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完整版)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

完整版)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汇总第一篇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章道路工程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为行业标准。
2.北京市标准制定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1-95)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2-95)。
3.上海市标准制定了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天津市标准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道路工程)(TBJ 101-91)。
5.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参照GB -96)为国家标准。
第二章桥梁工程1.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2-90)为行业标准。
2.北京市标准制定了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2-95)和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3-95)。
3.上海市标准制定了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天津市标准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桥梁工程)(TBJ 102-91)。
第三章给水排水工程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为行业标准。
2.北京市标准制定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 01-13-95)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 01-24-95)。
3.上海市标准制定了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天津市标准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排水工程)(TBJ 103-91)。
5.国家标准参照GB -97制定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四章污水处理厂工程天津市标准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污水处理厂工程)(TBJ 104-91)。
第二篇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89)为行业标准。
2.武汉市制定了燃气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乌鲁木齐市标准制定了城市燃气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WJ 101-97)。
第三篇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8-90)为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邮政编码:100028),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牡丹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吴文伟吴其伟刘竞张沛君仲维昆栗绍湘周建勋吴世新孙盛杰李军华王沛1总则为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进行科学、统一和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为目的。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制定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城市道路city roads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道路清扫road sweeping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道路保洁road cleaning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道路冲洗road washing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road visible waste and dirt density在道路上一定而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
市政工程规范大全。

市政工程规范大全。
以下是市政行业现行规范的完整列表:1.〖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2.〖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4.〖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5.〖CJJ8-99〗城市测量规范6.〖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7.〖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8.〖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9.〖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10.〖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11.〖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12.〖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13.〖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4.〖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5.〖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16.〖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17.〖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18.〖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9.〖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20.〖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21.〖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2.〖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23.〖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24.〖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25.〖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6.〖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27.〖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28.〖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29.〖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30.〖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31.〖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32.〖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33.〖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34.〖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35.〖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36.〖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37.〖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38.〖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39.〖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这些规范涵盖了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交通、生活垃圾处理、供热、燃气、照明、公园、防洪等。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27-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27-2012](https://img.taocdn.com/s3/m/2f90e305aaea998fcc220e76.png)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CJJ27-2012 913目录1总则2基本规定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1 一般规定3.2 废物箱3.3 垃圾收集点3.4 公共厕所4环境卫生工程设施4.1 一般规定4.2 垃圾收集站4.3 垃圾转运站4.4 垃圾、粪便码头4.5 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4.6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7 其他垃圾处理设施5其他环境卫生设施5.1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5.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5.3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5.4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1总则总则1.0.1 本条款说明了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强调了环卫设施的必要性和目的性。
1.0.2 为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将适用范围从城镇扩大至农村地区。
本标准中涉及的范围概念有城乡、城市、城镇、镇(乡)、镇(乡)建成区、农村、村庄等。
其中城乡包括城市和镇(乡);镇(乡)包括镇(乡)建成区和农村;城镇包括城市和镇(乡)建成区;农村的村民聚集区为村庄。
1.0.3 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0.1 该标准适用于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与城市、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尤其是要与城市详细规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以便于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0.2 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时应考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系统性,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保证。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生活废物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而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是生活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规定了各种环境卫生设施应统一进行规划和设置,并要因地制宜。
2.0.4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保持一致。
(完整word版)环境保护专业术语解读

(完整word版)环境保护专业术语解读环境保护专业术语解读1、黑臭水体:所谓黑臭是有机污染的一种极端现象,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一种现象。
黑臭状态是水体的一个极端状态,其本身的特点也与其他状态有很大不同。
其理化环境表现为强还原性质,有机无机污染极其严重,水体有异味,已经不适合水生生物生存,水生植被退化甚至灭绝,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只有少量耐污种存在。
食物链断裂,食物网支离破碎,生态系统结构严重失衡,功能严重退化甚至丧失。
2、河长制: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一种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3、湾长制:“湾长制”是青岛市政府发布的海湾管理保护措施,是青岛在海湾管理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
2017年9月14日,青岛在全国率先推行“湾长制”。
“湾长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逐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4、BOD 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的缩写)地面水体中微生物分解有机物的过程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的量,称生化需氧量,通常记为BOD,常用单位为毫克/升。
COD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的缩写)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氧化剂的量,常用单位为毫克/升,通常记为COD。
二者的比较:COD的测定不受水质条件限制,测定的时间短。
但是COD不能区分可被生物氧化的和难以被生物氧化的有机物,不能表示出微生物所能氧化的有机物量,而且化学氧化剂不仅不能氧化全部有机物,反而会把某些还原性的无机物也氧化了。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对于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术语进行规范和标准化,以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能够统一理解和使用这些术语,从而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 城市市容环境。
城市市容环境是指城市的整体环境面貌和风貌,包括建筑物、道路、绿化、广场、河流、湖泊等各个方面。
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可以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也有利于吸引外来游客和投资者。
2. 城市环境卫生。
城市环境卫生是指城市中的各种公共环境的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设施等。
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传播,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术语标准的重要性。
术语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统一的术语标准可以避免由于术语理解的混乱而导致的沟通不畅和工作效率低下。
其次,术语标准可以提高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各种术语。
最后,术语标准可以促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的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市容环境的相关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包括建筑物、道路、绿化、广场等方面的术语;二是对于环境卫生的相关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包括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术语。
5. 术语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术语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吸取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经验和成果,经过专家学者的讨论和论证,最终确定并发布。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术语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术语的使用准确、规范。
6. 结语。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对于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统一的术语标准,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创建卫生城市的标准

创建卫生城市的标准首先,城市环境卫生是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城市环境卫生的标准应包括道路清洁、公园绿化、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
道路清洁要求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没有乱倒垃圾和污水积淤现象;公园绿化要求城市公园绿树成荫,花草葳蕤,环境清新;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市民能够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分类投放垃圾,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其次,城市公共设施的卫生是卫生城市的重要保障。
城市公共厕所、垃圾箱、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健康。
因此,城市公共设施的卫生标准应包括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箱的定期清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等方面。
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内部整洁干净,无异味和脏乱现象;垃圾箱的定期清理要求垃圾箱定期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要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出现污水外溢现象。
最后,市民卫生意识的培养是创建卫生城市的重要环节。
市民自觉遵守卫生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卫生城市建设的基础。
因此,城市卫生标准还应包括市民卫生意识的培养。
市民应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等,共同维护城市的整洁和卫生。
综上所述,创建卫生城市的标准应包括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卫生和市民卫生意识培养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健全城市公共设施卫生保障体系,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才能真正实现卫生城市的目标,为市民营造一个清洁、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希望各地方政府和市民朋友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宜居的卫生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标[2008]1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标[2008]1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79025cd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f9.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标【2008】110号)为适应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发展的需求,加强和改善市容行业卫生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编号为HLD47-101-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1996年发布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同时废止。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由我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具体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ΟΟ八年六月十九日目次1 适用范围2 引用标准3 有关规定3.1 工作内容3.2 劳动定额的概念3.3 劳动消耗量的单位和定额时间构成3.4 工作量计算规则3.5 其他具体规定4 定额标准表4.1 道路清扫(除雪)、保洁4.2 垃圾收集和运输4.3 粪便收集和运输及收集站管理4.4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4.5 水域保洁4.6 废弃物处理4.7 机动车辆清洗保洁4.8 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5 定员5.1 作业服务单位人员定员标准5.2 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各类人员范围划分标准6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有关作业要求、安全生产规定6.1 基本规定6.2 有关作业要求修订说明1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水域环境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置,设施保洁,机动车清洗,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作业。
是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