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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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并购成为企业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并购活动中,作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尤为重要。

由于并购活动可能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能否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成为企业并购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和实践等方面探讨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法律保护在公司并购中,法律是最基本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手段。

法律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法律保护并购活动中,债权人的权益往往通过合同得到保障。

合同是债权人和公司之间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安排,通过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权利和公司的义务,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在并购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例如在债权合同中规定合并之后公司对债权人的付款义务、偿还期限、利息计算方法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公司法》对公司的债权人权益保护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公司处于清算状态时,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偿还债务,即先偿还员工工资、优先偿还税款、再偿还债权人等。

这一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在公司资产清算中的利益,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3. 司法救济保护在并购活动中,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其对债权人的承诺,债权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司法救济保护是最终的手段,当其他手段无法有效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几点都表明了法律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性。

法律的保护使得债权人在并购活动中有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可以有效避免受到损害。

二、经济保护1. 债券发行在并购过程中,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债权人直接购买公司债券,获得公司的债权,从而在并购过程中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权益。

债券发行是一种直接的经济手段,可以有效增加债权人在公司并购中的实际利益。

2. 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一种由债权人组成的组织,旨在代表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3300字

企业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3300字

企业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3300字摘要:企业并购分为兼并和收购两种,无论是哪种形式,其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企业收购方通过产权交易改变收购对象的法人代表,进而使自己获得外部交易产权和资源,最终使自己规模得到扩张,资源得到丰富,在经济市场上,所占据的竞争优势也有所增加,这对并购方来说,是百里无一害的发展手段。

对于收购对象来说,除了法人改变,其他的债权人和收购对象的债务关系并不会消失。

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并购是并购双方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中的必要、有效手段。

但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虽然不会消失,但可能受到其他负面影响,所以还需要对其利益进行保护。

毕业关键词:企业并购;债权人;利益保护;措施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需要相关的法律来作为理论依据和武器,但在实际中,新修改的法律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缺陷,需要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不使每一位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本文主要针对企业并购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进行研究。

1 债权人在企业并购中应享有的权利债权人是企业在开始成立之初,为了长期发展,而吸引的投资方,虽然不是股东,但对于企业的发展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一定的权利的。

1、知情权债权人作为企业中的投资人,有权利对企业法人更换、产权变更的相关事件了解清楚,这是《公司法》赋予其的知情权,因为这关系着新的债务关系的开始,关系着债权人通过投资所获得的利润是否能继续完全实现。

所以在企业并购发生时,相关人员一定要通知到位。

2、异议请求权债权人虽然对企业并购没有话语权,但能对关于自身债务清偿和担保等事项进行决定,也能就其向并购方提出相关质疑,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1]。

但这个权力行使时间是有限制的。

3、债权人的救济请求权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在进行债务人更换的过程中,其利益难免会得不到保证,这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在保证权益受损和相关人员有关系的前提下,可对其提起诉讼,相关人员要对其进行等价赔偿。

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公司合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战略选择,通过合并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升竞争力等目标。

然而,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债权人的角度探讨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

首先,债权人是公司合并过程中最容易受到损失的群体之一。

在公司合并后,原有的债权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合并后的公司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偿债计划或者调整债权债务关系,这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在公司合并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应当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其次,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

首先,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合并的决策过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债权人可以参与并监督合并方案的制定,确保合并方案不会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其次,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方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可以帮助债权人了解合并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债权人权益的影响,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合并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如增加抵押物或提供担保人等,以减少债权人的风险。

再次,政府在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政府可以规定合并方在进行公司合并时必须向债权人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并确保债权人在合并过程中拥有合理的权利和利益保护。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公司合并的监管,防止合并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最后,债权人自身也应加强自我保护。

债权人可以通过定期审查合并方的财务状况,了解其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同时,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合理的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如增加违约责任、提高利率等。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来降低风险,减少对单一公司的依赖。

综上所述,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是一个重要问题。

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决策、信息披露、担保等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政府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债权人自身也应加强自我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购是指通过购买或合并的方式,将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或使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子公司。

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债权人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债权人包括公司债券持有人、贷款银行、供应商等,他们的利益需要得到保护。

公司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是通过法律和合同来实现的。

根据公司法、债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合同中,债权人通常会规定其合同权益,如拥有优先受偿权、提前清偿权等。

并购方在进行并购交易时需要尊重债权人的权益,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并对这些权益进行充分保护。

公司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来实现。

并购方在进行并购交易之前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其中应包括对债权情况的调查。

尽职调查可以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情况,包括债务规模、债券发行情况、贷款合同等,从而帮助并购方评估债权人的利益和风险。

如果发现债权人的权益可能受到影响,并购方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向债权人作出承诺或提供担保等,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需要通过合理的交易结构来实现。

在并购交易中,交易结构的安排会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交易结构不合理,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需要通过谨慎地选择交易结构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可以选择通过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交易,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对于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应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并购后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公司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需要通过信息披露来实现。

并购方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应及时、准确地向债权人提供必要的信息,让债权人了解交易的内容和影响,以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作出明智的决策。

对于债权人而言,获取充分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交易对其利益的影响,并及时采取行动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公司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增强投资者信心,从而促进合理有序的公司并购活动的开展。

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的背景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扩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的常见手段。

并购涉及的各方利益复杂,其中,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债权持有者,其利益受到并购影响的可能性较大。

虽然在并购过程中,法律要求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履行信息披露、债权人表决等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利益仍可能受到损害。

因此,对于企业并购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成为一个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目的
本次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探讨如何从法律层面上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为实际操作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本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法律问题分析;
(2)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设计;
(3)债权人权益保护在并购过程中的实践应用。

2.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了解企业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实际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研究意义
本次研究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对于企业并购中存在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规避法律风险;
(2)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3)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并购法制建设。

论资产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资产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资产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权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摘要】本文主要探讨资产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

在我们先介绍了资产并购的基本概念,以及被收购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并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

接着,在我们详细介绍了资产并购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及针对被收购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措施。

结合案例分析,探讨了实际情况下如何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并提出相关建议。

结论部分强调了股东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并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资产并购中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状与挑战,为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资产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保护措施,法律规定,案例分析,建议,重要性,发展趋势,局限性,展望。

1. 引言1.1 资产并购的基本概念资产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

在资产并购中,一家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或增加自己的企业实力。

资产并购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帮助企业快速扩张业务规模,提高竞争力,实现战略转型。

资产并购有许多形式,例如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等。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直接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权,从而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

资产收购则是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资产,不包括股权。

合并是指两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新的公司,共同经营。

资产并购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通过整合资源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资产并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公司谨慎分析和评估,确保实施顺利并为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提供有效保护。

资产并购的概念与相关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正确认识和理解资产并购的基本概念对于保护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在资产并购中至关重要。

论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1 0 2年
法 商 论 坛
第 一 卷
论 公司合 并 中对债权 人利 益 的保护
冯 晓婷
( 北方工业 大学文法 学院,北京 ,1 0 4 ) 0 1 4
摘 要 :对债权 人利益的保护是公 司合并 中的一 个重要问题 。公司合并产生 民事主体 的变化 、财 产与债 务的转移 ,对债权 人 的利益可能造成不 利影 响,致使债权人利益得不到 有效 保护。各国均对此进行 了法律规定 ,我 国也不例外 ,但是在保 护债权 人 利益的具体制度设计上 ,我 国仍 需要进 一步完 善。 关 键词 :公司合 并;债权 人保护:知情权;异议权 ;救济请求权
题 需 要 进 一 步加 以明 确 。
公 司合 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 的理论基础 关于 公司合 并中债权人利益 保护 的理 论基 础 , 目前 主要 有 公司解 散 、公 司清 算说 ,债 务人变更说 和债 务公司财 产减 少说三种 。。


( )公司解散 、公司清 算说 一 该学说 认为 ,公司合并会 导致 参与合 并的公司部分 或全 部解散 、消灭 。由于作为债务人 的公司经合并 将不存在 ,就 会严重损害 债权人 的利益 ,因此,公司合并应 当像解散 时进 行清算一样 ,对债权人履 行充分的保护程序 。 ( )债务人变更说 - 该学说认 为 ,由于公司合并会 导致合并 公司的被吸 收方 或合并各方 解散 ,使 解散公司 的债 务转移给合 并后 存续 公司 或新设公 司,发生 了债 务人的变 更,将可能危 及债 权人 的利 益 ,所 以公 司合 并必 须对债权人利 益进 行保护。 ( )债务 公司财产减少 说 三 该说认 为 由于公 司合 并时要发 生组织机构及 各种法律 关 系的变化 ,作为能够用 来偿还债务 的财产可能会减 少。也 即 对债 权人来说 ,作为其债 权受偿 的依托 和保证 的合 并公 司的 财产会有减 少的危险 。因而对合并 中债权人的保护 与资本减 少时债权人 的保 护具有相似 的理 由。当然也应看到 公司合并 中的资本减少 与公司减 资中的资本减 少并不完全相 同,前者 是 一种可能性 ,后者是 一种 必然性 ,且 是直接 的现 实的资本 减少 。因而对债权 人 的直接 影响很大 。这 种差别性也 决定 了 债权人 保护之必要程度、保护程度 的差别性 。。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公司并购已成为企业发展战略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对于公司并购的各方,在兼顾自身利益的同时,需要合法合规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债权人的资金和财产处于严格的风险控制之下。

任何不当的处理都会对债权人产生直观和潜在的影响。

在企业管理、经营和投资风险承受力强的前提下,维护债权人利益不仅有利于保护债权人,更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之一。

其次,在公司并购中,如何保障债权人利益?从法律角度看,利益保护需要围绕着法律法规进行。

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应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包括尊重债权人财产权利,对债权人进行全程信息披露,告知债权人股权变动等。

当然,在公司并购中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需要合规的程序设计等多种措施。

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框架和制度,有公开、透明、有序的程序,有个体和集体间的平等协商和谈判,有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摊机制。

最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形成良好的信任基础。

公司应该时刻关注债权人的利益和权益,正确处理债权人与企业的关系,及时排除各种风险因素,明确告知债权人有关公司并购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债权人公布有关交易条件以及可能对债权人权益产生的影响。

同时,建立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并与债权人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保证债权人参与公司并购的决策过程,及时获得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牵涉法律法规、程序规范、信任基础等多个方面。

在公司并购中,保护债权人利益应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只有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地实现企业的融合、发展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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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摘要:近年来,公司并购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公司的实体可能发生变化,公司的债权债务会发生归并、转移。

尽管从理论上说并购活动不一定使作为债务人的被并购方的偿债能力减损,可能由于公司规模壮大、实力增强而符合债权人的利益。

但在实践中借并购之名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将对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笔者欲通过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的探讨,针对我国关于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相关立法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字:公司合并公司收购债权人利益
一、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从国外公司法的规定来看,有关债权人保护的制度主要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制度、对债权人的告知制度、债权人异议制度、公司合并无效之诉等。

和国外相比,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制度的规定相对完善,而对其他几种制度的规定或不完备,或存在制度空白。

这种立法上的真空与漏洞,对公司并购实务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是很不利的。

1.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告知制度
对债权人的告知制度是指在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有义务向债权人为通知义务,告知其合并事宜及其享有的权利。

这一制度是为了维护债权人对合并事项的知悉权。

关于告知的方式和内容,《日本商法典》第100 条规定,公司应
自合并决议日起2周内,在官报上向债权人公告,告知其如对合并有异议的,应当在一定期间(不少于1个月)内向公司陈述意旨,并且对已知的债权人应分别催告。

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了告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此规定无疑在对债权人的保护上走过了头,没有很好体现对债权人进行适度保护、平衡债权人保护与公司合并效率的原则,增加了公司合并的成本,所以公司法此次修订取消了关于公告次数的规定。

但关于告知的内容,我国公司法未作具体规定,这显然是我国公司法的一个漏洞。

2.债权人异议制度
债权人异议制度,又称债权人异议申诉制度,指的是债权人依法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的程序。

关于债权人异议提出的期间,各国规定不一。

如《韩国商法典》规定的期间是1个月以上,《日本商法典》也规定不少于1个月,德国公司法由于采取了事后救济性质的债权人保护程序,因而对债权人规定了较长的异议申诉期间,即进行合并公告后的6个月内。

我国公司法则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但是,公司法所规定的“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实务中通知书的到达日期如何认定是一个难题。

3.公司合并无效之诉
公司合并无效之诉是指合并公司各方的股东、清算人、破产管理
人以及不承认合并的债权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该合并无效。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合并无效之诉,虽然在合并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候,我们可以依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法院确认合并无效,但比较来看,公司合并无效制度由于其特有的制度设计,更能给包括利害关系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更全面、更公正的保护。

对提起诉讼的股东、债权人来说,该制度可以为其提供一个更明确的请求权基础,便于其提起诉讼。

对交易第三人来说,公司合并无效裁决不溯及既往的规则还能够保证其交易的安全。

由此可见,公司合并无效制度有其独特的功能,具有其他法律制度不可代替的优越性。

二、我国公司并购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完善
(一)我国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对比1993年《公司法》和2005年新《公司法》对公司合并的规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为提高公司合并的效率,取消了公司不满足对合并持有异议的债权人的要求不得合并的规定,债权人的异议权不再具有阻却公司合并的效力。

同时,简化公司合并程序,缩短公告期间。

而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新《公司法》也在立法上设置了知情权和异议权。

同时,还对不履行保护公司债权人程序的公司设置了行政责任。

我国新《公司法》在修改过程中,很好地满足了公司合并的效率要求,但对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却存在很多欠缺,需要完善。


一,未明确公告的方式。

新《公司法》仅要求公司在报纸上进行公告,这会导致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在当地非常用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从而使债权人实际上并不能得知公司合并的事实,规避了公司的告知义务。

根据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笔者认为应当设立一个专门刊登企业公告的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信息披露刊物,并在司法解释或有关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所有有关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公告均应当在该刊物上发布。

立法的此种限定,实有必要。

第二,对公司债权人的异议权的规定过于简单。

公司债权人的异议权包括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内容,但是该如何适用,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明确,就存在了“进行清偿的债权原则上是到期债权,提供担保则只适用于未到期债权”之说,以及未到期债权该如何处理、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该如何行使等等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第三,没有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虽然对不履行保护公司债权人程序的公司设置了行政责任,但对债权人来说,责令改正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已无法改变公司已经合并的现实,也不能弥补债权人受到损害的经济利益。

只有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连带民事赔偿责任,才是对公司债权人最好和最有效的法律保护。

(二)公司收购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股权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
权债务。

”股权并购是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过程。

股权收购中,原来的企业法人依旧存在,只是股东中增加了外国投资者。

在以获得控制权为目的的股权收购中,原债务公司没有发生变化,致使公司的股东换成了外国投资者,即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因此,被控股公司的债务应由其自己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控股公司的偿债能力没有变化,但因有实力较强的外国投资者加入而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

此时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但如果因为控股公司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而使原来的被控股公司无法偿债,则债务应由控股公司承担。

2.资产收购中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债务。

”资产收购是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协议购买境内
企业资产,或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后再以其作为出资设立外资投资企业。

以资产收购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同原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是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存在债权债务的继承关系。

资产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权利并没有改变,只是资产的具体形态有所改变,公司法律人格没有变化,仍由其自己承担原来债权债务。

但在此过程中,由于处分的多是优质资产者,会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或是被收购公司解散清算,这对被收购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会造成损害。

而对收购公司来讲,如果收购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了改
变同样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鉴于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定:“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自做出出售资产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该通知书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有权要求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参考文献:
1.王利明著:《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叶军著:《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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