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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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4.1 工程部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5 科信部4.5.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5.2 研究确定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等。

4.5.3 负责工程建设科技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

4.5.4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6 物资部负责组织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7 安环部4.7.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2024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2024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设计活动,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功能、空间、形态、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综合设计和优化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3. 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4.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色。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六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第七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

具体资质等级的划分和标准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4.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条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设计活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章建筑设计人员资格管理第十二条从事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设计管理制度及流程

设计管理制度及流程

设计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制度目的设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证设计项目按时交付。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有效地协调设计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工和漏工现象,为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制度依据1. 《设计管理办法》2.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制度适用范围本设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设计部门所有设计项目的管理,包括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等各类设计项目。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1. 设计部门将设立项目管理组和技术质量组来负责设计项目的管理和技术质量把控。

2. 项目管理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进度控制,技术质量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控,并定期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估。

五、设计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1)设计部门接到项目需求后,立即启动项目管理流程,确定项目的目标、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

(2)项目管理组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的整体目标和分工,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3)技术质量组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设计路线图。

2. 设计方案阶段(1)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进行规划,明确设计目标和核心要素。

(2)设计团队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目标,分工合作,开展设计方案的初步设计,并提交初稿供审核和评估。

(3)技术质量组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评估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

3. 设计优化阶段(1)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设计团队对初稿进行修改和优化,完善设计方案。

(2)技术质量组对优化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再次审核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

4. 设计成果阶段(1)设计团队根据设计方案制作设计成果,并提交设计成果供审核和评估。

(2)技术质量组对设计成果进行技术评估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成果符合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

(3)设计团队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进行最后的修改和完善,确保设计成果达到最终要求。

河北省交通厅项目办在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河北省交通厅项目办在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河北省交通厅项目办在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高速公路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节约资源,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项目办所辖在建各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办所辖在建高速公路筹建管理处和在所辖在建高速公路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适用于在建高速公路所有工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新增工程和取消工程。

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相关部门(国土、水利、铁路、电力、电讯、煤气管道、天然气、林业、军事、文物、地矿、环保等)的要求。

第五条项目办工程建设科负责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的审核和管理,并接受交通厅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变更的分类和管理权限第六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和较小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包括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路线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发生变化的;2、连续长度2公里(包括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3、局部技术标准:包括技术等级、路基宽度、设计荷载等级发生变化的;4、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5、连续长度1000米(包括1000米)以上或累计长度2000米(包括2000米)以上,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6、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7、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8、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9、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10、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11、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2、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3、任何单项工程规模或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变更费用增减总额超过500万元(包括500万元)以上的;或需要调增已批准施工图预算的。

设计方案优化考核管理办法

设计方案优化考核管理办法

设计方案优化考核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加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发挥价值链前端价值,明确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在设计方案优化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方案优化具体是指:1、EPC、PPP、大指标、费率类项目因建设方相关需求中标前已确定规划方案或初步设计的,在此基础上取得效益的设计方案优化;2、涉及项目重大方案调整,过程中与设计单位对接致项目取得效益的设计方案优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公司成立设计优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公司营销开发部、设计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项目经理、相关人员为组员。

第五条公司设计管理中心是公司设计优化管理的主责部门,公司营销开发部、设计管理中心,成本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是辅责部门。

各项目项目经理是设计优化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是对项目部进行业务指导、帮扶、检查和督促并全过程参与,帮助项目及时完善设计优化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质量进行把关,确保能通过业主、审计等各层审核。

公司设计管理中心同时牵头负责EPC、PPP类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相关设计单位,确保优化落实于施工图纸。

第七条项目部应高度重视项目优化设计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协助设计单位完善基础资料,积极与监理、业主沟通,确保策划得以实施。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营销开发部1、负责牵头公司相关部门与相关设计单位的对接,交接相关资源;2、负责提供相关招投标文件及初步设计相关资料。

(二)设计管理中心1、配合局工程技术部、成本管理部等部门全过程推进项目设计优化工作,统管全公司设计优化工作,集中资源,对外沟通,统一策划,跟踪督办。

2、负责组织、参与策划设计方案优化工作,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核查,指导、督促项目协助设计单位完善资料。

3、负责下达项目设计方案优化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通报。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设计管理是指在组织中有效地引导和管理设计活动的过程。

良好的设计管理可以提高创新能力、优化设计流程,并推动组织的发展和竞争力。

为了确保设计管理的有效性,需要采取一些管理办法来支持和促进设计活动。

以下是一些设计管理的管理办法,包括明确设计目标、建立设计团队、制定设计策略、用户参与、跨部门协作、评估和反馈、持续学习和创新。

一、明确设计目标在进行设计管理之前,明确设计目标是至关重要的。

组织应该明确设计的目标和期望,以确定设计的方向和重点。

明确的设计目标有助于指导设计决策,并确保设计活动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二、建立设计团队建立一个高效的设计团队对于设计管理至关重要。

组织应招募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设计人才,并建立跨职能的设计团队。

设计团队应该具备协作和创新能力,以实现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三、制定设计策略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设计策略,以指导设计活动和决策。

设计策略应包括目标市场、品牌定位、用户需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设计策略,组织可以确保设计与市场需求和组织战略相契合。

四、用户参与用户参与是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组织应积极与用户进行互动和反馈,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并将其融入到设计过程中。

用户参与有助于提高设计的可用性和用户体验,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五、跨部门协作设计管理需要跨部门和跨职能的协作。

组织应鼓励不同部门和团队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共同参与设计活动和决策。

跨部门协作有助于整合资源和知识,促进创新和提高设计质量。

六、评估和反馈组织应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以评估设计活动和成果的效果和质量。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组织可以发现问题和改进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七、持续学习和创新设计管理需要持续学习和创新。

组织应鼓励设计团队进行持续学习,了解最新的设计方法和工具,并与同行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

持续学习有助于提高团队的设计能力和创新意识,保持组织在竞争中的优势。

八、数据驱动数据驱动是有效设计管理的重要支持。

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引言概述:设计质量管理是保障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环节。

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二)旨在进一步完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设计质量水平,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项目需求和客户期望。

本文继续探讨设计质量管理的关键点,并提供详细的步骤和方法,以帮助设计及相关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优化设计质量。

正文内容:一、明确设计质量目标1.确定设计质量目标的重要性和与项目成功的关系。

2.根据项目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设计质量目标,考虑设计成本、进度限制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3.定期评估和监测设计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时调整和改进。

二、加强设计过程控制1.建立设计质量控制流程,包括项目启动、需求确认、设计方案制定、方案评审、图纸签署等关键节点。

2.制定并执行设计质量控制计划,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导和交流会议等,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各项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3.强化设计变更控制,确保每一次设计变更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批准,防止设计过程中的漏洞和风险。

三、提升设计人员素质1.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2.建立设计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其对设计质量的关注和提升。

3.鼓励设计人员参与专业交流和学术研究,积极借鉴和应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方法。

四、优化设计评审机制1.设计评审人员的选取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设计评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包括组织会议、编制评审报告和跟踪整改等。

3.设计评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其及时改善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

五、加强设计质量风险管理1.识别和评估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进度风险和成本风险等。

2.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风险防范、风险控制和风险应急预案等。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设计质量风险管理档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总结: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二)是为提高设计质量水平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从明确设计质量目标、加强设计过程控制、提升设计人员素质、优化设计评审机制和加强设计质量风险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为加强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制定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下文是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甘肃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建设成本,依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甘交办[201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甘肃省公路管理局管理的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及附属设施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线外工程等)及独立大桥、特大桥和隧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行为,分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引起的费用变化的变更项目。

优化设计是指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后,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保证使用安全和不降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对原设计进行优化的变更行为,其目的是保证质量、减少病害、方便施工、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减少运营费用等。

对原设计工程取消实施、或分期修建等变更行为不属优化设计。

完善设计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发现因测量勘察深度不足、调查预测失当,导致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错漏,或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新颁布生效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原因,必须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变更行为。

新增工程是指工程正式开工之后,至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因社会经济发展或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需要,对原批准设计规模新增内容并予以实施的变更行为。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加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并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造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相关部门(国土、水利、铁路、电力、电讯、军事、林业、文物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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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优化设计原则
第三条优化设计的原则是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使用功能并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工期、投资控制的目标。

第二章优化设计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路线优化:在工程开工之前,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核查情况,对线路走向、纵坡、线位地质、工程结构物规模与数量、土石方数量、软基处理、路基填料及征地拆迁的类别与数量等项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评估,通过线位方案比选,选定更为合理的路线方案。

第五条软土路基:通过现场挖深坑、触探等方法对照设计图进行地质核对,对设计漏探的位置进行补探、核对设计图中软基的深度、宽度、长度。

并根据核对的结果合理调整软基处理的范围及深度,或合理调整工程处理措施等方式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路基防护:通过进一步的地质勘探与分析计算,对通过降缓路埑边坡取消挡护或更改防护类型,既能利用降坡土方填筑路基,又能起到生态防护的作用;挡护合并或增减挡护长度,高度等方式的设计变更。

第七条结构物的平面位置、标高、规模及数量的优化
1、涵渠、通道位置与沟槽或既有道路是否吻合;涵渠出入口标高与路面、水渠流水面或水沟是否顺接,上游流水是否顺利兼顾;孔跨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沟渠合并或倒虹吸管改圆管涵的可能;立交与
排洪或灌溉能否兼顾;有无涵渠合并或取消以及结构型式的改变的必要。

2、核对设计结构物地基承载力,并根据核对的结果,合理调整结构物基底处理方式或基础结构型式。

3、桥墩台位置是否避开道路或沟心,有无必要移位或调整交角角度;孔跨和净高能否满足要求;桩孔开挖方法是否变更;桩底标高是否合理;上部构造设计是否经济。

4、核对隧道的地质围岩级别是否与设计相符,并根据围岩级别的变化,合理调整施工临时支护措施及永久支护厚度等。

第八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达到减少投资、加快速度、保证质量的目的。

第三章优化设计的奖励
第十二条只对节约投资的优化设计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总金额根据通过优化设计节约投资额的多少由项目公司核定。

第十四条优化设计奖金申报及兑现必须在优化设计得以实施,并取得成果后执行。

奖励实行一事一办,按月清算。

第十五条优化设计的奖励决定由项目公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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