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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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式,⽽离婚时要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分割的,双⽅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体现为⼆:⼀是表明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双⽅当事⼈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当事⼈均应全⾯履⾏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的要求完全适⽤合同法有关履⾏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这⼀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协商⼀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

⽽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审查。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发⽣争议时,与其他合同⼀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

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书后,可申请执⾏。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的离婚制度,⼆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或混同的。

协议离婚中的⾃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个环节。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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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标准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标准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也是离婚诉讼中最容易发生争议的环节之一。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一直是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离婚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并于2019年修订了相关标准,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

首先,根据《解释(三)》,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家庭角色分工、抚养子女的情况、离婚后的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财产分割的比例,使双方在离婚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避免因离婚而导致一方生活贫困的情况发生。

其次,根据《解释(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当确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个人财产。

婚姻期间所得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股票、房产等。

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劳动所得等。

其次,应当确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比例。

根据双方财产状况、家庭角色分工、抚养子女的情况等因素,确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比例。

最后,应当确定财产分割的方式。

财产分割的方式可以是协商一致、调解达成协议或者由法院判决等方式。

最后,根据《解释(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执行方式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执行双方的协议。

其次,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应当依法由法院进行裁决,执行法院的判决。

最后,应当注重实际情况。

在执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注重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执行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

总之,《解释(三)》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指导,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更为规范的程序和方式。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尊重法律的规定,注重实际情况,达成协议或者依法裁决,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和合法有效。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

2024年标准离婚协议模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夫妻共同财产1.2 个人财产1.3 分割1.4 收益1.5 负债第二条:财产分割原则2.1 公平原则2.2 需要原则2.3 贡献原则2.4 现有财产原则第三条:共同财产的分割3.1 房产分割3.2 动产分割3.3 投资分割3.4 金融资产分割3.5 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第四条:个人财产的处理4.1 个人物品4.2 继承财产4.3 赠与财产4.4 专属于一方的精神财产第五条:债务处理5.1 共同债务5.2 个人债务5.3 债务清偿方式5.4 债务承担第六条:子女抚养权与费用6.1 子女抚养权6.2 子女抚养费用6.3 教育费用6.4 医疗费用第七条:财产分割的履行7.1 财产分割的时限7.2 财产过户手续7.3 财产分割的确认7.4 违约责任第八条:税务处理8.1 财产分割所涉及的税务问题8.2 税费承担8.3 税务申报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诉讼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0.1 修改条件10.2 补充内容10.3 修改与补充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与适用法律12.1 合同解释12.2 适用法律12.3 法律冲突解决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3.1 双方的权利13.2 双方的义务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14.3 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夫妻共同财产:本合同所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动产、投资、金融资产等。

1.2 个人财产:本合同所称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有的财产,以及婚后因继承、赠与等非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1.3 分割:本合同所称分割,是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分配的过程。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

2024年离婚财产分割新政策解读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一个令人痛苦且复杂的话题,而其中财产分割更是关键的环节。

2024 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离婚财产分割政策也有了新的变化。

了解这些新政策对于面临离婚的夫妻以及相关法律从业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谈谈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

在 2024 年的新政策中,共同财产的范围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以往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些财产类型,如今有了更清晰的归属判定。

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在继承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将不再被视为共同财产。

这一规定旨在尊重赠与人或被继承人的意愿,保障财产的特定流向。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其股权分割也有了新的考量。

不再是简单地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割,而是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夫妻双方在企业经营中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一方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那么在股权分割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以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

在房产分割方面,新政策也做出了重要调整。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出资证明,将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而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债务的处理,新政策更加注重公平和合理性。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不再仅仅依据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是要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是否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因素。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对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惩罚力度也加大了。

一旦发现一方有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该方将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如何界定?一、夫妻债务如何界定夫妻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在我国分为和,但是⽆论是哪⼀种离婚都是需要对双⽅的财产进⾏分割的。

财产的分割是双⽅离婚中最主要的问题。

在我国新婚姻法⾥对于这⽅⾯也有明确的规定。

下⾯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吧。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财产。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另⼀⽅,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效⼒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给你要和你。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

此时,即使房⼦是婚后由⽗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母⼦⼥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个⼈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母出资购买的,是⽗母对⼦⼥的赠与,另⼀⽅⽆权进⾏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条规定: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付款⽀付⽅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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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δ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δ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
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

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ì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

下面就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δ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û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

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
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δ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时尚δ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

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

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λ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λ、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û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

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λ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

这种离婚时双方尚δ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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