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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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一节:城管工作现状分析在当前城市管理体系中,城市管理者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然而,城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有效履行其职能。

1.违法成本低下:许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对违法者形成了较小的威慑。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从事非法活动。

2.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者过于依赖传统的执法手段,如警告、罚款等,并没有充分利用到科技手段提高效率。

这种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

3.信息沟通不畅: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相对薄弱。

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往往缺乏全面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第二节: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城管工作并提高效益。

1.加强执法力度: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严厉的处罚,对违规行为形成威慑,使城市管理环境更加安全和有序。

2.推动科技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例如,在监控、识别和记录方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便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实现数据共享。

这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城管问题、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灵活调配资源。

4.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城管工作并增强文明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则和法律,并提供渠道让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通过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法律意识和互助精神的培养。

5.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城管工作中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队伍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第三节:城管工作展望通过解决问题的对策,可以改进城管工作并提升其效能。

期待未来城市管理者在以下方面取得更好成绩:1.现代化科技手段广泛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管工作也将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方式,并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问题分析城市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执法过于严苛的问题。

有些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严格,对违法行为往往执行“无情执法”,忽略了人情关怀。

这种做法导致了群众对城管部门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从而增加了社会矛盾和冲突。

其次,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有些城市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规范行为,却忽视了服务群众的本质需求。

他们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并缺乏主动解决问题、倾听民声的意愿和能力。

这给群众带来了很多困扰和不便。

再次,存在权力滥用现象。

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在执行任务时滥用职权,甚至进行欺凌行为。

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也败坏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形象,使得群众对其失去信任。

二、整改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1. 强化培训和教育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通过开展规范执法、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与群众沟通和交流。

2. 推行阳光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应推行阳光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的制度。

通过公开执法记录、权益保护纪实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减少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团队进行监督评估工作,提升长效考核机制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3. 提高行政效能城市管理部门应优化内部管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通过引入数字化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的办事难度。

4. 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社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积极倾听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
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如下:
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职业道德和执法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公正地执行执法任务。

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城管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执法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评估和检查等方式,提高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增加执法力度:加大对城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可以通过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的更新和升级等方式,提高城管执法的实操能力。

4. 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城管执法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提高居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 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引入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违法行为的全天候监控和快速响应。

6.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城管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可以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增加城市居民对城管执法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这些都是加强和改进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建议,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城管执法的水平和质量,维护城市的环境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城市管理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城管工作面临着一些问题,如权力过大、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权力过大引发的问题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增长,城管在维护城市秩序方面必须行使一定的权力。

然而,权力过大往往容易导致滥用职权的问题。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滥用手段执法,以追求私利或者给企业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破坏了城市形象。

针对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加强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

首先,在人员选拔上可以更加严格,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最后,在职能划分上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关系,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二、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城管的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但现实中常有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例如,有些城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缺乏正当理由对市民进行身体搜查等侵犯个人权益的行为。

这种执法不规范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容易造成社会动荡。

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需要加强执法培训和监督。

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来提高城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另一方面,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并设立投诉渠道供市民反映问题。

只有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三、服务意识不强引发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城管人员对待市民态度恶劣、服务不周,导致市民对他们产生抵触情绪。

这种服务意识不强既是管理失职的表现,也影响了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度。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城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市民权益的尊重和关爱。

其次,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先进典型、惩罚违规行为。

最后,在服务方面积极推动“阳光城管”等公开化运作模式,提高服务透明度。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其一,执法不严格是城市管理执法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法规执行不严谨等情况。

例如,在市容环境整治中,一些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城市环境脏乱差。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考评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其二,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城市管理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的复杂性和庞大性,执法工作常常面临资源不足、办案效率低等困境。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率。

其三,执法公正性不足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建立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加强对执法行为和结果的监管,确保执法公正性。

同时,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执法公正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能力。

另外,城市管理执法中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执法权责不清、执法信息不畅通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的权责,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信息的共享和畅通程度,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

总之,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公正性,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第一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

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

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

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

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

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

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面貌逐渐改观。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管理也遇到了许多挑战和问题。

作为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力量,城管部门在实施工作时面临着一些困扰和矛盾。

本文将探讨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缺乏有效沟通机制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缺乏与社区居民和商家之间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很多冲突往往因误解而升级,造成双方互不信任的局面。

这导致了城管行动被误解为简单地“罚款”或“摊派任务”,而忽视了其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改善环境。

针对这个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建立起定期会晤或开放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实沟通内容。

其次,加强培训与教育,宣传传播城管部门旨在服务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以消除误解。

二、执行力度不足在城管行动中,一些管理者或执法人员常常出现敷衍塞责、怕事避事的现象。

他们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城市管理混乱无序。

例如,在占道经营和违建问题上,有些城管人员妥协或漠视问题存在,使得违规行为容易得到纵容。

针对这个问题需加大执行力度。

一方面,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对城管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与工作质量。

三、防范腐败现象由于部分城市管理岗位具有资源配置权和监管权,存在利益输送难题。

某些矛盾纠纷可能通过“灰色关系”解决甚至因此滋生腐败现象。

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往往偏离了公正与公平原则。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机构监察来消除腐败。

首先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倡廉教育并设立投诉渠道;其次是加大反腐力度,对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员严肃追责。

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城管工作需要多样化的技能和知识。

但过去,城管行动主要以“执法”为导向,而忽视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由于缺乏前沿知识和操作指导,城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判断甚至冲突。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重视培训和学习。

市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设立专项基金来支持相关活动。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整改措施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整改措施

城管局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整改措施城市管理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城管局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我们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度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对一些违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导致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例如,对于一些流动摊贩的管理,往往只是采取驱赶的方式,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管理手段单一在城市管理中,过于依赖传统的管理手段,如人工巡查、罚款等,缺乏创新和多元化的管理方式。

对于一些新出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如共享单车乱停放、网络餐饮外卖垃圾处理等,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3、部门协作不畅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

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作不畅的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一些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4、公众参与度低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和参与,但目前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较低,对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够,缺乏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

5、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如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停车位短缺、公共厕所数量少等,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6、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城管队伍中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城管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不能有效地激励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1、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依据,难以做到严格执法。

2、经费投入不足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但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导致一些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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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思考xxx摘要: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

关键词:城管执法政府职能缺陷改进一、城管的发展历史及作用追根溯源,城管的前身其实属于环卫部门。

中国的城市发展历史源远流长。

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马可•波罗行记》中,曾经将临安(今杭州)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

而那个时候,古临安因为城市人口聚居而产生大量的垃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官府就开始招募专人进行清除;清末,警察机关负责对城市清洁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

近代(1929年前后),当时的各地政府还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并开始设立专门的城市环卫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各城市即建立环卫管理机构。

此后,环卫部门的隶属发生频繁变动,分别归属过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

1980年起,城市的环境工作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

改革开放之后,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环境破坏严重。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但当时的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力重叠,职责边界不清,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重复处罚与执法疲软的弊病。

要尽快扭转“一群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局面,还市民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就必须设置一个及时高效的新职能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消除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法律障碍。

199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最早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

之后,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相继成立城管部门。

我们必须客观的承认,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增强了执法威力,市民投诉和媒体关注的很多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市容市貌日新月异。

可见,从发展历史和工作成果上看,城管存在也是合理且必要的。

但是为什么善花有时会结出恶果?两个必要的城市发展主体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冲突?要解开这个迷,必须从矛盾关系上进行分析。

二、当前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乱摆乱卖根难治: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不谈小区街巷,仅在主要街道、休闲广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众多无证流动摊贩利用早、晚期间管理力量薄弱、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利用部分市民贪图便宜、方便的心理,流动设摊,造成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便。

另外,流动摊贩使用三轮车、板车机动性强,逃逸方便,导致执法队员赶到时,他们已经更换了场所。

(二)五小行业难治理:诸如餐饮、加工、洗车、修理、娱乐之类的五小行业,存在规划滞后,环境卫生差,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多,经营面积小等问题,这些行业沿街摆设,超门店经营,卫生设施不全,油烟排放差,脏、乱、差现象严重,同时还存在不同的食品安全隐患。

从业者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外来人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进行长效管理难度大(三)违章建筑难拆除:违章搭建是影响城市面貌和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城管执法的突出问题。

从违法建筑的动因来看,经营户为增加收入乱搭建、居民住户为增加居住空间而乱搭建。

基本上两种规律,一是效仿,认为人家能搭我为什么不能,二是违法搭建投入与拆除难度成正比,越是投入资金人力多的违法建筑越是难拆除。

(四)部门之间难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面大量广、情况复杂,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种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其他部门总能找出推脱的理由。

在执法中往往存在“有利互相争,无利相互推”的现象,使城市管理的相关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

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

从我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

某些单位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

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

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

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

目前,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性。

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

第二,动态性。

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

第三,反复性。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

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

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

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4、执法力量薄弱。

城管执法队伍既有公务员,又有事业人员,更多的是协管员。

各地城市规模迅猛扩大,但执法力量并未有明显增加,正式职工与协管员比例一般都在1:3-6,因此在做到长效管理方面,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

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

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

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

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

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

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

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四)、执法保障不足1、法律保障不足。

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顾名思义是把某些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或部分集中起来行使。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2]17号文件要求,目前在城管范围比较规范又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涉及4个部门(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市政、园林、公用、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等)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几百款罚则,这中间,既有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及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也有省级人大、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还要顾及地方上人大、政府、部门的一些规定。

且有些法律、法规、规章不尽完善,操作性差或相互打架,罚则不尽一致,或者只有禁止条款,没有处罚条款,给执法工作带来难度,如大型户外广告的认定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对未经批准占道广告的处罚按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与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规罚幅就不一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行政执法无可适从。

2、人员保障不足。

要管理,就必须有人,人员保障也是城管执法最基本的保障。

城市规模有大小,层级有区别,区域有差异,经济水平有落差,管理任务有轻重,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城管执法人员才算科学合理,至今没有一个定论。

目前一些部门凡有核定编制的,一般都按照人口多少,地域范围大小,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来确定。

如公安干警的配置一般按照辖区总人口的万分之十一确定,消防人员则为城市人口的万分之四,学校教职员工配置根据高中、初中、小学学生数确定一个基数后,再按照城市、县镇、农村加减不同的系数。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编制如何确定,现在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是以城市人口的万分之六——八较为适宜,笔者也同意这个观点,但在具体确定人员编制时,还应考虑诸多因素,如城市规模大小、人口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外来人口数量等。

一般说,大中城市人口集聚度高,经济发达的则可取低限,小城市,人口集聚度低的则应取高限。

总之,合理确定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是保证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的基础条件。

在人员保障问题尚有一个问题亟待引起注意,就是人员性质问题,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但在各地实施中,几乎都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行政与事业混编、混岗,这既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又给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带来许多难题。

3、经费保障不足。

经费保障涉及机构运作的三要素“人、财、物”中的二项,可见其重要性,财、物的保障主要是经费的保障。

从城管执法经费来看,主要有这么几大块,一是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二是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办案经费、交通差旅、设施维护保养等;三是专项经费,包括设施更新、设备添置、专项整治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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