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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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1•【字号】杭政函〔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24〕4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21日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试点定位。

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型城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杭州经验。

(二)试点目标。

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双碳”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

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

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双碳”智治架构体系攻坚行动。

1.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

到2022年,累计改造不少于2000个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共同缔造。

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

顺应群众期盼,以确保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配套服务为重点,积极借鉴未来社区理念,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系统联动、整体推进。

整合各方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

———创新机制、优化治理。

强化服务监管,推进多元化融资,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改造。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杭州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杭州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8% 以 上 。 5
( ) 三 率先 建立科学高效 的行政管理体制 构建权力 阳光运行机制 。2 0 年 8 , 08 月 杭州市委 、 市政府制
交易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正式启 动 , 截至 2 1 0 0年 8月 2 5日, 已举
行 三次主要 污染物排放权交易 , 总成交额达 5 4 4 2万元 。
易摩擦 和壁 垒等 9方面 的试 点主要任务 。并进一步提 出 了优化 国 际贸易发 展环境 、 全金融机构 体系 、 健 提升 金融 服务 能力 、 改
综合改革试 点 , 是浙江 省第一个 国家级综 合改革试 点 , 是全 国 也 首个 由国务院批准 的县级市综合改革试 点。 义乌市拥有 我国最大的小商 品市 场 ,是重要 的国际贸易窗 口。 改革开放以来 , 义乌市积极探 索对外贸易新模式 , 在扩大 出口、 增加就业 、 带动中小 企业发展 等方 面取 得积极成效。每年到义乌 采 购的境外客商超过 4 0万人次 ,年出 口商品 5 以上标箱 , 5万 辐 射 20多个 国家和地 区,全国 2 0 0多万 家中小企 业为义乌市场直 接供货 , 动产业工人就业超过 10 。同时义乌也面临着 出口 带 0 0万 产 品低端 、 交易方式传统 、 管理体制制约 、 支撑体系薄弱等一系列 深层次矛盾 和问题 。在义乌开展 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 意味着 浙 江在 转变 国际 贸易发展方式上有 了先行先试权 ,通过大胆 探
杭州 市综合配套 改革试点取得 突破性进展
3 年来 , 州市共提 出并有效实施 了 3 方 面 10 杭 1 0 项改革项 目,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 对 作进 行 了多方面探 索和实践 , 并在重 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杭 于州点体案 配改试。江政 州 市 进 人 中 国 民营企 业 50强 的企业 数 为 7 , 占全 国的 批的0率启综 套革点浙省府 州 杭试总方 合 5年内杭 州在 全省率先 建 复0 市2年先动要求 8 0 4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9•【字号】杭政函[2003]140号•【施行日期】200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杭政函[2003]1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自1998年全面启动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在机构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现象有所改观,事业单位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但是,由于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事业单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事业单位分类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将事业单位分成以下四类:(一)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执行、执法监督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承担国家交办或鼓励支持的公益事业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其接轨市场能力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类:1、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指纯粹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允许或没有条件取得市场收入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2、准公益类事业单位。

指虽然承担社会公益职能,但可通过市场获取部分收入或通过市场运作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指利用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

(四)生产经营和后勤服务类事业单位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杭州市委•【公布日期】2001.07.11•【字号】市委[2001]18号•【施行日期】2001.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01]18号)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现将《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七月十一日杭州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2001]5号)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现就我市区、县(市)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改革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理顺各方面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区、县(市)政府作为行政管理体系中最基本的一级政权,要通过改革和精简,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改革的原则是:(一)加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有利于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把政府职能转变到提供服务、加强管理上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9.23•【字号】杭人社发[2013]480号•【施行日期】201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480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为有效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效用,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7]1 号)、《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管理试行办法》(杭劳社培 [2010]275 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发 [2011]36 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13 年计划建立 10 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至 2015 年,在全市建成 15 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

二、建设原则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的建设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分期实施”的原则,采取“一个中心、多点布局”的方式,逐步在全市形成市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与企业、院校、县(市)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相互支撑、特色发展的建设格局。

三、申报认定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统筹管理、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原则认定设立。

(一)适用范围杭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业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浙政发[2006]19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浙政发〔2006〕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深化改革摆上突出位置,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就我省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依靠体制、机制先发优势,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改革不够到位、体制不够完善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适应“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发展转型的新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

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率先在改革攻坚上取得新突破,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把握改革的目标趋向、人本导向和综合要求,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使改革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反映客观规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增强改革的协调性,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建立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意见,审议决定全省性重大体制改革方案及试点范围,定期分析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听取经济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其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12•【字号】杭政办函〔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12日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为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杭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2〕210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四个杭州、四个一流”发展要求和“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生态文明之都”城市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高水平服务业扩大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提升现代产业竞争力、扩大城市国际影响力,为全省“两个先行”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全国服务业开放提供引领和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对标对表。

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找准试点示范定位、发挥试点示范功能;聚焦补短板、强基础、扬优势,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服务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服务业重要指标排在全国全省前列。

2.强化系统观念。

按照市场竞争的不同属性分类放宽重点行业的准入限制,统筹构建多维度政策配套体系;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发扬地方首创精神,推进区域差异化探索和各类市场主体、平台园区的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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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二○一○年二月十一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取得新突破,根据国家、省发改委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和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着力点,推进•杭州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率先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综合配套改革良好局面。

二、总体要求2010年是我市经济摆脱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实现恢复性增长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改革发展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保稳促调”的方针,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市县改革联动;围绕三大综改主题,着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围绕改革项目落实,着力完善改革推进机制。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学习浦东综改经验。

高度关注上海浦东新区改革动态,认真学习借鉴其改革经验,积极争取上海浦东新区相关改革试点措施延伸到杭州。

(二)坚持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在关键环节改革的先行先试。

把具有较好综合配套改革基础的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作为全市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和突破区,对一些难点和深层次问题先行改革探索,重点突破,积累经验后进行推广。

(三)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坚持重点突破与体制整体创新相结合,确保创新创业、民生保障、行政管理体制三大领域的改革全面、协调推进;坚持重点区域当前问题解决与面上共性难题攻克相结合,不断拓展体制创新领域,全面落实综改试点工作。

(四)坚持落实合力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综改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综改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和各项目牵头单位的具体实施职能,齐心协力推进我市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四、主要任务(一)以要素保障改革为重点,率先建立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体制。

1.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培训工程。

组织实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积极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项目。

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突出抓好大学生“实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学生见习训练工作,扩大见习基地范围,拓展见习训练岗位,充分发挥在杭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作用,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2.创新地方金融体制。

围绕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总目标,着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进一步推进地方投融资体制创新,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债权基金、私募基金的发展,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推广网络联保信贷与金融仓储质押贷款,办好科技银行和产权交易所,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继续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3.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推进名校名院名企的战略合作,建立完善与国家部委的自主创新联动机制,鼓励与境外企业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技术联盟和行业技术创新组织。

完善各类科技园区创新和孵化机制,引进共建一批科技创新载体,加快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服务平台。

4.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市场化机制,依托杭州科技银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基金。

5.努力扩大民间投资。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扩大民间投资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相关措施。

继续推动垄断行业改革,加快开放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科教文卫等各个领域。

继续实施打造民营经济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在保增长中的生力军作用。

6.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新以委托流转、股份合作为主的土地流转形式。

完善土地租赁制,改进租金结算方式。

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采取农村土地折价入股的方式发展土地股份制,实行统一经营。

继续实行土地代耕制,开展季节性流转,避免土地抛荒。

探索土地信托制,重点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土地信托中心(土地银行),构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土地流转服务,采取扶持政策,扩大试点范围。

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开展农村住房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出台相关补偿政策。

7.完善生态建设机制。

建立江河源头地区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创新排污权交易机制,全面推进实施排污权许可证制度,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制订排污权交易法规,完善全市统一交易平台,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

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第二阶段工作,全面启动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

(二)以民生保障改革为重点,率先建立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制。

8.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围绕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总体目标,以解决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新杭州人四类群体就业为重点,贯彻落实新的积极就业政策。

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街道活动、充分就业区、县(市)创建试点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9.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扩大医疗保险联网支付覆盖面。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新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名院集团化办医,破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建立完善医药购销管理机制和医药价格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价格投诉和价格公示制度。

推进医疗救助扩面,建立医疗救助总额和人均救助额逐年增长机制。

1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各种社会保障覆盖面,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1号)精神,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1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构建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

1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着力构建十五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结构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民教育体系。

进一步加大名校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力度,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教师绩效工资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七部委和省市相关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国有民办”办学体制调整工作。

加快地方高校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三明治模式”教学改革,推进创业教育。

支持杭师大争创一流综合性大学。

13.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

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两个夹心层”住房问题为重点,探索整合各类住房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覆盖面,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杭州模式”。

14.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管理新体制,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原则承担政府公共服务延伸职能。

推行“责任社工”、片组户民情联系制度等做法,全面实行社区“区务公开”。

1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按时完成杭州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杭州市广播电视科研所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

加大文艺院团改革力度,实现杭州杂技总团、杭州话剧团、杭州歌舞剧院等院团的转企改制。

坚持“院团+剧场”改革思路,加快整合杭州爱乐乐团和杭州大剧院的优势资源,稳妥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积极探索非时政类报刊杂志转企改制工作。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16.打造垃圾直运“杭州模式”。

坚持规划、建设、管理、营运、教育“五管齐下”方针,抓好垃圾直运工作,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垃圾直运“杭州模式”。

抓紧制订我市现有垃圾焚烧厂扩建改造规划、老小区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规划和杭州城市垃圾集疏运规划,完善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现有规划。

(三)率先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17.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体系,推进各类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跨部门办公和并联审批。

深入推进“数字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运行过程实时监督的全覆盖。

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两家两中心”,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

1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推动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减少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审批部门,缩短审批时间。

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立,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管长效机制。

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探索建立党政、市民、媒体三位一体的“市民之家”市民代表工作机制。

19.深化开放式决策机制。

以民主促民生,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

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听证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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