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种类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职业能力测试高频考点试题汇编【2012年-2022年打印版】(二)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职业能力测试高频考点试题汇编【2012 年-2022 年打印版】 (二)1、多选题生产关系的客观性是指_____。
A : 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关系B : 人们不能随意创造或消灭某种生产关系C : 生产关系是社会有机体中客观实在的组成部分D : 生产关系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
解析: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客观的。
生产关系的客观性包括,它是由生产力决定,随生产力发展而发展,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
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内在是一个系统,这一系统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形成上层建筑的物质基础。
因此,四个选项说法都正确。
故本题答案是 ABCD。
第 1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博鳌亚洲论坛 2015 年年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9 日在中国海南省博鳌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_____。
A : 贯彻、责任、合作,亚洲寻求共同发展B : 变革世界中的亚洲,迈向健康与可持续发展C : 亚洲新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D : 兼容性发展,共同议程与全新挑战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2015 年 3 月 26 至 29 日,2015 年度博鳌亚洲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主题为“亚洲新未来:迈向命运共同体”。
第 2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多选题我国现阶段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坚持_____。
A :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B : 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C : 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发展和改革是稳定的基础D : 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政治稳定,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
第 3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多选题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的种类包括_____。
A : 罚金B : 剥夺政治权利C : 罚款D : 没收财产参考答案: ABD本题解释:【答案】ABD。
刑罚的种类与适用原则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 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的刑罚
方法。
适用对象
罪行较重,需要长期关押的犯罪分 子。
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 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 过25年。
无期徒刑
定义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 由,实行强制劳动的刑罚方法。
适用对象
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 罪分子。
减刑的程序
减刑必须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假释制度
假释的概念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 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的条件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十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累犯制度
累犯定义
指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类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累犯处罚原则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自首与立功制度
1 2
自首定义
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行为 。
立功定义
期限
无期徒刑没有明确的期限,但可 以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进行减刑
或假释。
死刑
定义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适用对象
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
执行方式
死刑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前 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03
刑法概述

2、从法定情节上严格限制
在有死刑之罪的条文中,死刑都是作为选择刑罚而规定的, 在有死刑之罪的条文中,死刑都是作为选择刑罚而规定的, 没有把死刑规定为唯一适用的刑罚,即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没有把死刑规定为唯一适用的刑罚,即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因此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只有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只有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罪该处死的 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 虽然对走私、投机倒把、盗窃、流氓、 ,虽然对走私、投机倒把、盗窃、流氓、故意伤害等几类犯罪也 但仍然是以“情节特别严重” 补充规定了死刑 ,但仍然是以“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 严重”等作为适用死刑的严格的限制条件的。 严重”等作为适用死刑的严格的限制条件的。
第6页
中国刑法》 《中国刑法》概述
3、从核准的程序上严格控制
杨希贤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 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 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杀人、强奸、 抢劫、 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 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 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 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第3页
中国刑法》 《中国刑法》概述
杨希贤
按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有二十个条文, 按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有二十个条文,连 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 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可以 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涉及二十九个条文。此外, 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涉及二十九个条文。此外,军职罪条例还 规定有十个条文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规定有十个条文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 严重的反革命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流氓、 严重的反革命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流氓、 贪污、惯窃、诈骗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贪污、惯窃、诈骗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主要在监狱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主要在监狱执行。无期徒刑 从性质上讲是一种终身监禁的刑罚。但是, 从性质上讲是一种终身监禁的刑罚。但是,只要罪犯认罪改造 改恶从善,仍有希望获得人身自由。 ,改恶从善,仍有希望获得人身自由。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罚 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惩办主义” 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惩办主义”,而是为了教育改造犯罪分 子。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真题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真题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A. 罚金 B. 没收财产 C. 剥夺政治权利 D. 管制正确答案是:D. 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合同中,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为()。
A. 借款合同 B. 租赁合同 C. 买卖合同 D. 承揽合同正确答案是:C. 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指派代表人参与谈判,也可以不指派代表人参与谈判 B. 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应当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D. 未成年人未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不得订立以支付款项为内容的合同正确答案是:A.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指派代表人参与谈判,也可以不指派代表人参与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公民甲的电脑赠与公民乙 B. 法人A公司与法人B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 C. 公民丙误将一幅画错当垃圾扔掉 D. 公民丁因故未能及时偿还欠款C万人民币给公民A 正确答案是:A. 公民甲的电脑赠与公民乙 B. 法人A公司与法人B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
2021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章节练习-总论第三节

2021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章节练习-总论第三节单选题1.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A.管制B.死刑C.拘役D.驱逐出境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ABC,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选项D,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2.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是()A.停止侵害B.拘役C.罚款D.没收财产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而拘役、没收财产是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形式,罚款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
3. 下列法律责任的形式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A.赔偿损失B.罚款C.返还财产D.罚金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AC属于民事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4. 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
A.罚款B.赔偿损失C.罚金D.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规定,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责任。
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5.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罚金B.继续履行C.罚款D.赔偿损失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中的附加刑;选项BD,属于民事责任;故选C。
【补充】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主要针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
6. 2014年12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
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含答案

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含答案)一、填空题1、《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即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3、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4、会计账薄,是指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薄籍它是编制财学会计报告的重要依据,会计账薄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5、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法律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可将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8、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9、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0、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C)。
A.赠与房屋B.书立遗嘱C.火山喷发D.登记结婚2、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一定期限执行。
该期限是(B)。
A.1 年B.2 年C.3 年D.半年3、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这体现了法的(A)。
A.国家意志性B.强制性C.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D.规范性4、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是(D)。
A.罚金B.罚款C.没收财产D.赔偿损失5、下列法律责任的形式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B)。
A.驱逐出境B.吊销许可证C.剥夺政治权利D.消除危险6、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C)。
A.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B.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C.法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7、侯某强占赵某的汽车,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C)。
论我国的刑罚体系
论我国的刑罚体系论我国的刑罚体系一,刑罚体系概论所谓刑罚体系,是指国家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指导原则,通过刑法的规定而形成的、由一定刑罚种类按其轻重程度而组成的序列。
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基本的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又称从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
对一个罪可以适用一个附加刑,也可以适用数个附加刑主刑有5个:萱制、拘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有4个: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我国现行的刑罚体系是在长期同罪犯作斗争中产生并逐步发展和完善的。
1979 年刑法参考了各国立法,形成了一个科学的刑罚体系。
1997年刑法修订,仍继承了这一刑罚体系,即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设有五种主刑:①管制。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在原单位或居住地,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或工作,进行改造的刑罚。
②拘役。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③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④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终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中,它是最严厉的惩罚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⑤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气焰嚣张、罪行特别严重、主观恶性很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除上述五种主刑外,还有附加刑,它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又称从刑。
342.独角兽法考(刑法)-刑罚种类
专题十刑罚种类【本讲聚焦】这部分内容相对简单,掌握法条的规定即可。
今年仍然要注意《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的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修订的内容当然更是考试重点。
【目次】考点1 主刑考点2 附加刑考点3 禁止从业规定【知识点结构】参见《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知识点讲解】考点1主刑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表24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监狱刑期3个月至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1个月至6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6个月至1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或者25年终身是否关押否关押,每月可以回家1-2天关押关押待遇同工同酬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无偿参加劳动无偿参加劳动是否实行社区矫正是否(缓刑的实行)否(缓刑的实行)否执行前羁押的折抵一日折抵两日一日折抵一日一日折抵一日不折抵是否适用假释制度否否是(假释考验期实行社区矫正)是(假释考验期实行社区矫正)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3年说明:适用假释制度的不包括不得假释的情形。
●管制和缓刑,除了适用社区矫正制度,还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禁止令)”禁止令从何时开始执行?关于禁止令的司法解释(2012年)。
二、死刑(一)禁止条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包括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不仅仅是法院审理期间。
“怀孕的妇女”还包括被实施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妇女。
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75周岁以上的人的特别优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缓期执行这不是独立的刑种,是死刑的执行方式。
所以,不适用死刑的人,也不能被判处死缓。
《刑法》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节管制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独立适用附加刑
一、附加刑种类:
我国刑法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附加刑。
二、对于附加刑,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但独立适用的情形不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而是刑法明文规定有独立适用的,则适用。
如果没有规定独立适用的,则不得予以适用。
三、只要用上刑法中关于刑罚的规定,则构得上犯罪的标准。
犯罪者当然会有犯罪的案底,也算受过刑罚的,是算有前科的。
这是《刑法》是规定的。
即《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