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
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 规范原文)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 年前。
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
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
92 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 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 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
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
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
民事案件的法律判决文书(3篇)

第1篇(2021)XX民初字第XXXX号原告: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1234。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五,男,1982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六,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张三与被告王五于2020年5月1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张三向王五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止,利率为月利率2%。
协议签订后,张三于当日向王五支付了借款本金10万元。
然而,至2020年11月1日,王五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为此,张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五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被告王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辩称:原告张三所诉借款事实属实,但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调整利率。
二、法院审理情况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就利率问题存在争议。
经法院审理查明:1. 原告张三与被告王五于2020年5月1日签订的《借款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2. 关于利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利率的具体标准。
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月利率为2%,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故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3. 被告王五辩称利率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规范文件

裁判文书规范文件一、开头部分。
1. 案号与标题。
案号就像是裁判文书的身份证号码,独一无二。
得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得清清楚楚,可别搞混了。
标题呢,要简单明了地说出这是个啥案子,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之类的。
就像给这个案子取个大名,让人一眼就知道个大概。
2. 当事人信息。
这部分啊,得把当事人的情况详细说说。
原告是谁,被告是谁,就像介绍故事里的角色一样。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这些基本信息一个都不能少。
要是有单位作为当事人,那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也要写准确。
这就好比你给朋友介绍两个人认识,得把关键信息都说全乎了。
二、事实部分。
1. 原告诉称与被告辩称。
先说说原告的想法。
原告就像一个讲故事的人,把他觉得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自己受到了什么委屈或者损失,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这部分要用原告自己的话来写,当然也要整理得有条理。
然后是被告的说法。
被告也有权利为自己辩解呀,他可能觉得原告说的不对,或者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情况。
把被告的这些辩称也好好记录下来,这就像是一场辩论比赛,两边的观点都要呈现出来。
2. 法院查明事实。
这可是裁判文书的重头戏呢。
法院就像一个真相探寻者,要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
证据是这个环节的关键,就像侦探破案要找线索一样。
把各种证据摆出来,是合同、证人证言还是物证之类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梳理出事情的真实经过。
这个过程要写得清清楚楚,让读者能像看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原出来。
三、理由部分。
1. 法律适用。
法律就像是一把尺子,用来衡量这个案子里谁对谁错。
在这部分要明确说出这个案子适用哪些法律条文。
比如说,要是合同纠纷,那就得找到合同法里相关的条款。
不能乱点鸳鸯谱,要用准确的法律条文来支持后面的判决结果。
这就好比做菜要按照菜谱来,用对了调料才能做出美味的菜肴。
2. 逻辑推理。
这里要把法院是怎么从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得出结论的过程讲明白。
不能凭空得出结论,要一步一步地推理。
比如说,因为被告做了某个行为,这个行为违反了某条法律规定,所以被告要承担某种责任。
民事判决书写作

民事判决书写作民事案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私人之间的争议,需要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解决。
而民事判决书是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书面记录。
在撰写民事判决书时,需要注意一些要素和特定的格式。
首先,民事判决书应该以一个明确的标题开始,标明该案件的涉案方以及案件的性质。
例如,“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之间的汽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
接下来,判决书的正文应该是以一个开头段落为引子,概括案件背景,包括涉及的法律条款、争议焦点以及当事人的主张。
这个段落应该简明扼要地介绍案件的重点信息,为后续的分析和判断提供背景资料。
然后,判决书的正文需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
在每个段落中,可以分别评述当事人的主张、证据以及法院对此的认定和解释。
特别是在引用法律条款或者法律解释时,需要用斜体或者加粗字体来突出,并在文中解释其适用程度。
在正文的主体部分,法院需要对争议问题进行判断和分析,并分别给出原告和被告的胜败理由。
有时候,法院还需要进行案件的事实认定,例如对证据的权重进行评估,并根据证据来作出合理的推断。
这一过程一般是基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文件或物证。
所有判断和推断需要以合理和客观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判决结果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在判决书的结束部分,法院应该明确判决结果以及相应的理由。
判决结果应该包括对争议问题的明确答复以及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
判决书的结尾还需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供上诉的途径和截止日期。
此外,判决书的格式也需要符合特定的规范。
一般来说,判决书应该采用标准的正式文书格式,包括标题、开头段、正文、结尾段等部分。
在整篇判决书的排版中,应该注意段落之间的转换以及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语言结构。
总之,撰写民事判决书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
只有确保语句通顺、排版整洁美观,按照逻辑顺序和特定格式进行编写,才能准确表达判决结果,保障文书的法律效力。
同时,法院也要注意使用客观公正的语言和态度,确保全文表达流畅,避免影响阅读体验。
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第一章案件基本情况第一节案号本案原告××,被告××,案件编号为×××。
第二节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原告诉称:×××。
故请求本院判决:×××。
被告答辩称:×××。
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节事实和证据本案事实和证据如下:1.×××。
2.×××。
3.×××。
4.×××。
5.×××。
6.×××。
7.×××。
8.×××。
9.×××。
10.×××。
以上事实和证据均已清楚、充分地在庭审中予以认定。
第二章法律适用和裁判理由第四节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诉请本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元。
本院认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本院认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本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元给原告。
第五节被告的反诉被告未提出反诉。
第六节案件的处理结果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赔偿金××元给原告。
2.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反诉全部驳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书记员:×××二〇××年××月××日本文仅为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不涉及任何真实案件情况。
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样本

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样本民事判决书格式要写原告基本情况。
被告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写明判决的理由。
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为您推荐】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民事判决书是法院按照规范的程序审理案件之后作出的处理决定,根据审理的程序可以将其分为一审、二审等多种类型民事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样本,供大家参考。
▲民事判决书格式规范样本××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建初字第256号法定代表人刘××,开发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补偿安置协议书等书证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住进安置房后理应腾让过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腾让过渡房的请求应予支持。
被告以未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等为由,不腾让过渡房的主张,不予支持。
被告未腾让过渡房引起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时解决与拆迁相关的问题,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张×负担。
审判员:李××审判员:管××199×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万××(××××)×民再字第××号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院判决书的撰写规范与要求
法院判决书的撰写规范与要求法院判决书是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的书面表达,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为了保证判决书的准确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司法机关对判决书的撰写有着一系列的规范与要求。
本文将从判决书的结构、语言表达和格式等方面探讨法院判决书的撰写规范与要求。
一、结构规范判决书的结构是其内容的框架,合理的结构能够使读者清晰地了解案件的事实、争议焦点和判决结果。
一般来说,判决书的结构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标题:判决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身份,以便读者能够迅速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2.引言:引言部分应包括案件的基本背景、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的主张,为后续的事实陈述和理由阐述做好铺垫。
3.事实陈述:事实陈述部分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描述,应包括当事人的主要诉求、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事实陈述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无关的描述,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
4.理由阐述:理由阐述部分是对案件争议焦点的分析和裁决依据的解释。
在理由阐述中,应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先例,以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应注意逻辑严密、论证有力,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判断。
5.判决结果:判决结果部分是对案件最终裁决的表述,应明确、具体,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执行期限和方式。
二、语言表达规范判决书的语言表达应准确、简练、规范,以确保法律意义的准确传达和读者的易读性。
以下是一些语言表达规范的要求:1.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判决书是法律文书,应使用准确的法律术语,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术语的用词准确,不得曲解或滥用法律术语。
2.句子结构简练:判决书的句子结构应简练明了,避免过长和复杂的句子。
句子应具有主谓宾结构,避免使用过多的从句和修饰语,以保证读者能够迅速理解句子的意思。
3.段落分明:判决书的段落应分明,每段应围绕一个主题展开,避免出现内容杂乱、逻辑混乱的情况。
同时,应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和衔接,使文章的结构更加紧凑和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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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事判决书格式要求导语:民事判决书是指对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所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③判决结果,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以下具体的相关内容吧。
民事判决书格式要求1、灵活性。
各类民事案件之间、相同种类的具体案件之间千差万别,不能等同划一,因此民商事判决书也不能千篇一律,完全拘泥于固定格式,不能千案一格式,而应在规范的基础上灵活创新。
2、准确性。
准确性是针对司法判决用语而言。
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含义有四:一是遣词用句严谨,不生歧义;二是用词客观持中,不使用形容词,不能淡化或夸张涉案情节;三是语言简练精确,无赘语病句;四是语句规范,无俚语方言或攻击性词语。
3、规范性。
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订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让各地法院参照使用。
民事判决必须符合二个规范要求:一是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首先要求文书字体规范,其次要求标点符号规范。
技术规范还要求数字规范,即按照《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司法文书的特点,正确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
二是印制规范。
印制规范首先是要求文书用纸规范,其次是要求文书版式规范。
印制规范最后是要求装订规范,即司法判决正文为两页以上的,应使用在左空处粘贴的方法,不能用订书机装订。
规范严谨的司法判决必须符合上述标准。
4、公开性。
公开审判是宪法性原则,民事判决书作为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当然应当体现公开审判的原则。
5、法律性。
司法判决是法官书写的具有很强法律性的专业性文书,是法院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法律文书。
因此,判决书的语言必须是规范性的法律用语,即通常所说的“法言法语”。
民事判决书的格式结构格式:1、标题和编号。
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改进,民事裁判文书作为法官裁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民事裁判文书的规范和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作规范及样式。
一、纸张规格和字体要求民事裁判文书应使用A4纸张,以保证文书的整洁和易读性。
字体方面,一般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
标题、小节和正文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字号以突出层次。
二、文书格式设置1. 页面设置每一页上方留出5厘米的空白,左右两侧留出2.5厘米的空白。
正文部分从上边留白开始编写。
2. 标题设置标题应居中于页面,使用加粗字体,并采用适当的字号,以与正文区别开来。
3. 段落设置每一段开头空两个字符,首行不空格,段落之间空一行。
4. 缩进设置正文应采用首行缩进2字符的格式,每个段落都需要缩进,以使文书整洁。
5. 内容排序民事裁判文书的内容要按照特定的顺序编排,包括标题、案由、诉讼参与人信息、事实陈述、争议焦点、理由及裁判结果等。
6. 表格设置若文书中需要插入表格,表格的样式要与整个文书相一致,行列的边框需清晰可辨。
三、语句表达和用词准确性1. 语句通顺民事裁判文书的语句应通顺、简练,避免冗长和繁琐的表达方式,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文书内容。
2. 用词准确性在撰写民事裁判文书时,应使用准确、规范的法律术语,并避免使用生僻词汇或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
四、标题和小节的设置为了突出文书内容的层次结构,可以根据需要设置适当的标题和小节,以更好地分隔不同的段落和主题。
但是,在标题和小节中不要使用“小节一”、“小标题”等词语,而应直接使用简明扼要的概括性词语。
五、其他注意事项1. 文书密封和页码完整的文书应加盖法院公章,并在每一页的右下角标注页码,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附件和引用材料如有需要,可以在文书中附上相关的附件和引用材料,并在文末准确注明附件和引用材料的名称和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篇一: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结合我省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分写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写作规范适用于依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制作的各类案件判决书和维持原判或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制作其他裁定书、调解书、司法赔偿类法律文书应予参照执行;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裁判文书。
第二章写作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一、首部第三条裁判文书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书种类、案号、公诉(抗诉)机关名称、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等内容。
第四条法院名称应与院印一致。
但基层法院名称前应冠“××省”;案件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冠“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案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序号组成。
同一案件需制作多份裁定书的,以在案号后用连接号连接1、2、3…的方法依次编列分号。
第六条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书样式的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缺项。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外国人的,应按护照中外文姓名、国籍、住址和护照号码等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国内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
诉讼参与人(参加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按照其入境时所持证件写明其基本情况。
如在内地有经常居住地或暂住地,应予写明;住址在台湾的,应在其住址前冠“台湾地区”。
第七条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从业律师事务所名称;两名代理人或辩护人属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应分段表述。
第八条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后、姓名(名称)前括号注明其曾经诉讼地位。
一审(原审)裁判文书遗漏诉讼参与人(参加人)基本情况必列事项的,二审(再审)裁判文书应予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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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文)发布!快来学学怎么写判决书~活着的法律2016年7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本次发布的一共568个,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书样式463个,当事人所用的文书样式105个,其中亮点众多。
据悉,这两份文件将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
本期推文为大家呈现《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部分。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指导全国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提高文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素▎文书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包括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
▎正文包括首部、事实、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尾部。
首部包括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事实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及事实;理由是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分析评述,阐明理由;裁判依据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所依据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条文;裁判主文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实体、程序问题作出的明确、具体、完整的处理决定;尾部包括诉讼费用负担和告知事项。
▎落款包括署名和日期。
二标题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构成,例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案号”。
(一)法院名称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的文字一致。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名称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除外。
涉外裁判文书,法院名称前一般应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案件当事人中如果没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地方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标题中的法院名称无需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案号案号由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组成。
案号=“(”+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案号的编制、使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等执行。
三正文(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地位和基本信息。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姓名、性别等身份事项以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为准。
当事人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当事人住所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准;离开户籍所在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连续两个当事人的住所相同的,应当分别表述,不用“住所同上”的表述。
3.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代理人为单位的,写明其名称及其参加诉讼人员的基本信息。
4.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经营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写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当事人是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写明字号)合伙人”。
5.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应写全称,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
7.当事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写明其经过翻译的中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并用括号注明其外文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外国自然人应当注明其国籍。
国籍应当用全称。
无国籍人,应当注明无国籍。
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在姓名后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
外国自然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以其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其注册登记文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8.港澳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当事人的住所,应当冠以“台湾地区”。
9.当事人有曾用名,且该曾用名与本案有关联的,裁判文书在当事人现用名之后用括号注明曾用名。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裁判文书应当列明变更后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前姓名或名称无需在此处列明。
对于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事实,在查明事实部分写明。
10.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继受人参加诉讼的,诉讼地位从其承继的诉讼地位。
裁判文书中,继受人为当事人;被继受人在当事人部分不写,在案件由来中写明继受事实。
11.在代表人诉讼中,被代表或者登记权利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采取名单附后的方式表述,“原告×××等×人(名单附后)”。
当事人自行参加诉讼的,要写明其诉讼地位及基本信息。
12.当事人诉讼地位在前,其后写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两者之间用冒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之后,用逗号。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在当事人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其他基本情况。
有两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分行分别写明。
2.当事人委托近亲属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列在第一位,委托外单位的人员或者律师等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列在第二位。
3.当事人委托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及其工作人员身份。
其身份信息可表述为“该单位(如公司、机构、委员会、厂等)工作人员”。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律师、基层法院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法律服务所的名称及执业身份。
其身份信息表述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属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写明法律援助情况。
5.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当在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写明住所。
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并在住所之后注明具体由何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
6.委托诉讼代理人变更的,裁判文书首部只列写变更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对于变更的事实可根据需要写明。
7.委托诉讼代理人后用冒号,再写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
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后用逗号。
(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1.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先写原告,后写被告,再写第三人。
有多个原告、被告、第三人的,按照起诉状列明的顺序写。
起诉状中未列明的当事人,按照参加诉讼的时间顺序写。
提出反诉的,需在本诉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反诉原告、反诉被告。
反诉情况在案件由来和事实部分写明。
2.二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先写上诉人,再写被上诉人,后写其他当事人。
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和顺序写明。
被上诉人也提出上诉的,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用括号注明原审诉讼地位。
3.再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
其他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等。
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之后,用括号注明一审、二审诉讼地位。
抗诉再审案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应当写明抗诉机关(再审检察建议机关)及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诉讼地位。
案件由来部分写明检察机关出庭人员的基本情况。
对于检察机关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而依职权启动程序的案件,应列明当事人的原审诉讼地位。
4.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
“被告”之后用括号注明原审诉讼地位。
5.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并用括号注明当事人在执行异议程序中的诉讼地位。
6.特别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
有被申请人的,应当写明被申请人。
选民资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起诉人”。
7.督促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有权利申报人的,表述为“申报人”。
申请撤销除权判决的案件,当事人表述为“原告”“被告”。
8.保全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
9.复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
10.执行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异议案件,提出异议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异议人”,异议人之后用括号注明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亦应分别列明。
案外人异议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表述为“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四)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1.案件由来部分简要写明案件名称与来源。
2.案件名称是当事人与案由的概括。
民事一审案件名称表述为“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
诉讼参加人名称过长的,可以在案件由来部分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其简称,表述为“(以下简称×××)”。
裁判文书中其他单位或组织名称过长的,也可在首次表述时用括号注明其简称。
诉讼参加人的简称应当规范,需能够准确反映其名称的特点。
3.案由应当准确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
经审理认为立案案由不当的,以经审理确定的案由为准,但应在本院认为部分予以说明。
4.民事一审案件来源包括:(1)新收;(2)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3)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4)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立案受理;(5)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6)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7)其他人民法院移送管辖;(8)提级管辖。
5.书写一审案件来源的总体要求是:(1)新收、重新起诉的,应当写明起诉人;(2)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本院提级管辖的,除应当写明起诉人外,还应写明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报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日期或者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下级法院报请移送)日期,以及上级法院或者本院作出管辖裁定日期;(3)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上级法院指令受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移送管辖的,应当写明原审法院作出裁判的案号及日期,上诉人,上级法院作出裁判的案号及日期、裁判结果,说明引起本案的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