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和社会医疗保险区别和联系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商业人身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种类,习惯叫“人寿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人身保险,又分为死亡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等),生存保险(养老年金,教育年金等),生死两全保险(定期两全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因突发的,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的事故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作为保险标的人身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健康保险”是指以人的健康状况作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包括普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待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俗称五险)。
然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
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
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在当今社会,医疗保险被广泛接受并广泛应用于个人和企业。
在医疗保险的范畴中,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是两种常见的形式。
尽管它们都在提供医疗费用的保障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但在运作方式、覆盖范围和费用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介绍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两种形式。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定义与特点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或其他商业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个人或企业根据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以获得未来的医疗费用保障。
商业医疗保险通常提供多种保险套餐,包括基本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术费用报销等。
它的报销范围和额度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并且特定的医疗服务可能需要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批准。
商业医疗保险的特点是选择性强,个人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套餐。
此外,商业医疗保险还可以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健康咨询、健康体检等,以满足被保险人的全方位医疗保障需求。
二、社会医疗保险的定义与特点社会医疗保险是由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公共医疗保障制度。
在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中,个人和雇主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通常由政府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性发展。
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是强制性,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都需要参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费用标准和报销比例等都由政府进行统一规定。
一般来说,社会医疗保险通常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内容,以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障。
三、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与联系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区别与联系:1. 制度来源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等商业机构提供的保障服务,主要以营利为目的。
而社会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的公共保障制度,以社会公平为宗旨。
2. 参与方式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与方式是自愿性的,个人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又哪些区别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 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看到了上文的介绍,我们对于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不管是哪种保险,对于我们的价 值作用却是一样的。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 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9、法律基பைடு நூலகம்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 立法。
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
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一般以团体保险或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 任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保险金,但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现在我们都知道,我们不仅仅是有了社会保险,更有不少的商业保险,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的区别是什么?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 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 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 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主要包括: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资金的来源是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
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仅仅是对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
远远不能满足生活安定幸福的愿望,在我国目前只有少部分社会成员享受。
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费用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可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从功能上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保险的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死亡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
这一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它不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志。
社会保险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
人寿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
其经济活动是由保险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契约来实现的。
参加保险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志。
(二)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
主要作用是使被保险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后有切实的生活保障。
这种保障通过收入再分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社会。
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实施方式是在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发生人身事故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其损失。
这种补偿不承担从根本上保障投保者的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公平的任务。
(三)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者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有什么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推⾏的保险,是⼀项国民福利;⽽商业医疗保险则完全是⼀种商品的等价交换⾏为,⼀⽅交纳保险费,另⼀⽅则提供与保费规模相适应的医疗保障。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冲突吗?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推⾏的保险,是⼀项国民福利;⽽商业医疗保险则完全是⼀种商品的等价交换⾏为,⼀⽅交纳保险费,另⼀⽅则提供与保费规模相适应的医疗保障。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冲突吗?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者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较⼴,不管是针对住院费⽤还是门诊费⽤都会有⼀定补偿,虽然补偿⽐例较低;⽽后者的保险范围相对较⼩,⼀般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疾病的住院费给予⼀定⾦额的补偿。
2.两者的基本属性不同社会医疗保险有⼀定的强制性,⽤⼈单位必须为员⼯办理该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具有以盈利为⽬的的性质,不带有强制性。
3.两种保险制度给予参保⼈的保险待遇不同社会医疗保险是按⽐例给予报销,与缴纳的保险费⽆关,有社会救济性质;商业保险是按⼀定⾦额补偿,补偿的⾦额与所缴纳的保费有关。
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不可能补偿参保⼈全部的住院医疗费⽤,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就可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弥补参保⼈差额部分的损失。
根据医疗保险的补偿原理,医疗费⽤的理赔是以实际医疗费⽤⽀出为最⾼限额的,对社会医疗保险作出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商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条款理赔。
所以⼆者没有谁更好之说。
那么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时冲突吗?如果是针对⼀般医疗,可以先社保按⽐例报销,剩下未报销部分可到保险公司按⽐例报销,具体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销⽐例会有不同。
如果购买的商业保险是重⼤疾病给付型的保险,⼀旦发⽣合同中所规定的重疾时,保险公司会⼀次性赔付合同规定的保额给被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在我们的生活中,医疗保险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保障措施。
其中,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是大家常常会接触到的两种类型。
然而,很多人对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清楚。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到底有哪些不同。
首先,从保障的性质和目的来看,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求,是一种社会福利性质的保障制度。
它强调的是公平性和普遍性,旨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投保人自愿购买。
其目的在于满足不同人群对更高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是一种商业行为。
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对风险的评估和精算,制定不同的保险产品和费率,以获取利润。
在保障范围方面,社会医疗保险通常覆盖了一些常见疾病的诊治、基本药物的使用以及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等。
但它的保障范围往往是有限的,对于一些昂贵的药品、先进的治疗技术以及高端的医疗服务可能无法涵盖。
商业医疗保险则具有更广泛的保障范围。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例如可以选择包含门诊、住院、重大疾病、特殊疾病等多种保障项目的保险计划。
有些商业医疗保险甚至还可以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医疗保障,以及涵盖康复护理、体检等额外的服务。
从费用承担的角度来看,社会医疗保险的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则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缴费金额相对固定,一般不会因为个人的健康状况而有所变化。
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则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通常来说,年龄越大、健康状况越差,保险费率就越高。
在报销方式上,社会医疗保险通常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
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而且,对于一些医疗费用的报销可能存在上限。
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区别

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区别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区别1:概述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是两种主要的医疗保险制度。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需购买保险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险覆盖。
社会医疗保险由或公共机构提供,通过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等方式筹集资金。
2:保险基金来源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或企业缴纳,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费来管理保险基金。
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由或公共机构管理。
3:参保范围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一般由保险合同约定,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计划,覆盖范围可以包括住院治疗、门诊就医、药品费用等。
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为全民或特定人群提供,包括公务员、职工、农民工等,覆盖范围较广,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方面。
4:参保方式商业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一般通过购买保险合同来实现,个人和企业可以自愿选择购买。
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通过强制或义务性参保,根据法律或政策规定参保范围和方式。
5:基金管理商业医疗保险的基金由保险公司管理,根据市场规则进行投资运作。
社会医疗保险的基金由或公共机构管理,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使用和调配。
6:社会保障功能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是为了提供个人或企业额外的保障,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
社会医疗保险是为了全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确保社会公平和人民福祉。
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典型保险合同样本,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等要素。
2:保险费:被保险人为购买保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3:全民医疗保险:一种由国家或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4: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资金池,由保险公司或负责管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异同在我们的生活中,保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我们的未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其中,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两种常见的保险形式,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并不是很清楚。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
比如,我们常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就都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商业保险的种类繁多,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自愿选择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何种商业保险。
首先,从性质上来看,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福利性。
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而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盈利。
其次,在保障范围方面,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是比较基础和广泛的。
它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一些常见的风险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保障水平相对有限。
例如,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有一定的规定,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则更加灵活和多样化,可以根据投保人的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全面的保障。
比如,一些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医疗服务选择和更高的报销额度。
再者,在缴费方式上,社会保险的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或者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国家统一规定。
而商业保险的费用则完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缴费金额根据保险产品的种类、保额、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定。
另外,在保险金的给付方面,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通常与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关,相对较为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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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泰康”住院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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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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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达5个档次,可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及医疗消费的客户需要。
·对应该保障的客户给予最充分的保障。
如果确实需要住院,则一年最多可以给付365天,即实际上没有住院天数限制。
·涵盖至少1056种手术。
一、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为解决劳动者及其家属因医疗、负伤、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治疗和生活问题,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和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而商业医疗保险则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是当被保险人因患病而发生医疗费支出,或因疾病导致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虽然二者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为被保险人在患病时提供经济帮助,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二者仍然表现出了本质的区别:
1.保险的性质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它的举办通常是为了贯彻实施国家的医疗卫生政策;而商业医疗保险则完全是一种商品的等价交换行为,一方交纳保险费,另一方则提供与保费规模相适应的医疗保障。
2.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
前者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凡属于法律规定适用范围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并缴纳保险费。
后者则采取自愿原则,只有在保险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保险合同才生效。
3.保险经营的主体、目的不同。
前者经营的主体是国家,由国家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专门负责办理;它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提高全民的福利水平。
后者经营的主体是保险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经营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取商业利润。
4.保险的保障水平与医疗服务的范围不同。
前者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当前我国实施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低水平”,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范围参照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去年5至6月间颁布的一系列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治疗和服务范围的通知和管理办法。
后者提供的医疗保障水平多种多样,根据被保险人的交费多少来确定,交费多,保障水平自然就高。
但总体来看,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要高于社会医疗保险。
5.保费的负担方式不同。
前者的保费通常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个人的负担多少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强调社会公平性。
后者的保费完全由个人负担,负担的多少取决于保险金额的高低及个人的健康状况,强调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
二、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联系
二者不可替代,互为补充
1.从我国医疗保障的现状来看,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同时客观事实也要求其应成为社会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
中共十五大中明确指出,政府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就医疗保障而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在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要参加,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这样,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将从原来的1.7 亿人左右扩大到全国3亿人左右。
而截止到1996年底,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仅500万左右,占当时人口的0.4%;保费收入约13亿元,占当年全国医疗服务总费用的0.76%。
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广州寿险市场为例,虽然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这块领域,但业务量并不大,其健康保险投保率只有10%左右。
而在医疗保险业相当发达的欧美等国,绝大多数人口都拥有各种商业医疗保险。
如美国85%以上的人口拥有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台湾岛内的健康险投保率也高达96%,这表明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太小,其本身就面临着急待发展的机遇。
同时,我国以往的医疗保障改革实践也强烈呼唤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
做为中国医疗社会保险改革先行者之一的九江市,自1994年12月起执行“统帐结合”式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至1995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在门诊人数、门诊费用和住院收入等方面均有明显下降,说明“统账结合”式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在早期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费用超支情况目益严重,如九江市1996年社会统筹基金超支200多万,5万元以上的大额费用比上年增长了39
2.7%;大连市4万元以上的大额费用1997年亦是1996年的4倍多。
针对这种统筹基金超支日益严重的情况,国务院1998年12月颁布《决定》。
新制度与旧制度的最大区别在于统筹基金支付封了顶,医疗统筹基金的支付最高限额为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区区4倍平均工资的最高支付限额对一些大病、重病来说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对于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该如何解决?显然,只能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加以解决。
2.从医疗保障改革方案的实施进程来看,要想使广大职工获得完善的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势必应该得到充分发挥。
这首先是因为医疗保险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社会医疗保险新旧制度间如何过渡衔接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到相应的国家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问题。
因此,它短期内决不可能一蹴而就。
以河南省为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就采取了“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办法,首先选择安阳市、新密市、扶沟县、栾川县为医改试点,于去年4月底以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并在上半年按新方案运行;6月底以前原实行“统账结合”和“大病统筹”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地区也要提出新的实施方案。
并于9月底以前按新方案运行;其它市、地、县要于去年9月底以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年底以前基本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上述医疗保险改革
实施的步骤中我们不难发现,当新制度尚未全面实施时,除原有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职工,还有大部分非公有制城镇企业职工未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如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
目前,这一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障还只能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