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和论析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和论析行政执法体制问题,涉及行政法的许多基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分析,加强理论对改革实践的指导。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问题和诸多领域,也相应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矛盾关系复杂多样。
从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看,行政执法又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不同种类的行为。
然而,不管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多少种类,也不管面对多少个行政管理领域,更不论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多少,行政执法是有其本身内在的基本规律,有其自身矛盾的特殊性和区别于其他行为的质的规定性,其与相关方面的基本关系的性质是不变的,其遵守的原则是共同的。
因此,研究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最基本的、首要的是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探索行政执法的规律、本质、基本矛盾关系、基本原则等,并用体制要素来加以表现,使行政执法体制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特别是要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种种现象,运用体制改革来解决其带规律性、普遍性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形成新的理论并用于指导改革实践。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研究。
(一)关于行政执法探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行政执法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范围、方式及其方向。
有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处罚。
这种观点在前几年是比较流行,在实践中也有反映,比如,在2000年以前,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一些正式批复中都是使用的行政执法的概念,甚至今天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仍习惯性地将行政执法等同于行政处罚,因而,把行政处罚权的改革也常常等同于整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不仅在认识上是片面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不利于整个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
还有一种观点是是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截然割裂开来,将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是两回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活动。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实施城市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功能,为城市经济建设和城市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及城市管理者共同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
我市的城管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目前就城管执法工作与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高水平提几点建议。
一、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一是要推行“零时差”管理方法,建立一种考核工作效率的“立即就办制度”。
二是要加强工作计划制定的目标性,大到半年计划、月计划,小到每周计划、每天计划。
计划必须提前做好,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的内容、实施目的、完成时间以及应达到的效果。
三是要坚持“要事第一”的原则,把每天的工作按重要性的不同设立优先顺序:重要又紧急、重要但不紧急、紧急但不重要、不重要又不紧急。
建立一套合理而高效的统筹方法,使事不分大小都能得到最好的解决,而又不会耽误紧要事。
四是要积极改变执法人员的工作心态,使每名执法人员都知道“为什么而工作?怎样工作?”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破传统观念,立足“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高度,改革创新城管体制,努力实现工作重心由“单一规划、建设城市”向“管理经营城市”的转变,实现城市管理从“人为分割、封闭运行”向“综合执法、社会参与”的转变。
在城市建设中,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这项首要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为日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提高市民城管意识当前,城市管理困难很多,管不胜管,防不胜防,实在很难,但最难的还是在市民城管意识普遍不高这个问题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应变成每个人自觉履行的一种习惯。
当然,公民城管意识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民进行系统的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长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收到明显效果。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保障城市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发展
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面临着诸
多挑战和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以期为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是现有的工作力量、手段和机制往往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
需要。
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越来越广泛,使得执法部门的人
员数量和执法力量都显得明显不足;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复杂,存在着执法
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不够严肃等问题,使得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我们还
需要关注一些关键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应该更加注重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执法
效能;应该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增强执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应该加强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建设,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改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
关键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进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应该优化执法资
源配置,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力量;应该加强执法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应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和执法机制。
城管论文: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管论文: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
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

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思考【摘要】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现状分析中,我们发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在问题反思中,我们思考了如何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程序规范性等问题。
改进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等。
社会影响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不严谨将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
在法律意义上,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体系是保障行政执法公正性的基础。
未来展望中,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高效、规范、公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重点建议包括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
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是城市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状分析、问题反思、改进措施、社会影响、法律意义、未来展望、重点建议、总结。
1. 引言1.1 引言这个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到城市的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不少问题,如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明确等,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尽人意,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为了改善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健全执法标准和程序,完善执法主体设置,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真正意义——服务民生、维护秩序、促进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的关注,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持续改善和发展。
2. 正文2.1 现状分析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处罚标准不明确,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执法不严不实。
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之我见

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机制改革之我见摘要:在当今城市管理工作中,面对内容多、任务重、情况复杂等情况,很多城市选择了综合执法这一做法。
怎样使综合执法运用的恰到好处,是城管工作者不断思考与探索的。
为此,本文章从严立法、明职责、健机制等八方面浅谈如何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制改革。
关键词: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考评机制参与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在全国164个城市中试行。
它对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也存在体制不顺,人员素质参次不齐,执法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
充分考虑综合执法处于城市这一特定的执法环境的背景,我认为该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改革:一、加强立法,规范执法人员的权利运用。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但是目前城管执法部门所使用的法律法规都是地方性法规或是政府规章,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综合执法的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我市目前唯一颁布的一部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依据是《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这一地方性政府规章,其法律效力较低,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综合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因此从立法层次上来说,迫切需要尽快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用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根据社会改革的发展需要,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对城管体机制改革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陈国军

对城管体机制改革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陈国军广大市民们:
学习《城市管理学》,使我了解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而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构建和谐城市环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同时也为城市城市环境管理尤为重要。
面向22世纪,实现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必须树立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强化城市环境行政管理。
充分认识经营城市的重要性。
经营城市,是对固有模式的挑战,是对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促进城市大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构建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是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物等有形资产和城市土地开发权、使用权,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以及城市品牌、人文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一种战略措施。
建议人:陈国军
20XX年X月X日。
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管理好城市,满足人民对城市功能的需求一直以来是城市政府不懈探索和努力追寻的重大课题。
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仍然面临如何强化公共服务、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拓展管理领域、丰富管理方式、构筑和谐社会等新的挑战。
为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需从全面系统分析当前城管执法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入手,遵循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城管执法新体制、新机制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城管执法工作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之后,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管理体制、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执法方式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正在逐步实现变粗放、低效管理为精细、高效管理,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性、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实现了城管执法在时间、地域、责任上的全覆盖、精细化和无缝隙衔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正在面临着新的考验。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时,报告还进一步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明确了具体抓手。
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既是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提高城管执法工作主动性,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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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管理好城市,满足人民对城市功能的需求一直以来是城市政府不懈探索和努力追寻的重大课题。
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仍然面临如何强化公共服务、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拓展管理领域、丰富管理方式、构筑和谐社会等新的挑战。
为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需从全面系统分析当前城管执法体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入手,遵循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城管执法新体制、新机制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城管执法工作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之后,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管理体制、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执法方式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正在逐步实现变粗放、低效管理为精细、高效管理,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性、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实现了城管执法在时间、地域、责任上的全覆盖、精细化和无缝隙衔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正在面临着新的考验。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时,报告还进一步提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明确了具体抓手。
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既是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提高城管执法工作主动性,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衡量城管执法机构是否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城管执法队伍能不能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为了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必须要实现由单纯的“政府偏好”向同时兼顾“市民偏好”的根本转变,要超越从政府自身需求和供给能力出发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政策的单边化管理模式,建立以市民需求、管理对象需求为导向互动式服务型城管新模式。
要紧密围绕市民的需求,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目标,不断调整和强化执法领域和重点。
要充分考虑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和需要,采取人性化柔性执法手段,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城管执法目标。
(三)建立城市管理运行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完善城市运行环境问题的防范、发现、处理和评价等四个环节,实现四个环节的闭合循环。
目前,城管执法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处理两个环节,在城市管理问题的先期防范、处理结果的反馈和评价两个环节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
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另一方面要通过执法前移,有效防范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生;要通过加强对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的监督与评价,督促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主动协调配合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的积极性。
(四)信息通讯技术对城市管理的广泛渗透要求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流程进行再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日趋多元化,目前,许多城市都依托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建立了城市管理平台。
高科技信息通讯技术的运用,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城管执法体制进行新的流程再造。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的优势。
要建立一套与信息化城市管理相适应的城管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能够适应信息化城市管理需要的城管执法队伍,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二、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强化了权力的制约机制;行政执法队伍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在维护城市环境秩序、改善城市面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成为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是,行政执法主体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城市管理机构设置繁多和执法队伍庞大的问题仍然存存,城市执法存在的体制性问题和矛盾仍很突出。
(一)城管执法的职能权限尚未得到科学和明确的界定长期以来,城管机关的权限来源于行政命令,这种方式易造成城管权限膨胀,一些权限的划分缺乏科学依据,程序随意。
有些城市虽然通过政府规章明确了城管执法机关的法律地位,规范了职责权限,完善了执法体制。
但总体来看,城管综合执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系统的、科学的法律规定,特别是职权范围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界定和细化。
不同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存在交叉,综合执法部门与原来的职能部门在职权分割上有许多模糊地带,导致在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原管理部门存在着大量职责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
(二)大城管期待的大协调与部门分割低位协调之间的矛盾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市政、公用、房产、规划、环保、园林、市容、环卫等众多部门,需要城管执法部门与专业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管理的合力,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按照目前的行政运作过程,城管执法协调机构的层级一定程度上必须要凌驾于各专业行政部门的层级才能有效地发挥协调作用。
但是,目前城管执法协调工作主要是部门自主行为,没有在更高层面上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
(三)城管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有一定距离城管执法队伍在经过近年来加强岗位培训,严把进人关口等诸多举措的共同推动下,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但是,作为一支直接与群众、特别是经常与一些特殊人群打交道的执法队伍,仅有严格执法意识和形象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树立更加亲民、爱民的新形象,形成系统化的培训,才能提高整体素质。
要把城管队伍一体化、专业化建设作为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以重塑形象推动执法方式、执法行为的转变,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开辟一条新路。
三、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思考政府管理创新的核心是政府管理职能创新。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改革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制度,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目前,在推进改革实践中,出现一些被领导重视、社会聚焦、媒体关注的问题,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遵循党的十七大提出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把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
(一)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改革城管执法体制,为实施科学的大城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首先,抓住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围绕城管执法职能的快速扩充,完善符合大城管需要的大部制城管机构体系设置,加强城管内部机构建设。
其次,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对现有城管执法队伍逐步进行资源整合,根据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城市管理问题的类型、数量以及分类管理的原则,优化城管队伍结构和设置。
三要根据城管执法职能的扩充情况,在对职能进行整合重组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城管内部机构设置。
要尽量减少内部普通办事机构的数量和人员编制,适当增加专业性技术强的内设业务机构,以适应城管执法日益专业化的需要。
要结合信息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对城管执法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进行改造,有效缩短城市管理事件的处理环节,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和水平。
要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法律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的执法骨干力量,打造专业城管执法队伍;提高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水平。
(二)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权威的高位协调平台要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调沟通、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督查、案件移送受理反馈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城管执法协调的新机制,建立与部门协调相关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推动政府领导主导下的被动沟通协调向部门之间积极主动协调的转变,督促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对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及最终效果展开行政监察,督促和强化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探索建立特约评议员制度,对各有关部门配合城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单位考核、相关负责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的参考,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配合城管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监督与城管执法相互分离,强化城市管理的内部制约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科学界定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界限,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建立市区两级、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市级决策、区县实施的职责,市级城管执法部门着重从结果导向的应急管理向原因导向的长效管理转变,职能进一步聚焦于城市管理反馈、协调、评价领域;区县级城管执法机构作为实施主体,职能进一步聚焦于执法领域,逐步实现监督与管理分离、监督与执法分离、管理与执法分离、监督与评价分离。
通过建立相互制衡、量化考核、科学解决“监督者监督缺位”、“执法者执法不力”等体制性顽疾,提高城市管理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四)加快构筑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要尽快跳出由政府、城管执法机关包揽城市管理问题的束缚,广泛动员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要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产权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管理主体和执法主体及其各自的责任,做到各类主体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途径,在坚持和完善听证制度和陈述申辩制度的基础上,开拓政策倡导、公众游说、诉诸舆论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参与城管执法提供便捷通道。
总结奥运城管自愿者建设经验,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城管自愿者队伍建设,以最大程度结合城管执法资源,降低城管执法成本。
要进一步完善城管进小区管理模式,加强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区保安、社区民警、物业公司及小区居民的沟通与联系,最大程度团结和赢得各方力量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城管职业形象再造,创新城管执法方式要以树立崭新的城管职业形象为契机,改善和创新城管执法方式。
要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中间掀起“我为人民管城市”核心价值理论的大讨论活动,以大讨论达成大共识,增强对职业形象的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