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及其规避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风险防范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风险防范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基金管理及风险防范问题也日益凸显。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必要物质帮助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保险基金在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和思考。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现状及问题1、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基金被挪用、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2、投资运营不当: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运营中存在盲目性和短视行为,导致基金收益不高,甚至出现亏损。
3、监管力度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职权进行腐败行为的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措施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基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2、加强投资运营管理: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安全性。
3、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4、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四、结论社会保险基金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防范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问题。
应从制度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监管力度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一、引言社会保险基金是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其安全和有效运作对社会具有深远的影响。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这些风险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1、投资风险:社会保险基金为了保值增值,通常需要进行投资。
然而,投资市场充满不确定性,一旦市场波动,基金可能会遭受损失。
社会医疗保险下的道德风险防范与规避.docx

社会医疗保险下的道德风险防范与规避引言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一种基本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社会阶段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随着医保费用支出的持续高涨,道德风险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道德风险的存在导致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对于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发展具有较为严重的影响。
1社会保险体系下道德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道德风险最早源于20世纪80年代西方的经济哲学概念,是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领域已经成为道德风险高发区,风险发生频率高,风险分布广泛,因道德风险所造成的社会损失也最为严重。
在我国医疗保险市场中,基本医疗制度所涉及到的利益群体较多,各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复杂,医疗服务产品表现出的异质性、不可逆性和专业性等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问题的严重性。
从时间角度来分析,道德风险包括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
保险对于被保险人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事前道德风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概率产生影响,会导致被保险人将更多的支出用于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从而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过度消耗。
在被保险人患病以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往往是不固定的,患者面临多种医疗方案的选择。
而患者对医疗方案选择的盲目性可能会造成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这种情况下的道德风险就是事后道德风险。
相对而言,事后道德风险的防范显得更加重要。
从微观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又可以分为患者过度消费而引起的道德风险和医疗服务人员的诱导性需求引起的道德风险。
被保险人在投保以后,患病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对于医疗服务需求将会产生影响,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因此容易造成患者在选择医疗方案时超出实际的医疗需求,产生医疗卫生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
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时候存在利用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过度医疗服务的问题,这从本质上是由于医疗服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
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也得到了不断拓展和增加。
然而,在实施社会医疗保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道德风险”问题。
本文将对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进行探讨。
一、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是什么?所谓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一些人追求自己的暂时利益而对整个社会福利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种情况。
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院的过度医疗和超标准收费:医院为了获得更高的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会对患者进行过度的检查、诊疗和治疗,从而产生过度医疗和超标准收费的问题。
这不仅浪费社会医疗资源,还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保基金的支出。
2. 医疗保险的欺诈:有些参保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医保报销金額,可能会故意虚报或夸大病情,或者与医院和药店勾结,套取医保金。
这会导致医保基金缺口的出现,增加了医疗保障的风险。
3. 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可能会采取虚报药品价格、发送虚假医疗费用等手段,追求更高的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这不仅浪费了医保基金,而且影响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二、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带来的影响是什么?社会医疗保险的道德风险不仅影响了医保基金的积累和使用,还影响了医疗保障的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不公正:道德风险会导致医保金主要流向医院、药品企业等一些利益相关者,而忽略参保人的真正病情和医疗保障需求。
这会使医保金的分配不公平,影响医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 不可持续:道德风险会增加医保基金的支付支出,加大医保基金缺口,从而影响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如果无法解决道德风险,长期下去,就会导致医保制度的透支和破产。
3. 治理成本高:治理道德风险需要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支持,但是制定和执行这些政策和制度需要消耗大量的成本,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降低医保管理效率,影响医保制度的合规性。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防范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有关法规为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根据患病时基本医疗要求和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补充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组成,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许多不尽人意之处,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就是消除和排清的行为。
一、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一)医疗服务供方的道德风险一是过度用药。
对于疗效差不多的药品,医院偏向于开高价新药和进口药;而且,不是因病施药,而是往往开可用可不用或患者实际上并不需要的药品。
发达国家药费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重约为14%,发展中国家为14%—40%不等,而在我国却高达52%。
二是过度检查。
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医生以各种理由要求患者做没有必要的检查。
本来可以通过常规检查诊断,却诱导患者做高新仪器检查。
三是过度收费。
不少医院乱收费,同一种药品,在药店十几元到医院却卖到几十元。
同一患者,同一疾病,在同一医院看病,在不同医生诊治下药费能差好几倍。
(二)医疗服务需方的道德风险一是小病大养。
一旦生病,投保人可能比在未投保之前消费更多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时间的延长、昂贵药物和先进诊疗设备的使用等。
二是“搭便车”现象。
在不愿自己付全价看病的情况下,很多人会用已经投保的家人的医保卡看病,形成“一人投保,全家获保”的局面。
(三)医患合谋产生的道德风险一是大处方、人情方、营养方大肆泛滥。
医生无原则地满足患者开药品的要求。
还有少数患者与医生相互配合,共同对付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二是自费药品或非药品“合法化”。
投保人为大量自费药品甚至非药品披上“合法”的外衣而得到报销。
更为严重的是,投保人竟然能在定点药店里买到牙膏、脸盆甚至是面粉这些压根与“药”搭不上边儿的日常用品。
药店有售且可以用医保卡,这对药店和投保人都有好处,双方又何乐不为?二、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防范(一)在全社会进行道德建设,尤其要进行医德建设所谓医德,是指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与病人、家庭、社会发生的医患关系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失业险制度道德风险及防治策略

失业险制度道德风险及防治策略失业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失业保险制度可能面临道德风险问题,如失业人员滥用保险、欺诈行为等,这不仅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的受损。
本文将从道德风险的定义、失业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表现、道德风险的成因及防治策略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道德风险的定义道德风险,又称道德危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
在失业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表现为失业人员为了获取保险金,可能故意失业、虚报失业原因、隐瞒就业情况等,从而导致保险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负担的加重。
二、失业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表现1. 失业人员故意失业:部分失业人员可能为了获得失业保险金,故意放弃就业机会,甚至在有能力就业的情况下故意失业。
2. 虚报失业原因:失业人员可能虚构失业原因,试图使自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3. 隐瞒就业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能隐瞒自己的就业情况,继续领取保险金。
4. 欺诈行为:部分失业人员可能通过伪造证件、虚报个人信息等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
三、道德风险的成因1. 信息不对称:失业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和失业人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失业人员了解自己的就业状况和失业原因,而保险公司难以全面掌握这些信息。
2. 保险制度设计缺陷: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可能存在漏洞,使得部分失业人员有空可钻。
3. 监管不力: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可能存在不足,导致失业人员有机可乘。
4. 道德观念缺失:部分失业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感,道德观念淡薄,导致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
四、防治策略1. 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2.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透明度,让失业人员充分了解保险制度的条件和规定,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
3. 严格监管: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严厉打击失业人员的欺诈行为,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社保的道德风险及遏制诠释

社保的道德风险及遏制诠释摘要:道德风险来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是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不利后果的人为风险。
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险领域发生的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防范难度也最高。
被保险人试图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出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险的所有项目上都存在相应的表现及危害。
针对社会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应从完善社会保险立法、增强查处力度、设计约束与激励并重的机制、建立信息对称机制及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遏制社会保险的道德风险。
关键词:社会保险;道德风险;遏制策略一、社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内涵二、社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及危害(一)中国社会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1养老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企业偷逃养老金缴费;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待遇资格后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领取双重养老金;有的职工在临退休前几年,突然加大缴费基数,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等。
另外,在养老基金管理上,表现在对基金的挪用、挤占及违规投资等。
2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
一是投保人滥用保险导致的道德风险。
如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再如“一人保险,全家吃药”等。
二是医疗保险提供方的行为引起的道德风险。
如医生利用其处方权和信息优势,对患者进行“诱导消费”,开大处方,做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延长受保病人的住院时间,分解病人住院等。
3失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表现。
过度的福利保障也导致了失业,造成了“搭便车”的不劳而获的现象:一方面,劳动者有权接受保护,不劳动者也有权接受保护,结果出现了“养懒汉”的倾向;另一方面,在失业保险中,还存在着隐性就业的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
(二)中国社会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危害1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了社会诚信水平。
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原本理想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及第三方的关系受到严重破坏,相反,各方都将对方视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社会养老保险的道德风险与预防

社会养老保险的道德风险与预防经济管理学院 10级金融 4班王晓彤20101846 一、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表现形式道德风险是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是指由于某种激励而疏于风险防范或故意导致损失的风险。
实际生活中, 人们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 交易者不可能完全了解复杂多变的环境。
正是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处于信息优势的交易者若以不择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为最大目标, 就极易发生道德风险。
这种风险在交易之前又很难把握,从而无法规避,并由此可能造成一方的经济损失。
与商业寿险不同, 养老保险投保对象具有非选择性,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也具有非选择性和单一性, 即只要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的劳动者, 不管其身体状况如何, 都是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国家按法律规定必须为参保者提供养老保障且只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而不承保其他风险因素。
所以, 养老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与商业寿险有很大的差异, 表现形式比较单一, 未及商业寿险复杂。
养老保险中被保险人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冒领养老金、企业内部不规范的提前退休以及养老保险逃费等。
1. 冒领养老金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不像商业保险那样有缜密的审查和核赔措施, 养老金冒领很难被发现, 这是典型的被保险人家属或其单位的欺骗行为。
养老金冒领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养老保险道德风险。
养老金被冒领的数额逐年攀升, 冒领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呈愈演愈烈之势。
2.不规范的提前退休这是企业和参保者个人都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行为 1993年四月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和 1998年劳动部的《关于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中, 对企业职工的内部退养问题都做了规定, 对于本人申请并经领导批准、距退休年龄不到 5年和因弱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职工,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除此之外, 企业不得随意安排。
但近年来, 由于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水平过高和执行国家退休制度不力, 提前退休呈递增趋势。
一些企业把内部退养当成了减员增效的手段, 采用不适当方式, 安排职工内部退养, 提前终止了这部分人的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 不但使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责任过早地转嫁给了社会保险机构, 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 而且容易造成劳动关系复杂化, 导致职工退休后待遇不一,引发社会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规避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规避一、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社会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与保险人三方信息不对称当前在我国,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医疗卫生行业又具有高度技术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加上病人病情的不可预知性和复杂性,此类情况会造成医方获取的信息量远超过病人,两者之间的信息高度的不对称,会导致医生有提供过度服务的能力和诱导患者需求的可能。
虽然社会医疗保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尽力了解掌握各种与社会医疗保险有关的信息,但是,由于收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和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为了一己之利,相互不配合,导致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实际情况得不到完全的了解,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也存在不对称。
显然医疗机构在这种信息不对称中占据绝对的优势,这就为医方的道德风险、患者的道德风险以及医患合谋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2.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第三方支付”制度使病人感觉钱不是从自己口袋里出,因此普遍存在“免费医疗”与“过度消费”的心理1/ 4倾向。
通常情况,面对医院不同的救治方案,病人往往会选择相对便宜的,但是“第三方支付”制度会诱导病人选择价格最高的救治方案。
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制度也使得医方无需考虑病人的承受能力,这就使得医方在诱导患者需求和为患者提供过度服务时失去了患者支付能力这一重要条件的约束。
3.医疗卫生管理体制的漏洞分头管理现象在我国医疗保险行业依然存在,比如行业管理归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院的人员进出归人事部门负责,医院干部任免归部门负责,药品的监督和管理归财政部门负责,医疗和药品价格的制定与监管归发改委、物价部门负责。
当医保管理机构在对医院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医院的违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解决和处理的时候,则需要各个部分进行配合,才能完成。
但是并不是每个部门都能积极的配合医保机构,此类情况为医保机构的工作设置了很大的障碍,有时候甚至会让工作无法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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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及其规避** 本文系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01JA840024。
内容提要:道德风险是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一类重要风险。
道德风险的存在与利益主体的分离、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代理关系和制度约束的状况直接相关。
论文对社会保障中的道德风险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指出社会保障的制度环境,决定了社会保障领域道德风险的特殊性;同时,论文还分析了社会保障道德风险的表现和危害,并就社会保障道德风险的规避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道德风险社会保障规避道德风险一直是阻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重大问题。
现实表明,对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成败。
因此,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道德风险作为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一种普遍存在,有其自身的发生机制和作用规律,只是由于条件不同,道德风险在不同领域、不同事项上才表现出自己的特殊性。
鉴于此,本文对以道德风险的一般属性的认识为基础,具体分析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并进一步阐释社会保障道德风险的规避策略。
一、解读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社会风险中的一类。
道德风险就可以表述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增进自身效益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①。
如果再进一步,对道德风险的认识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范围,而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社会现象并从多学科的层面进行考察,道德风险便可以这样界定:它是由人的自利性引起的、由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加剧的、与道德相关联的、对他人和社会带来不利后果的人为风险。
经验事实告诉我们,道德风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但在不同领域其表现及危害程度很不一样。
道德风险呈现的这种领域差别性,归根到底是由各领域诱发道德风险条件的差异性决定的,具体地,特定领域道德风险的状况与以下因素直接有关。
(1)成本和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转移空间的大小。
利益主体结合为一个矛盾体并在相互间发生利益转移,是道德风险产生的前提。
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工高度发达、产权关系错综复杂、委托代理关系大量存在,这使利益主体的高度分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也使得社会经济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必须通过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易”才能实现,这种情况,为道德风险的普遍存在提供了社会基础。
经验表明,越是在可能将属于他人的收益据为己有、或者将应由自己支付的成本转移给他人的地方和时候,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就越大。
(2)相关利益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信息不对称,是发生道德风险的关键条件。
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首先,当事人之间无法签订一个涵盖所有可能性的完全可实施的契约;其次,即使有了这样的契约,判定当事人是否遵守和实施契约的条款也困难重重。
当然,加强对代理人行为的监督,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监督力度要受监督成本的限制,而且,即使不考虑成本,在技术上也无法对某些隐蔽行为实现完全监督。
这表明,行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可以缓解,但不能根除。
显然,信息越不对称,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越大。
(3)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程度。
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程度是不同的。
一般说来,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程度与以下因素有关:委托事件边界的清晰度和专业性难度,委托人的人数和利益的一致程度,委托代理链的长度,不可控的随机因素对实绩的影响程度等。
委托代理关系复杂程度的提高,会加重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大对代理人监管的难度,使代理人更容易牺牲委托人利益来谋取私利。
(4)制度的约束力度。
如果没有对道德风险的扼制因素(集中表现为制度因素)的存在,不对个体选择进行必要的约束,个体理性势必导致集体无理性的悲剧。
因此,为了防止个体利用信息不对称在内的各种条件威胁社会秩序和集体生存,社会无时不需要用制度来约束个体行为。
这里所说的制度,既包括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也包括道德、信仰等非正式制度。
制度作为人为设定的人类相互行为的约束或博弈规则,具有两个功能,一是降低人们相互交往中的不确定性,减少人们的交易费用,降低行动者“混水摸鱼”的可能性;二是提供一种社会激励机制,通过“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减少个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不一致的问题,使人们更倾向于通过生产性努力而不是分配性努力,在个人和集体的双赢中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显然,制度约束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决定性因素。
二、社会保障中的道德风险从全球范围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如何应对社会保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可以说,从北欧福利国家竞争力的下降,到西欧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危机;从对英国社会福利制度是“养懒汉”制度的批评,到美国医疗保健制度运行的低效率,都与道德风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我国的情况看,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是道德风险或相关问题,而且,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迄今为止还很不充分。
这种情形,使我们必须关注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
(一)社会保障道德风险的制度环境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的状况,是社会保障的参与各方与社会保障制度环境博弈的结果。
因此,分析社会保障的道德风险,不能不分析社会保障的制度环境。
概括起来,与社会保障道德风险相关的社会保障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社会保障是一项有多类利益主体参与、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
社会保障是一项国民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在这项制度中,尽管国家和政府是最终的责任人,但其利益主体是多元的,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资金的出资者(劳动者、企业、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和成员)、受益者(全体国民)和管理者(政府或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这三类主体内部和三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
同时,社会保障不是一种生产财富的制度,而是转移财富的制度,具体说,是一项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和社会共济,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这使得个人对社会保障的支付和从社会保障所获得的收益具有不对称的特点。
这表明,为了实现公平,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将个人对于社会保障的支付和回报割裂开来,通常是高收入者支付较多,生活困难者获益较多,而且,个人支付与回报的标准,主要是按非市场的社会标准而定。
这种格局,使社会保障的参与者更多地看到社会保障在利益上“异己”的一面,缺乏对社会保障多投入和少获取的动机,增加了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时做到“激励相容”(即只有通过增进组织中其他人的利益时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难度。
另外,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旨在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除大量的正效应外也存在着某些负效应,其中一个负效应是成了部分社会成员因生活有保障而缺乏工作动力的诱因,各国的经验都表明,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保障“富贵病”存在着直接的正相关关系。
2、社会保障具有产权界定困难、委托代理关系复杂等特征。
社会保障作为政府主导、包括市场在内的多种力量参与供给与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多种形式,养老、医疗、就业等多个方面,属性十分复杂。
不过,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有三点。
第一,社会保障具有公共品特征,在总体上属于介于公共品和私人品之间的优效品(merit goods),即社会成员不论收入水平如何都有权消费的准公共物品。
由于个人在消费这些物品时能享受价格补贴、甚至免费,在自利原则的驱使下,个人便会产生过度消费的倾向,出现各种搭便车行为。
第二,社会保障的产权界定比较困难。
这里所说的产权可以理解为对稀缺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也包括构成人们行为约束的各种社会规范。
“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意义来自如下事实:它们帮助个人形成与他人交往时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这些预期反映在法律习俗和社会道德中,产权的拥有者被其社会同伴所认同,允许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
”②可见,只有产权界定清晰,个人才有长期稳定的预期,才能有效地抑制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
但在现实中,社会保障中的产权关系界定存在着诸多困难,例如,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如何形成基金的缴纳者、代理人和享用者之间的有效制衡,做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就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第三,委托代理关系十分复杂。
委托代理关系作为一种实现相关方面利益的契约关系,普遍地存在于社会保障之中。
例如,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方面的个人、企业与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关系,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方面的政府主管部门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经理人的关系,在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方面的所有者与发放者的关系,等等。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运行和使用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通常不一致,即使对代理人的激励通过适当的产权安排解决了,委托人对代理人全面有效的监督也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使得社会保障中的代理人道德风险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
3、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
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社会保障的所有领域。
在社会保障的不同具体领域,由于专业化程度不同,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程度不同,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不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也不同。
这里以医疗社会保险为例。
医疗作为一个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领域,患者是通过医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来获得医疗服务的。
在第三方付费的情况下,医疗过程至少涉及4种利益:医院、医生、患者和社保机构。
医生与患者之间,医生、患者与医院及社保机构之间在医疗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医疗服务的不确定性,包括个人疾病发生的随机性,医疗方案选择的不确定性,医疗干预后果的随机性,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
这使得医疗社会保险中有关防范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的难度很大,医生的道德风险,患者的道德风险,医患合谋的道德风险,是世界医疗保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相比之下,养老保险的不确定性要小得多(例如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和金额等都具有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现象要少得多,相应地,道德风险的发生率也就低得多。
另外,在社会保障还存在其他一些与道德风险有关的特点,例如,某些领域如医疗、社会福利等的价格弹性比较大,这使得道德风险的可能性空间增大;社会保障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这就不能不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从而使人们行为倾向短期化。
同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在建立过程中,制度性漏洞和发展的不确定性随处可见。
这些基本的制度背景,也对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发生着重要的影响,使社会保障领域成为道德风险的高发区。
(二)我国社会保障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及危害我国社会保障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及危害,是一个很大的论题,这里,只能作一点大略的分析。
1、我国社会保障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障所有领域都有表现,这里仅从社会保障的不同参与群体的角度作一点分析。