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与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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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思考

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思考

对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思考【摘要】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帮扶,提高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和补贴标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再就业计划,以及加强对经费的监管。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通过这些关键措施,失业保险可以稳定社会就业局势,为未来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

未来的失业保险发展应更加注重促进就业,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培训、帮扶、覆盖率、补贴标准、合作机制、企业吸纳、监管、经费、关键措施、稳定就业局势、未来发展。

1. 引言1.1 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性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失业保险可以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们度过找工作的难关。

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生活补贴,失业人员可以减轻生活负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失业保险可以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和素养,通过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更快地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还可以激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通过提供补贴或其他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促进就业市场的活跃度。

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2. 正文2.1 加强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帮扶加强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帮扶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失业人员面临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及时提供培训和帮扶,可以有效提升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失业人员培训计划。

失业保险机构可以与相关培训机构合作,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培训计划,为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

加强就业帮扶服务。

失业保险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帮扶服务岗位,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咨询、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快速找到适合的工作。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分析论文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分析论文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分析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失业问题不再是一种孤立出现的现象,反而成为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多个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失业保险制度。

据统计,失业保险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从政策实施的角度,阐述失业保险制度对于促进就业的作用并分析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失业保险制度从政策的角度对于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相关的规定,失业保险制度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的保障,由国家提供,这就为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同时,失业保险制度的出现也鼓励了很多企业去招收工人,因为雇佣工人也有一定的经济回报。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究竟如何促进就业?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者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让失业者在失业期间不至于陷入贫困境地,从而降低了失业者的心理压力。

在心理压力得到解决的基础上,失业者更加有信心地去寻找工作。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对于雇佣者企业也起到了正向促进的作用。

企业在雇佣工人的时候,也享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一定补贴,从而降低了用工成本,这让很多小型企业也能够负担起雇佣工人的费用,从而促进了就业。

再者,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给了很多人希望,让他们更加有信心地关注自己未来的发展。

这样的信心对于个人的自我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起到了进一步倡导就业的正向作用。

最后,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价值不仅仅在于解决失业问题,更在于它起到的社会保障的作用。

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它为实现国民幸福生活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失业保险制度的出现也让国家在保护国民精神生活方便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可,在为每个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方案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总之,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实际上是为了强化社会保障,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因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

虽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对于我们在此昨日的现在和即将到来的未来来说,促进就业、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摘要: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背景二、审计范围概述三、审计目标与重点四、审计方法和程序五、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六、对未来工作的建议正文: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就业和失业领域的关注。

为了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合规使用,国家审计署每年都会对这两项基金进行专项审计。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介绍审计的相关情况。

二、审计范围概述本次审计范围涵盖全国各地的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审计对象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审计内容主要涉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

三、审计目标与重点本次审计旨在揭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在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资金合规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筹集情况:主要审查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资金到位情况是否良好。

2.资金管理情况:审查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流程是否规范。

3.资金使用情况: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审查资金支出是否合规、合理。

四、审计方法和程序本次审计采用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具体包括:1.审计准备: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

2.审计实施: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

3.审计报告:整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审计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五、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通过对全国各地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审计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对未来工作的建议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对未来工作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关于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的论文报告一、失业保险与就业政策的关系失业保险是承担失业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对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就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失业率越高,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就越大。

因此,在制定就业政策时,应当考虑到失业保险的重要作用。

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在维持失业保险的基础上,促进就业的发展。

二、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促进1. 增加就业机会为了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失业保险制度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促进他们重新就业。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还可以对于劳动力市场进行薪金调整,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并增加就业机会。

2. 鼓励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失业保险制度可以鼓励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

当一个人失去工作时,他就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其他工作机会,这样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就会增加。

失业保险制度还可以使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进一步增加他们重新就业的机会。

3. 保障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也起到重要作用。

当一个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金时,他就可以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这样可以减轻因失业而产生的财务压力,从而帮助他们维持生活,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4. 寻求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失业保险制度可以使失业人员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并提高他们的重新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也可以对于劳动力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使劳动力市场更加平衡健康,从而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5.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失业保险制度还可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

对于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其他工作机会的人,失业保险发放帮助了他们重新就业,完成了其生活目标,带来了个人幸福感,也带来了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进步,整个就业和经济状况也会有所变化。

三、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问题1. 保险金水平过低在某些地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较低。

这往往会使一些人拒绝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他们觉得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打工是一样的,甚至不如打工收入高。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整改措施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整改措施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整改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合理管理和使用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如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滥用资金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还可能损害公共利益,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

本文将就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受益对象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管资金管理和监管是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管措施,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2.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和审核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和公示,提高社会监督的效力,促进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培训在资金使用方面,有时候我们也会面临一些技术和管理上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

2.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对资金使用政策和规定的了解和遵守,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3.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经验共享和交流,促进资金使用的创新和提高。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制约为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我们还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制约,让资金使用者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资金使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资金使用者的不良行为进行制约和处罚。

2.加强对资金使用者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范围摘要:一、引言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定义和作用三、专项审计的必要性四、审计范围的具体内容五、审计工作的实施和流程六、结论正文:【引言】在我国,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为了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国家审计署定期对这些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本文将详细介绍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范围。

【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定义和作用】就业补助资金是指政府为扶持就业、促进就业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培训、创业扶持等方面。

失业保险基金则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于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职业培训等。

这两项资金对于保障我国就业形势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专项审计的必要性】专项审计是对特定事项进行的审计,旨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对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可以揭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应有效用。

【审计范围的具体内容】审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环节;2.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政策制定、宣传、解读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3.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完善程度,如审批流程、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4.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如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5.审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审计工作的实施和流程】审计工作由国家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按照审计法和相关法规进行。

审计流程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环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有权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结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对于保障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审计,可以揭示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为我国就业形势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与会者,
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

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各位一起讨论如何更好地管理和改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制度。

就业和失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都知道,就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而失业则意味着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困难。

因此,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公平和可靠的就业和失业保险制度。

首先,我想重点强调的是就业保险。

我们需要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稳定和有尊严的工作。

这包括通过制定合理的劳动法规和政策来保护劳动者权益,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帮助那些就业困难的群体重新就业。

其次,失业保险也是我们重要关注的议题。

我们应该确保失业者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并尽快重新就业。

为此,我们需要不断改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失业者的培训和职业转换支持,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最后,我们还要关注就业和失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们面临着包括人口老龄化、技术进步等新的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需求。

在本次会议中,我希望大家能够围绕以上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寻找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打造更加公平、可靠和可持续的就业和失业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与支持。

谢谢大家!。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问题研究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问题研究【摘要】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提供一定的保障,降低了失业风险,增加了就业者的安全感和稳定性。

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对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如灵活的失业援助和职业培训,能够帮助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对就业起到了促进作用,如鼓励企业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和就业质量,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失业保险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对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就业率,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的研究将有助于更深入地探讨失业保险在就业中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就业、影响、改革、政策、促进、研究1. 引言1.1 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问题研究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探讨失业保险制度如何促进就业,并分析失业保险制度对就业的影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对就业的影响以及失业保险政策对就业的促进。

通过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优化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就业率,促进经济发展。

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课题,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2. 正文2.1 失业保险对就业的影响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也可以减少企业对员工的过度裁员。

由于企业在裁员时需要支付一定的失业保险费用,这种费用会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

企业在裁员时会更加谨慎,尽量避免大规模裁员。

这对于维护就业市场稳定,减少失业人数有着积极的作用。

失业保险对就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可以帮助失业者重拾信心,提高就业积极性,也可以减少企业对员工的过度裁员,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

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2 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对就业的影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对就业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议题。

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研究

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研究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失业者在失去工作后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以减轻其生活压力,并促进再就业。

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意义、当前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一、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意义失业保险可以减轻失业者的经济压力,让他们在失去工作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从而提高了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

经济学理论认为,失业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激励,让失业者更愿意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而不是长时间依赖社会救济或无所事事。

失业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失业者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

许多失业者在失业期间往往会感到迷茫和沮丧,不知道如何再就业或者如何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而失业保险可以通过相关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失业者重新找到自己的就业方向,并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失业保险还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吸纳失业者再就业。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对于招聘失业者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压力,而失业保险可以通过一定的经济资助和政策支持,减轻企业的招聘成本和风险,从而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

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不仅是对失业者的一种帮助,更是对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一种推动。

通过失业保险促进失业者再就业,不仅可以提高就业率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还可以减少失业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和经济损失,为实现全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尽管失业保险有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但目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影响了其促进再就业的效果。

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部分特定群体的失业者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保障。

农村劳动力、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定群体的失业者由于其就业形式的特殊性,难以获得传统的失业保险保障。

这些特定群体的失业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失业保险制度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论述我国促进就业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

论述我国促进就业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积极推进就业创业政策。

政府加大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

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市场,增加就业机会。

三、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

政府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加强失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将失业保险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提高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覆盖面,增加失业人员的就业安全感。

五、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政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总之,我国促进就业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措施不断加强,将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社会保障,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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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 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6、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 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 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 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7、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 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 性限制。
注销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 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 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 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 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政策支持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 和残疾人就业,对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 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公平就业
1、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 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 施就业歧视。 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 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 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 婚、生育的内容。 4、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就业与失业保险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鲍亚明
就业与失业保险
一、就业促进法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三、外国人就业 四、台、港、澳人员就业 五、失业保险
一、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 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政府的职责
14、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 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15、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 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须组织 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
16、用人单位招用台港澳人员后,应当按有关规定 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为其办理《台港澳 人员就业证》。 17、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境前, 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就业许 可,经批准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 证书》后方可招用。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岗位必须是有特殊技能要求、 国内暂无适当人选的岗位,并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 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 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 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 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 奖励。
劳动者、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等不同而受歧视。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享受的劳动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履行的劳动义务
•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 提高职业技能 •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外国人就业
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规定 高端劳动力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 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 就业许可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 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 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办理就业证 外国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 许可证书》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 就业。
5、外国人就业发生变更应办理变更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 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单位变化 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 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 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地域变化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 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 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证。
非法就业
下列人员不得在中国就业: (1)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的外国人 (2)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 (3)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该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 的工作经历(“四高一特”人员);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 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就业与失业管理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办理就业登记。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 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 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 续。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 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 850元/月,7.20元/小时 750元/月,6.40元/小时
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 准的80%发放
不计入的内容: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特殊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 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 适用本规定。
4、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 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 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 证延期手续。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保障、公安部门, 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 关办理出境手续。
3、聘用外国人的程序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用人单位应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被 授权单位的通知书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 的证件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 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 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其有效护照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法律责任
1、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 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 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3、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 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用人单位不得以诋毁其他用人单位信誉、商 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员。 9、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 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 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 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10、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 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1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职业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 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 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
初级工(五级) 中级工(四级) 高级工(三级) 技师(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单位名称一致
6、外国人就业证的年检
劳动保障部门对外国人就业证实行年检,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 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 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 业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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