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沪高法[2006]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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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沪高法[2006]192号)上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庭:为规范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经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论证,就裁判文书中有关内容的表述问题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现下发供各法院在制作民事裁判文书时参考。
附:《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年6月22日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第一审裁判文书(一)案号同一案件需就不同情况出具数份同类型裁判文书的,应于案号部分予以区别。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具体行文格式应为:“案号+序号”。
如:(2006)××初字第1号案件出具了多份裁判文书,其首份文书的案号表述为:“(2006)××初字第1-1号”。
以后文书的案号依次为“(2006)××初字第1-2号”等,依此类推。
若在制作第一份文书时,对其后是否出具同类文书无法预计的,亦可直接用案号,即“(2006)××初字第1号”。
在制作第二份同类型裁判文书时,则按上述方式表述案号,即“(2006)××初字第1-2号”。
(二)首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诉讼文书样式的要求,表述当事人基本情况应力求准确、简明。
1、自然人(1)有曾用名的,应予以表明。
具体行文格式为:“原告×××(曾用名×××)”。
法律文书写作陈卫东

法律文书写作陈卫东法律文书写作陈卫东篇一:法律文书写作教学大纲《法律文书写作》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instrumentswritingcurriculum课程编码:013a1150学时:36学分:2.0一、课程教学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法律文书写作是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性。
本课程既是一门应用写作课,课程讲述的写作知识必须符合一般的写作规律,同时它又具有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而且这些法律的特定要求既涉及程序法又涉及实体法,因而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
二是实用性。
从事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其中有的是启动法律活动的手段,有的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有的是法律活动的实录。
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
三是技能性。
学习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法律文书的各种写作知识,而且要求学生不断提高其实际操作的技能:在掌握了文书写作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到能用会写。
因此,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
在课程考核中,也应把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学生的主要内容。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在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和要领的基础上,切实注意指导学生实际的操作和演练。
根据本课程安排的写作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实际运用,并逐步达到会写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四、课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总学时数:36)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36学时,包括指导学生写作练习的学时。
第1章总论(4学时)1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a)12法律文书的沿革(B)3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a)4法律文书的作用(B)5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a)第2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5学时)1概述(a)2立案、破案文书(c)3强制措施文书(c)4延长羁押期限文书(c)5侦查终结文书(B)6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c)第3章检察机关的检察文书1概述(a)2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c)3强制措施文书(c)4刑事案件起诉、出庭文书(a)5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文书(c)6复议、复核案文书(c)第4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1概述(a)2刑事判决书(a)3刑事裁定书(a)第5章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1概述(a)2民事裁判文书(a)3行政裁判文书(a)第6章监狱法律文书1概述(c)2监狱常用法律文书(c)第7章律师实务文书1概述(a)2诉状类文书(a)3其他常用法律文书(B)第8章仲裁文书、公证文书1仲裁文书(B)2公证文书(B)第9章笔录教学重点6学时)4学时)(4学时)(1学时)(5学时)(2学时)(2学时)2((1概述(a)2常用的笔录(B)第10章法庭演说词(3学时)1辨护词(a)2代理词(a)五、主要教材及参考书1、理论课教材陈卫东法律文书写作[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XX2、主要参考文献:[1]王重高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2]宁致远法律文书写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刘洁、刘玉莲司法文书写作指南[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4]熊先觉司法文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5]高玉成中国司法文书教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六、考核方式以闭卷考试为主,结合平时考勤、作业综合评定成绩。
(行政文秘)法律文秘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码:F1A010适用专业:法律文秘专业教学学时:6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时数45 学时课程性质:职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总体说明部分一、课程概说法律文书写作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
该课程是为培养和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的业务能力而开设的一门应用写作课。
二、课程教学目的要求教学目的: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教学要求:⒈正确认识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任务及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与结构,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法律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及其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⒉在认清本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条件下,集中精力指导学生学习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并要求学生逐步达到能用会写常用法律文书的程度。
⒊要处理好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三者的关系。
为此应引导学生善于把法律文书的总论部分和文体分论部分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总论成为文体分论的理论概况和指导,文体分论又成为总论的演绎和具体说明。
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渗透。
⒋在引导学生学好法律文书写作知识和要领的基础上,切实注意指导学生实际的操作和演练。
根据本课程安排的写作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实际运用,并逐步达到会写常用的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三、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两个方面,即系统讲授课程的知识和指导学生实际进行写作演练方面。
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学习法律文书的总论知识和各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学生的写作练习须给以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指导,要避免单纯的重复文字教材的内容,而忽视对学生写作练习的指导。
应提供一定的案件实例素材,要求学生写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四、考核形式考核方式:完成两篇法院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两篇律师实务的文书写作练习,以此作为期末考试分数的70%,平时表现和作业占30%。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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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正文:----------------------------------------------------------------------------------------------------------------------------------------------------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行政文书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立卷归档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书处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含专门法院)除诉讼文书以外的各种行政文书(含党、政、工、团等文书)的立卷归档。
第二章行政文书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第四条凡是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材料,均属必须归档范围。
1.上级法院,上级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含转发本院文件)本院需要贯彻执行的,检查本地区、本院工作形成的,以及任免、奖惩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领导人讲话。
2.本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以及召开各项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院制发(含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件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制件。
4.本院(含院内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报告、总结、统计报表和条例、办法、章程、制度、简则等重要文件材料。
5.本院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及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信件、电报、电话记录等重要文件材料。
裁判文书,法律文书,司法文书区别

裁判文书,法律文书,司法文书区别篇一:-司法文书课程标准陇东学院法学专业课程标准司法文书说明:1.课程性质《司法文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2.教学目的本课程以基本的写作理论为指导,按照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有关要求,讲述各类司法文书的性质、特点、作用和写作要领,并通过学生的实际练习,使学生基本掌握司法文书及其他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学生写作各类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
3.教学内容本课程理论部分主要讲授司法文书的概念、特征、各类司法文书的制作要素与基本要求。
实训部分主要让学生训练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和诉状、法庭演说词等其他常用法律文书的基本写作格式与技巧。
4.开课时间、学时、学分第5学期,共36学时,2学分。
5.教学方法与要求(1)改变《司法文书》教学重格式轻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结合教学内容及目的,在讲透司法文书写作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并通过让学生多看、多分析、多练习的方法,让学生较轻松地把握司法文书及其他一些常用诉讼文书的写作技巧。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3)司法文书教学要与民诉实训、模拟审判等课程衔接,指导使用《法硕》教学软件。
6.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第一章司法文书的概念、特征(4课时)本章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对司法文书概念、特征等问题的分析,明确司法文书与其他公文的联系和区别,并把握司法文书的显著特征。
本章重点与难点:司法文书的特点第一节司法文书的概念和种类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1.法律文书的概念2.法律文书的种类二、司法文书的概念和种类1.司法文书的概念2.司法文书的种类第二节司法文书的主要特点一、主旨的鲜明性二、材料的客观性三、内容的法定性四、形式的程式性第二章司法文书的制作要素与基本要求(8课时)本章教学目的及要求:通过学习把握司法文书制作的主旨、选材、格式、叙事、说理、说明的要求,为学习制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各种重要的司法文书打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相关表述及依法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相关表述及依法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03.06•【文号】法〔2015〕57号•【施行日期】2015.03.06•【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相关表述及依法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通知法〔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现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裁判文书中“上诉、复议、国家赔偿申请”内容的表述、及时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工作予以统一规范,通知如下:一、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做出的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中涉及“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的内容统一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裁定),可以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X人民法院”。
二、人民法院做出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的决定书、裁定书中涉及“申请复议”的内容统一表述为:“如不服本决定(裁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裁定书)之日起XX日内(依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通过本院向XXXX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XXXX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人民法院做出的不予受理案件决定书、国家赔偿决定书以及因程序性驳回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书涉及“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内容统一表述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本院向XXXX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也可以直接向XXXX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
四、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办理接收登记,出具接收单据,并自接收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教学大纲一、《法律文书写作》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231103(二)课程英文名称:Legal document writing(三)开课对象:法学院各专科专业(四)课程性质:法律文书课是学法学专业专科阶段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
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五)教学目的: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基础理论、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决文书、监狱法律文书、仲裁文书、公证文书、诉状类文书等几个部分(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学时数:32学时学分数:2学分(八)教学方法:以多媒体教学手段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及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第一章总论教学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从总体上了解法律文书的性质、概念、特点、学习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从宏观上了解并掌握法律文书共同的写作基本要求,为今后学习各种法律文书的具体写作知识和要领打下基础。
1、法律文书的特点;2、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法律文书概述一、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二、法律文书的沿革三、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四、法律文书的作用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写作要素与基本要求一、法律文书的主旨与写作要求二、法律文书的材料与写作要求三、法律文书的结构与写作要求四、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与写作要求五、法律文书的语言写作要求考核要求:1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1.1法律文书的概念(识记)1.2法律文书的类别(领会)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2.1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识记)2.2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领会)3法律文书的作用3.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识记)3.2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领会)4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4.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识记)4.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叙事清楚,材料真实;依法说理,折服有力;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6.28•【文号】法[2016]221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请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6月28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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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教学内容第一节概述一、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二、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的分类第二节民事裁判文书★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对民事判决书的写作内容已有明文规定,即“(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需要强调的是,诉讼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文字简炼。
事实和证据部分应将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有关事实、证据和诉辩主张予以准确概括,突出争执焦点,而后有针对性地写明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
理由部分要注意依法论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力求注意加强事理分析。
判决结果要求作到明确、肯定、具体、完整。
另外,诉讼费用负担不属于判决结果的范围,应另起一段写明。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
应依次写明:(1)标题。
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
(2)案号。
由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民初字第××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原告×××与被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
写明:(1)事实。
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经审理查明……。
”(2)理由。
写明:“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
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3)判决结果。
3.尾部。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主要作用在于能及时纠正第一审民事判决中的错误,避免错误判决的生效,或使正确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能得以维持,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制作格式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应当着重写明的是二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以及对上诉理由的评断。
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
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民终字第××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上诉人×××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或者“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
写明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主文:(1)维持原判的,写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全部改判的,写为:“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改判的内容)。
”(3)部分改判的,写为:“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三、……(改判的内容)。
”(4)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为:“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加判的内容)。
”3.尾部。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最后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
三、再审民事判决书★四、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民事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同于当事人诉外的“私了”。
因此,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葛,应当简写事实,不写理由。
重点是写明协议内容和对协议的确认。
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开头,然后分项写明具体协议内容,最后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或者“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要求达到明确、具体、完整。
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同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范畴,但二者也有区别:第一,适用的条件不同。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第二,体现的意志不同。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第三,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
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第四,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1.首部。
写明标题、案号、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由。
2.正文。
写明:(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2)协议内容。
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开头,然后分项写明具体协议内容。
(3)协议确认。
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或者“上述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3.尾部。
写明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然后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署名,写明调解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最后由书记员署名。
五、民事决定书★六、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的概念、适用范围、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不予受理起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驳回起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按撤诉处理;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等。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比较简单,,着重应当写明裁定的理由和裁定结果。
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1.首部。
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2.正文。
写明案由、事由、理由和裁定结果等四项:(1)不予受理起诉的,写为:“××××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写为:“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或不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或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3)驳回起诉的,写为:“……(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