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精品
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全文共计2840字二〇〇六年以来,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普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紧紧围绕《XXXX渔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XX牧发[2019]25号)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牧”理念,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勤奋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现按照县普法办印发《XX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法治〔2019〕03号)要求,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
2019年9月,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XX五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召开局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讨论制定了《XXX五五普法规划》。
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
我局每年都召开会议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1。
2024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2024五五普法自查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日益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既是法律的遵守者,也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
为深入贯彻“五五普法”精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我们开展了本次自查活动。
本次自查旨在通过系统性的自我检查,发现并纠正普法工作中的不足,为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贡献力量。
二、检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次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普法活动的实效性等方面。
我们参照了《五五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普法办公室制定的普法工作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清单和评分标准。
三、自查过程和方法在自查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
问卷调查主要面向广大市民,收集他们对普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实地走访则侧重于了解普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座谈会则邀请了法律专家、普法工作者以及市民代表,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四、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一些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仍然存在普法盲区;其次,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市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最后,普法活动的实效性不强,部分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普法工作机制不完善、普法资源分配不均、普法工作队伍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的。
五、解决方案和计划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和计划: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加强对偏远地区和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
我们将增加普法宣传的投入,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
我们将组织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如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提高普法活动的实效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我们将注重活动的创新性和实效性,结合市民的实际需求,开展更加贴近生活的普法活动。
五普法自查报告

五普法自查报告**市:在市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五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目的,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现将我局五五普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综合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
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
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狠抓实施落实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
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
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发改委“五五”普法总结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我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制定规划,精心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区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我委及时研究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明确了“五五”普法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工作任务等,对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每年年初,我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及时研究印发了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各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全系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我委适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明确了委党组书记、主任是全委普法和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委领导对分管处室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处室(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全责。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单位)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
发改局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发改局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齐全、字迹清晰,需要手写的手写、需要打印的打印、需要复印的复印,签字盖章处不漏一页一处。
所有附卷材料完整划一,科学编目。
对结案的案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统一进行整理,逐页核对,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装订、归档。
注重做好案卷的利用工作,及时地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通过规范价格执法文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制度化。
为做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无误,我们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实行制度化管理。
由局执法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检查案卷进行检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好的做法予以表扬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整改。
在自身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参加由青岛市物价局、区法制办组织的全市、全区案卷评比活动,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执法案卷多次获得市级优秀。
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
建立了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年初制定执法目标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总负责人,把目标量化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过错和错案,无行政复议,没有一起因执法引发的信访案件。
3、强化法治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全面加强价格管理工作。
每年对全区2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收费审验。
先后理顺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托幼园所收费管理方式、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培训班收费等标准。
建立了重要价格政策、市场价格行情等价格信息公布制度,有效引导社会消费预期。
加强了对学校收费、医疗药品价格、涉农收费等涉及民生收费项目的专项检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明码标价扩面工作,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餐饮、商业网点、旅店业、旅游景点、个体诊所等行业1000余家单位进行了规范,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
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

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是对全国各地普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的一份重要报告。
以下是本文精选的多篇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以期对广大读者对于普法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
第一篇报告:广东省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广东省在五五普法自查的过程中,发挥了各级普法机构和各级政府的作用,深入开展了普法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普法知识,加强整个普法系统的建设,提升了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在此次普法自查中,广东省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第一,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举办了多场宣传普法知识的讲座、展览和培训班,帮助公民了解法治理念、法律体系和法规政策。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平台上发布普法信息,满足了不同群体、多样化需求的普法宣传要求。
第二,强化法律服务,为公民提供了更加及时、方便的法律服务。
省内各地法律服务中心及法援机构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办案工作,并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切实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第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广东省秉着“守法立省”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制度,加大普法落地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报告:四川省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在四川省五五普法自查的过程中,各级普法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开展了普法工作。
通过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建立普法机构和人才培训体系,加强群众法律意识教育等措施,充分提升了全省公民的法律素养,取得了如下成果:第一,加强了普法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格局。
省内各地普法机构积极投入宣传普法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宣传活动累计达到6000余场次,宣传面广、有效性强,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二,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水平。
四川省陆续成立了27个法律援助服务所,对口帮扶地方设立法律援助专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宣传效果,有力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024年发改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

2024年发改委普法工作自查总结2024年,发改委在普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经过自查,我对该年度的普法工作做出以下总结:一、工作概况2024年,发改委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力度,重点围绕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以及新兴领域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通过组织培训、撰写宣传资料、开展宣讲和研讨等方式,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二、成果与亮点在普法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果和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意识普法进一步深入人心通过组织普法宣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普法对象覆盖面扩大在2024年,我们将普法对象扩大到了新兴行业和领域,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
通过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加强了对新经济模式和新兴行业的法治监管。
3.普法宣传手段创新在普法宣传方面,我们持续创新手段,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群,提高了宣传效果和覆盖面。
三、问题与挑战在普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1.普法教育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尽管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活动,但普法教育水平还有待提高。
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普法对象覆盖面不均衡在普法宣传中,我们在新兴领域的普法工作还不够到位,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在新经济领域的法治宣传力度。
3.普法宣传手段需要创新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普法宣传手段也需要不断创新更新,要适应年轻人的用法习惯,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普法教育水平。
2.加大对新兴领域的法治宣传力度,增加普法对象覆盖面。
3.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手段,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在2025年的普法工作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改局五五普法验收自查总结

2018年发改局五五普法验收自查总结区普法检查验收小组:现在我代表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有关情况。
18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密切结合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实际,始终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总揽、以打造“法制机关”为目标,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推动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运行机制18年,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市发改委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
规划突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普法教育的新目标、新任务,并在规划实施的步骤、方法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为了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区发改局“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并设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局内外普法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落实。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小组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集体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区普法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和局“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分别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五五”规划内容具体分解落实到年度普法工作中去,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我们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加强普法工作各项机制、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局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既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又有章可循。
18年底,把局内已形成的16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位机关干部,18年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到19条制度,形成新的制度汇编抓紧实施。
二是确保经费投入,落实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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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局内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既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又有章可循。
底,把局内已形成的16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位机关干部,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到19条制度,形成新的制度汇编抓紧实施。
二是确保经费投入,落实学习资料。
为确保“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近五年来投入1万余元购买发放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省“五五”普法读本》、《全国发改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行政处罚法》、《价格法》、《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学习书籍和资料,确保持有率在90%以上,千方百计为普法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并派出10余人次参加区普法办及上级部门举办的法规和行政执法学习交流。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
为了确保《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从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五个方面进行逐项清理和审定,在清理过程中及时落实清费政策,共清理涉农收费10项。
同时,还参与全区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取消行政许可1项。
全局所有审批和许可事务统一进驻审批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是认真推进政务公开。
结合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并将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信息(保密允许)、廉政规定、监督办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在政务网站上全部公开,按季做好政务公开栏内容的更新。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教育1、以公务员为重点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
五年来,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对全体机关干部《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五五”普法读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学习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带动、分批集中培训和周五下午穿插学习法律知识等制度,使学法用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公务员全年学法保证达到了40小时。
利用听讲座、写体会等形势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道德教育。
每年度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区普法办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别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在合法取得执法证的之后再上岗工作,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
我们还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法体会文章,在局机关干部中掀起了学法高潮,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普法宣传。
首先积极创新,强化普法宣传。
自起,我们发挥网络优势,通过发改局网站、工业企业相关直报系统、区政务网站等,对《价格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开展了广泛的宣传。
在局内引进了网上办公系统,开辟了“学习园地”,将有关法律法规“摆”上了工作人员的电脑桌面,使网络成为普法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面上普法宣传教育作了有益的探索。
此外每年还协调佳世客、家佳源、利群等商场为全区集中普法活动提供场地、电源、桌椅等,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基础条件。
其次是认真组织物价和财贸流通相关法律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8价格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在区内主要繁华街道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及资源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回收、散装水泥推广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提高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全区六个街道办事处176个村居全部设立了不锈钢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并向全市推广了我区的做法。
在全区50家物业公司管理的116个住宅小区(大厦)悬挂室内公示牌118块,在住宅小区入口处或小区广场附近树立室外公示牌136块,住宅小区公示率达到100%。
第三是加强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
近年来,我局的节能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连续四年坚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向群众集中发放《节约能源法》、家庭节能、建筑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的宣传材料2万余份。
同时邀请部分企业展示了绿色照明、保温墙材等新产品、新技术,宣传推介了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理念。
此外还以宣传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为主线,开展发送公益短信、召开节能座谈会、举办合同能源管理专场推介会等活动。
3、做好工业、商贸企业法律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召开了全区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解读会,将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等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区所有工业企业,邀请专家向全区工业企业进行现场解读,为企业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尽快渡过危机奠定了良好基础。
召开了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座谈会暨《循环经济促进法》学习班,集中宣传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累计培训百余人次。
在全市率先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在涉企价格服务方面探索建立了“一平六通”服务新模式,建立全区价格网站,搭建价格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畅通维权、自律、政策、信息、协调、综合等六项服务渠道,实现政府与企业工作间的实时双向互动。
制定了全区财贸流通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举办6期价格和收费知识培训班,印制发放价格和收费公开册4000余册。
三、以普促治,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1、建立法律咨询制度,促进依法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同管理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备案。
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草案起草后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报法制办审查。
未发生一起未经审查同意自行发布事件,没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事件发生。
建立合同起草人(处室)责任制和集体讨论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及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
2、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执法主体明晰化。
执法人员全部持有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从而做到执法主体的规范化;废旧金属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都通过考试取得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执法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人事编制部门将物价检查所改为发改局直属行政机构,并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局,明确了机构,做到执法依据明确清晰。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合法化。
坚持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
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提高了价格执法的质量,制定了“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程序”等办案工作制度,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书、案件讨论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组织价格行政处罚听证、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结案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化。
三是严格执法文书规范化。
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落实专人负责案卷日常管理工作,在制作执法文书时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需要手写的手写、需要打印的打印、需要复印的复印,签字盖章处不漏一页一处。
所有附卷材料完整划一,科学编目。
对结案的案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统一进行整理,逐页核对,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装订、归档。
注重做好案卷的利用工作,及时地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通过规范价格执法文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制度化。
为做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无误,我们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实行制度化管理。
由局执法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检查案卷进行检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好的做法予以表扬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整改。
在自身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参加由青岛市物价局、区法制办组织的全市、全区案卷评比活动,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执法案卷多次获得市级优秀。
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目标责任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
建立了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年初制定执法目标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总负责人,把目标量化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过错和错案,无行政复议,没有一起因执法引发的信访案件。
3、强化法治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全面加强价格管理工作。
每年对全区2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收费审验。
先后理顺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托幼园所收费管理方式、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培训班收费等标准。
建立了重要价格政策、市场价格行情等价格信息公布制度,有效引导社会消费预期。
加强了对学校收费、医疗药品价格、涉农收费等涉及民生收费项目的专项检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明码标价扩面工作,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餐饮、商业网点、旅店业、旅游景点、个体诊所等行业1000余家单位进行了规范,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扎实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联合执法10余次,排查加油站25座、加油点5处。
认真做好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整顿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40家煤炭经营企业。
组织商贸系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商业单位加强安保措施,切实维护奥运会和全运会期间市场秩序。
三是依法做好废旧金属回收审核和监管工作。
切实加强对我区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的管理,对办理废金属经营许可证需提报的材料、需经过的程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依法行政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4、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
建立并三次启动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保障标准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