条已施工部位不可更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章内容第一条设计洽商变更(1)局部设计变更:以文字写明变更设计的原施工图编号,设计变更的部位、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
(2)整版设计变更:施工图中部分或全部图纸版次变更,以新版施工图替代原施工图,应由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以文字写明设计变更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作废的原施工图编号.第二条现场签证计量单(1)应明确现场签证计量依据,准确描述签证计量的工程内容、工程特征、计量事项及计量原则等。
(2)工程量原则上应以图示方式表达,只有无法用图示方式表达时方可现场直接计量实物工程量。
第四章生效第一条《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编写,经其专业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第二条《工程洽商记录》由施工单位(承包人)编写,经其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
第三条《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只涉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调整,不涉及经济调整,则有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经理双签后生效。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投资。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建设施工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三种。
第二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界定1、设计变更:由于勘测、设计收资不全、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或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施工图错误、缺项或设计文件的其它错误,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
设计变更分为三种:①小型设计变更:即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费用的变更事项。
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等。
②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③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代用等项目。
2、变更设计: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的对原设计的变动或项目的增减,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变更设计的范畴。
3、工程洽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从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等有利于工程建设角度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施工设计文件内容的变动,但不发生工程费用的增加,属于工程洽商的范畴。
第三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一、二、三)1、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四份)。
对涉及费用变动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2、变更设计由发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变更内容后,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一式四份),对涉及费用变动的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
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
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
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

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二、图纸管理(一)图纸的接收工程项目部在接到设计单位交付的图纸后,应及时进行清点和登记。
接收人员应检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缺页、破损或内容不清等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二)图纸的发放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将图纸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发放时应做好发放记录,明确接收单位和人员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三)图纸的保存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图纸存放地点,对图纸进行妥善保存。
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以保证图纸的完好无损。
(四)图纸的借阅因工作需要借阅图纸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借阅人等信息。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图纸,不得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五)图纸的作废与销毁当工程竣工或图纸版本更新时,应及时对作废的图纸进行标识和清理。
对于需要销毁的图纸,应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公司的技术秘密不被泄露。
三、设计变更管理(一)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范围等。
(二)设计变更的审批设计变更申请表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签字确认。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还需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设计变更的通知经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附设计变更文件。
(四)设计变更的实施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按照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设计变更的记录和签证工作,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五)设计变更的费用核算设计变更实施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核算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申请。
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前言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以及让所有参与方都能够协同合作,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被广泛使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制度的基本流程和管理要点,以及制定出实施该制度的具体建议。
概述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是指,为减少因技术、进度、质量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及其带来的风险,协调处理,最终达成满足各方利益的变更洽商过程。
本制度实施的基本步骤是:1.工程图纸会审,主要针对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图纸,要求各方对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尽早发现存在争议的问题;2.施工变更申请,通过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提出工程变更申请;3.变更会审,各方就变更申请进行研究,制定变更方案和变更协议,并进行会签;4.洽商协商,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5.执行变更,实施双方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变更的实施。
管理要点角色划分在实施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涉及多方面的参与方,包括:1.业务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进度、品质、造价等方面的管控和考核。
2.监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全部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实施任务,负责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4.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制图、规划等任务,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设计标准。
5.业主或业主代表:负责对整个工程过程进行监管和要求,提出变更的申请并进行洽谈协商。
流程控制工程图纸会审施工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的流程控制可分为两个部分:1.工程图纸审核流程,应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通过相关文件传递给各方参与者。
并分别由各参与方对需要变更的部分进行标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并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修改要求和整体确认,之后由合同各方进行会审确认。
2.施工变更洽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变更、变更议价和变更实施三个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各方的责任义务。
决策标准1.设计变更:只在确有必要且经业主批准的情况下提出,坚持以工程目标为导向,在工期、质量、安全和经济的取舍过程中均应对工程的综合利益进行综合评估和权衡。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建筑企业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适用范围 (2)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工作程序 (3)第六章设计变更、洽商的发放 (4)第七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各类变更得到确认和执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的洽商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方面的变更控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变更、洽商。
第四条工程任何工作的删减、增加等。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
第六条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第七条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的修正。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八条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错误和遗漏;(2)使用功能的改变;(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第九条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第十条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与设计不符)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做法变动,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4)安装设备的改变;(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它项改变;(6)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和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第四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研发部:负责设计合作方的管理、设计合同的履行以及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工程部:是唯一有权向工程合作方发出得到审批后的变更指令的部门。
主要负责组织现场技术论证、得到批准后变更的执行跟踪以及变更记录的接受、发放、归档等工作。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9.1 目的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
9.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各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9.3 定义9.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9.3.2 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3.3 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4 内容要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要求9.4.1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的描述要客观、真实、准确。
9.4.2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要附上简图,标明部位、项目、作法,标明几何尺寸,并且附图需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
现场签证内容首选示意图、简图或草图,其次用计算公式表述。
确实不适合采用示意图及公式时,用实测数据加文字说明予以表述,但监理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需明确实测数据已现场核实。
9.4.3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材料设备的需注明材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涉及机械运输需注明运距、车型、载重或载荷体积,涉及人工搬运需注明难易程度、运距。
9.4.4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零星用工,除按合同约定及有关定额含量核定实际用工量外,还应注明用工类别及人工工日标准。
9.4.5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应量价分离。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发生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成本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记录》中签字确认,并及时督促监理、业主签字确认。
洽商变更管理制度
洽商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洽商中的变更管理工作,提高洽商变更管理效率,保证洽商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洽商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技术变更、进度变更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洽商变更管理的流程和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提高组织协调性和运作效率,保障洽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洽商变更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洽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变更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洽商变更管理应加强对洽商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洽商变更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注重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加强变更管理的流程和沟通,提高变更管理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八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变更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批准、变更实施、变更确认等环节。
第九条变更申请应由洽商项目责任人提出,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和必要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和支持文件。
第十条变更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根据洽商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影响分析和成本效益评估,制定变更方案和措施。
第十一条变更批准应由洽商项目领导进行,审核变更申请和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批准变更,并明确变更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变更实施应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变更工作,确保变更的顺利进行和实施效果的达到。
第十三条变更确认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变更的结果和效果,并确保变更的成功实施和目标达成。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洽商变更管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变更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书、变更评估报告、变更批准书、变更实施方案、变更确认记录等文件。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书应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和必要性,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支持文件。
第十六条变更评估报告应包括变更的影响分析和成本效益评估,及变更的方案和措施。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洽商的管理,提高洽商的严肃性,使洽商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
第二章洽商的办理与使用第三条设计变更型洽商,由设计人拟写,以施工图发放方式发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建设单位拟写或委托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代拟写,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有关单位。
第五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拟写,应征得设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单位。
第六条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变更洽商、如影响主体结构、装修标准、增减施工项目等较大变更洽商,需要事先与公司工程、技术、物资部门以及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生产副经理商定,征得同意后办理。
第七条投标工程及总价包死的工程,在变更时要在经济问题落实后签认。
第八条一个专业的变更项目,对其他相关专业有影响的,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商定,同意后办理洽商。
第九条技术性洽商及经济性洽商应分开办理,要考虑其相互影响。
第十条变更洽商办理应及时,文字说明清楚。
应先办洽商后施工。
经济性洽商应编好预算,建设单位签字后再施工。
第三章洽商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性变更洽商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汇签视为无效洽商,单纯经济性洽商可不用设计单位签认。
无效洽商不能作为施工、结算等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与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抄件发往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技术性变更洽商应按技术资料的相应要求归档、保存和移交,单纯经济性洽商按相应要求保存归档到经营资料里。
第十四条对洽商签字不全、内容不符合技术资料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主要责任人50-100元。
第十五条未办理变更洽商擅自修改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1.12 变更洽商的管理
支持文件:变更洽商管理作业指引
(1)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填写《变更(洽商)记录单》向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程师接到《变更(洽商)记录单》后,当日会同项目部主管到现场对工程量增减情况进行核实。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交项目部主管,项目主管负责完成后续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2)对隐蔽、拆除工程及依据《变更(洽商)记录单》的描述难以计算工程量的洽商,项目主管应召集合约预算部主管、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测量确认,填写《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经参与各方均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编号同《变更(洽商)记录单》;
(3)项目部主管和合约预算部主管在办理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洽商)时,应对照合同约定条件及合同价款包含的范围仔细审核,确保洽商签订的合理性,如发现不合理洽商或应包含在合同价内的洽商,则不予签认; (4)项目部工程主管应要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按《变更(洽商)记录单》所列项目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说明洽商发生的原因。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洽商应退回重写或补充填写清楚。
《变更(洽商)记录单》中不能直接填写费用金额或具体工程量,涉及工程量调整的原则上均应附图,无需附图的在变更洽商中描述清楚内容、范围。
(5)根据项目进展,对于进入施工期的项目,合约预算部经理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现场洽商处理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部主管、合约预算部经理、预算主管、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解决已上报洽商签订中遇到的问题,并将会议确定内容记入会议
纪要。
(6)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洽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监督整改。
(7)项目部主管进行复核,并将洽商执行情况书面填写到项目存档的《工程洽商审批表》“执行情况”栏中。
未填写“执行情况”栏的结算时《变更(洽商)审批单》不能作为结算资料上报合约预算部进行结算,对“执行情况”
栏未填写的洽商结算资料合约预算部应拒收。
(8)变更(洽商)费用的报审
A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填写《变更(洽商)费用月报表》,依次附:各单
项变更洽商的《变更(洽商)记录单》及详细预算或其他资料,一式三份
报监理公司。
B监理公司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项目主管初审合格后,填写《变更(洽商)
费用月报表》,按《授权手册》组织内部审批,我司内部审批意见签署在
《变更(洽商)费用月报表》“建设单位内部审批栏”,返回施工单位和监
理单位的两份此栏不填写。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自《变更(洽商)费用月
报表》报至项目部之日起,城市公司项目部及合约预算部应在3个月以内
审定费用预算;
(9)项目部应每月定期清理变更洽商,并记录拟发生变更洽商,以便配合施工及合约预算部的审核工作。
相关记录: ①《变更(洽商)记录单》
变更(洽商)记录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表式C2-3-3) 编号
工程名称 日期
记录内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签字栏
说明:(1)洽商填写要明确洽商产生原因与具体部位准确描述;
(2)须有合同约定的甲方代表(项目部经理)签认方为有效;
(3)本记录单不得直接申报和确认洽商变更工程量和金额,如有也不作为确认的依据。
②《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
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 合同名称 洽商编号 施工单位 日期
记录内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签字栏
说明:本确认单仅作为记录工程量的依据,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建设单位项目部工程师、预算工程师须共同签署方为有效。
③《变更(洽商)审批表》
变更(洽商)审批表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洽商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变更部位
及适用范围
变更事项
提出单位:
□甲方 □乙方 □监理 □客户 □设计单位是否有费用:□是 □否 施工单位估算费用: .
洽商类型 设计变更: 口 施工变更: 口 甲方变更: 口 其他变更 : 口(须说明): .
洽商原因
经办人必须准确描述洽商产生的原因
施工前
洽
商
上
报
资
料
施工单位报送洽商编号:
正文 张
附图 张 □无
经办
部门
主管
填写
是否与《销售手册》的销售承诺相关:是/否
是否涉及面积测量调整:是/否
预算
工程
师填
写
根据上述洽商内容,我方预估将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减
少) 金额
经办人意见 (现场纸质审批填写,下同)
预算工程师意
见
项目部经理意
见
施工后执行
情况
已实施 口 未实施 口
洽商实施完毕时
间
项目部经办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1)按作业指引正确填写变更洽商类型、编号和变更洽商申报各项内容;
(2)5万以下的变更洽商现场纸质审批,项目部在每月20日前将已审批(含费用)的变更洽商录入ERP;
(3)洽商实施完毕后,由项目部工程主管从ERP打印纸质《变更(洽商)审批表》,在“洽商执行情况” 栏填写实施情况,并随每月洽商月报报合约预算部预算主管,作为结算
依据。
④《变更(洽商)费用月报表》
变更(洽商)费用月申报表
年 月
单位:元 工程名称:
序号 报审 编号 洽商 编号 洽商单 日期 洽商主要 内容 施工单位 报审额 监理单位 审核额 建设单位 审核额 审减金额 备注
施工单位申报意见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合约预算部经办人签字:
合约预算部经理签字:
合约预算部(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单位总监签字: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建设单位内部审批栏
项目部经办人意见及签字: 城市公司副总经理意见及签字: 城市公司总经理意见及签字:
项目部经理意见及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说明:1、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填写此表,汇总当月变更洽商,依次附:当月经甲方确认的各单项变更洽商的《变更(洽商)记录单》、《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及详细预算或其他资料作为此表附件,一式三份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2、“建设单位内部审批栏”仅作为建设单位内部审批用,返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两份此栏不填写。
3、本表经建设单位合约预算部签字盖章确认后做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但变更洽商如未按批准意见实施,结算
时予以扣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