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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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1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篇11、资金审批制度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

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

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

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篇2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财务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公开透明,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二)民主管理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依法管理原则: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包括财政补助、上级转移支付、投资收益等。

(二)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效益的原则,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资金结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完整。

(四)资金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分类管理。

(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三)资产保值增值: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采取措施,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四)资产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监督,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六条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源调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对资源进行调查、评估,掌握资源状况。

(二)资源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2.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财务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务。

二、财务管理体制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并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

2.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制度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报告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

2.财务会计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资金收支管理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应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严禁挪用资金。

2.出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财务报告和核算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参考。

六、财务审核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财务审核部门,对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财务审核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工作。

七、财产保管和监督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相应的财产保管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财产。

2.监督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进行监督,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调岗、解聘等处理方式。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该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预算制度每年年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上年收支情况和本年度发展计划,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日常开支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重大开支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三)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细、资产负债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

公开时间为每季度末或半年末,公开地点为村政务公开栏。

(四)财务审计制度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资产管理制度(一)资产清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债权债务等。

清查结果要及时登记入账,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二)资产台账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资产台账,对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资产台账要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资产购置和处置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资产,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资产处置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价值较大的资产处置须经评估和公开拍卖。

华威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

华威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

华威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华威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华威县农村集体的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内部的资金流转和使用,提高农村集体的整体经济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华威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调动农村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威县各乡镇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以及农村集体企业和其他收益性单位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的三资包括:土地三资、资产三资、收益三资。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土地三资管理第四条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由集体决定。

第五条农村土地被教育、科研、医疗、产业、旅游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使用时,应当经过农村集体的审批和协商,并按照市场价值支付使用费用。

第六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流转,但必须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严格审核和管理。

第七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的财务账户,用于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或分配给个人或家庭经营农业的贫困户。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第三章资产三资管理第九条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必须登记、清查、盘点,并编制资产清单,明确资产的性质、数量、价值等。

第十条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定期进行安全、保管、数据备份等措施,确保资产不受损失和侵害。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流转、出租、抵质押和转让,但必须遵守政策和法规,并实行审核和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做到每一个资产都有专人保管,每一笔资产流转都有相应的记录和凭证。

第四章收益三资管理第十三条农村集体收益三资主要包括:集体经济收入、集体企业收益和其他收益。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收益应当纳入财务账户,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分配和使用。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和决策,必须经过集体决议和宣布公告,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登记和记录。

2024年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3
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本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该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涉及本社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社集体资金在使用前需经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经委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镇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 民主理财小组每次开展财务审核时,必须有80%以上成员到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当场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务审核,凡是发生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的票据而对其打击报复的行为,将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十四条 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列明资金用途,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发票必须为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确无外来原始凭证的方可使用规范的自制凭证。凭证入帐时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有权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对300元以上支出实行书记、主任会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两委研究通过,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审批人员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街道农经部门审核把关后入帐,没有经过理财小组理财或农经部门审核不过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帐。村(居)发生的日常性费用支出应日清月结,发生的工程性支出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结算入账,不得隔月报帐,对暂无资金兑付的支出也应先入帐记往来,对无故超过3个月未报帐支出的不予报销。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村(居)向农户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等必须使用《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结算、集体发包上交资金、其它事项取得资金使用村集体级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专用收据,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据。
2、票据管理。收款票据由村会计到街道农经站认领,设立领、销登记簿。票据保管由村会计负责,缺失一本处罚村会计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兴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兴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细则是为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有效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下面是一个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细则的篇幅略长于1200字的具体内容。

一、总则1.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遵循法律法规,透明公开、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

2.农村集体资产是整个农民群体的共同财富,必须由集体所有、集体使用、集体分配。

3.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应当保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二、资产管理1.农村集体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审查、更新。

未经登记、备案的资产不得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

2.农村集体资产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评估,确保公正公平。

3.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人、收益人应当依法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相应的租金或分成。

4.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法处置、乱处置或以不正当手段迫使集体资产处置。

5.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应当进行公平分配,不得搞不正当的内部分配,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6.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三、财务管理1.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会计法规进行记账、结账和报表编制。

2.农村集体的资金应当进行统一管理,确保集体财务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4.农村集体财务的支出应当合理合法,符合集体经济的需要和发展方向。

5.农村集体财务的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应当定期进行,防止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

7.农村集体财务的使用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制度的执行。

8.农村集体财务的公开透明应当得到重视,农民群众有权了解、监督集体财务的使用情况。

四、监督管理1.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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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制度
一切收入统一由会计开票,出纳收款,禁止其他人员收款。

当天收到的款项必须存入银行(信用社),禁止坐支。

经济社(村小组)的开支必须的村社长(组长)审核签名且手续全才能支付,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用途要写清楚,并符合开支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要有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地。

固定资产购建按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工程要公开投标,要有承建合同、预算与结算表资料。

社(村小组)干部不准用公款购置手机、摩托车。

汽车的购置按区(街道)的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捐赠、报等须按本制度第四十四条进行。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材料、产品、库存商品、库存物资要有专人保管,建立明细登记制度,定期进行清查点。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基本账户制度。

大额支出要通过银行(信用社)进行转账结算。

集体的现金、存折、存单及有价证券由出纳专管,会计监督,其他人不准代管,严禁公款私存。

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制度,经济社平时库存限额最高一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当天要送存银行(信用社),确需增加库存限额的也应经社负责人书面同意。

如超过限额又不办理申报手续的,一切责任由出纳负责。

货币资金收入要使用村委统一规定的票据,严禁收入不开单。

经济社(村小组)不得私自购买非统一规定的收据。

一切支出要有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填制《村、社费用报销凭证》,对外支出应有外来原始凭证而自制原始凭证的视为无效单据,不得列支。

会计每月(或每季)要对出纳保管的现金、存折、存单、有价证券进行清点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主管领导,发现公款私存(或私提)情况,要上报村委、街道农业办和纪委。

出纳不得以白条单抵库存。

因公事暂借示必须填制统一的“借支单”,严格审批手续,并入账处理,限期报账,不得拖欠;经济社干部非公事为得借支。

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应及时追收,逾期的应按规定(或合同)收好违约金。

经长期追收确实无法收取的账款,须按本制度第四十四条执行,才能制单作呆账损失处理。

经济社兴办经济项目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和运用计划、管理与经营措施,经村民大会决定并上报村委和街道经济办审核。

投资项目管理要落实责任制,防止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成社集体经济损失。

以实物对外投资(合作、合营)、转让,要经村民大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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