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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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十三五”期间建筑用砂保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依法依规进行建筑用砂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多方面多渠道开发资源潜力,保证市场用砂供应,保持砂料价格稳定,为保亭“十三五”期间各类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协调,简化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和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采砂许可证的办理和发放,使合法开采成为市场供应的主要力量,全力推进建筑用砂保障工作。

(二)服务大局,保证重点。各职能部门应树立大局观念,既要保护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也要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平稳发展。按照我县“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简化河砂开采和疏浚审批手续,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科学规划,堵疏结合。严格按照生态红线控制区,科学合理划定禁采区、可采区,适度开采,保证水生态自我修复。适度开展河道疏浚整治,保持河流行洪畅通,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维护正常采砂秩序,确保防洪、水生态安全。

三、用砂需求预测

根据全县河道采砂规划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县年需砂量为30万立方米。规划采砂范围及开采量详见下表。

保亭县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统计数据一览表

四、解决途径

(一)砂资源量情况分析

1.供给结构。长期以来我县建筑用砂主要依赖河砂,海砂、山砂(坡砂)和机制砂目前尚无应用。

2.河砂资源现状。目前全县建筑用河砂主要来源于可采区砂场开采和河道疏浚。

3.山砂资源现状。山砂包括陆砂和坡砂,目前尚未开展储量调查和开采许可工作。

4.机制砂利用现状。目前,人工机制砂在我县尚无应用。

(二)供需平衡分析

“十三五”期间,我县建设项目总需砂量约150万立方米,现有河砂供给总量仅19.7万立方米,缺口较大。在没有其它替代品的情况下,河砂仅能维持不到一年的供应,今后我县河砂开采量仅能维持3.9万立方米/年,与河道年输沙量保持平衡。

(三)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1.过度开采。随着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筑用砂需求量持续增长,导致部分可采区越界开采、过量开采,超深超挖现象严重,造成河床深切,岸坡千疮百孔,急需采取禁采措施封河养砂。

2.河砂补给量减少。河流中上游地区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措施力度加大,水利水电等拦河工程建设使中下游泥沙补给逐渐减少,导致下游河道来砂明显下降,泥沙储量得不到足够补充。

3.可采区的范围萎缩。受生态红线限制,禁采范围增大,可采区域萎缩,且大部分可采区的面积都有所减小,出现了可采区内砂少,接近枯竭,禁采范围内有砂却不能开采的情况。

4.采砂权出让工作程序多,流程长。按照《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河道采砂规划报批需征求国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规划等部门意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设置采砂权需通过“招、拍、

挂”形式出让,同时需要办理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多项审批,环节多,耗时长,程序繁琐。

5.许可滞后。因我县砂料市场供应相当大一部分来源于非法采砂,而目前处于严打后管理转型期,许可证到期砂场已经关停取消,新设砂场尚未获批开采,导致河砂供应出现短缺。

6.供砂结构单一。我县建筑用砂基本由河砂供给,供砂结构单一,过度依赖一种资源必然影响供应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旦遇到储量减少或不利于河砂开采的情况(气候条件、水文条件、管理制度改变、采砂点审批不及时等),都会使砂料整体供应迅速下降。不能填补河砂供应缺口,势必造成用砂供应紧张,引发市场用砂价格波动。

(四)保障途径。针对我县建筑用砂资源的储量及供给能力情况,“十三五”期间建筑用砂可以通过增设新砂场形成新产能、疏浚河道加大供应、优化供给结构、重点工程预留保障、外地输入等途径解决砂料供应不足的问题。

1.加快许可河道采砂点,加大供给量。加快“十三五”规划的许可采砂点的审批程序,尽早投入生产。

2.通过河道疏浚加大河砂供应。根据重点项目的分布情况,采取就近开采利用原则,对满足疏浚条件的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3.近期应急新增保障措施。近期应急采砂点主要为陵水河的毛定可采区及藤桥东河的合口可采区,许可开采量分别为4万立方米及3万立方米。

4.重点工程河砂供给量预留保障。根据《保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全县用砂量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旅游和房地产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其中主要用砂的旅游和房地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如下表。

“十三五”期间旅游和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5.以上项目初步估算共需用砂85万立方米,现有储砂量远不能满足需求。可将陵水河规划可采区的南九可采区、打南可采区作为重点用砂保障区,并辅以其他措施。

6.鼓励从外市县输入调运砂料资源。支持、鼓励各类建设项目自寻渠道,通过市场行为积极从外地购买砂料资源,补充我县用砂缺口,同时限制砂资源输出。

五、工作安排

(一)2016年工作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河道采砂批准工作;2016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砂场设置、采砂权出让、许可并启动开采工作;完成本年度河道疏浚勘测设计及审批工作。

(二)2017~2018年工作安排。完成所有砂场的设置、采砂权出让、许可工作;完成本阶段河道疏浚勘测设计及审批工作。

(三)2019~2020年工作安排。完成河道疏浚工作,保障重点项目河砂供应。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建筑用砂保障协调机制,由水务、国土、交通、城乡建设、环保、质监、公安、公路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对砂料供给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需求量预测,促进供需平衡,调整优化供砂结构,协调生产运输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二)开通采砂审批绿色通道。按照“多规合一”精神,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专项审批事项统筹归一,一次性审批,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责任单位: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三)加快潜在砂源勘查,优化供给结构。面对河砂资源储量日益减少并逐渐枯竭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审批步伐,使建筑用砂来源多元化,保证合格的建筑用砂供应市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四)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秩序。县水务部门要加快河道采砂权设置、出让工作,加强对许可采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河砂开采秩序,依法坚决打击无证采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法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保障合格砂品供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科工信局、县质监局、县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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