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公物,是指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二条学校公物管理要坚持节约、高效、透明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公物管理职责,确保公物安全、完整、有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公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公物的管理工作。
公物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后勤处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公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全校公物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二)审批全校公物的购置、调剂、报废、处置等事项;(三)定期检查全校公物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组织公物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公物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部门的公物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公物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公物安全、完整、有效;(二)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登记、领用、归还、维修、报废等工作;(三)定期向资产管理处报告本部门公物管理情况,接受资产管理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公物购置与处置第七条公物购置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和审批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需要购置公物时,应当提交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公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公物处置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公物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公物使用与维护第十条公物使用人要爱护公物,合理使用,不得损坏、浪费或私自带出。
第十一条公物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公物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物安全、完整、有效。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公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物管理工作中发生丢失、损坏、浪费等现象,应当及时上报资产管理处,并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XXX学校公物管理办法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
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
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科。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热水器、清扫用具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班级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每周巡查,发现问题具体实施细则如下: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并赔偿者,班级量化不扣分;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量化扣除2分;3、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量化扣除5分;4、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2分(损坏公物价值100元以内),5分(损坏公物价值100元以上);5、开学初,保证每个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教学用房门窗、玻璃、照明设备、桌椅及其他设备的完好。
由校产保管员逐一点交,由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人验收签字。
交接表一式两份。
如有损坏和丢失,由使用班级或部门负责。
6、期末总务科予以统计,每期各年级评选出一至二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凡扣班级量化分达10分以上者不予评选优秀班级,班主任不予评选优秀班主任。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中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有效维护和节约使用,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公物的管理,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设备、体育设施、生活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公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原则:公物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2. 节约使用原则: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物的消耗。
3. 安全使用原则:确保公物使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责任追究原则:对公物损坏、丢失等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公物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3. 处理公物损坏、丢失等事件。
4. 定期对公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物管理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本部门公物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细则。
2. 负责本部门公物的日常管理,确保公物安全、完好。
3. 定期对本部门公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对公物损坏、丢失等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公物使用第七条公物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公物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办理借用手续。
2. 使用人应爱护公物,不得擅自拆卸、改造或出售公物。
3. 使用完毕后,应将公物放回原处,保持整洁、完好。
4. 长期借用或外借公物,需经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公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公物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
第四章公物维护与保养第九条公物维护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公物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定期对公物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2. 对易损件、易磨损部件,应定期更换,确保公物正常运行。
3. 对出现故障的公物,应及时修理,确保公物正常使用。
学校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公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公物采购第四条学校公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公物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涉及大宗、重要和特殊用途的公物,应采取集中采购;其他公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散采购。
第六条公物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质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采购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公物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章公物验收第九条学校公物验收应成立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验收小组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规格书等要求,对公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公物,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公物,应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章公物使用第十三条学校公物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和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应按照公物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公物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公物进行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公物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公物维修保养中心,负责全校公物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九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第二十条公物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是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防止公物的损坏和丢失,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学校公物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食堂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类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办公设备等。
2. 学校成立公物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物的管理工作。
3.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4. 学校公物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对所使用的公物负责,确保公物的完好无损。
5. 学校公物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公物的正常运行。
6. 学校公物的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按照学校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7. 学校公物的借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使用者需提前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 学校公物的损坏、丢失应由使用者或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 学校公物的安全管理应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公物资源,为
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后勤处公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物管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后勤处管理的所有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学校后勤处公物管理应遵循“合理配置、节约使用、责任到人、定期维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物配置第四条公物配置应依据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需求以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
第五条公物配置应优先考虑教学、科研、生活等基本需求,确保公物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六条公物配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公物配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明确责任人,建立公物台账。
第三章公物使用第八条公物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公物安全、高效运行。
第九条公物使用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转借。
第十条公物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位,保持公物整洁、完好。
第十一条公物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第四章公物维护第十二条学校后勤处应建立健全公物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公物维护保养工作由责任人负责,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四条公物维护保养费用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五章公物报废第十五条公物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公物报废前,应由责任人提出报废申请,经后勤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十七条报废公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公物使用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公物,造成公物损坏或丢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后勤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物损坏或损失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后勤处公物管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2篇)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12篇)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精选12篇)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1一、教室里的公物,课桌椅、窗玻璃、电器五金每学期初由总务处修缮配齐后,交点给班级使用。
各班以班主任为主,班生活委员和总务处主管人共同组成保管小组,做好保管工作,学期末由总务处派人验收,如有遗失和无硌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教室钥匙:每个班级发给二把,由班级付押金壹元,交回钥匙时退还押金,班级不得自行配钥匙。
三、教室财物损坏和失少要及时告知总务处,并积极做好查处工作,凡属人为损坏,要查实到人,照价赔偿。
四、桌、凳,要保持整洁,桌凳面不准涂写、雕刻。
五、教室、走廊、包干区墙面要保持整洁,无球印、脚印及其他污点等。
六、开窗时需插好风钩,下午放学后要把窗关好,门上锁,不得玩弄窗户上的风钩及电器等。
七、进出教室推(拉)门要轻,不要拥挤,不得用脚踢门。
八、班级要设立一名节电员,专门负责开关教室的电灯,做到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九、清洁用具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无故损坏要折价赔偿。
十、各班主任要积极协助总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查处理,对公物管理好的班级及班主任,年终评比将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2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
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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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公共财物,全校师生都有责任爱护。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
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使用与借用
1、使用与借用
使用(借用)人必须到实物保管处填卡使用(借用),履行使用或借用手续。
使用人要加强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
2、赔偿制度
公物借用或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以免损坏、丢失。
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
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班级公物管理
1、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2、学期开始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执一份。
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况。
3、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并责任到人。
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4、学期末,总务处对各办公室、班级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富强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